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创新 强化资源保障努力开创全省国土资源事业新局面——在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2014-03-05 03:18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盛国民
资源导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耕地用地建设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盛国民

一、围绕全省大局,保障科学发展,国土资源利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拓展用地空间,保障发展再创新高。一年来,我省共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0.11万亩,同比增加近4万亩;上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用地的重点项目947个,有力保障了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发展载体建设和郑徐客专、富士康等重点项目用地;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效缓解了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初步构建了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制度体系,新乡、洛阳、信阳等三市试点有序开展,交易节余建设用地指标2707亩。

(二)坚持数质并重,耕地保有量有增无减。全年补充新增耕地34万亩,加上往年结转的38万亩,可用于占补平衡的耕地达72万亩,未出现因占补平衡无法落实而影响重点项目用地报批的情况。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新模式,建立省级补充耕地交易平台,挂牌出让补充耕地指标4批21750亩,成交金额11.84亿元。全年筹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约80亿元,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434.49万亩,加上其他部门建成的536.44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892万亩建设任务。截至2013年底,全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高于上级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

(三)转变利用方式,节约集约水平大幅提高。我省连续两年部署开展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征收批而未征土地17.34万亩,供应征而未供土地25.46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3.46万亩,处置违规用地16.7万亩,2006至2012年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用地征收完成率达89%,征后供地率达87%,闲置土地处置率达90%,征收追缴各类资金489.01亿元。持续推进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焦作市、孟津县分别被授予国家级模范市、县称号。初步建成了两处国家级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60余处示范工程、示范项目,基本完成了全省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工作;争取省财政投入4476万元,对矿产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效显著的13个矿山企业给予支持。土地交易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试点有序实施。

(四)统筹开发保护,可持续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我省大力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全面完成了“358”第一阶段3年找矿目标,煤、金、钼、铝土矿、钒、天然碱、芒硝、耐火黏土、水泥灰岩、岩盐等重要矿种找矿5年目标提前完成。基本查明了230亿吨的通柘特大煤田,发现并查明了一批大型、特大型矿产地,我省重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大幅度上升,彻底改变了以往“寅吃卯粮”的状况。部署开展了矿业权清理和矿山整顿,省级清理矿业权774个、市县清理615个。完成了5个整装勘查区和部分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备案。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监督管理,年检率100%,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率99.11%,进一步规范了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持续实施“三区两线”矿山复绿行动,预计复绿面积3491公顷。年内争取国家资金4.3亿元,专项用于资源枯竭城市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建设。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1起,避免直接经济损失88.6万元。大力建设绿色矿山,13家矿山列入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名单。全年收缴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20.69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9.6亿元,为矿产勘查、矿山治理、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五)严格依法依规,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省厅报请省政府调整实施了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增幅约20%。部署开展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对1368条案件线索全面排查并认真组织整改。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年度工作任务,共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1482924宗,面积14.98万平方公里。强力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全省共发现违法用地5153宗,立案4419宗,结案率99.5%;全省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94%,创历史新低;对16起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曝光,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积极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顿,全省违法违规建设“小产权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55起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案、集中交办、强化督办等措施,使其得到有效化解。全年接待来访群众780批248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29封,复查复核案件108件,群众满意率87.9%。坚持行政调解与依法审理相结合,全年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135件,涉及1580人,全部按时办结,依规妥善处理。

(六)聚焦反对“四风”,群众路线教育扎实有效。聚焦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持续推进从政理念向为民务实清廉转变、权力管理向优质服务转变、党内生活向原则性战斗性转变、治理能力向依法依规转变。

二、准确把握定位,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与改革任务

2014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决策部署,围绕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着力保“红线”、保发展、保效益、保权益、促改革,进一步提高保护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思路,要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防死守保“红线”。在严守耕地“红线”方面,重点是构建“四项机制”:一是强化责任机制。进一步落实和强化耕地保护的政府责任,重点加强对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耕地占补平衡年度考核。加大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确保全年完成补充储备耕地30万亩。二是建立划界机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量和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逐步划定城市建设用地开发边界,把“红线”在规划上落地划死,严禁突破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园区,倒逼城市发展跳出去,搞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三是探索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保护、谁受偿”的资源补偿原则,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利用土地整治项目平台,以项目为补偿主体,重点向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且当地政府积极性高的重点区域倾斜。探索实行“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土地整治新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据规划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保护耕地上作出的利益牺牲给予补偿,让粮食主产区利益不受损。四是实行奖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拿出一部分资金对粮食生产先进、耕地保护有力的地区和个人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和粮食主产区保护耕地的主动性。

在保护生态“红线”方面,重点突出修复治理。开展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探索矿产开发收益分配向资源产地倾斜;严格实施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建成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开展重点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强化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地质环境项目监管,大力推进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全面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积极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进一步加强地质遗迹保护,规范地质公园管理。

(二)全力以赴保发展。在建设用地上,总的原则仍然是“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新增计划指标省级预留30%,其余70%全部分解到各个市县,对一般项目实行“五个挂钩”,保证高效用地,即: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征地率、供地率挂钩,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与闲置存量土地处置挂钩,新增建设用地受理与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挂钩,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集约利用评价与调区扩区挂钩,节约集约用地成效与市县政府考核评价挂钩。一是强化规划管控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机制,严格规划调整条件和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规划。二是实施差别化土地供给。加强土地利用计划分级管理,严格界定省级预留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的范围。省级预留计划指标一般只保障经省审批、核准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省关注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产业项目等,其他省重点项目和市以下重点项目由各地统筹安排计划指标、增减挂钩指标或通过节约挖潜予以保障。完善并严格执行省辖市审批农转用指标备案核销制度,严禁超计划批准农转用。三是健全重点项目保障机制。对重点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分省辖市建立服务台账,做到应保尽保。建立跨市、县重点项目统一管理机制,健全完善重点项目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上报的统征统迁征地服务模式,拓宽用地保障“绿色通道”,防止出现线性工程沿线各地报批不同步,确保项目及时落地。

矿政管理重在严控规范,增强支撑能力。一是扎实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持续稳妥地推进合作勘查,统筹安排省地勘基金项目,重点推进我省7个国家级整装勘查区的找矿工作,为按期完成“358”目标第二阶段任务奠定基础。深化找矿机制创新,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矿产勘查领域,争取实现更大找矿突破。二是加强和改进矿业权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全面实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加强矿业权审批监督管理,规范矿业权申报、编制、评审。积极探索落实市场配置资源机制,适度调整我省重要矿产资源配置政策,对新的矿业权出让原则上采用市场竞争性方式,严格协议出让审批。加强对市县级发证采矿权统一配号的监督管理,严禁违规越权发证行为。三是持续开展矿业权清理。继续做好矿业权清理注销的后续工作,配合做好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持续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常态化管理,对“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的露天矿山,按照批准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分批关闭,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露天开采大宗非金属矿山布局,提高资源集中度与产业规模。严格执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系统开展国家出资探明矿产的清理工作,依法依规追究应缴未缴或处置不到位的矿业权价款。

(三)节约集约保效益。土地“三率”方面:一要提高征地率。二要提高供地率。严格落实当年征后供地率不低于40%、上年度不低于60%、以往年度不低于80%的要求,强化监管,加强考核。三要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核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密度、非生产性用地所占比例等指标。项目竣工后,要对出让合同约定的建设利用条件进行实地检查核验。

矿产“三率”方面: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和综合利用研究,全面完成全省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资源综合利用率调查与评价,适时建立适用我省重要矿产资源特点的“三率”量化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国家和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新建成一批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总结其先进适用技术在全省推广。规范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和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执行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挂钩政策,继续采用以奖代补等扶持措施,引导支持矿山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开展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产的开发利用科技攻关。

(四)依法依规保权益。第一,坚决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实施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范征地行为,坚决制止强征强迁违法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探索“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安置方式,构建多元化保障机制。加大建设用地批后核查力度,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未按期足额支付到位,或因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引起群体性事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的地区,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

第二,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给。充分利用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政策,需报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的市,在申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同时,要提前做好勘测定界,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筹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工作。

第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察。扎实做好2013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强化市、县政府监管职责,确保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到位,确保通过部省验收。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土地规划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新农村建设为名违规开发建设“小产权房”和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平台和协管员队伍建设,把“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源头防范机制落到实处。

第四,及时化解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解决好信访积案,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不合理的解释疏导到位,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理到位”。继续完善行政调解与依法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化解行政复议和诉讼纠纷。

(五)积极稳妥促改革。第一,加快人地挂钩政策试点。继续深入开展人地挂钩试点理论和实践探索,完善试点工作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新乡、洛阳、信阳等市及其他15个县(市、区)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推进省、市两级指标交易机构建设,培育指标交易市场,促进指标交易和落地使用。各试点地方要建立指标收益返还使用制度,确保农民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探索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推行土地出让网上交易,建立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完善土地租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工业用地制度,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

第三,探索推进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全面调查、依法登记”的要求,查清全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与使用情况,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主体、行使代表与成员资格,赋予农民合法、明确的土地使用权利。抓紧研究宅基地管理办法,完善宅基地的规模确定、标准控制、取得和分配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农民宅基地应保尽保。做好不动产登记的前期调查摸底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顺利实施。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快职能转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利用行政服务窗口的平台,研究探索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集中审批的新模式,推行“一站式”服务。二是增强政策指导与执行能力。三是提升服务效能与质量。严格实行信息公开、限期办结、监督问责制度,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加大跟踪督办和全程监管力度,把进入行政审批环节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统一监管,促进服务效能与质量同步提升。

(二)严格制度规范。一是强化共同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协调,努力建立起有领导责任、有负责内容、有协同任务、有参与义务的制度机制,打造涵盖党委、政府、部门和公众的共同责任体系,把“一家管大家用”的软指标变为“大家管大家用”的硬约束。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固化作风建设成效,按期完成建章立制阶段计划的68项规章制度。三是规范行政权力依法有序运行。四是加大督察问责力度。

(三)抓好干部队伍。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多研究形势,多学习政策,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升谋划能力、协调能力、指导能力、落实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规范和改进干部管理。三是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力争三年内完成所有基层国土资源所的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廉洁从政。一是抓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国土资源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三是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切实筑牢制度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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