彭懂平 广西融安县大良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545400
动物卫生检疫工作是畜牧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些年虽然我国农村乡镇的卫生检疫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还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强化动物卫生检疫工作已刻不容缓。笔者从事相关工作多年,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现就如何强化动物卫生检疫工作,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加大饲养环节监管的力度,可以有效抑制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防止质量事故发生。应当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投入品监管作为工作中心,从落实公开承诺、规范生产过程和严格处理病死禽畜等几方面入手,全面开展动物卫生检疫工作。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对每个监管人员定职定责,确定管理目标及管理范围,领导要不定期检查基层管理者的管理记录,同时要进行监管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与项目申报和以奖代补结合起来,使乡镇动物卫生检疫工作获得良好的发展。
第一,推行村级协检员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报检点一定要合理,协检员的挑选一定要严格,协检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审核考试后才能够上岗。
第二,提高内部监督力度,将产地检疫落实到位。使产地检疫和运输检疫、屠宰检疫有效结合起来,必须有产地检疫证明,畜禽才能进入屠宰场。而出口的动物一定要有产地检疫证明,才能换运输证明。
第三,除了加强产地检疫工作外,相关部门还应当做好引导工作,引导当地养殖户提高饲养水平,引进良种,走规模化、集约化养殖道路。
对于检疫监督工作而言,先进的设备能够使检疫监督高效、准确、安全地进行,大幅度地提高检疫监督的效率。因此,地方政府要在经费预算管理中加入对地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经费投入,改善检疫监督队伍的装备水平。要装备快速检测装备,逐步完善当地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办案、取证、交通和通讯等设备,搞好动物检疫的基础工作,解决工作人员和当地养殖户的后顾之忧,推动动物卫生检疫工作的良性发展。
不仅要向乡镇领导宣传动物卫生检疫方面的法规和制度,以求领导在工作上的支持和帮助,还要提高对当地养殖户及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专栏宣传和印制宣传材料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动物防疫审核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办法进行大力宣传,宣传范围要扩大至贩运户、饲养户和屠宰户,引导他们主动遵循制度办法,让动物防疫工作能够在领导层、养殖户以及社会公众范围中得以全面推广。
综上所述,对于养殖行业而言,动物卫生检疫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一旦出现了动物疾病,将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巨大的危害。我们只有从肉质,也就是从源头入手,紧抓动物检疫工作,从动物养殖、屠宰和运输等多方面入手,并加大对动物防疫相关制度和办法的宣传力度,才能使动物防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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