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功能耦合关系

2014-03-19 05:55:48
关键词:参政党多党合作执政党

钟 枢

(西南政法大学 应用法学院,重庆 401120)

在我国现实政治格局的政党关系和多党合作制度中,除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外,还有参政的八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因此,我国政党关系的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与上述八个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亦即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这种主要由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来规范、调整的政党关系,需要我们从新的视角加以探究。通过系统论中的功能耦合关系原理来审视和研究我国的政党关系,深入探讨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如何才能达成功能耦合关系,对于巩固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特别是对于大力推进协商民主,正确处理统一战线中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促使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形成稳定、健康、牢不可破的党际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重大的实践价值。

一、系统论中的一个重要原理——功能耦合关系原理

(一)系统论的核心思想和整体性原则

系统论认为,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动态平衡性以及时序性等是所有系统共同的基本特征。系统论的核心思想在于系统的整体观念。系统论强调,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换言之,任何系统都不是各个部分的机械组合或简单叠加。系统的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性质,所以,系统论反对那种认为“事物只要各组成要素的性能好,其整体性能就一定会好”的以局部说明整体的机械论观点。系统论强调系统的整体性,认为系统中各要素不是孤立地存在的,每个要素在系统中都处在一定位置且起着特定的作用;要素之间相互关联,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要素,如果将要素从系统整体中割裂开来,那么要素在系统中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就会丧失,这就犹如人手在人体中是劳动的器官,但一旦脱离人体就不再是劳动的器官一样。

整体性原则是系统科学方法论的首要原则。它认为,世界是关系的集合体,根本不存在所谓不可分析的终极单元;关系对于关系物是内在的,而非外在的。整体性原则要求我们必须从非线性作用的普遍性出发,始终立足于整体,通过对部分与部分之间、整体与部分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探究和考察,来实现对认识对象的整体性把握。系统论的基本思想方法,就是把所要研究和处理的对象当作一个系统,分析其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的规律性,并以优化系统的观点看问题。在系统论看来,系统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大至宇宙小至原子,譬如一粒种子、一群蜜蜂、一台机器、一个工厂、一个学会团体、一个家庭、一个政党、统一战线组织,等等,都是系统,整个世界就是系统集合的整体。简言之,所谓系统,通常指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关于“系统“的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和功能四个概念,蕴涵着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个方面的关系。

(二)事物之间的功能耦合及耦合度

一般来说,两个事物之间如果存在一种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就称为“耦合关系”。在电学中,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电路元件(或电网络)的输入和输出之间存在紧密配合与相互影响,并通过相互作用从一侧向另一侧传输能量的现象。系统论借用电学有关耦合关系的含义,提出了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功能耦合关系原理。功能耦合关系是决定一定系统是否具有超稳定结构和可持续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关系。

概括地说,功能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子系统(或运动方式)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进而彼此影响以至达成协调、统一乃至同一的过程,是紧密关联的子系统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的动态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间相互依赖于对方的量度。系统由无序走向有序、由分裂走向联合、由动荡走向稳定的关键,取决于系统内部子系统之间这种协同作用的实际状况,这种状况决定着整个系统的状态、特征及其整体的稳定性。耦合度正是对这种协同作用的实际状况的度量。正是基于这种对功能耦合及耦合度的认识,我们把执政党与参政党这两个我国政党关系系统中的子系统,通过各自耦合要素的相互作用、彼此影响而达成的协调、统一乃至同一的程度,定义为“执政党-参政党”系统的关系耦合度。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这种交互耦合关系,就是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多方面、多层次非线性紧密关系的总和。依据功能耦合的强弱程度,我们可以将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耦合状况,划分为低水平耦合和高水平耦合两种状况。

(三)功能耦合关系原理

功能耦合关系原理是系统论中的一个重要原理,它所揭示的是:在一个由甲、乙双方所构成的系统内部,如果甲方所具有的功能和属性是乙方所需要和接受的;同时,乙方具有的功能和属性也恰是甲方所需要和接受的,那么在这个系统内的甲方与乙方之间就形成或达成了功能耦合关系。由甲、乙双方基于功能耦合关系所构成的系统,具有超稳定结构、可持续发展的特征,其内部各子系统相互之间则形成的是紧密相联、牢不可破、不可分割的关系和状态。这种由甲、乙双方各自具有的功能和属性为对方所需要和接受的因素、数量和状况,可称之为耦合点。耦合点越多,双方所形成或达成的功能耦合关系就越强,作为由甲、乙两个子系统所构成的一个大系统就越稳定、越牢固、越强大、越不可分割。这种基于功能耦合特征和状态下甲、乙双方所形成的关系和系统,犹如一个矿泉水瓶的瓶头与瓶盖所形成的关系和系统一样:瓶头的凹凸部分(功能和属性)与瓶盖的凸凹部分(功能和属性)正好吻合,只需轻轻一拧,即严丝合缝、滴水不漏。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1]这是对功能耦合关系视域下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高度总结,也是对两者间功能耦合点的集中概括和权威阐述。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如何才能具有超稳定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从而达成功能耦合关系?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功能耦合关系的基础和前提出发,总结我国政党关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去寻求新形势下执政党与参政党达成功能耦合关系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的答案。

二、一致性: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基础

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一致性和共同点,是双方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双方就不会形成具有超稳定结构和可持续发展的党际关系。

(一)执政党与参政党的一致性在宏观上的体现

从宏观上看,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一致性主要体现在:一致的旗帜——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一致的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一致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一致的路线——“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致的准则——宪法和法律。从功能耦合关系上看,这种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一致性正是双方所认同、需要和接受的。这种一致性,意味着要引导参政党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方向和道路,保持和发扬团结进步的优良传统,继续与执政党风雨同舟、同心协力,不断深化团结合作的政治共识。这种一致性是我国政党关系的一个基本的功能耦合点,意味着各参政党在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政治参与中发挥应有作用时,必须以接受执政党的政治领导为前提。

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关系中之所以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区别和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民主党派之所以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是由各民主党派成立后即与共产党团结合作、共同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而奋斗的历史所决定的,是由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共同为人民事业和人民利益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所决定的,是由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共同的根本利益和政治基础所决定的,也是由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各自的性质、特点和地位所决定的。按照西方的政党理论,不存在一个党领导另一个党的问题。在西方的多党制中,也没有任何一个政党公开承认接受其他政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居于领导地位,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根本特点,也是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这种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一致性,特别是基于这种一致性的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领导的思想和实践,是一个突出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关系的功能耦合点,是达成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功能耦合关系的基础。

(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是执政党与参政党最大的功能耦合点

在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最基本的、最广大的一致性就是共同认可“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这两面旗帜。爱国,即承认“一个中国”,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拥护社会主义,即认同社会主义理论,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一致性是思想上的最高境界,要求双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进共识;是目标上的高度契合,要求双方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定信念;是行动上的根本准则,要求双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共同实践汇聚力量,从而不断增强多党合作事业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既是执政党的历史使命,也是参政党的历史任务,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合作的根本基础和最大的共同点,也是两者最集中的一致性的体现和最大的功能耦合点。

三、多样性: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前提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一种既不同于西方的多党制,也不同于前苏联单一政党执政的特殊的政党体制。这一政党体制强调共产党是领导者,其他党派要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在我国的政治现实中,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但是在政治上却并非地位同等。共产党独享执政权,与参政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这种基本的政党关系格局下,民主党派并不以获得执政权为目标,而是以帮助共产党执政为己任。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相互之间是合作(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已经基本制度化的多种形式进行)和协商关系,而不是西方那种在政治权力上“你下台我上台”一类的在野党与执政党之间的竞争关系。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多样性,就是要通过两者在统一性基础上的求同存异,来不断增进双方的一致性,包容差异性,从而达到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目的。在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大前提下,各个参政党所必须拥有的相对独立性,是我国政党关系中多样性的重要体现。如果说,执政党与参政党的一致性是两者的一个基本的功能耦合点,那么,这种相对独立性和多样性,则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基本的功能耦合点,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前提。能否让参政党拥有一定的组织上和行动上的相对独立性,能否正确处理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参政党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主要职责的履行,而且直接决定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能否达成功能耦合关系。这种组织上的相对独立性,对参政党而言是一种内在的需要,对执政党而言则是一种外在的认可。这种党际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对参政党而言是一种自觉自愿的政治义务,对执政党而言则是一种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力。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功能耦合关系,就体现在这种参政党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党际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之中,体现在我国政党关系的多样性之中。

(一)保持民主党派自身组织的相对独立性是基本的功能耦合点和不可忽视的重要前提

早在1956年6月,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在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就曾明确指出:“应当严格地尊重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在宪法赋予的权利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性,任何党派和团体对其他党派和团体的这种自由和独立都没有权利加以干涉。”[2]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对民主党派的政治属性重新定性,指出:“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3]在邓小平主导下,指导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在过去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内容基础上,加上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新内容。基于这种历史溯源和现实根据,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规定:“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共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部事务,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4]因此,在统一战线建立、巩固和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自身建设、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过程中,民主党派既要提高接受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又要善于保持自己应有的从思想到组织、从理论到实践的相对独立性;既要增强作为参政党应有的党派意识和政治意识,又要保持作为政党应有的政治主体性、思想能动性和实践创新性,履行好参政党应有的职责。只有这样,民主党派才能在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多党合作的历史进程中,更好地肩负起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历史责任。

在党际关系上,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领导并不意味着要丧失自身组织应有的相对独立性。中共中央在《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4]政治领导是以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平等的党际关系为基础的。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虽然性质不同、组织规模不同,但都是独立的政党,都以宪法作为活动的根本准则。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多党合作中,共产党虽然居于领导地位,但是,“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4]。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虽然有领导与被领导之别,但民主党派在组织上应当是相对独立的,从法律角度看,在党际关系上应当与共产党是平等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它们在组织上是共产党的附属,而是表明它们对共产党政治主张的赞同,对共产党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的肯定,对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其政治意愿、政治抱负和政治利益的确认。正是通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参政党的政治实践,民主党派表现了对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和完成执政使命的切实有效的拥护、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要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作为一个政党组织必须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努力达成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政治上的绝对领导与组织上的相对独立的平衡与协调,努力使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形成一种和谐的、亲密友善的良性互动关系,从而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过程中,壮大自己的力量,提高自己的合作共事能力。因此,保持民主党派自身组织的相对独立性,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一个基本的功能耦合点和不可忽视的重要前提。

(二)民主党派保持组织上的相对独立性是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前提

在党际关系上,尽管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是毫无疑义的,是不能动摇的,但是,中共与各民主党派毕竟是“同中有异”和“异中有同”的不同的政党,由各自不同的政党性质和职能所决定,各民主党派保持统一于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作为参政党在组织乃至某些思想和行为上的相对独立性,由于集中地、典型地体现了统一战线中的多样性,因而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因为只有保持了这种相对独立性,各民主党派进行参政议政和实施民主监督才具备了基本的前提,否则就无从发挥其作为参政党应有的权能,导致民主监督因难于在实质上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而流于形式。对于民主党派的作用,邓小平曾经明确指出:“有监督比没有监督好,一部分出主意不如大家出主意。共产党总是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对下决心会更有利,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比较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5]邓小平在这里所说的不同“角度”,就是民主党派相对独立性的体现。因此,在统一战线建立、巩固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对于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不仅要强调“异中有同”,也要强调“同中有异”;不仅要强调一致性,也要强调多样性。因为这里的“异”和“多样性”,与“同”和“一致性”一样,也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一个基本的功能耦合点。

(三)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应是政治领导而非组织领导

在党际关系上,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而非组织领导。所谓“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主要是指共产党在这些基本的方面,切实对民主党派起到政治凝聚和政治引导的作用,从而始终保持多党合作的政治方向,不断推进双方共同目标、共同事业和共同利益的实现。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主要通过民主协商和充分讨论等方式,通过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来进行。在这种政治领导中,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仅被各民主党派所接受和拥护,而且变成了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领导是主动的、积极的和自觉自愿的

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领导,在多党合作和我国政治生活中并不是被动的、消极的、盲目的和被迫的,而是主动的、积极的和自觉自愿的。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这种政治领导,只有建立在民主党派的拥护、信赖、支持与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从逻辑上说,没有被领导者对领导者的政治主张与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就无所谓领导。所以,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关系不是单一的、单向的和单方面的,而是一种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互动关系。这种关系之所以能够得以建立并得到巩固和发展,既取决于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前进方向的一致性和奋斗目标的共同性,还在于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具有接受领导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这种关系的紧密程度直接体现着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功能耦合度。换言之,这种功能耦合度是显示执政党与参政党两者关系紧密状况和牢固程度的基本指标。

(五)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是“一”与“多”的关系

共产党与民主党派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仿佛交响乐队指挥与乐队成员之间的“一”与“多”的关系。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共产党如同交响乐队的指挥,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如同交响乐队成员。正如乐队成员只有在乐队指挥的正确引领下,才能奏出美妙而辉煌的乐章一样,民主党派(乐队成员)唯有接受共产党(乐队指挥)的正确领导,才能在现有政治格局和政治制度的框架中有所作为,充分地发挥和展示出自身独特的政治优势和政党特点,为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也正如只有在乐队指挥与全体乐队成员团结一致和配合默契之中才能奏出宏大而和谐的乐章一样,只有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共携手、齐努力,才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共同不断地奏出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乐章,奏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乐音和引领世界政治模式潮流的时代之强音。正确处理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领导与被领导这种“一”与“多”的关系,是达成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功能耦合关系的重要途径。

四、在功能耦合关系上的得与失:我国政党关系的经验和教训

虽然从理想状态看,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应当形成或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然而从实际状况看,在新中国的某些历史时期却并非如此。从我国统一战线的历史发展来看,在统一战线中的各方主体之间,特别是纵观新中国六十多年的历史,早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之前的新中国建立初期,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就已经初步形成或基本达成了功能耦合关系。非常不幸的是,从1957年反右派运动以后直至“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种好不容易才初步形成或基本达成的功能耦合关系却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以至于在“文革”中荡然无存。从1979年至今的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这种遭到极大破坏的功能耦合关系,则在邓小平领导全党、全国人民拨乱反正的风暴和思想解放的洪流中得以逐步恢复,并在一定程度上不断地得到了发展。考察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在功能耦合关系上的得与失,我们将获得巩固和发展我国政党关系有益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

(一)我国政党关系、政党制度能否得以建立、巩固和发展,取决于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是否形成或达成了功能耦合关系

我国统一战线中的政党关系,既应当是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也应该是功能耦合的关系。我国统一战线中的政党关系、政党制度能否得以建立、巩固和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是否形成或达成了功能耦合关系。如果统一战线系统中由执政党与参政党所组成的子系统形成或达成了功能耦合关系,那么,这个子系统就具有超稳定结构的特征、牢不可破的状态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功能耦合点、功能耦合度的状况决定两者之间的关系程度和结构状况。两者之间功能耦合点越多、功能耦合度越大,由这两者所构成系统的超稳定结构特征和牢不可破状态就越明显、越突出、越真实、越具有可持续性。事实上,制定和践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我国多党合作基本方针的执政党与参政党合作共事、共谋发展的历史过程,正是一个双方不断地通过改变自身的功能和属性、为适应对方而调整自己、以满足对方的需要和使对方接受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形成或达成功能耦合关系,使执政党和参政党所构成的系统形成超稳定结构、达到牢不可破状态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过程,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的团结一心、共同前进的过程。简言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和参政党所构成的系统之所以坚强稳定、牢不可破,是由双方不断形成或达成功能耦合关系所决定的。功能耦合度是衡量我国政党关系和状况的重要指标。功能耦合关系的强弱亦即功能耦合度的大小,决定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关系的紧密性、行动的协同性及思想的一致性之强弱,决定执政党和参政党所构成系统的牢固程度。

(二)我国多党合作中基于功能耦合关系的历史教训

中国共产党六十多年的执政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我国国体相适应,得到了各党派、各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衷心拥护,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但无庸讳言,纵观建国史,这一基本的政治制度并非都得到了真正的贯彻和执行,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有的历史时期并没有形成或达成了功能耦合关系。建国六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执政方面、在与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上、在实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历史进程中,既积累了形成或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成功经验,也曾有功能耦合关系遭到彻底破坏的失败教训,特别是犯过“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全局性、方向性、长时间的错误。

在建国以来多党合作的历史上,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与1978年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转折点:前者标志着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由兴到衰,后者标志着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由衰到兴;前者标志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由强到弱,后者标志着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由弱到强。“文化大革命”时期是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最为薄弱的时期。在这个历史时期,“踢开党委闹革命”、“砸烂公检法”等无政府主义行径大肆泛滥,使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下降到极点,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更是荡然无存,执政党与参政党在建国初期原已初步形成或达成的功能耦合关系亦不复存在。这是一个沉痛而深刻的历史教训!历史是一面镜子。新中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曲折历史,充分地反映出执政党的执政与参政党的参政之间这种荣辱与共、共存共亡的功能耦合关系,反映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与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强弱、大小之间息息相关、共进共退的关系。

总结建国以来多党合作的历史教训,基于功能耦合关系视域下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关系,我们发现:一方面,共产党执政离不开各民主党派参政;另一方面,民主党派的参政也是以共产党的执政为基点和前提的。中共的执政能力与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不强,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也不会强;反之,如果民主党派的参政能力不强,共产党的执政能力也不会强。如果说,现代政党是现代国家机器的组合者和发动机,那么,正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在执政和参政上的通力合作,共同推动着国家机器的运转,并且在这种合作中相互促进着双方从理论到实践、从制度到组织的丰富、完善和发展,推动着一方执政能力的增强和另一方参政水平的提高。执政的共产党与参政的民主党派的关系,就应该是这种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功能耦合关系。

多党合作的历史充分表明:当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功能耦合关系得以形成并得到巩固时,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才能真正地得以实现并得到发展。当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得到加强之时,也是参政党的参政水平能够得以提高之日;当执政党的执政能力遭到严重损害甚至削弱到几近毁灭的地步之时(比如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也是参政党的参政能力极为衰弱、参政水平极其低下甚至根本无从谈起之日。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关系;是受功能耦合度影响的执政党执政能力与参政党参政能力“一强俱强,一弱俱弱”的关系,是由功能耦合点决定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互为前提的功能耦合关系。一方面,以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为核心价值的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一致性”,是两者间功能耦合关系的重要体现,是两者的一个基本的功能耦合点;另一方面,以民主党派的相对独立性为核心价值的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多样性”,则是两者间功能耦合关系的另一个重要体现,是两者的另一个基本的功能耦合点。只有通过大胆的思想解放、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务实的制度安排,才能将这两个基本的功能耦合点统一和整合起来,从而在更深刻的层次上和更广阔的范围内进一步达成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功能耦合关系。

五、新形势下执政党与参政党达成功能耦合关系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实现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平衡

(一)“求同存异”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最大公约数

“求同存异”是处理统一战线中一致性与多样性矛盾关系的一个基本的政治原则,也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最大公约数。在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新形势下,能否做到“求同存异”,将直接影响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能否达成功能耦合关系。对于“求同存异”原则的一致认同,是双方的一个重要的功能耦合点。只有“求同存异”成为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的要求和需要时,双方才有可能真正达成功能耦合关系,而两者之间“求同存异”的程度将直接决定双方的功能耦合度。“求同”,最主要的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致力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祖国统一大业;“存异”,就是要在共同的政治原则和共同的政治利益前提下,照顾到双方的利益、意见和要求,防止因为过分强调差别性而损害统一性,或者因为过分重视一致性而损害多样性。在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功能耦合关系中,固然需要突出“求同”,但这种“求同”并不是要消除两者“差异”(多样性)的“求同”,而是要追求“和而不同”的境界——“同”(一致性)而不千篇一律,“异”(多样性)又避免冲突;因“同”(一致性)而共生共荣,又因“异”(多样性)而相辅相成。这就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同”(一致性)与“异”(多样性)矛盾关系的辩证法,也是两者建立、巩固和发展功能耦合关系的核心问题和关键所在。

(二)新形势下达成执政党与参政党功能耦合关系必须消除在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问题上的偏差

从多党合作和政党关系的现状看,新形势下要巩固和发展我国的政党关系,进一步实现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功能耦合关系,必须消除在统一战线中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问题上存在的偏差,努力实现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平衡。

在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中,我们强调一致性在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一”,强调双方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强调双方风雨同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政治关系的紧密性,强调双方要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等,是必要的、合理的、正确的。但是,在处理执政党与参政党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上,在现实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过程中,一致性常常被过多地、过分地强调,而多样性则往往被强调得不够,甚至在实际上被忽视或忽略。在现实政党关系中,往往在一致性被强调的同时,多样性的存在价值却遭到排斥和否定,参政党的相对独立性往往被否定和抹煞,其多样性和差异性则常常得不到应有的承认和尊重,而只是一味地、片面地强调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在共同理想、共同目标和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

事实上,让参政党保持自己应有的从思想到组织、从理论到实践的相对独立性,与自觉地、坚定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并不矛盾。各民主党派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保持一定的作为一个政党组织必须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努力达成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政治上的绝对领导与组织上的相对独立的平衡与协调,对于巩固和发展健康的、紧密的、和谐的政党关系,对于改革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是属于有利于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际关系、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正能量”,是进一步达成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功能耦合关系的基本前提。

总之,在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中,双方当然要谋求一致性、寻找共同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否定和抹煞双方客观存在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的巩固和发展,正是以双方之间所存在的差异(多样性)为前提和条件的。因此,基于对我国政党关系现状的观察,我们认为,新形势下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最需要处理的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是实现一致性和多样性两者之间的平衡。也就是说,在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上,既要强调一致性的价值和地位,同时也要强调多样性的价值和地位;既要强调双方之间的“一致”,同时也要强调双方之间的“多样”。在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上“一致性”被过多或过分强调、“多样性”则被忽视或忽略的偏差,是长期以来影响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施行、阻碍执政党与参政党在更深层次上和更大范围内进一步达成功能耦合关系的一个亟需解决的难题。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12-11-19)[2013-11-28].http://www.xj.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22546.htm.

[2] 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818.

[3]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86.

[4]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EB/OL].(2005-02-21)[2013-12-02].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21/content_2600060.htm.

[5]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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