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戏剧改革

2014-03-19 05:40
关键词:国民政府教育部戏剧

任 荣

(淮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淮北 235000)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戏剧改革

任 荣

(淮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安徽淮北 235000)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戏剧改革措施,主要有推行戏剧教育、整理征集剧本以及审查制度改革三项。推行戏剧教育与整理征集剧本对戏剧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审查制度改革一方面改变了以往戏剧业审查混乱的局面,另一方面也是国民政府舆论钳制的体现。

抗战时期; 国民政府;戏剧改革;戏剧教育;剧本征集;戏曲审查

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对戏剧事业显得格外关心和重视。除了成立了第三厅负责抗战宣传之外,国民政府在戏剧的推广和审查方面也制定了一些政策。这些政策显示了国民政府对戏剧事业介入的积极姿态。不过从戏剧事业的发展来说,这些政策有些是起积极推动作用的,有些则完全是舆论管制的体现。所以评价这一时期的国民政府的戏剧改革,一方面要看到国民政府的在戏剧改革上积极的一面,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国民政府对文化、舆论进行钳制的一面。

一、戏剧教育的推行

中国现代戏剧教育发轫于20世纪初。1907年由马相伯、王钟声、沈仲礼在上海创办的通鉴学校是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戏剧教育机构。这个学校以宣传革命为宗旨,以演出话剧为主。戏曲教育方面,京剧富连成科班和秦腔易俗社的创办标志着戏曲教育也开始朝现代化方向迈进。不过由于时代的局限,富连成和易俗社都没有能够成为引领戏曲教育变革的旗帜。当时戏曲界包括富连成和易俗社的人才培养主要还是通过师徒传授、科班教习两种途径。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中国的现代戏剧教育才趋于成熟。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富有革命思想的戏剧教育家,一些现代化的戏剧、戏曲学校纷纷出现,表明中国现代戏剧教育在抗战爆发以前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需要申明的是,这种进步并不表示中国现代戏剧教育已经非常成熟和发达。因为这些戏剧、戏曲学校的建立以及在相关制度方面的突破都是戏剧家和戏剧界人士努力的结果。从政府角度来说,教育部并没有给予适当的支持和鼓励。所以在抗战以前,中国的戏剧教育仍然是处于文化教育的边缘地带。

全面抗战爆发后,在国民政府的关注下,戏剧教育终于在政策层面上取得了突破。尽管很多政策在后来的执行过程中都打了折扣,甚至是大打折扣,但是在政策规定的制定上,国民政府教育部还是做出了一些努力。1939年4月18日,教育部颁布《各省巡回歌咏戏剧队组织办法》。《办法》规定:“各省教育厅应遵照本办法组织巡回歌咏戏剧队实施音乐戏剧教育及戏剧教育以推进抗战宣传。”[1]1940年6月8日,教育部再次颁布《各省市推进音乐教育要项》。这项规定是对《各省巡回歌咏戏剧队组织办法》的一个细化。《要项》规定①参见: 中华民国教育部社会教育司. 艺术教育重要法令[C] // 章咸, 张援. 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 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7. 下文凡出自该书的文献都以①××标出(××代表页码).209:

一、各省教育厅各市社会局应于主管社会教育科股内设置主办戏剧教育专人,列报备核。二、各省市应设法训练音乐戏剧人才,如因经费困难,得选派学生至国立音乐院及国立戏剧学校肄业,或联合邻省合设训练机关。三、各省市应设巡回歌咏戏剧队至少一队,并遵照规定组织办法办理,限于本年度内成立,呈部备核。四、各省市县立民众教育馆应联合地方学校及民众,组织歌咏戏剧队、随时呈报主管机关备案,省市立者,并应转报本部备案。五、各省市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应利用课余,组设歌咏戏剧队,并择期对外表演。六、各省教育厅各市社会局应量力编审歌咏戏剧教材。七、各省市教育视察人员,应随时督导各地音乐戏剧教育之进行并考核其成绩。

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社会民众的,由各省市社会局来执行实施。但是在战争环境下,这些戏剧教育政策大多数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推行社会戏剧教育的同时,教育部也支持学校推行戏剧教育。就在《要项》颁布六个月后,同年12月20日,教育部专门颁布《推进国立各级学校音乐教育令》。文件写道:“本部为推进各地戏剧教育起见,除先后设置巡回戏剧教育队四队,分赴各省巡回施教并辅导地方戏剧教育外,复订定各省市推广教育要点,各颁各省市主管教育厅局转颁各社教机关及各学校组设歌咏戏剧队,以期造成戏剧教育网,藉资联系,并利宣传。”①210从这项条令可以看出,经过初期的试验后,教育部戏剧教育推行的重点已经开始向学校倾斜了。我们从1941年2月15日颁布的《推进戏剧教育要点》中可以看到重心的转移。《要点》的第七条依然是强调:“各省市立民众教育馆巡回歌咏戏剧队,应认真巡回施教区内施教。”①212但是第八、九、十条都是有关学校戏剧教育的。从第十条要求各级教育视察人员“应特别注意戏剧教育之推行状况”的措辞来看,国民政府教育部对学校的戏剧教育还是充满希望的。

在各级学校推行戏剧教育应当说是一个比较实际且富有实践性的方案。学校的环境以及学生的文化水平都使得学校戏剧教育推行的困难远远小于在社会民众中的推行。但是我们从中国戏剧教育史的角度来看,抗战时期的戏剧教育与20世纪20 – 30年代相比并没有太明显的进步。尽管政策一项项地颁布,但是在执行的时候,或是没有能够落实到位,或是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财政方面的原因,也有战争影响的原因,还有人才匮乏的客观条件制约等等。不过,如果我们从政策制定角度来审视抗战戏剧教育,有两点是值得肯定的:首先,在政策层面,教育部颁布一系列推行戏剧教育的条令。其次,在艺术形式方面,做到戏曲和话剧并重。1941年2月21日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实验戏剧教育队暂行简章》第三条规定演出组负责“办理新旧剧本之试演与公演事宜。”①214这也间接证明了上面的观点。

二、整理与征集剧本

与戏剧教育推行相比,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下设的剧本整理组,在剧本整理和编辑方面的成绩显得相对突出些。剧本整理组由著名戏剧家赵太侔主持,负责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搜集和整理新旧剧本;第二,审查和修改剧本;第三,征集剧本。整理组在戏曲剧本整理方面成绩斐然,在平剧方面尤为突出。1940年,整理组就刊行了《平剧选第一辑提要》及《平剧本事》[2]。这项工作既是平剧剧本的一次大整理,也是一次全面审查。该书《说明》特别指出:“平剧为旧时代产物,不少教忠劝孝,激浊扬清之作;但往往杂以果报鬼神之见解,若竟摈而不选,所失甚大。唯有择其迷信较轻者选之,以待整理。”①参见: 文献[2]: 154.经审定《长坂坡》、《桑园寄子》、《罗通扫北》等剧中之鬼神情节不占剧本之重要成分,因而被删去;《清风亭》、《六月雪》、《乌盆记》等剧因涉鬼神过多被列为禁演剧目。经整理组报呈教育部,1940年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向各省公布禁演《铁公鸡》、《买胭脂》、《杀子报》等29个剧目。1942年,教育部教科用书编审委员会并入国立编译馆,原有的剧本整理组工作归国立编译馆社会组办理。社会组主要职责是编写民众读物及剧本。参与修订平剧剧本主要有梁实秋、姜作栋、林柏年、陈长年等人。经过初期的审定和修改,部分剧本已经整理完毕。1945年2月,编译馆将已整理完毕的剧本先选择48种分为12集,定名《修订平剧选》由正中书局出版②关于出版剧目之种数, 梁实秋回忆为44种, 洪深认为是48种, 笔者采用洪深之说. 参见: 梁实秋. 回忆抗战时期 // 《梁实秋文集》编辑委员会. 梁实秋文集: 第五卷: 雅舍散文. 福州: 鹭江出版社, 2002: 225. 文献[2]: 155.。该书至1947年一共出版了4集。

除了整理剧本外,整理组也负责向社会征集剧本。抗战时期,抗敌宣传工作需要大量的剧本。为此,由教育部发文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抗战之剧本。所征集到的剧本由教科用书编辑委员会之剧本整理组负责审定。对于优秀之剧本则由教育部给予嘉奖,并公开出版。1941年12月,教育部颁发《教育部征选历史剧本办法》。《办法》规定征集之目的为:“将历代名人如帝王名将大臣及民族英雄等编为戏剧,以为历史教育之辅助”;标准为:“(一)有功于国家民族者;(二)能代表一朝代之特殊精神者;(三)言行事迹足资国民矜式者”,种类不拘,“话剧、乐剧及其他歌曲体均可,长短不限”①219。1942年1月8日,教育部公布《征求各种纪念节日剧本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革命纪念、雪耻抗战、民众运动、各项运动四类剧本①223。1942年2月16日后,国民政府规定剧本审查统一由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负责。根据委员会拟定的《奖励优良书刊剧本办法》,对于优秀剧本给予以下几种形式的奖励:一、现金奖励,“第一等二千元,第二等一千元,第三等五百元”;二、“转报有关机关予以介绍出版、上演或酌予奖励。上列奖状、奖金由著作人具领,奖状并可刊登该图书、杂志或剧本之封面”[3]。经过征集,新编历史剧《文天祥》等优秀剧作脱颖而出。公开征集剧本,是对剧作家的一种精神鼓励,也是对戏曲文学的一种间接肯定。

三、戏曲审查制度的改革

在推进戏剧改革的同时,国民政府也加强了戏剧审查力度,对戏剧界进行思想钳制。这是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戏剧政策的一个新变化。这里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民国建立以来的戏曲审查史。

民国肇造,百废待兴,诸行业皆处于无秩序阶段,戏曲业概不例外。当时戏曲娱乐市场呈现出管理机构不明、管理方式粗暴、管理标准随意三个特点。按照惯例,娱乐市场主要是由警察局负责管理。戏院之经营、戏班之演出都要接受警察局之监督。但是在日常运营中,除了警察局外,地方行政长官乃至政府大员都可以随意介入戏曲管理事宜。如1914年,安徽蒙城县知事汪篪到任不久便颁布了《禁止演戏酬神文》、《禁止淫戏赌博文》、《照会各团防局禁赌博淫戏文》三张文告,对当时流行在蒙城地区的拉魂腔和花鼓戏施行全面禁演③参见: 熊承恩. 汪篪禁戏文告初探[M].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蒙城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 漆园古今: 第五辑. 1987.。管理方式的粗暴主要体现在禁戏这种处罚措施上,而禁戏之理由也都千奇百怪。涉及淫秽,有伤社会风化是最常见的理由。除了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外,有些剧目被禁则是因为某位官员对该戏厌恶,所以下令禁演。如 1924年,《击鼓骂曹》一剧曾被下令禁演。据1924年1月29日《申报》报道:“近闻京中戏园,有于日前奉警察厅布告,无论男坤女伶,一概禁止演唱《三国志》中《击鼓骂曹》一剧之说,各戏园无不遵办云。”①参见: 北京禁演《击鼓骂曹》之笑谈[N]. 申报, 1924-1-29.该剧目既未涉淫,亦与风化无关,为何被禁呢?原来军阀曹锟当时主政北洋政府,因该剧有“骂曹”之情节,犯了曹锟的忌讳,所以下令禁演。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戏曲审查管理开始逐渐规范化。各省、市教育局、社会局都成立专门的戏曲审查机构,并出台了一些管理条例。从这些条例所列的演出标准来看,政治立场被提升到了第一位。如上海市教育局在1931年颁布了《上海市教育局审查戏曲·唱片规则》。《规则》第五条的首款特别强调:“违反党义及侮辱国体者”当禁止②参见: 葛涛. “党义”与“风化”之间: 从审查制度看民国时期政治对唱片的影响[J]. 史林, 2006, (6): 104-115, 186.。对“党义”的强调反映了南京国民政府一统后开始重视思想文化的管制。1932年1月,广西南宁戏剧审查委员会颁布了《南宁戏剧审查委员会取缔戏剧规则》条令。条令第五条第一款也规定:“有违中国国民党党义及反革命之意义者”不准表演③参见: 南宁戏剧审查委员会取缔戏剧规则[C] //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研究室, 中国戏剧家协会广西分会. 广西戏剧史料集. 1982: 94.。广西是较早建立红色政权的地区之一。为了扼制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广西省政府对戏剧业实施严格的审查制度。除了上面所引的规则外,1933年5月又颁布了《广西省戏剧审查会审查通则》。《通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以宣传共产主义或鼓吹阶级斗争为中心者”④参见: 广西省戏剧审查会审查通则[C] // 广西壮族自治区戏剧研究室, 中国戏剧家协会广西分会. 广西戏剧史料集. 1982: 97.禁演。对于违规之戏院,施行警告、罚金、停演三种处罚。从20世纪30年代的戏曲审查情况来看,尽管在标准上各省、市做到了统一,但是各地的执行机构依然没有能够做到统一。当时负责戏剧管理的机构有社会局、教育局、警察局以及专门成立的戏剧审查委员会,这些机构都具有审查权力,但是在执行权力的分配上并没有做到统一。所以多头负责最终导致各单位虚以委蛇、人浮于事。与民国初期的戏剧审查相比,20世纪30年代的南京国民政府依然没有能够解决戏曲管理混乱的局面。

全面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戏剧管理仍然延续了20世纪30年代初的模式,由教育局、社会局、警察局等单位共同负责戏剧审查事宜。第三厅成立后,也承担部分戏剧审查工作。第三厅属于军事单位,教育局、社会局属于社会服务、监督部门。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一定的信息交换渠道,也没有共同合作的计划,所以这一时期的戏剧审查实际上也是各自为阵的。如第三厅在武汉工作期间,汉口市也组织成立了汉口戏剧编修委员会负责戏剧审查事宜。从汉口市戏剧编修委员会的报呈中所列工作范围来看,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与第三厅、教育局、社会局的工作是重合的[4]。

这种多头管理的无序状态最终迫使国民政府对戏剧审查机构进行统一和改革。在抗战时期,为了严防共产主义思想在国民党统治的大后方传播,国民政府加大了文化控制方面的投入。在戏剧审查方面,国民政府于1942年2月16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九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剧本出版及演出审查监督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所有戏剧剧本之出版或演出审查,在重庆市统归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办理;各地方由各省、市图书杂志审查处办理。原有党部、政府或宪、警机关附设或合办之戏剧审查机关,一律取消。”[5]这条改革措施从源头上解决了管理机构多头的问题。在演剧审查细则方面,《办法》规定[5]:

三、凡经中央或各省市图书杂志审查机关审定剧本之演出,由当地政府派员检查所有演出剧本是否与审定剧本相符(其审查工作之人员以由党部调用为原则)。四、未经依法向主管机关立案之剧团,一律不准公演,更不得假借任何机关名义演出。五、凡剧院公演戏剧,其剧本无论已否出版,如未经依法送经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或省、市图书杂志审查处审定者,如系募集捐款或为各种运动演出,未经社会部各省、市、县社

会行政机关核准者,均由各该地方政府分别予以停演及罚金之处分。

这三条规定中有几点信息值得关注。第一,在审查工作人员的派遣上特别强调党部调用。党部人员多数都是国民党的忠实追随者,由他们来审查戏剧可以避免工作人员因党性不纯而出现玩忽职守的问题。第二,对演出机构和剧本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对演出机构加强了登记管制,对剧本的审查也严格了程序。这些都反映了国民政府整改戏剧业的决心。在颁布《剧本出版及演出审查监督办法》的同时,由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拟定了《奖励优良书刊剧本办法》。《奖励优良书刊剧本办法》名义上是公布奖励优良剧本的措施,实际上是对《剧本出版及演出审查监督办法》的补充说明。《奖励优良书刊剧本办法》规定[3]:

合于下列之一项或数项者,得奖励之:一、对三民主义、国父遗教或总裁言行,确有阐扬理论之特殊贡献者;二、对中国国民党政纲、政策或史实,确有精当之解释或特殊之贡献者;三、对本国历史、文化、学术思想为精密纯正之阐扬,而有益抗战建国者;四、表彰抗战事绩,宣扬革命精神,足以激发国人忠党爱国之热忱者;五、依据国策驳斥谬误言论,指导青年思想,有助于抗战建国者;六、其他有利抗战建国之社会科学、哲学、文艺或剧本。

这六项条款中,党义由抗战前的第一位跌落到了第二位,而总裁言行被列为与三民主义、国父遗教同等重要的位置。抗战时期,国民党宣传机关公开宣扬“一个政党、一个主义、一个领袖”的独裁言论。在军事上,他们于1941年发动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在文化上,他们于1942年将戏剧审查权收归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并公开地将阐发总裁言行列为评选优秀剧本的重要标准。这是对民意的胁迫,也是独裁的表现。同年的6月20日,国民政府再次颁布《演出剧本审查办法》。《演出剧本审查办法》是对上述两份条令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演出剧本审查办法》明确了演出剧本的审查程序和处罚措施。《办法》对剧本审查程序做了规定[6]:

二、无论机关、团体或个人组成之剧团,应将其预备演出之剧本缮正原稿,连同说明书缮正原稿各四份,于试演期至少十日以前送审,并须于原稿封面上加盖各该剧团团章。如系机关、学校或团体临时组合演出者,由各该机关、学校或团体负责送审并盖章。前项送审之原稿,审查机关于审定后,应以一份存案,一份发还,一份转报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备案,一份转送当地社会或教育行政机关备查。其由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或地方社会或教育行政机关办理审查事宜者,得减送一份。三、送审剧本时,应由各该剧团负责人填具剧本演出许可申请表,表式另定之。如系首次送审,并须缴验该剧团已向主管机关立案之登记证,或其他足以证明立案之文件,否则不予审查。四、经审查后内容无碍者,由审查机关发给准演证。其有指示删改者,应再由原送审人遵照指示意见删改后送请复审。

对于违背三民主义、抵触国家政策、分散抗战力量、影响社会安宁、败坏善良风俗者的剧本,则处以“禁止演出并没收其原稿”[6]的处罚。复杂的审查程序一方面体现了审查制度的规范化,另一方面也给国民政府的意识形态控制提供了方便。在演剧机构的审查上,《演出剧本审查办法》也做了严格的规定。各剧团在演出前需要向相关机构申请演出证。演出证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如果超过时间,演出证则失效。剧本在正式演出前,必须要试演。试演之时,需要检查机关派员携带已通过审查之原剧本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演出证上加签证明,如此方能公演。在公演期间,当地社会和教育行政机关负有检查之责。如果剧本未通过审核,或未按照审查机关要求进行整改,那么当地社会或教育行政机关要会同军警机关勒令停演。戏剧管理制度的改革虽然客观上整顿和规范了艺术市场,但是也造成了艺术市场的僵化。严格的审查制度压制了戏曲的艺术批评功能。在艺术流通环节,复杂的审批程序减缓了流通速度,造成戏曲演出市场的萎缩。

四、小 结

1942年以后,国民政府尽管在戏剧教育、剧本整理方面作出了一些富有意义的改革,但是从深层目的上来说,这些措施还是为了加强意识形态的控制。意识形态的过分钳制直接导致戏剧业的萎缩以及戏剧界人士的不满。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戏剧事业再也没有能够出现抗战初期的那种勃勃生机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大后方的戏剧改革总体上违背了戏剧发展的规律,只是在局部有着进步性。

[1] 中华民国教育部. 各省巡回歌咏戏剧队组织办法[C] // 中华民国教育部. 社会教育法令汇编: 第二辑 // 章咸,张援. 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 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7: 206.

[2] 洪深. 抗战十年来中国的戏剧运动与教育[C] // 洪深. 洪深文集. 北京: 中国戏剧出版社, 1959: 153.

[3] 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 奖励优良书刊剧本办法[C] // 沙千里. 战时重要法令汇编. 重庆: 双江书屋, 1944: 530.

[4] 汉口市党部军委会政治部公函(特派委员陈泮岭致汉口特别市党部公函)[C] //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 第五辑: 第二编: 文化: 一. 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8: 89.

[5] 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剧本出版及演出审查监督办法[C] // 沙千里. 战时重要法令汇编. 重庆: 双江书屋, 1944: 528.

[6] 国民政府. 演出剧本审查办法[C] // 福建省政府. 中华民国法规汇编: 第二册 // 刘哲民. 近现代出版新闻法规汇编. 上海: 学林出版社, 1992: 268.

Drama Reform during Anti-Japanese War

REN Rong
(School of Literature, Huaibei Normal University, Huaibei, China 235000)

During the Anti-Japanese War, the government of Republic of China implemented a series of drama reform measures. It main contents are implementation of drama education, screenplay collection and examination on opera. Implementation of drama education and screenplay collection play a certain role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atrical development. Censorship reform changes the past chaos of theatrical industry on the one hand, and on the other hand represents the government’s control on the public opinions.

the Anti-Japanese War; the Government of Republic of China; Drama Reform; Drama Education; Screenplay Collection; Opera Examination

I23

A

1674-3555(2014)03-0105-06

10.3875/j.issn.1674-3555.2014.03.016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编辑:朱青海)

2013-05-17

任荣(1984- ),男,安徽和县人,讲师,博士后,研究方向:中国戏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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