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可心[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00]
《许三观卖血记》中对生存哲学的探索
⊙齐可心[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大连116000]
本文基于对《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的理解,从许三观对平等的追求、应对苦难的方式、颠覆伦理和默默承受的生活态度等方面进行阐释,以探求其生存哲学。
生存哲学追求平等应对苦难颠覆伦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20世纪90年代的作品,作者这一时期的作品淡化了早期暴力、血腥、死亡的书写等,更多的是用温情对生存意蕴进行探索。余华为这种创作的改变解释道:“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我开始意识到一个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①在这篇作品中,余华就回到了现实的底层,回到了生命的存在。
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的韩文版自序中说:“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可以说这是一本追求平等而不得的书。许三观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可到最后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毛都不平等,所以他牢骚满腹地说:“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②余华曾在韩文版自序中描述过这样一个人——他知道的事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地方行走他才不会迷路。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着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没有梦想,而当他醒着的时候他也会追求平等。最后余华说这个人的名字可能叫许三观。许三观作为一个被封建思想毒害的落后人物,他所追求的平等是个人的,他要的“平等”具有狭隘性。他追求平等的方式也是特别的,带有喜剧效果。在得知一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儿子后,他为了报复许玉兰,每天躺在藤榻上什么也不做。当他与林芬芳有了私情被许玉兰发现时,许三观的想法却是:自己和林芬芳的事其实没什么,再怎么也没有和林芬芳弄出个儿子来,而许玉兰与何小勇却弄出了一乐,他还把一乐抚养到了今天。他对许玉兰说:“我和你都犯了生活错误,可你的错误比我严重。”这就是许三观的平等观。虽然许三观追求的平等是个人的、狭隘的,但生活的苦难却连他这一点点小小的要求也实现不了,无论是爱情还是生活,许三观都处在卑微之中。
苦难伴随了许三观的一生,虽然在文章的结尾处许三观的三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他自己的生活也很幸福,但苦难的意识一直存在于他的头脑中,当最后一次卖血被拒后,他想到的却是:“以后家里要是再遇上灾祸,我该怎么办啊?”③用卖血来应对苦难已在他脑中根深蒂固。对于苦难的叙述一直是余华创作的主题,在《活着》中余华向我们展示了活着的痛苦,余华曾深有感触地说:“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余华用其对活着的理解为我们塑造了90年代的文学典型——福贵,紧接着又为我们塑造了另一个典型——许三观。夏中义先生认为:“若曰‘卖血’是另一种活着,那么,《活着》便是另一种‘卖血’。”④谢有顺从存在主义哲学出发评价福贵和许三观时说:“他们没有抗争,没有挣扎,对自己的痛苦处境没有意识,对自己身上的伟大品质也没有任何发现,他们只是被动、粗糙而又无奈地活着;他们不是生活的主人,而只是被生活卷着往前走的人。”⑤他们都展现了顽强、韧性的生存方式。福贵对待苦难的生存方式是对现实的残酷熟视无睹,将亲人的一个个离去归咎于“天命”,始终与世无争,无怨无悔。许三观对待苦难的生存方式则是卖血。许三观共卖过十二次血,他用自己的血成家、保家、养家、救子。许三观最初走上卖血的道路是由于他的好奇心,也正是由于这一次好奇,使他走上了与他生命为伴的卖血道路。许三观用他初次卖血的钱娶了“豆腐西施”许玉兰,开始了他的生活,随之苦难也一波一波地接踵而至,一乐将方铁匠的儿子打伤需赔偿住院费,许三观被迫卖血赔偿;到了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时期,许三观为了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饱饭,他又一次去卖血;当骨瘦如柴、脸色灰黄的一乐从乡下回城,许三观心疼一乐,又一次卖血让一乐、二乐补身体;当二乐的队长来城里时,许三观为了二乐能够早日回城,用卖血得来的钱款待了二乐的队长,而这次他也亲眼见证了根龙的死;之后的几次卖血都是为了一乐,为了给一乐治病,他一路卖血到上海。许三观的大半生都在与血打交道,血已经成为他面对苦难时必不可少的因素。太多的苦难经历在许三观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苦难意识已经根深蒂固,最后一次卖血则是最有力的证明。
苦难始终是与许三观相伴的,面对苦难我们没有听到他的抱怨,他选择了默默忍受,忍受现实给予他的一切。他对一切苦难都采取从容的态度,被动、无奈地活着。我们可以说许三观是蒙昧的,他对生活只是一味地顺从,没有抗争、挣扎,被生活卷着往前走,但也许正是他的这种蒙昧与无意识,才使他一直活在骄傲与自豪之中,他靠卖血使家庭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他可以称得上是家中的英雄,正如王安忆所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⑥因为卖血他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他成了这个家的功臣,这也就成就了他以“卖血为荣”的思想。对于许三观这种出卖自己生命去应对苦难的行为,有人也许会说是愚蠢的,但对于许三观来说也许却是应对苦难的最好方式。
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对父子关系的展现,是他对以往作品中父子关系的一种颠覆。在余华以往作品中展示的父子关系大多是:父子间的对立、仇恨,如《在细雨中呼喊》中的孙光林与父亲孙广才的仇视与对立。《许三观卖血记》却一改仇视与对立关系,将一对毫无血缘关系的父子亲情展现在读者面前。余华对许三观与一乐之间父子情的描写采取的是循序渐进的方式:最初的父子情深到父子关系的破裂到最后坚定了父子关系。
从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上讲,余华所写的这对父子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颠覆。余华在最开始写许三观与三个孩子之间的关系时,就着重告诉读者,三个孩子中他最喜欢的是一乐,当许三观发现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时,可想而知这对他的打击会有多么大,也许这正是余华有意而为之。面对一乐,许三观有太多的挣扎,而随着事件的演变,父子间的亲情渐渐地加深,许三观由最初的不愿、不肯、不甘转变为情愿、甘愿,他用自己的血供养了别人的儿子,这个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自己的妻子与别人的儿子。当一乐的亲生父亲何小勇出车祸需要一乐为其喊魂时,许三观暂时放下了对让自己背上耻辱的男人的恨,用道理去劝说一乐,这极大地挑战了许三观的底线,像他这样一个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的俗世之人,道德伦理比命还重要,他却出人意料地违背了千年的伦理,这是余华对传统伦理的极大颠覆。而从三纲五常上分析,许三观的举动更是让人无法理解。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与何小勇的私情,并且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最初的许三观是有着愤怒的,出于本能地去报复许玉兰,但这种用报复来发泄愤怒的方法也随着他与林芬芳私情的败露而终止了。我们不禁会想,许三观这样一个俗世之人,他的伦理观念为何会如此超脱于俗世?作为一个男人,对于妻子的背叛,他的反映未免有点太过于平静,也许这时的许三观所承受的不仅仅是尊严上的极大侮辱,还有心灵上的煎熬,许三观这种对待伦理道德打击的默默承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全新的生存方式。
许三观的生存哲学是令人感叹的,他追求平等,到后来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毛都不平等;他的一生都伴随着苦难,卖血成为他应对苦难的主轴;他的一生都没有挣扎,没有抗争,被动地被生活带着走,对于痛苦的处境没有意识,只知默默地忍受,用自己独特的方式生存。
①余华:《我能否相信自己》,人民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145页。
②余华:《〈许三观卖血记〉韩文版自序》,南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
③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南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266页。
④夏中义:《学人本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
⑤谢有顺:《余华的生存哲学及其待解的问题》,《钟山》2002年版第1期,第106页。
⑥林建法:《王安忆评〈许三观卖血记〉》,《当代作家评论》1999年第3期,第127页。
作者:齐可心,辽宁师范大学2013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辑:杜碧媛E-mail:dubiyuan@163.com
本文系201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颠覆与重构:当代新历史小说的文学价值研究”(L13D ZW022)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