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亦容
我的老妈爱吃零食,在她的精心“培养”下,我也成了个不折不扣的“小馋虫”。每天放学回到家,我第一件事就是瞄准老妈的挎包,一旦发现是鼓的,就会立刻下手,免得她又把带回来的零食偷偷藏起来。可每天的零食都是限量供应的,我总是不能一次吃个痛快。
不过,我和老妈也有达成统一战线的时候,那就是背着老爸到超市买回一大堆零食,藏在自认为安全的地方。每当这时,我和老妈就是坚定的盟友、亲密的战友,可是将零食安置好后,彼此就又成了最需提防的“敌人”了。
今天,我先下手为强,在电视机后找到了最后的一块巧克力,并为它的归属权与老妈大打口水仗。“神圣的巧克力,我要坚决捍卫你!我的喉咙我的食道我的胃,都贪婪地张开了‘嘴巴,万分期待着你的到来。”我暗自鼓劲儿。
于是,我首先开炮:“老妈,你是大人,就不该和小孩子争;我是小孩,又瘦,同学们都叫我‘糖醋排骨,最后一块巧克力归我,天经地义!”
可老妈不干了,对我连哄带骗:“宝贝,请看清楚,这是榛子味的,是块状的,重点是我挑的;你的是奶香味的,圆锥体的,我们买时就说好了的。”老妈言之凿凿,一脸得意之色。
老妈的话让形势急转直下,我心一凉,后悔没有先找榛子味的巧克力吃。我这么有才,怎么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我试图扳回不利局面,对老妈“晓之以理”:“你是‘膘膘老妈,巧克力热量高,吃了容易发胖。”
“我哪里胖?我只是瘦得不明显!”老妈不为所动。
“这里胖!”我捏着“膘膘”老妈肉乎乎的肚皮。为了美味可口的巧克力,我豁出去了。
“还不是因为怀了你,肚皮被你撑大了!”老妈也不是吃素的,一招制敌,指出我是罪魁祸首,把我隆重地推上了被告席。一时间我瞠目结舌。老妈的义正词严打败了我的童言无忌。我只得乖乖地交出巧克力,当然,在上缴之前,我迅速地掰下了一半。然而,看着美味的半块巧克力离我而去,一种心痛的感觉漫遍全身。
告诉大家,从今天起,我改叫老妈为“剽膘”老妈,因为老妈抢起零食来,作风剽悍,像条霸王龙。嘘!这个新称号,请大家替我保密,免得老妈受刺激,直接“封杀”我亲爱的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