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华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云南昆明,650500)
“小人国”:残疾人保障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徐绍华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云南昆明,650500)
残疾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过程中所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理应为残疾人的保障买单。昆明世界蝴蝶生态园“小人国”自主管理、自食其力,集中培训、统一就业,广泛合作、共同保障的经验做法为我国残疾人的保障模式提供了一种新的尝试,并进而启示我们:在残疾人保障事业中,应该积极倡导政府引导、企业担责的保障模式,通过创造条件、实现价值,健全保障、共创和谐的保障途径,共同促进残疾人保障事业的发展。
保障模式;“小人国”;残疾人
(一)“小人国”的由来
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之麓的世界蝴蝶生态园里,生活着有108人的特殊群体,他们是蝴蝶园专门招聘的来自全国各地身高不到1.3米的成年男女。其中,年龄最小的20岁,最大的50岁。由于其特殊的生理特征,因而被“大人国”的游客们戏称为“小人国”。在这个真实版的“小人国”里,拥有自己的“国王”、“国家卫队”、“外交部”、“商务部”、“美化部”等“国家机构”,甚至还有自己的“国家艺术团”[1](P127)。“小人国”的国民们在美丽的蝴蝶园里与小矮人为伴、以蘑菇房为栖、与蝴蝶灵为伍,全国上下实行民主管理、自食其力、各司其职、安居乐业,甚至可以领发工资,免费食宿,娶妻生子[1](P127)。在这个特殊的国度里,所有人都自由、快乐地生活,俨然一个童话般的梦幻世界,并因此被德国国家电视台评选为“地球上最伟大、最梦幻的主题公园”[2]。
“小人国”的出现,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也引起了不少的争议。批评者说:展览侏儒,往好里说是误导,往坏里说是缺德,是用“畸形秀”来迎合病态心理[3]。“这样的公园只会助长人们对袖珍人的歧视”[4]。创办方认为:“我们实际上是为他们创造了一个生活平台,让他们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价值,能够自由地工作及生存”[4]。“小人国”的臣民则表示:“大家一起住在看起来像洞穴的宿舍里,与相同经历的人共同生活,而园内的生活设施都考虑到了我们的特殊需要,这都让大家感觉不错。我们中的许多人曾严重依赖父母或慈善机构,但现在变得更加自立”[4]。“在这里,员工不会像在其它地方一样受到歧视”[4]。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蝴蝶园“小人国”的保障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据此提出如何加强残疾人保障的几点启示。
(二)“小人国”保障模式的经验做法
1.自主管理,自食其力。“小人国”虽然由九彩云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但日常事务均由“小人国”自主管理,蝴蝶园区仅进行协调和引导。在管理分工上,“小人国”将整个“国家机构”划分为“国王陛下”、“国家卫队”、“外交部”、“商务部”、“美化部”以及“道德委员会”、“国家艺术团”等。其中:“国王”负责统管全国事务,并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国家卫队”负责“保家卫国”和维持社会秩序;“外交部”负责接待“大人国”来的贵宾、访客、游人;“商务部”负责国家的财务管理以及园内商店的经营管理;“美化部”负责国家的环境美化以及国民的服装设计等;“道德委员会”负责仲裁、审理国民的矛盾纠纷;“国家艺术团”则为“大人国”的贵宾、访客、游人表演精彩节目[1](P127)。日常工作中,所有国家大事均由国民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每个国家机构的负责人(包括“国王”)均由全体国民选举产生,每个国民则依据自身的特长能力,由“国王”安排不同的社会工种。在这个“国家”中,每个小矮人均有自己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且自食其力,各司其职,共同为自己的“国家”服务。在分配制度方面,全体国民均实行按劳分配,按月领取人均1800元的劳动报酬[1](P127)。
2.集中培训,统一就业。九彩云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世界蝴蝶生态园为基地,面向国内外招聘小矮人。其招聘条件为:身高1.5米以下;年龄18岁以上;具有自理能力或一技之长;身体健康。园区共计划招聘3000名国内外小矮人,目前已招到108名国内小矮人。这些小矮人在加入“小人国”之前,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很难实现就业,有的即使具有一技之长,也难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因而大多依靠父母为生。有的因家庭贫困和出于自食其力的渴望而外出打工、流浪,甚至流落街头,生活过得非常艰辛。为了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公司专门在蝴蝶园建立培训基地,聘请专业教师对他们进行分类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再根据他们的能力、特长交由“小人国”统一安排到不同的岗位工作。譬如:有文艺特长的就安排到“国家艺术团”进行文艺表演;有外语才能和导游素质的安排到“外交部”工作;有管理能力的安排到“道德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管理;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经营能力的则安排到“商务部”进行商品销售、餐饮服务;其他人员则一般安排到“国家卫队”(男性小矮人)维持园区秩序以及“美化部”(女性小矮人)负责园区绿化和清洁卫生等。
3.广泛合作,共同保障。“小人国”的生活保障一部分来自自身的经营所得,一部分来自公司的保障支持,还有部分则来自社会各界的慈善捐助。其中,约2/3来自公司蝴蝶园区的旅游收入。例如:住房方面,由蝴蝶园区免费提供,未婚人员4人一间,已婚夫妻单独一间;饮食方面,“小人国”有自己经营的食堂,免费供应;出行方面,园区为每个小矮人订制了1辆出行用的微型摩托车,免费发放,但仅限于园区内使用;婚姻方面,经过自由恋爱后,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不是“小人国”的婚姻法)规定要求,且双方父母同意,园区均协助他们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组建合法家庭,并为他们举办婚礼,提供免费婚房,所生子女(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由园区免费提供婴儿奶粉至7岁[1](P128)。为了改善小矮人的保障条件,公司已与国内著名旅游公司进行合作,把“世界蝴蝶生态园·小人国”作为重要旅游景点;与影视和演出公司合作,将蝴蝶园打造成重要的影视拍摄和商业演出基地;与美国艾弗亚金融集团、云南博泰投资公司等合作筹备上市事宜等。另外,“小人国”还得到了“中国首善”陈光标、内蒙古慈善女李琳等社会爱心人士的捐助;同时还被云南省授予新农村建设产业开发示范基地,被联合国世界和平基金会授予爱心慈善基地。通过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有效拓展了“小人国”的保障范围。
(一)政府引导,企业担责
1.政府角色:由主导到引导。政府在残疾人保障中究竟应该居于何种角色?担当何种职责?从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到我国《残疾人保障法》都明确规定,政府在残疾人保障事业中应该发挥主导作用,承担主要责任。事实上,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在残疾人保障工作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这样的保障模式在中国特色的国情下也的确发挥了突出作用。但是,由于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政府在残疾人保障问题上也常常出现“错位”、“缺位”与“越位”的现象,导致主导作用的失灵和政策保障的执行不力。譬如,“小人国”的出现,本身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府主导作用的缺失,即本应由政府解决的问题变成了由企业来代替政府解决。甚至在“小人国”建立初期,政府也持观望甚至怀疑态度,只是随着事情的发展,逐渐由观望态度变成了积极引导,并在土地征用、税收优惠、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由此也引发人们思考政府在残疾人保障中的角色定位问题,甚至预示着政府职能从主导向引导的转变。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政府的管理职能也在逐步发生转型。就残疾人的保障模式而言,政府的角色定位可以有这样几种管理模式:主导型、引导型、分担型、市场型和混合型等。其中,在政府主导型中,可以凸显责任政府的主导地位,且可兼顾保障的公平问题。但是,中国特殊的国情又决定了完全由政府包办的主导型保障模式也并不现实,而且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现状与困境也证明此路施行的弊端。在政府引导型中,侧重于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一定程度上迎合了新形势的发展要求,调动了企业保障积极性的发挥。但是,其弊端也在于调动效果及其实施范围是有局限性的。分担型则强调政府、企业、社会、家庭及个体的不同责任分担,这虽然有利于减轻政府的压力,但由于我国巨大的地区差异,又往往无法保障社会公平问题,并进而引发管理的难度。在市场型保障模式中,可以调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通过提高企业效率和创收利润来达到保障调节目的。但是,这样的处理又易使缺乏市场竞争力的福利企业濒于破产而无法保障残疾人的权益。至于混合型中,主要取决于政府、企业、社会、家庭及个体作用的大小,虽然有助于多样性保障途径的探索,但实际上也很难做到多头兼顾。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残疾人保障事业的性质决定了政府主导的必要性,同时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也需要政府管理职能的顺时而变,因而其角色定位走主导与引导相结合的路径更具有现实可能性。在政府主导工作中,需要做好政策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资金投入等保障工作。而在引导工作中则需要政府依法积极介入企业、社会、个人的保障行为,并支持、鼓励、引导他们承担更多的职责义务。在这种保障模式中,政府虽然承担着主导责任但已经不是全部责任,而是有限责任,企业、社会和个人也依法参与其中,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这样既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要求和政府主导与社会分责的发展趋势,也有利于企业、社会、个人参与积极性的调动及残疾人保障工作的贯彻落实。
2.企业职责:由被动到主动。企业是残疾人保障的重要主体,担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其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是企业保障的根本要求。虽然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企业应当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而《残疾人就业条例》也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如果企事业单位没有按上述比例招纳残疾人,就需缴纳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超过规定比例的还会得到一定的奖励,但很多企事业单位还是不愿招聘残疾人。即使《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明文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但其安置比例依然落后于社会平均水平,甚至公务员招录体检中还存在着对残疾人的歧视[5]。许多单位为了回避招录残疾人,宁愿以缴金方式代替安人指标。可见,在保障残疾人就业方面,许多企业并不愿意主动接受残疾人,即使接收也带有明显的被动成分。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认为残疾人保障是政府的事,与企业无关;二是认为雇佣残疾人有损企业形象;三是部分福利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经营规模有限,因自身容纳能力有限而无法接纳更多的残疾人。在昆明世界蝴蝶生态园“小人国”中,其招聘条件之中虽然也要求必须身体健康、有一技之长,但毕竟他们已经打破了被动接受的局面,主动承担起了招收残疾人,并为他们提供生活保障的责任。由此引发我们思考:企业如何在政府的引导下,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承担残疾人保障的责任。概括而言,解决的路径有:一是在政策上实行“普惠+特惠”的政策,给予企业(尤其是福利性企业)更多的税收减免、资源分配、土地征用、产品购买等特殊优惠;二是加大对福利企业的财政投入,帮助他们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三是支持和鼓励福利企业进行技改、转制、融资、上市等,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四是树立先进典型,重点突破,并给予重点扶持。通过多方努力,多管齐下,多种途径促进企业转变观念,主动参与残疾人的保障工作。
(二)创造条件,实现价值
1.改善条件,消除歧视。残疾人和正常人一样都是人,但是,由于偏见与歧视的存在,往往会对残疾人带来更大的伤害。譬如,对于生活于“小人国”的小矮人而言,他们既是残疾人中的正常人,同时也是正常人中的残疾人。在他们加入“小人国”之前,都毫无例外地经历过歧视的遭遇,并在成长的心灵上留下了痛苦的创伤。小矮人所遭受的歧视,既有主观的生理原因,更有客观的社会影响。其中,物质上的贫困往往是导致他们遭受不公和歧视的现实原因。在欧洲,每个残疾人拥有中国185倍的理疗家。在澳大利亚,政府完全承担残疾人的一切生活和医疗费用,连个人使用的汽车也可由政府买单[6]。在我国,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2009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已达77.19%,而2010年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仅为57.4%,相差17.7个百分点;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9%,而残疾人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及其占家庭消费支出比例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残疾人家庭恩格尔系数高于全国水平8.1个百分点;贫困人口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残疾人,他们得到的低保待遇仅能满足当地最低水平的衣食问题[7]。这样的物质生活条件,既无法消除他们内在的心理自卑,也无法消除社会对他们的外在歧视。虽然主观的生理条件难于改变,但客观的社会条件却可以加以改变。因此,针对小矮人等残疾人遭受歧视的主要原因,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经济生活待遇,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他们因生活依赖而产生的歧视行为[1](P128)。但是,相对于身体歧视的消除,因歧视而导致的心理创伤的医治要困难得多。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更多地体现在物质帮助方面,从精神和心理层面加以支持和帮助的还很少,包括创建“小人国”的世界蝴蝶生态园在此方面也颇为欠缺。心理学家阿德勒曾提出:“由于身体缺陷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自卑,不仅能摧毁一个人,使其自甘堕落或发生精神疾病,在另一个方面,它还能使人奋发图强,力求振作,以补偿自己的弱点”[8]。也就是说,有心理疾患的残疾人,只要引导得法,可以在另一方面来补偿他们生理的不足,甚至可以通过精神和心理的超越来激发他们对自我缺陷的“反抗”。由此启发我们:对于残疾人群体,如果对他们进行团体性的心理疏导比个体自身力量的超越可能具有更大的实际效果,即将他们置于同一群体、同一环境,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共同体验,面对同一人群更容易产生平等的感受、群体的温暖以及集体的归属,生活时间久后,自然能够抚平一些心灵的创伤[1](P128)。
2.搭建平台,实现价值。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残疾人,有人的尊严和权利,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愿望和能力。历史和现实表明,同样是人类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9]。与正常人一样,残疾人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同样蕴涵着巨大的人力资源开发潜能。譬如,“小人国”中的小矮人就是这样一群拥有一技之长的特殊人才:“国家艺术团”的成员个个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美化部”的成员能够量体裁衣、自制服装;有的成员还拥有大专文凭,精通外语、计算机等。由于缺乏自主创业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平台和机会,限于生计所迫,他们当中的不少人不得不依靠街头卖艺来展示自己的才华。相对于正常人而言,残疾人要想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本身就具有较大的障碍和难度。为了生存,许多残疾人不得不依赖自己的父母亲戚、慈善机构或爱心人士的帮助。对于成年的残疾人而言,他们也并不希望依赖别人,而且过度的依赖也会让他们感到没有独立的价值和尊严,因而更渴望过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生活。生活在“小人国”的小矮人们,在蝴蝶园区的帮助下,为他们搭建了一个良好的人生舞台,使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了自尊、自立的生活[1](P128)。由此启示我们:为了帮助残障人员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过上独立自尊的生活,一方面迫切需要政府部门、慈善企业、爱心人士等伸出援手,为他们搭建一个适合于展现自身价值的平台,给他们创造生存的机会和人生的支点,让他们能够像正常人一样自由地生存和生活,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和一技之长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一方面,作为人类高层次需要的价值与尊严,是作为主体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只有通过主体的社会实践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追求,满足自己的尊严需要。昆明“小人国”的小矮人们之所以能够实现自己的价值,赢得做人的尊严,固然有社会的外在帮助,但更多的则来自于他们自身的主体实践。在这里,“一位位来自全国各地、五湖四海、身残志不残的袖珍人欢聚在这里……用自己的技能获得社会的关爱和认可”[10]。“我们不希望把可怜兮兮的一面展示给正常人,不想以乞讨的姿态让大家关爱我们。我们要以我们的才能和自强精神去感染所有人”[11]。“小人国”的成功事例说明:劳动创造价值,自立方显尊严;只有通过积极的主体实践,证明自己的生存能力,展现自己的创造价值,才能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赢得社会的广泛尊重,满足自身的价值需要。当然,这既需要社会各界的因势利导、热心帮助,让更多的残疾人认识自身的存在价值,掌握必须的生存之道,更需要残疾人们增强自尊自立的主体意识,发扬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努力依靠自身的社会实践活动来获取自身的价值感和尊严感[1](P128)。
(三)健全保障,共创和谐
1.健全法制,促进保障。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的残疾人保障事业取得了明显成就,但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经济高速增长了,但残疾人却群体性地失业了;政策法规制定了,但残疾人仍受益甚微;社会发展了,但歧视残疾人现象依然存在[12]。这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的程度不够高,也反映了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法制机制仍不健全。以残疾人保障的“平等·参与·共享”目标为例,尽管我国在2008年实施的《残疾人保障法》中明确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但事实上许多残疾人并未真正享受应有的平等权利,即使当自己的平等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很少有残疾人能够举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国外保障残疾人公平权利的健全法制相比,我国所缺乏的并不是法制条文的多寡,而是维护残疾人公平权利意识的滞后以及法制执行效果的低下,这既有观念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缺陷。譬如,在国外,拿残疾人的身体缺陷开涮或表演小品绝对是侵权行为,而在国内却能赢得众人开怀大笑且对残疾人的抗议漠然视之(尽管抗议极少)。又如,在美国,非残疾人占用残疾人停车位要被罚款100—500美元。2006年12月14日,居住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尤宁市的男子罗吉姆·史密斯因将汽车违规停放在杂货店前残疾人专用车位上而被当地治安官处罚,并让他站在杂货店门前挂上手工制作的牌子:“我不是残疾人,却把车停在了这里,我真的感到很抱歉”[13]。像这样给力的事例在中国还从未诞生过。因此,在保障残疾人的公平权益方面,我们既需要强化法制宣传,促进人们观念的转变,也需要在残疾人保障法的执行中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像发达国家那样的残疾人事务巡视官制度和残疾人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度,以保障残疾人法规的有效执行和平等权益的神圣不可侵犯[1](P128)。
就业既是残疾人最好的保障,但同时也是残疾人保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根据中国残障人士联合会的调查,中国8300多万残疾人中2/5以上成年人是文盲,不仅帮助残障者的职业训练非常少,而且就业率很低,即使成功就业的残障工人其平均薪水也不及非残障工人的一半[6]。在持续关注、投入社会福利事业的云南省,在288万残疾人中,能够安排就业的城镇残疾人仅5.5万多人次,农村残疾人84万多人次[11]。可见,要解决残疾人的生存和就业问题可谓任重而道远。昆明“小人国”的出现,一方面凸显了中国残疾人就业保障的不足,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残疾人就业培训模式的成功。有就业才会有保障,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必须善待残疾人,保障他们教育培训的权利和就业生活的尊严。从世界蝴蝶生态园成功对待小矮人的就业培训模式中,可以启发我们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通过集中就业、集体劳动的方式来自食其力地养活自己,应是解决残疾人培训少、就业难的一条有效途径。不过,促进残疾人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更有效的方式还是应该从制度建设入手,有效消除社会排斥,给予残疾人更多的社会保障与人文关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以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帮扶救助体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以遵循以残疾人为本为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的身心健康;以坚持多路并举为手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体系,解决残疾人的生计问题;以强化以法维权为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人权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1](P128)。
2.关爱互助,共创和谐。向残疾人奉献一份爱心既是一种崇高的慈善行为,也是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应有的道德良心。2010年11月,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促进司慈善处处长郑远长在《慈善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上表示:2009年,美国各类基金会达到75595个,中国只有1800个;美国基金会资产达5834亿美元,支出429亿美元,中国基金会的资产只有300多亿元人民币,支出440亿元;美国慈善捐赠占GDP的比例为2.2%,而我国慈善捐赠占GDP的比例仅为0.01%;美国各类慈善捐赠达到3037亿美元,其中个人捐赠达到274亿元,而目前(2010年)中国的人均捐款仅为25元[14]。从中美两国慈善捐赠的对比中不难发现,中美两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差距甚大。爱心是人性的本源,奉献是爱心的境界,关爱是爱心的直接付出,感恩则是爱心的回馈。昆明“小人国”的诞生,本身就是一个爱心的产物。“小人国”创始人、“和谐中国·十大影响力人物”陈明镜说:“蝴蝶园自立项以来,其发展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扶持和帮助。让残疾小矮人有工作,有快乐生活,实现人生价值,构建一个属于残疾小矮人的和谐社会,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和对社会关爱的回报”[2]。昆明“小人国”的救助模式启示我们:社会各界的关爱互助既是残疾人保障的必要环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从政府层面来说,需要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以“小人国”为残疾人慈善培育基地,树立先进典型,号召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力所能及地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从社会层面来说,需要唤醒人民大众的慈善之心,更多地理解和尊重残疾人的身心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从企业尤其是对福利性企业自身来说,既需要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更需要转变方式,拓宽渠道,通过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互利共赢,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科学发展。当然,更紧迫的是需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残联协调、各方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残疾人工作机制,着力整合一切资源,调动一切力量,主动为残疾人解疑难、办实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发展目标。
残疾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过程中所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理应为残疾人的保障买单。在残疾人保障中,政府、企业、社会乃至个人均承担着不同的职责。昆明世界蝴蝶生态园“小人国”的保障模式虽然未必完善,但至少为我国残疾人的保障实践提供了一种新的尝试,并且启示我们:政府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应该积极引导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残疾人保障行为;企业则应变被动为主动,化消极为积极,主动践履自己的保障职责;社会各界更需要常怀慈善之心,常做慈善之行,共同关爱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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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高云)
D632.1
A
1671-0681(2014)01-0111-05
徐绍华(1971-),男,云南东川人,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副主任,教授。
2013-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