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显信
本刊讯
2013年陕西省地方税收收入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达到1057.3亿元,同口径增长16.5%,增收149.6亿元。全省地税系统税费收入总量达到1584.3亿元,其中社保费及各项基金完成527亿元,同比增长6.1%,增收30.1亿元。
记者了解到,去年面对全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重点企业效益下滑、“营改增”试点,以及历年高增长形成的高基数等多重因素的交织影响,全省地税系统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并落实了“向六个方面要收入”的工作举措,全省地方稅收首次进入“千亿元俱乐部”。各级地税机关坚持向改革要收入,全面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圆满完成“营改增”管户信息移交和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入工作;坚持向创新要收入,积极推进风险管理,着力强化纳税评估,大力实施数据管税和信息化建设,初步构建了以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为依托的新型税源管理模式;坚持向管理要收入,深入推进税种精细化管理,实施了“商用房”纳税评估,开展了车船税“先税后检”和“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坚持向服务要收入,向纳税人公开8项服务承诺,推广了联合办税、“全职能”窗口、“免填单”等服务模式,实现184项备案类减免税业务当场办结;坚持向执法要收入,深入开展组织收入督导,加大税务稽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力度;坚持向素质要收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提升了依法行政、依法征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