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芳
有限的公共服务如何更加公平惠及城市人口?这是未来 “人的城市化”的关键所在,这就要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如何获得公共服务的问题。
目前户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逐步扩大非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居住证制度被认为是一种创新,一方面没有直接更动现有的户籍制度,减轻了既有户籍所有者的不满;另一方面通过“有折扣”的公共服务逐渐吸纳外来人员。但居住证制度是一个正确的户籍改革方向吗?至少在下列三大疑惑得到解释之前,任意下结论恐怕都是冒失的举动。
第一个疑惑,居住证制度是不是真的能促进劳动力的进一步自由流动。表面上看,各城市出台自己的居住证制度能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但问题也恰恰在于各地出台的细则,细则与细则之间相互很难沟通交流。例如上海的积分规则就不同于广东,自由流动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说从一个农村只到一个城市,而是说劳动者可以在城市间自由流动。现在的格局下,一个劳动者从上海到广东,上海累积的部分积分到了广东就没用了,并且医保、社保等制度也没有建立起来,这样一来反而可能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第二个疑惑,居住证制度是不是真的符合市场需要。居住证制度的细则由政府制定,不一定符合市场需要。最明显的例子是名校与非名校毕业生在大城市找工作,可能企业需要的不一定是技能非常高学历背景非常优秀的人,而是一个“适合”的人。但这个适合企业的人,不一定够得上这个城市的居住证标准。
以上海为例,陆家嘴既需要金融人才,也需要卖大饼油条的人才,但在政府眼里只有前者是人才,后者虽然是市场需要的,够不上居住证标准。
第三个疑惑是居住证制度是不是真的能缓和公共服务覆盖的不公平性。在没有居住证制度的条件下,公共服务在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间的分配是不公平的。非户籍人口要付出更多成本才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而基本公共服务对户籍人口几乎是免费的。
居住证制度不仅固化了户籍与非户籍间的不公平,而且在非户籍人口中造成了新的等级制。当然,从正面说,这毕竟使一部分非户籍人口也能部分享有公共服务。但从负面角度来说,却是在非户籍人口中制造了新的不公平,分割了“有居住证的”和“没居住证的”人群。
中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方向,应当是逐步将户籍与公共服務脱钩,同时增强公共服务各地的对接性。也就是说,有没有户籍都能享有公平的公共服务,且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时候,多数公共服务可以随身带着走,到新的地方能随即接入。目前的居住证制度的方向是“固化”而不是“脱钩”,并且产生新的地方分割而不是融合,因而未能彻底消除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