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及其实现路径*

2014-03-11 06:49:57邵宪梅韩柱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1期
关键词:影响力马克思主义

邵宪梅,韩柱

(1.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2.南昌航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63)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及其实现路径*

邵宪梅1,韩柱2

(1.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2.南昌航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63)

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有其特定的评价标准,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顺利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人类终极理想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力的实现途径可以从意识形态内容的解释力、意识形态与客体需要的契合度、意识形态传播主体的权威性、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合理性、意识形态与整体环境的协调性等几个方面着手。

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力

意识形态是社会存在的产物,是一定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对自身社会地位和利益要求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表达。意识形态是有阶级性的,有什么样的统治阶级,就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以马克思主义为重要内容和理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但新时期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球化浪潮的加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面临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社会成员思想观念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冲击与挑战,主流意识形态在一定的范围和特定群体中还存在着社会心理认同的缺失和信仰危机,因而,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课题。为此,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作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如何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是需要我们着力探讨的重大理论问题。

一、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及其评价标准

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存在的产物,蕴含着理想、信念、价值观和社会行为准则的基本取向,从不同层面反映了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发展变化,反映了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意识形态是有阶级性的,任何意识形态都致力其自身影响力的扩大,致力于人们的思想和认识的统一,进而维护现有的统治,实现最终的政治理想。所谓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是指在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哲学、宗教、政治、法律、伦理、教育、艺术等思想获得人们的认可、赞同、拥护和支持的程度。

意识形态影响力的评价标准可以从其影响的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进行衡量。首先,一种意识形态如果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和解释力,就能在与其它意识形态的竞争中处于优势,从而不断扩大其影响的范围,为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和认同。其次,一种意识形态影响力还要看它对社会影响的深度,能否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对社会进行有效整合,并主导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成功的意识形态还能够深入到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中,逐渐积淀为习惯和传统,从而与社会实践和个体经验融为一体。此外,一种意识形态影响力的强弱,还可以从它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关系中进行考察。成功的意识形态能够统摄、引导、整合其它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潮,维持思想文化领域的稳定和整体的和谐。

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是具体的、历史的。从横向来看,同一时代的不同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是有强弱之别的;同一时代的同一意识形态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文化背景中的影响力也是不一样的。从纵向上看,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是不断变化的,任何意识形态都有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主流意识形态随其代表的阶级的兴起而兴起,又随其代表的阶级的没落而逐渐丧失影响力和生命力,最终其统治地位被其它学说所取代。即使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也始终处于不断的消长之中,其强弱变化取决于诸多复杂因素。

二、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力的必要性

(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顺利发展的现实需要

社会变革和社会转型中的文化冲突、价值震荡,是现代化过程中任何国家都要面临的问题。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一直都是一个优势。但全球化、市场经济、开放竞争,使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遭受挑战与冲击。因而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来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调动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中的积极性、参与热情和创造力量,并成为推动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内在力量。只有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才能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内化与认同,才能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排除“左”、右干扰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大业。“人民群众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和人心所向,最终决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1]因而,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

(二)复兴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人类终极理想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我们的理想信念是立党、立国之本,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是当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内外交困”复杂局面下的必然选择,也是复兴世界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人类终极理想的必然要求。冷战结束后,随着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世界社会主义陷入前所未有的低潮,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面临着国际、国外诸多因素的挑战。西方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政治、军事等实力,打压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空间,并动用一切武器力量向社会主义挑战和进攻。我国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自然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妄图颠覆的焦点,西方国家所倡导与推崇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背道而驰。因而,面对着“西强我弱”的总态势,我们更需要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作为支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在资本主义的围攻中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实现人类的终极理想。

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力的实现路径

(一)完善意识形态自身的理论体系,提高意识形态内容的解释力

一种意识形态是否能说服人,是否能在与其他各种思潮学说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为广大群众所信仰,是否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关键取决于其核心理论的科学性与系统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与核心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不仅博大精深、而且其理论体系也是科学严密的。构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诸多思想之间有着一种内在的逻辑联系,它充分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内在的连贯性、统一性与制约性。马克思主义不仅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严密的逻辑论证,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够提供清晰的解释说明与可靠的发展前景,也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以其彻底性、科学性与先进性赢得广大民众的认可与支持。“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2]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解释力决定了它在实践中的说服力与有效性,但如果把马克思主义仅仅定格于某一特定时期或特定阶段,它就会成为一种教条、空洞的理论而丧失其解释力,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因而,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既有的严密逻辑论证的基础上,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前提下,随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创新马克思主义。“能否科学论证马克思主义在全球化时代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和必要性,对现实中马克思主义面对的挑战和冲击做出有力回应,是解答和消除人们思想中的各种疑惑,增强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关键。”[3]因而,要加大理论研究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研究,使马克思主义占据学理权威,在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过程中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解释力随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得到提升。

(二)突出意识形态的人文关怀,增强意识形态与客体需要的契合度

意识形态教育的目的是被客体所接受,而最终能否被接受不仅取决于其内容的合理性和主体的努力程度,还与客体的生存状态有关,只有符合人们需要的意识形态才可能被选择和接受。因而,判断一种意识形态是否具有影响力,还要看这种意识形态反映的是谁的利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公开的表明了自己的阶级立场,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才最终获得最为广泛的民众的认可。从这一视角出发,我们认为,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力必须立足于对现实社会与人性的深刻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人们最关心的是什么,最需要的是什么。

为此,要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现实服务的意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具有明确的实践导向,它总是与一定的现实生活和现实利益相联系,不存在超越现实生活的形而上学式的意识形态。因而,要随实践的发展密切联系群众,摸准群众的思想实际,关注其社会心理,了解群众心理的变化特点和变化趋势,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客体需要的契合度。此外,要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日常意识的互动关系。群众最关心的一般都是现实问题以及自身利益,对将来人类终极理想的实现往往缺乏实际关注,因而,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日常意识的关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所接受与认同,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要“务实”,把意识形态建设转化成对群众切身利益的关心,把意识形态观念的宣传转变为使群众得到实惠的实际行动,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紧贴人的认知水平和思想实际,对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做出积极回应和满意解答,使理论真正体现人民大众的所想、所需,增强意识形态与客体需要的契合度。

(三)加强执政党自身的建设,树立意识形态传播主体的权威性

意识形态的建设和传播需要一定的主体,在阶级社会里,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就是这个主体。统治阶级的主导意识形态是否能论证现存社会制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否能统摄社会思潮,并维护现实社会的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体的权威性,而主体的权威性从根本上取决于传播主体的性质。只有真正尊重并且能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与政权,才能最终获得民众的认可和支持。

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权中的领导地位是由党的先进性决定的,同时党在领导人民几十年的革命与建设的历程中,也积累了足够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必须长期保持执政党的执政合法性与权威性,建立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为此,加强党自身的建设尤为重要。此外,意识形态提倡者本身的身体力行也是重要因素,广大的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积极倡导者,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如果倡导者本身也仅仅停留在说教阶段,那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甚至使民众对提倡者的动机产生怀疑,不利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主体权威性的提升。

因而,要不断加强执政党自身的建设,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使我党在执政环境、执政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以良好的执政绩效获得社会公众的满意性评价,持续不断的积累、提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威性,从而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四)拓展意识形态传播途径,实现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合理性

意识形态的传播需要借助于某些具体方式,方式是否合理直接影响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成效。实践证明,传播方式只有与对象特征、外部环境、时代特点以及民族特点相适合,才能达成最佳效果。不合适的传播方式不仅不能达到宣传目的,反而会适得其反,因此必须注意手段和效果之间的内在关联,在传播方式和手段的研究上大力加强,实现主观目的和客观效果的基本一致。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以组织动员、群众运动、教育灌输等方式进行。而新时期以来,信息、网络和现代高科技改变了人们之间的联系与交往方式,以往那种教育者居高临下、真理在握的权威架势已经不复存在,传统的意识形态传播途径已经滞后于飞速发展的时代,因而,要拓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途径,实现传播方式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拓宽传播途径需要我们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灌输论原则,当然,我们不可能完全沿用马克思、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所采用的灌输方式,要结合对象特点、时代特征等因素,在传播与宣传的方式上注意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充分利用传媒、网络等虚拟空间的便捷性、多元性、层次性、多角度等特征,拓展意识形态的传播空间,既可以采取理论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文艺等感性形式,既可以采取直接的利益表达,也可以采取隐蔽的形式,在坚持意识形态的灌输方式的大前提下,使意识形态传播方式要体现个性化、差异化、日常生活化,注重人的感受、体验、理解和运用。对此,马克思认为,理论越少从外面把它“硬灌输”给群众,“而越多由他们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去体验它,它就会深入他们的心坎。”[4]

(五)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促进意识形态与整体环境的协调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形态的形成与发展依赖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意识形态是人们对自身周围的环境和过程在观念上的具体反映。换言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此,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因而,作为社会意识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的意识形态,也必然随社会存在的变迁而不断的发展变化。

为此,我们要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营造良好的国际与国内环境。在处理好“两制关系”的前提下,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国际联合的重要战略,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统一战线”,吸取历史教训,在坚持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加强各国共产党之间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与其他进步力量、进步政党,甚至与一些左翼社会党联系与交流,在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化和社会主义多样化的进程中,壮大世界社会主义的力量。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在西方话语霸权下依然不断增强。同时,更要加大力度营造良好的国内环境。要减少影响意识形态建设的阻滞力因素,在全社会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积极倡导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弘扬社会正气,正视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条件下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指导思想下多样化的社会意识并存的客观事实,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积极稳定、健康向上、文明进步的社会氛围,实现意识形态与整体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小结

意识形态不是一个孤立的、单纯的思想体系,而是一种物质实践,它渗透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它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相对成熟的、稳定运转的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合理而圆融,其与经济、政治状况和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也较为匹配。因而,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必须立足于现实,结合不断发展变化的实际,加强各个要素的建设,使各个要素协同发展,使之形成整体合力。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力。

[1]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409.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9、72、73.

[3]吴怀友.全球化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154-155.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81.

(责任编辑 高云)

D616

A

1671-0681(2014)01-0067-03

邵宪梅(1971-),女,黑龙江省海伦人,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韩柱(1970-),男,河北保定人,南昌航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博士。

2013-04-25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研究”(课题编号11552203)、黑龙江大学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编号QW2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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