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娟
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需要千千万万德才兼备的人才,德才又与诚信关系紧紧相连、密不可分,即诚信是道德的基础,也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而现代大学是培养德才兼备人才的摇篮,因而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学的诚信制度迫在眉睫。
我国现有的大学诚信制度大多是建国初期确立的,经过多年的补充发展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的大学诚信制度已明显地表现出对市场经济制度的不适应。主要表现为:一是弄虚作假。近些年,考试作弊屡禁不止,几乎每年都有学生因考试作弊而受记过、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甚至开除学籍等处分的报道。抄袭论文。不少大学生还未树立正确的学术观,总想走捷径,近半数的学生对抄袭、剽窃论文的现象表示能够理解。简历注水。为了在双向选择的就业竞争中找到好工作,不少大学生在个人简历表上通过夸大或造假来充实自己的“实力”。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能力、水平持怀疑态度,不少用人单位不愿意接收应届毕业生。二是缺乏信用。骗贷逃贷。还有少数大学生隐瞒家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贫困证明骗取助学贷款。这使得社会对大学生的信任度大打折扣。违约现象。一些大学生在择业时更多的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点,任意变更、撕毁就业合同,不考虑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学校的声誉,没有将求职和签约与个人的信用联系起来。原微软中国研究院院长李开复在谈论纳贤之道时说过:“对一个公司来说,首先是诚实守信,第二才是才能,有才能而不守信,给公司带来的危害比能力差的人更大。”可见,社会用人单位欢迎的是有真才实学的诚实守信的人。三是人际关系淡薄。由于缺乏真诚与信任,一些大学生宁可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也不愿意在现实生活中与人交往的现象在大学有增无减。于是因恋爱不成,因受委屈又少与人沟通而轻易做“自由落体运动”,或是凶残报复的事件在高校时有发生。四是相当一部分高校诚信教育环境不乐观。部分高校教师只教书不注重育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政工专职人员的事,与己无关。相当一部分高校的诚信教育更多的体现在理论的说教上,缺乏践行的可行性,使得学生对诚信教育感到可信不可行;对不诚信行为,相当一部分师生视而不见,甚至表示理解。现在高等教育存在的诚信问题,具有普遍性,人们往往为了短期利益而选择失信。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大学诚信制度,是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大学诚信制度主要包括:政治诚信、学习诚信、经济诚信、道德诚信和就业诚信制度五个方面。
政治诚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贯彻的效果如何,将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主要强调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爱我中华、振兴中华的理想信念。但相当一部分高校大学生却把它当成可有可无的东西,当成理论说教,对它不感兴趣,不把它当一回事。究其原因,主要是监督、评估、奖罚机制没有建立健全,没有落实到位,使得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平时表现好与表现差一个样,毕业鉴定也几乎一个样。最终使得付出辛勤努力者得不到应有的表彰和奖励,不付出努力者不但不受到惩罚,而且利益毫发无损。如此不合理、不公平,出现上述怪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事实证明,再好的制度,如果监督、评估、奖罚等制度跟不上、不配套,也难于贯彻下去,效果肯定不会理想。监督、评估、奖罚制度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师生诚信档案制度。
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应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三条规定:“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学期旷课超过50学时,亦作退学处理。”这些规定不能说不严、不能说不细致,但为什么还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学生对此视而不见,敢于铤而走险、累累犯规呢?原因何在?从因学习诚信方面原因而受到学校严厉处罚的学生寥寥无几这个结果,反向思维,就可得知其中原因如何。为彻底改变这种情况,学校必须加强、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发现两个处理一双,决不姑息,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助学金与无息贷款是党和国家特别照顾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措施,受益人理应更加努力学习,刻苦用功,以实际行动回报祖国和人民。可贷款完成学业就业后,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没有按合同归还贷款,甚至玩“失联”,失信于学校、失信于国家,后果如何他们根本不考虑,认为此是“天上掉馅饼,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细细分析,这些不诚信甚至欺骗的行为之所以还有一定的市场,是因为有关惩罚制度不够具体、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厉,不足以使欺骗者付出沉重代价,相反,现行有关制度还使其认为“有利可图”值得铤而走险。
《大学生行为守则》第五条规定:“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作为学生守则,大学生理应人人熟知,自觉遵守才是,可为什么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还有相当一部分却与之背道而驰呢?细细探究起来,原因很多,既有社会环境的影响,还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大学生自身修养等问题,但归根结底是缺乏可操作性的信用约束机制。
大学生就业,是大学生走向社会即将融入社会的开始,也是其人生的重大转折。面对当前激烈的就业竞争,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在利益面前,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抛开了诚信,不实事求是地美化自己,弄虚作假包装自己,不择手段骗取用人单位的录用;一些高校为追求高就业率,对学生择业上的失信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助长了一些大学生就业诚信的缺失,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一是大学生就业诚信制度还未真正建立健全。二是社会诚信法律体系缺失,使得学校的诚信制度缺乏一定的法律保障。一个完善的大学生就业诚信制度的建立,有赖于社会诚信法律体系的完善。高校的诚信教育更多地体现在理论的说教上,缺乏践行的可行性,使得学生对诚信教育感到可信不可行。四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大学生就业制度认识不足。五是激烈的就业竞争以及政策引导不及时。
健全、完善的现代大学诚信制度是大学创新与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大学和谐发展进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实现中国梦的基础。建设现代大学诚信制度应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大学不仅仅是教育教学的阵地,作为社会精英的摇篮,在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理应成为社会的表率,而和谐社会的建设又为大学诚信制度进一步完善提供良好的环境,相互作用、共同促进。
作为高校想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多争取优秀的生源,就业率尽量提高些,这是合情合理、无可厚非的。但优秀生源、就业岗位有限,“僧多粥少”大家都想得到,竞争也就在所难免。公平、合理的竞争有利于学校的进步和发展,这是应该提倡的,但为了达到某方面的目的,抛去诚信,甚至包庇、纵容学生弄虚作假,是不道德的,它的危害性是不可估量的,我们要坚持正当的竞争,鄙视不正当的竞争。
教职员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学生的榜样,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学生的影响极大,特别在诚信表现方面,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说话,胜过千万次说教。因而建立健全学校诚信机制,教职员工要率先垂范,要真正做到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一诺千金,以自己的表率影响、教育、引导学生,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简出,通俗易懂,并能落实于实践中,真正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使学生真实感到理论可信、实践可行。对诚信行为要大张旗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信行为要及时给予应有的惩罚,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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