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慧
(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河南 新乡 453002)
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以及市场中的作用到底怎样,学界众说纷纭,总结起来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自由市场机制能带来最大的效率,一切应交给市场,由市场说了算,政府干预必然会扭曲市场。另一种观念认为政府干预市场,才能真正地解决问题。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转型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市场经常有失灵的时候,所以在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政府有必要进行适当干预,但如果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之手”还是不用为好。因此,应将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发挥市场“无形之手”和政府“有形之手”的有效配合,促进经济良性发展。
在竞争性市场条件下,价格机制能自发调节市场中的供求关系:当市场价格高于均衡价格时,需求减少而供给增加;当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时,需求增加而供给减少[1]23。因此,价格有着信号传递的作用。生产者根据商品价格的涨跌来判断市场供求的变化,从而调整自己的产量;消费者也根据价格的涨跌来合理安排自己的消费数量。
价格机制这种“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只是理想化的模型。在现实经济活动中,买者经常认为价格太高,卖者又总是抱怨价格太低。由于对市场力量决定的价格不满,不同的集团可能要求政府为某些产品确定价格,而政府往往出于政治或经济管理的需要,也会对价格进行干预。常见的价格管制形式是限制价格与支持价格。
限制价格又称最高限价,是政府管制价格的措施之一。它是指政府为了防止某些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太高损害消费者利益而规定的最高价格。
美国和香港实行了租金管制,这是一种价格上限。当政府将租房价格控制在较低的水平时,价格相对较低,肯定会引起需求的大幅度增加,这必然导致供不应求。由于价格的下降,生产者愿意供给的数量必然小于消费者需要购买的数量,于是就出现了所谓的短缺AB,如图1所示。
图1 最高限价
这种租金管制会带来什么后果呢?可以从消费者和房主两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租金管制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益的。一方面表现在租房的价格确实是降低了,它真实地给消费者带来了利益,提高了消费者剩余,前提是对于能够租到低价房屋的幸运儿来说。但是由于租金管制的存在,愿意租房的人增多,市场上能够提供的租房却减少了。这就使得有租房需求的人可能租不到房子,租房成了稀缺资源,产生市场投机:不太急需租房的人排队去获得租房,然后再以高价转租给急需的人。另一方面,由于供需矛盾,在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况下,生产者会主动地选择自己的消费者,这就使得非价格因素在租房时越加普遍,从而导致寻租的出现,消费者的租房成本也伴随着寻租成本的增加而增加。当然对于急需租房的人困于房子的短缺,必然会想尽办法来引诱房主把房子租给他们,最直接的就是以高于管制的价格来获得他们想要的租房——黑市的出现,这就是短缺导致的后果。
从房主的角度来看,由于政府的租金管制,使得房主失去了正常的市场均衡价格能够获得的租金,租房收益降低,这无疑打击了房主对租房的投资,直接后果是导致房源的减少。从长期来看,房主的经济利润是负值,那么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房主必将退出该行业从而转向其他的行业,带来租房产业的萎靡,少有房主愿意提供租房。即使有,房主也必将把他损失的利润以非价格的形式转移到消费者的头上,导致变相涨价。比如一些正常的维修减少,该配套的电器设备不再提供,房主态度变得恶劣,房主当初的承诺也得不到实施等等。租金管制带来的只是低质量、劣质服务的租房,这与政府当时在执行此政策时的动机是背道而驰的。
支持价格又被称为最低限价,是指政府为了扶植某一行业,避免损害生产者的利益而规定的最低价格。
最低工资是一种价格下限。如图2所示,横轴代表就业人数,纵轴代表工资率。由于大多数员工的工资率高于最低工资,在图中可以表示为高于b甚至是高于a。当政府把最低工资标准从b调到a时,从图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将出现超额劳动供给,这对于大多数员工的就业机会没有多大影响,但是对于不熟练工人的就业影响甚大,造成不熟练工人的失业增加,导致社会失业率上升。
图2 最低限价
我国一直在讨论是否设立大学生最低工资制度,这一讨论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启示。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工作经验,在图2中可以把他们看作是不熟练的工人,当政府设立了最低工资制度a时,市场上必然会出现超额的供给AB,而且随着高校的扩招,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逐渐递增,超额供给的人也就越来越多。大学生面临的就业市场是买方市场,加上在工作经验方面的劣势,其在和企业谈薪水的时候气势便已弱了三分。如果设立了最低工资制度,在同样的工资或更低的工资水平下,企业更愿意选择有经验和有技术的人,门槛比较低的行业更是如此(比如销售)。对于刚毕业缺乏经验的大学生来说,没有经验和技能,就很难找到工作。连工作机会都没有就更谈不上如何获得经验和高薪了。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大学生为了能够得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提出“零工资”的诉求。由此看来,制定最低工资对大学生就业没有多大的正面影响。
不管是政府实行的租金管制还是最低工资制,政府管制价格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市场的扭曲、资源的错配,这是政府好心做坏事的典型。
在市场机制中,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内容,合理地运用好价格机制,会自发调节市场这个大环境,保持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应该把握一个基本原则,即凡是价格能够调节的就应该让价格自发调节,这也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之一。邓小平曾多次强调“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这启发我们要灵活运用价格机制这只调节经济的“看不见的手”,如果把这只手绑起来,经济就会出现各种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调节更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激发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有利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解决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因此,在市场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坚持市场调节。
与印度的仿效欧美式的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制度不同,我国改革走的是一条渐进式改革道路,还面临着艰巨的发展任务,这就决定了政府不可能完全放开,让市场自由发展[2]。在当前市场机制还不完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市场经济秩序还不规范的背景下,政府干预就成为必要,政府要在这个时候体现出宏观调控的功能。
政府在干预经济或是调控经济的过程中有着自身的优势。首先,政府拥有其他一切社会组织无法获取的强制权力。其次,由于政府机构运转的整体性和有效性,在实施干预时能够以低于私人组织的交易成本,迅速做出反应,再次,政府的公共性及其唯一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政府可以代表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等缺点,这是市场机制无法自我解决的,必须借助于外部力量,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缺陷和纠正市场失灵,例如,在垄断出现的时候,如果政府不对垄断者的定价行为进行适度的干预,价格就会过高,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尤其在自来水、电力、煤气这些自然垄断部门,政府会对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又如针对部分地区柴油市场供应紧张,一些炼油企业以超过国家最高限价的高价销售柴油的问题,国家发改委紧急部署各地组织开展柴油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并进行严厉的打击。因此,政府的责任就在于弥补自由市场的缺陷,从而确保市场的良好运转。
要想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就必须认清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干预与市场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应将二者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这“两只手”的双重作用,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当前形势下,应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通过完善市场调节,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也应继续进行干预,但是必须强调干预的有效性。首先,政府干预的范围、手段及力度的把握要适度,政府在干预经济时并不是范围越大越好,力度越强越好,手段越直接越好,关键在于如何选择政府干预的手段以及怎么把这种手段控制在必要的限度内[3]。其次,政府做出的经济决策不仅要考虑当期的经济因素,还会综合考虑其他的各种因素,如社会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伦理道德因素、历史传统因素等。如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时,粮食的供应大幅度减少,粮价就会大幅度上升才能使供求平衡。粮食作为生活必需品,需求高度缺乏弹性,即使是供应的小幅度减少也会带来价格大幅度上升,而严重的自然灾害很可能会使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不利于社会安定,此时,限制价格政策就必要的。再次,政府应制定完备的经济预警机制。作为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需求机制的重要补充形式之一,经济预警机制能发挥政府的最优作用。总之,我们必须全面地理解市场机制,市场调节不是万能的,政府干预又是必要的,需将二者密切配合起来,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谷志宇.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阶段政府干预的必要性[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3,(1).
[3]王永桂.市场经济下政府干预研究[D].南昌大学,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