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核政策

2014-03-05 19:08李海波于宝林
现代军事 2014年1期
关键词:特拉维夫核弹核武器

李海波+于宝林

俄罗斯科学院美国和加拿大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教授、军事学副博士叶欣这篇文章发表在2013年11月19日《21世纪俄罗斯与美国》科学杂志上。作者深度分析了以色列的核计划、核武器和核战略,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有关以色列的报道可谓频频见诸报端,但似乎没有一篇文章在诸如该国是否拥有核武器问题上给出明确答案,以色列始终没有签署1968年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以色列官员从来没有承认,但也不否认以色列拥有核武器,对其武器及可能使用计划的信息始终守口如瓶,秘而不宣。绝大多数国际社会专家确信,以色列拥有核武器。以色列秘密核武器面纱于1986年10月5日被打开,当时英国《星期日泰晤士》刊登了对以色列迪莫纳核基地前核武技术员莫迪凯·瓦努努的记者采访。在采访中他披露了以色列研制核武器的计划,并配有很多他在迪莫纳核基地拍摄的照片。本文将对以色列核计划、及其核武器和核战略情况进行剖析。

以色列核计划

说到以色列的核计划,恐怕最早要追溯到1952年,当时成立了以戴维·伯格曼为首的原子能委员会。博格曼是化学方面的专家,有“以色列核计划之父”之称。在制定和发展这项计划中,以色列与其友好国家的科学技术合作发挥了巨大作用。其中与法国和美国进行了最广泛的合作。

在核武器研制中,以色列与法国关系十分密切。1950~1960年,以色列专家参加了法国核弹研制计划,1960~1964年,法国在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沙漠中的拉甘核试验场进行了核试验,以方从中获得了数据。除此以外,法国帮助以色列建立了制造武器级钚的生产基地。根据1956年签署的法以秘密协定,法国在迪莫纳(内盖夫沙漠,特拉维夫市东南120千米)援建了26兆瓦天然铀重水反应堆IRR-2。这个反应堆于1963年投入运行,并于上世纪70年代进行了升级改造。升级后其发电功率提高到了75~150兆瓦。有结果表明,其武器级钚的年产量从7~8千克提高到20~40千克。

从反应堆IRR-2物理启动那一刻起,以色列在实施军事核计划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在这个反应堆附近建立了内盖夫核研究中心,主要从事可裂变物质生产,并用它生产核弹药制品。该研究中心的设施大部分都位于地下,除反应堆IRR-2外还有:从反应堆乏燃料中提取钚的工业放射化学设备;铀矿石提纯和加工企业;生产金属铀和钚以及核反应堆燃料的工厂设备;重水(氚)、锂-6和锂氚化合物生产设备;一系列科学研究实验室,其中包括激光铀浓缩实验室和电磁法分离同位素实验室。

对以色列生产武器级钚的数量有各种版本的解读。但其中最可信的当属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的解读,评估结果认为,截至2011年,以色列可能生产了690~950千克武器级钚。而且,据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的资料显示,以色列至今仍在继续生产武器级钚,这间接地证明特拉维夫打算扩大其核潜力。

以色列浓缩铀库存量完全能满足自己的需要。1972年,以色列已经不再需要国外供应铀原料,因为作为磷酸盐肥料生产工业附加产品,以色列每年可以生产40~50吨的铀氧化物—超过了反应堆IRR-2每年需求量的1倍。截至90年代初,以色列铀氧化物的年产量达到了100吨。

与此同时,据斯德哥尔摩和平研究所评估,以色列目前没有高浓缩铀的工业化生产,也就没有基于高浓缩铀的核弹生产。制造轻水反应堆IRR-1燃料所必要的高浓缩铀需求量由国家核研究中心制定,该中心拥有相应的试验装置。还必须考虑到,为保障轻水反应堆IRR-1工作,1960~1966年,美国向以色列提供了50千克高浓缩铀。

美国和以色列开始在核领域的合作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中期。1955年,美国同意在特拉维夫以南20千米的纳哈尔索雷克为以色列援建1座5兆瓦游泳池式轻水反应堆IRR-1,1960年该反应堆开始物理启动,并在美国橡树岭和阿贡国家实验室组织以色列专业人员培训。1955~1960年,这些实验室先后培训了56名以色列专业人员。

轻水反应堆IRR-1,由于功率太小,未必能作为武器级钚生产装置使用。当时,以色列专家正是从这个反应堆中获得了使用高浓缩铀的经验。更重要的是,大片楼群在该反应堆附近拔地而起,各种不同的实验室充斥其中,从事各种核科学技术研究(包括军事方面)的科研中心均在此落户。核弹的研究和设计工作正是从这里开始。核弹工厂坐落于特拉维夫市东北130千米处。

对于以色列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军事利用核能的合作,必须指出的是,上个世纪70年代,以色列与南非和台湾进行了秘密合作,其中以色列和南非在研制核武器方面的合作更有代表性。早在1977年,《新闻周刊》杂志在援引诸多美国侦察界专家观点时就坦言称,“拟议中的南非原子弹是以色列的核装置”。1979年9月22日格林威治时间1时,美国间谍卫星“维拉”6911上的传感器在印度洋的南非爱德华王子群岛地区记录到2次闪光。显而易见,那里进行了核试验。被怀疑进行核试验的目标很快缩小到南非和以色列。

以色列领导人关于研制核武器的政治决定是1955年做出的,而相关的计划在1956年秋所谓的苏伊士运河危机之后开始步入发展快车道。当时特拉维夫面临着遭受核武器打击的威胁—1956年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分别致电英国首相艾登、法国总理莫勒和以色列领导人本·古里安,通知他们苏联准备使用导弹核武器粉碎侵略、恢复和平。

据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战略稳定研究所评估,以色列第一批核弹可能是1967~1968年制造的,而美国全球安全研究中心确认,在所谓的1967年6日战争时,以色列就拥有了2枚原子弹。从那时起,以色列生产核弹的步伐不断加快,而其核弹种类在扩展。endprint

以色列核武库中有多少枚核弹众说纷纭。比如,2013年6月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称,以色列大约有80枚“战略”级的核武器,其中50枚核弹头可被装在“杰里科2”中程导弹上,另有30枚可通过飞机投送。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战略稳定研究所估计,以色列核武库共拥有130~200枚核弹。还有一些更高的估计,认为上世纪90年代末以色列核武库已经拥有400枚弹头,其中包括弹道导弹弹头、航空炸弹、大口径核炮弹和核地雷。

多数人认为,在目前对以色列核武库情况不确定的情况下,根据以色列生产核弹的武器级钚储备数量来推测以色列核武库的情况可能是可信的。一般认为,5千克武器级钚就能制成1枚核弹,因而很容易计算出结果。截至2011年,以色列拥有武器级钚储备690~950千克,可以生产138~190枚核弹头。实际上,以色列所有现有的武器级钚储备未必都被用于生产核弹。可以预测,根据与其他法律上未被承认核国家的实际相类比,以色列会留下1/4的武器级钚,以备不时之需。根据以上所述,截至2012年初,以色列核武库中可能拥有100~140枚核弹。同时,可以很有把握地确认,以色列没有核炮弹和核地雷。

此外,可以确定的是,在以色列建立了名副其实的核工业研发与生产基地,该基地不仅能够保持,而且能够扩大核潜力。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排除以色列谋求研制热核武器的可能性,但需要实物核试验被认为是其不可逾越的障碍。1996年9月,以色列签署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目前该条约还没有被批准。因此,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特拉维夫不会冒险进行核试验。

以色列的核武器

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战略稳定研究所专家对以色列武装力量结构进行的分析表明,以色列拥有以战术飞机、机动导弹系统和柴电潜艇为依托的核三位一体。就目前以色列空军现役的飞机而言,美国生产的F-4、 F-15 和 F-16战术战斗机都可以被用作核炸弹载体。从整个以色列F-4、 F-15 和 F-16战术战斗机队配备看,能遂行核作战任务的飞机共计40~50架。2012年初,有消息称,以色列F-15I型和F-16I型战斗机可以装备“突眼”空地核巡航导弹。如果这个消息属实的话,那么以色列核三位一体的空基作战能力大大提升了,因为该导弹射程可能超过1000千米。

除了以色列空军装备的飞机外,在机动导弹系统构成中还有既可装备常规弹头,也可装备核弹头的“杰里科-1”和“杰里科-2”固体弹道导弹。

“杰里科1”短程单级弹道导弹于1972年列装,法国达索飞机制造公司积极参加了该型导弹的研制。该导弹起飞重量6.7吨,弹头重量约1000千克,射程500千米,圆概率偏差约500米。

“杰里科-2”两级中程弹道导弹于2002年列装。该导弹起飞重量约14吨,弹头重量750~1000千克,射程1500~1800千米,圆概率偏差800米。

据评估,以色列空军共装备150枚“杰里科-1”和50~90枚“杰里科-2”。这些导弹的机动发射装置数量可能为30~40套,其中“杰里科-1”发射装置18~24套,“杰里科-2”发射装置12~16套。在和平时期,这些发射装置都被拆开,存放于特拉维夫以南38千米扎哈里亚导弹基地专门构筑的地下工事里。

目前以色列正在进行 “杰里科-3”型三级固体导弹的试验设计工作。该导弹分别于2008年、2011年进行了2次试验飞行。据估计,该型导射程可能超过4000千米,弹头重量1000~1300千克,有望于2015~2016年列装。

“沙维特”(又名“彗星”)运载火箭可以被视为远程潜在运载工具。这种三级固体火箭采用美国技术制造。以色列人多次用其将150千克级的航天器发送到低地球轨道。美国劳伦斯国家实验室的专家认为,“沙维特”运载火箭很容易被改装为弹道导弹,运载重达500千克的有效载荷,投送距离达到7800千米。但由于这种运载火箭需要采用高大的地面发射装置,且需要很长的准备时间,因此难以直接改造为运载核弹的导弹,但其相关技术完全可用于研制射程5000千米以上的导弹。

特拉维夫西南22千米的帕勒马希姆导弹试验发射场可用于航天器发射,也可用于弹道导弹试验。此外,部署在地中海水域的海上拖驳平台也被用来进行弹道导弹试验和作战训练发射。

以色列的核三位一体海基部分由配备巡航导弹的德制“海豚”级常规潜艇构成。这种巡航导弹既可装备常规弹头,又能装备核弹头。在以色列的战斗构成中有3艘1998~1999年从德国采购的,可配备导弹武器的“海豚”级常规潜艇。目前没有这些潜艇所装备巡航导弹型号的准确数据。据一部分消息源称,这是美国“鱼叉”巡航导弹的升级版,射程达600千米。据另一部分消息源称,是基于以色列“突眼”空地巡航导弹研制的,由于采用喷气发动机作为动力,据称其射程可以达到1500千米。2011~2012年,德国向以色列又出售了2艘“海豚”级潜艇,这些潜艇正在完成加入海军战斗序列前的试验周期(初步拟定于2013年底列装)。目前德国霍瓦兹造船厂正为以色列建造第6艘“海豚”级潜艇。而且德国政府同意资助以色列1.35亿欧元(总价的1/3)采购这艘潜艇。该艇拟于2014年交付以色列。

可以确定,目前以色列拥有很多非战略性核武器运载工具和数量可观的核武库。以色列将拓展核潜力的重点放在了发展具有最高生存能力的海上核力量上面。这一点对以色列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以色列在大规模杀伤武器攻击面前非常脆弱(国土狭小,全境都处在周围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的导弹射程范畴内)。

以色列核战略

以色列拥有核力量意味着它也有核战略,尽管这个战略从来没有宣布过。此外,通过对以色列官员所发表的声明分析可以推测,这个战略基于以下基本原则:

(1)以色列的核武库首先用于威慑潜在敌人。显而易见,以色列周围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巨大的地缘政治和人口优势使特拉维夫认为核武器是其安全的根本保障。endprint

(2)特拉维夫将核武器视为“救命武器”。当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面临生死存亡威胁,遭到武装进攻时,以色列可以首先使用核武器。

(3)在以色列遭到核打击时(或遭到其他类型的大规模杀伤武器打击时),“生存下来的”核武库将毫不犹豫地回击对手。

(4)在地区(和世界)军事战略形势没有正式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情况下,以色列将继续推行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其拥有核武器的“模糊政策”。

(5)在大力发展核武器的同时,以色列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潜在敌人生产核武器。同时,不排除动用武力干预手段的可能性,即使破坏国际法准则也将在所不惜。

在可预见的未来,以色列“隐形”核武库很可能仍将成为地区军事战略平衡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特拉维夫与地区其他国家巨大的“纷争起源”和在中东、中东及其他地区未来核武器扩散的最大因素。

同时,正如俄罗斯国际安全中心主任、俄罗斯科学院通信院士阿列克谢·阿尔巴托夫指出的那样,有一种情况不能不考虑,那就是“最近的局势发展可能会使以色列的国家安全战略受到怀疑。如果核武器进一步扩散,首先是伊朗和其他伊斯兰国家获得核武器的话,那么以色列的核威慑将受到地区其他国家核潜力的削弱。届时,在未来的常规战争中以色列可能会遭受灾难性的失败或者因发生地区性核战争而遭受巨大的灾难。”

在中东建立无任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是摆脱这种绝境的一个好办法。从1974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在中东建立无核区》NO.3263号决议那一刻算起,这个构想已经有近40年了。在通过这项决议时,以色列投了弃权票,直到1980年才有保留地接受,地区国家间直接和平谈判是在中东建立无核区的首要条件。

上世纪90年代之前,实际上没有举行过讨论涉及建立无核区问题的地区大型代表会议,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各方都不愿意坐在一个谈判桌旁。

1991年10月,中东和会在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召开,这是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第一次坐到一起,试图解决多年的冲突,协调各方立场和寻求摆脱困境的出路。马德里和会的成果之一是设立武器与地区安全监督工作组。在这个工作组框架内,从1992年1月至1995年9月举行了几轮谈判,在谈判中讨论了核不扩散及其他问题。埃及试图尽可能快地将核裁军问题提到多方谈判的议事日程,以色列则坚持认为,类似的谈判只能在获得地区稳定和平之后才能进行。阿拉伯国家要求以色列签署《核不扩散条约》,但是特拉维夫仍然坚持己见—先和平,再加入核不扩散条约。谈判以没有签署“最终文件”而结束。谈判没有成为打破僵局的突破口,这种僵局是多年形成的,是根深蒂固的矛盾和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之间非常大的不信任造成的。

在启动马德里和平进程的同时,致力于筹备在中东建立无任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工作在核不扩散条约研究会议框架内进行。1995年4月,条约缔约国在联合国总部召开的审议和延长《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大会上通过了所谓中东决议。决议呼吁中东所有国家在相关会议上采取实际步骤,在中东建立服从有效监督的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系统区方面取得进展,不采取任何阻挠达成此目的的措施。

但是,贯彻中东决议的实际行动甚至在2000年5月19日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之后都没落实,直到2010年情况才发生了变化。2010年举行的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诠释了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建立中东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具体措施。会议决定实施下列步骤:

(1)联合国秘书长和1995年决议的起草者们在与地区各国磋商之后,决定于2012年举行中东无核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国际会议,由所有中东地区国家参加(简称2012年会议);

(2)联合国秘书长和1995年决议的起草者们将任命新的调停人,后者被授权通过与地区各国进行相应磋商协助执行1995年决议和进行2012年会议的筹备活动。2015年调停人应当向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报告自己的工作;

(3)联合国秘书长和1995年决议的起草者在与地区各国磋商后确定2012年会议举办国;

(4)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机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应当根据此前完成的工作和所积累的经验,为2012年会议的召开准备有关建立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系统区条件的背景资料。

特拉维夫十分生硬地回应了审议大会的决定。以色列认为决定是“深刻错误和虚假的一步”,并声称,作为没有签署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国家,以色列“不认为自己有执行审议大会决定的义务,不可能参加中东决议的落实。”

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述决定执行情况目前进展如何呢?

芬兰大使雅克·拉亚娃被任命为2012年会议协调人,并确定了会议举办国—芬兰。2011~2012年拉亚娃及其团队成员与潜在参会人员举行了近百次会晤,但是他们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没有获得回报,决定将举行会议的日期推迟到2013年。然而,会议在2013年也没有举行,因为与会国的意图之间存在的矛盾没有克服。况且,因叙利亚外部极端主义武装分子参与的内战和埃及发生政权更迭而造成的地区安全形势急剧恶化。因此,举行2012年会议的问题目前已经退居次要地位。

至于说到以色列对于举行会议和建立中东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立场,尽管中东决议起草者们试图对特拉维夫施加影响,但以色列的立场没有发生原则性改变。中东缺少和平是以色列犯“牛脾气”的原因—与以色列签署和平条约的只有2个中东国家—埃及和约旦;该地区的其他国家至今没有承认以色列主权,而其中一些国家,尤其是伊朗,甚至不认为以色列有权作为一个国家而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特拉维夫不打算进行可能会触及以色列核地位的任何国际对话。

以色列犯“牛脾气”的另外一个“暗藏”(深层而本质的)原因是以色列认为,放弃其有安全保障的核武器是不理智的。甚至在中东地区所有国家与以色列签署和平条约的情况下,也不会消除其对自己安全的担忧。以色列将竭尽一切可能不允许周边敌对国家拥有核武器,以保持其核优势地位。

看来,只有在为以色列提供强有力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以色列才有可能改变自己的战略。只有“核五国”才能从法律上为其提供满意的必要担保。但“核五国”愿意这样做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甚至连美国至今也没有为以色列提供自己的“核保护伞”,首要原因是担心被卷入以色列与阿拉伯之间的武装冲突。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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