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胜丽
(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 200081)
上海濒江临海,地处长江、太湖两大流域下游,为平原三角河网地区,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水资源十分丰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海陆域水系严重缺乏优质的水资源,二类水源仅占全市的1%,被国家列为“水质型”缺水城市。因而,上海在享受丰沛水资源的同时,节约用水,开展水平衡测试,挖掘节水空间十分必要。
水平衡测试是摸清企业用水现状,挖掘节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制定用水定额的可靠依据。本市从1984年起按照建设部标准,分期分批要求月用水量5 000 m3以上的工业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至1995年底,基本完成第一轮水平衡测试工作,之后,非工业用水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也由试点转向全面铺开。自2012年起,市政府开始对水平衡测试管理工作给予专项财政资金拨款,主要用于水平衡测试机构能力评价、技术服务招投标、技术服务费、水平衡测试报告审核评价和示范单位水平衡测试过程中探漏、水表安装等方面。
本市2007年修编了《关于水平衡备案、发证实施细则》,对水平衡测试工作的程序、材料、备案条件等做出了规定,但是对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和测试机构未予以规范要求。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水平衡测试工作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当前,本市水平衡测试工作的管理制度,对水资源的节约使用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从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缺乏统一的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有待于改进。突出的有以下两方面问题:
(1)现行的水平衡测试管理对象的测试范围和周期不明确。由于上海是一个特大型城市,用水单位多,对于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一直以来没有明确具体的测试范围,未规定哪些用水单位应该及时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应该多久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工作。导致有些用水单位2~3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而有些用水单位5~6年也未按时开展水平衡测试,使得用水单位对水平衡测试工作不重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用水现象。
(2)现行的水平衡测试方式比较单一。目前,本市采取的测试方式主要是委托专业测试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由于专业测试机构力量有限,对于本市5 000 m3以上的近万户的工作量难以承受,导致每年开展水平衡测试的用水单位有限。
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上海作为试点城市之一,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这个新的形势对本市的用水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平衡测试作为提高用水效率的有效手段之一,应该加强对其措施研究,完善水平衡测试制度。
水平衡测试是指对用水单元和用水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的测试、统计、分析得出水量平衡关系的过程。水量平衡亦称水平衡,即任一确定的用水系统的输入水量应等于输出水量。用水系统和用水单元界定后,以水的流向表示进入(输入)和排除(输出)生产单元或系统的水量,建立水量平衡基本图示,如图1所示。
图1 水量平衡基本图示Fig.1 Water Balance of Basic Graphic
输入表达式:
输出表达式:
输入输出平衡方程式:
具体内容:用水单位和专业测试机构应当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08)、《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06)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水表计量率、用水环节、用水工艺、用水设备及用水合理化分析等开展测试工作。即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水表计量率、用水环节、用水工艺、用水设备及用水合理化分析等开展测试工作。根据沪委发【2011】18号文件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需对月用水量5 000 m3以上的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故建议:根据上海市用水单位数量、用水单位月均用水量及专业测试机构的数量和规模,明确月均用水量5 000 m3以上的用水单位每5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但是,如果由于改建、扩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或者产品结构、生产工艺、水处理及循环水设施发生变化导致用水情况发生变化时,应该及时进行水平衡测试,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水平衡测试方式应拓宽为:用水单位可以自行开展,也可以委托专业测试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一方面用水单位通过对用水管理人员的培训可以自行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有利于用水单位掌握用水管理制度,摸清单位用水情况,更好地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另一方面不具备自行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委托专业测试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用水单位可以根据专业测试机构提出的建议及时进行整改达到水量平衡,从而掌握单位用水实际情况。
水平衡测试是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要想做好,就必须加强行业监管:
2.3.1 加强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过程的监督
除用水单位自行开展水平衡测试外,主管部门可以利用财政专项资金组织专业测试机构对部分用水单位进行水平衡监督测试,并于每年年底前向用水单位下达测试通知书。组织专业测试机构对部分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可以使主管部门详细了解水平衡测试的过程,监督用水单位严格按照《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 12452—2008)和《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06)开展水平衡测试,以达到查找漏损点,提高用水效率的目的。
2.3.2 规范水平衡测试的事后监督
规范水平衡测试的事后备案程序,主管部门才能全面掌握全市进行水平衡测试的情况,才能从全局出发,综合、合理地统筹节约用水工作。
2.3.3 加强对专业测试机构的监管
专业测试机构在水平衡测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因此,应当加强对专业测试机构的监管,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建立专业测试机构诚信档案。
水平衡测试是摸清企业用水现状,挖掘节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计划用水管理、制定用水定额、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基础。通过水平衡测试,可以对用水单位用水总量和各用水单元之间的定量关系给出准确的实测数据,画出水量平衡图,进行合理化分析,查出用水管网和设施的漏损点,各部位或单元的用水现状,从而找出薄弱环节和节水潜力,及时采取措施堵塞跑冒滴漏,达到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的。要把本市水平衡测试工作做好,完善水平衡测试管理规定是关键,因此,本市有必要制定水平衡测试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完善本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制度规范。
[1]GB/T 12452—2008,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S].2008.
[2]GB/T 7119—2006,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S].2006.
[3]廖承彬.水平衡技术及其实践[J].浙江水利科技,2000,6:4-5.
[4]王伟,张振中.天津市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必要性和发展方向[J].资源节约与环保,2008,4:48-49.
[5]邹文安,辛玉琛,赵晶东,等.企业水平衡测试方法探讨[J].水资源研究,2007,28(3):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