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美皆
黑人的眼泪也是眼泪
●文/李美皆
王鼎钧说:“现在文学并不能直接影响或者改变社会,而且据研究表明,过去那些关于文学对社会的巨大影响的不少说法都是夸大的。例如,林肯解放黑奴是受到一本书的影响。实际上,林肯也只是在演讲里面提到某一本书,他解放黑奴是因为他理解黑人的痛苦。”鼎公所提到的这本书是《汤姆叔叔的小屋》,它对于美国废奴运动的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鼎公说的也没错,林肯解放黑奴首先是因为他理解黑人的痛苦,他理解,是因为他一直就在目睹,而非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才理解的。无疑,来自生活的实感比小说更具说服力。曾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南非反对种族隔离作家纳丁·戈迪默被问及“你是否相信你的小说会导致变革”时,亦如此回答:我不认为小说能够导致变革。我不认为作家有那么重要……她认为,在南非,文学只是使人省视内心,唤起白人的良知和黑人的尊严。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斯托夫人以真实的黑人为原型写成的,1852年出版;1853年,该书原型之一所罗门·诺瑟普把自己被拐卖为奴的经历写成了传记小说《为奴十二年》。2012年,《为奴十二年》被改编成电影,后获奥斯卡奖。这发生在黑人总统奥巴马执政期间,应该有其特殊的意味吧?我们不可能像林肯那样真实地目睹,我确实是因为《为奴十二年》这本书,而真切地触摸到了黑人的痛苦。
促使斯托夫人写作《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不是什么文学的追求,而是偶然目睹了黑人的痛苦后,她无法再让自己欢乐起来,她的心里一直在下雨,她选择写出来,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超度自己的痛苦。从发生学上来说,作家写出好小说,不是首先被文学找上,而是首先被生活找上。斯托夫人是一个白人,但超越阶级的人类性的慈悲让她觉得不把发生在黑人身上的人间痛苦写出来,自己就是无法原谅的,因此可以说,这是一部假上帝之手写出来的小说。《为奴十二年》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所不同,它不是感同身受的悲悯,而是直接的身受、第一性的感触。
《为奴十二年》也是一本没有文学追求的书,对于虚构和煽情等手法近似麻木,但其文学性的匮乏不仅不构成遗憾,反而是必须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出版后,被指夸大了黑人的悲惨和奴隶制的残酷,斯托夫人为此不得不写出一份原型索引,来证明其真实性。可见,这种历史供状性的写作,其社会功用必须基于真实,否则就没有说服力,这点与一般文学创作不同。《为奴十二年》中我所关注的,基本是文学以外的东西。
它首先使我想到,人类社会摆脱原始的蒙昧后,是奴隶制在先的,而奴隶制之恶,几乎是万恶之首。那么,这不是人之初性本恶的最好证明吗?所以,别再说什么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了。人类日渐变好,是制度制约的结果,不是人性本身进化的结果。人性恶与文明程度是此消彼长的,而文明,首先是制度文明。《为奴十二年》中,废奴主义者贝斯对一个白人说:“你只需要假设一下自己是一个黑人。”我假设过,假设的结果是我绝对活不下去。贝斯本身是白人,但是他指出,黑奴制度是不合理的,白人之所以振振有词,是因为在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支撑下,只要废除了这个制度,所有的合理性就会荡然无存。制度,是多么重要!它是一切文明的前提和保证!
伟人说,革命的首要问题是分清敌我。可是,在美国的黑奴时代,革命的首要问题却是分清人与动物。白人奴隶主埃普斯这样定义黑人:他们是我的财产。他们和奥尔良的生物没有什么区别。自己的财产,想怎么玩就怎么玩。白人认为,黑人就是一群动物,和其他动物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黑人会说话,拥有某些高级的本能,因此他们的价钱比其他动物高。白人为黑人拟出的使用说明是:用来劳作的良好牲畜。一旦所罗门·诺瑟普显示出些许技能,白人提比斯就警告他:你是工程师还是奴隶?所罗门只能有这样的自知之明:黑人是用来工作的,不是学习的。他必须小心翼翼地不让白人知道他会读书写字,否则,他就死定了。我们自然会替所罗门想到,给家人写一封信,不就获救了吗?我们想不到的是,这有多么困难!首先,主人不允许奴隶拥有笔、墨水和纸;其次,如果没有主人的书面指示,邮局是不会为一个奴隶寄信的。所罗门是等了九年,才弄到纸的。要使奴隶保持蒙昧、便于奴役,首先就要从文化上进行封锁,并切断由文化通向自由的路径。愚民政策,封锁政策,是所有奴役制度的共性。白人从小就被灌输黑人即动物的观念,从小就把黑人奴隶排除在人类之外,这几乎成为他们的“天赋人权”。这种与生俱来的优越,简直到了愚蠢荒唐的程度。善良的白人福特先生允许奴隶们拥有《圣经》,给黑人念《圣经》,就被其他白人鄙夷地认为,他根本不配有黑奴。可见,不把黑人当人看,拉开与黑人之间的物种距离,是白人的文明性的证明。而把黑人当人看,是有失白人身份的事情。奴隶主的孩子从小就见惯奴隶的悲惨,觉得生该如此,长大后也会那样对待奴隶。残酷无情的制度必然造就残酷无情的人。还有些白人以为,以奴隶们的卑贱愚昧,根本不会知道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即便他们被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站起来后仍然是温驯懦弱的羔羊。这简直是一个物种对另一个物种的无知。南方白人的错误观念是:奴隶根本不懂得自由为何物。当奴隶们复仇的日子到了,他们才会知道,即使是最无知的奴隶,也懂得自由的含义。
分清人与动物之后,就是分清白人与黑人。今天的我们,站在文明的阳光下,看那些黑暗泥淖中的黑奴,首先会着急地想到:黑奴们为什么不逃跑?逃跑,当年的黑奴们怎么可能没有想到!他们之所以安之若素的样子,是因为曾经设想过无数的逃跑计划,最后都绝望地放弃了。对于一个逃亡的奴隶来说,首先要突破自然的限制,无边无际的树林和沼泽,足以使他们死在逃亡的途中。除了自然的障碍,就是白人了,后者比前者更厉害。因为,没有路条,奴隶是不能离开主人种植园的,一旦离开,每一个白人都是敌人,巡逻队无处不在,猎狗们虎视眈眈。不需要认识,也不管是谁的黑奴,只要是黑人,就是所有白人共同的敌人,就要遭到无条件的捕杀。就像动物界的天敌和食物链一样,黑人就是白人的天敌,就是白人食物链上天经地义的下一环。白人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他们共同的利益。
人与动物的壁垒,白人与黑人的壁垒,黑奴们的境遇是多么无奈!想一想都感到绝望!可是,这种绝望无奈并没有随着黑奴制的废除而终止,它在今天的人类生存中依然存在,想想那些求告无门的小民、被秘密关押的上访者、被黑煤窑主操纵着生死的矿工……他们所遭受的,依然是非人的对待,性质上跟黑奴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程度而已。人类文明行进了这么久,其实还是在解决最初的问题:保护一些人不被非人地对待,防止一些人随意宣布另一些人为非人。
奴隶的感觉是相对于自由的需求,还有一些人,他们的生存没有问题,然而,他们依然有奴隶的感觉,他们想自由地发声,于是,他们也遭遇奴隶般的对待了。他们发现,限制黑奴自由的那张网依然存在,虽然那张网是透明的、看不见的。网中的生存法则是:只要不去触摸网的边界,你几乎感觉不到置身网中,你可以看见外界,你可以顺畅呼吸,你几乎感觉不到任何不自由,只要你不想出去。这是另一些人的形而上的生存现实。自由,是黑人最不能提的字眼,是白人意识形态中最危险的概念。所罗门·诺瑟普被拐卖为奴隶后,一度努力向白人申明自己原本是自由人,结果遭到更残酷的对待,因此他明白了,千万不能暴露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经历,千万不能让白人知道他曾是自由人。
《为奴十二年》还让我从奴隶的角度感到一种隐忧。所罗门用自己的技能为福特先生带来了实惠,福特先生因此对他比其他奴隶好些,因此,所罗门与女奴伊莱扎有一段对话:
所罗门:福特先生是个好人。
伊莱扎:他是个奴隶主。你讨好他。
所罗门:没有。
伊莱扎:你沉溺在他的宠爱中。
所罗门:我是为了生存。我不会让自己陷于悲伤绝望中。我贡献才能给福特先生,我在等待重获自由的机会。
伊莱扎:福特先生是你的机会吗?你比那些畜生好不到哪去。
所罗门含蓄地表明:面对黑奴,福特先生当然只能是奴隶主。他一定程度上承认了这种合理性。而且,如伊莱扎所言,他的确对福特先生抱有幻想,同时,福特先生的确不会满足他的幻想。他对福特先生说,你知道我以前不是奴隶。福特说,我不想听。福特先生宁愿视他为奴隶普莱特,而不愿视他为自由黑人所罗门,尽管他知道后者是事实。但是,福特肯定说,无论如何,你是个优秀的黑人。也许,这迄今仍是美国白人对奥巴马的肯定吧?承认其优秀,但再优秀,也是个黑人而已。种族制度已经明文消失了,但肤色观依然顽强地存在,正如即使米歇尔这样优秀的女性,也不免被中国的所谓诗人拿肤色来说事:黑黑米歇尔,百变亦黯然。由观感而至内心的东西是最根深蒂固的,任凭多么高明深刻的思想和优美崇高的灵魂都难以克服,比如,我知道伟人说过,“最干净的还是工人农民,尽管他们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干净”;我也知道,要有劳动人民的情感,这是高尚的、政治正确的证明。可是,在地铁和公交车上与满身建筑泥灰的人相挨时,我还是会尽量自然地不去碰到他们,我只能用我友善的神情努力去表示:我并不嫌弃你们。这种神情是理性的,但它敌不过想要干净的感性。伟人是因为曾经“受够了洋教授的窝囊气”才说出那种话的,我的感受却不是受任何刺激的结果,只是幼儿园小朋友都会有的再简单不过的卫生观念而已。我知道有些工作没法保持干净,我也可以保证,如果人家有难,我绝不会因其衣服不干净就不去施救,但是,让我为了体现某种美好的观念就去沾染一身灰,我是不愿意的,而且也没有必要。当然,美国白人对于黑人的含蓄的俯视或近似洁癖的敬而远之,并非只是出于观感,而是有着更加深层的意识和原因。
斯托夫人的良知是因为奴隶们实在太悲惨了,如果不是那么悲惨,也许就不会激起那样的良知。良知属于理性范畴,比感受性的东西易于超越。在曼德拉为种族隔离奋斗终生的南非,同样反对种族隔离的戈迪默从小就看到黑人不许进图书馆和电影院,但只是简单地想:“事情就是这样,就像太阳东升西落一样正常。”当被问及对于种族隔离的不公“是不是猛然顿悟”时,戈迪默回答:“我不认为如此。事后你可以这样说,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我妈妈对黑人的生活感到内疚,看见他们遭受虐待——这种事情时时都能见到——她就会说:‘唉,他们毕竟也是人啊。’于是乎她开始把黑人当人看,并且做了不少善事……但也仅此而已。她并没有意识到社会制度应当为她所怜悯的那些人的生活处境承担责任。”所以,不要把白人看得觉悟多么高,即便是最有良知的白人。我想,这大概也说明着当今白人的思想现状。不是人人都会成为托尔斯泰的,否则,托尔斯泰就显不出他的伟大了。戈迪默的可贵的理性在于,意识到种族隔离不仅给黑人带来伤害,而且给白人也带来伤害。
美国黑人作家兼艺术家玛雅·安吉洛在自传《我知道笼中鸟为何歌唱》中回忆,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美国,黑人和白人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区,很多黑人孩子不知道白人长什么样,生活什么样。玛雅写道:“生而为黑人是可悲的,我们掌控不了自己的命运。我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被残忍地培养为驯服的绵羊,我们甚至可以安静地倾听别人嘲笑自己的肤色,而不作任何辩解。我们都应该死。我想我会很高兴看到我们全部死掉,一具具尸体堆在一起……作为一个物种,我们面目可憎,我们所有人。”玛雅的自我诅咒发泄的是对践踏黑人尊严的白人的愤恨,是喷向白人的毒焰,如同一个人狠狠地咀嚼着一口甘蔗,是为了把渣滓吐向怒目而视的对象。
《为奴十二年》中有一句话:黑人天生是做奴隶的料,根本没有反抗的动力。这句话出自黑人之口,是一种负气。但黑人的反抗性的确是一个问题。在黑奴当中,所罗门算是很有反抗性的了,可是,他的反抗性依然在遭受着瓦解。瓦解他的就是对奴隶主的幻想。之所以会存有这种幻想,是因为福特先生对奴隶相对仁慈。“在我和福特老爷一家共同生活期间,我只看到了奴隶制阳光的一面:他从不会惨无人道地压迫我们,他总是把我们当作他的同伴,在伟大的造物主面前和我们不分彼此;他会手指上苍,说出许多亲切、和蔼又令人高兴的话。每每想到他,我都不禁肃然起敬,假如当时我的家人也和我在一起的话,我倒愿意毫无怨言地忍受他那种温和的奴役。”“温和的奴役”,这里面蕴含着多么可怕的思维!只要假设一下,奴隶主采取的是温和的奴役,那么,奴隶就不会反抗,不会向往自由了,就会永远满足于“坐稳了奴隶的时代”。这跟中国百姓的清官思维是多么相像!不依赖根本制度来获得有保证的自由,而是依赖碰上清官的幸运。奴隶恨的不是奴隶主,而是坏奴隶主,那么,只要奴隶主好一点,奴隶制就可以不去改变了。那么,如果奴隶主们都是好奴隶主,结果是不是反而更可怕呢?事实上,美国南方的奴隶们就在幻想着到北方去,因为,北方的奴隶主稍微仁慈一点。
瓦解人类反抗性的,往往是幻想。抗日战争时期,何以几个日本兵就可以控制住一村人?每个人都会想,只要几个人冲上去,就能把日本兵给灭了,就算他们有枪,也扫射不了那么快。但为什么没有人冲上去呢?因为,最先冲上去的肯定会被射死的,而不冲上去,呆在人群中,还有可能活下来。事实上,从集体的概率来讲,反抗肯定比不反抗活下来的多。但在“必死”和“可能死”之间,每一个个体都聪明地选择了后者。“可能死”与“侥幸不死”相比邻,实际上,人们是在幻想着不死的侥幸在自己身上发生,幻想自己在不死的那一部分之中。最终,人在种种精明算计中,选择了不反抗。之所以不反抗,是因为太聪明,太爱幻想了,这几乎是人类的通病。
所罗门甚至聪明地为福特先生和所有白人如此着想:“福特的善良并没有让他有所损失,实际上,通过多次观察,我发现那些以仁爱之心对待奴隶的主人们,往往能获得更丰厚的回报,因为感恩的奴隶们会加倍勤快地为他们干活儿。这是我的切身经历和真实感受:每天超额完成任务给福特老爷一个惊喜,几乎是我们快乐的源泉。”这种聪明乖巧简直令人担忧,幸好白人们并没有掌握这一奥秘。我们知道,福特并不是一个富有的白人,这是否暗示着,不够狠毒的奴隶主是发达不了的呢?也许这一事实与“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相映照,更能够说明奴役和剥削的真相吧?现在的雇佣制与奴隶制的区别在哪里?在于制度。还是制度。如果没有制度来保障,虽然被雇佣者有选择雇主的自由,结果也无非是不被这个雇主剥削,就被另一个雇主剥削。虽然不被剥削是相对的,但制度给出了剥削的限度,也就给出了不被剥削的相对保障。
用阶级理论去解释白人黑人之间的事情,也未必可靠。固然,没有武器弹药,奴隶们的暴乱很难成功,而只是拿生命去冒险,但是,还有一个原因不可忽视,那就是奴隶群体的团结问题。《为奴十二年》中,曾经有个叫卢·切尼的奴隶准备组织奴隶起义,但计划泄露后,他为了自保,率先告密,且夸大事实,结果带来一场对于奴隶的大屠杀,大量根本没有参与起义的奴隶也被奴隶主杀死了。卢·切尼不仅逃过一死,而且受到白人嘉奖。所以,白人黑人并非单纯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问题。阶级内部也很复杂,营垒不是那么分明的。栖居在松树林地区的逃亡奴隶打劫为主人取猪肉的所罗门,所罗门打晕其中一个奴隶逃脱了,而后,他向主人报告了此事,奴隶们被投进监狱。所罗门明明知道:“那晚他们并没有想要攻击我,只不过是想吓吓我,让我把猪肉丢下。”而且,他们并未打劫成功。可是,所罗门还是告发了他们。在这一事件中,所罗门是站在哪个阶级的立场上,维护的是哪个阶级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他并没有把那些为了维持不饿死而打劫的逃亡黑奴们视为自己的阶级兄弟。
无论读《为奴十二年》小说还是看《为奴十二年》电影,我都几乎不曾流泪。只有当所罗门获得自由转身离去时,女奴帕齐扑倒在地的绝望,使我蓦然流泪了。在自由的衬托下,奴隶的深渊更显绝望,那绝望之真切,完全击中我。之前,完全非人的遭际,使人失去了人的感情,就连所罗门本人,也很少流泪。流泪是太奢侈的事情,属于柔软的心灵,当人心已钙化,泪泉便干涸。奴隶的生活当然不乏眼泪,而且,黑人的眼泪似乎也是黑色的。我们当然应该明白,黑人的眼泪也是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