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志国
科学研究表明,人类活动导致了近50年来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已经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产生了重大影响。近年来,干旱、酷暑、海啸、洪涝等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增大,造成的损失巨大。特别是进入2013年以来,从京津冀到长三角再到珠三角,雾霾侵袭了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地区,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同时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全球气候变化深刻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也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
一、必要性
首先,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回避的一项挑战。一方面,从国际上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经成为主流共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未来围绕排放空间展开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因此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是大势所趋。另一方面,从国内来看,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多年以来传统粗放式发展消耗了大量的能源、资源,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的问题依旧突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一大瓶颈。
其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也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机遇。我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工作,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提出了“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确定了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导向。党的十八大更是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强调“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绿色、循环、低碳将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再次,内蒙古能源资源富集,自然生态环境脆弱,是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地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是我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选择。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区经济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源和能源支撑,经济增速位居全国前列,成就斐然,被称之为“内蒙古现象”。但是在收获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为:
一是高碳能源主导能源生产和消费格局,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初级化、重型化、单一化等问题比较突出。过去几年支撑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是能源资源的快速生产和消费,产业发展过度依赖煤炭资源。“十一五”期间,我区的原煤生产量占能源生产总量的90%以上,由能源生产结构决定,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一直在86%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只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42%,比国家的8.6%低7.1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在三次产业中占比持续增加,2010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例为9.4∶54.5∶36.1,二产比全国高出7.7个百分点。经济增长更多靠第二产业带动,特别是重化工业,能耗较低的三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占比偏低,全社会能耗持续偏高。
二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经济增长依旧是粗放型的高投入、高消耗,过度依赖对资源开发。第二产业能耗占全社会能耗总量占比达70%以上;第三产业比重总体为36.1%,比全国低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比重为16.52%,比全国高2.19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区能源消耗强度仍然比较高,2010年,全国能源消耗强度为1.03吨标准煤/万元,我区能源消耗强度为1.92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0.89吨标准煤。
三是资源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当前,我区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大量的基础设施增加了大量的能源需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还会持续增加,距离达到峰值还有很长时间。据有关部门测算“十一五”期间我区万元GDP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约为5吨,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特别是近年来伴随欧债危机蔓延所引发的全球经济持续低迷以及国内经济整体走低,我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凸显,经济增长整体下行压力比较大,多项经济指标增幅出现回落。
因此,转变发展方式对我区而言刻不容缓,亟需在“十二五”以至更长的发展时期把发挥资源优势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结合起来,推进低碳发展,走低碳绿色循环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对策建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实施自治区党委、政府“8337”发展思路为指导,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着力点,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增强我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方位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调整产业结构
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8337”发展思路,立足于五大基地建设,围绕“绿色、清洁、新型”理念,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逐步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大力发展服务业。
(二)优化能源结构
持续改善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广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向清洁能源的转化比例,提高煤炭就地转化利用率;加强天然气管网建设,提高天然气普及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组织开展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程示范,推广应用蓄能空调系统、太阳能热水器,城市用燃气普及率达到85%以上。到“十二五”末,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
(三)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和减碳
以实施国家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为重点,明确能源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责任评价和考核制度。
推进工业重大低碳技术、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高排放工业产品替代、工业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C)、低碳产业园区建设试点、低碳企业试点等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快低碳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提升工业能效水平,促进低碳工业产品生产和消费,积聚一批低碳战略性新兴行业,打造一批适合我区区情的低碳产业园区,逐步构建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体系。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为主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加快研究探索循环经济发展路径及由高碳向低碳发展思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由资源型经济向非资源型经济发展;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以重点行业和领域为突破口,抓好存量的改造升级和增量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努力提高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围绕五大基地建设,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打造循环经济集聚群,发展循环经济典型特色模式;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十、百、千”行动计划,创建国家和自治区级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步伐,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争取到“十二五”末,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五)有序推进低碳试点
积极探索具有内蒙古地域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提倡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建设以低碳、清洁、循环为特征,以低碳能源、物流、建筑为支撑的低碳园区;按照绿色、便捷、节能、低碳的要求,开展低碳社区建设;加强节能、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和产品应用,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运营管理,加强对顾客消费行为引导,开展低碳商业、低碳产品试点,减少试点商业机构二氧化碳排放。
重点推动呼伦贝尔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基调,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控制资源开发强度,突出呼伦贝尔市林业碳汇能力建设,大力保护和修复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生态系统,积极建设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打造具有鲜明地区特色的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树立先进典型,加快推动我区低碳城市建设步伐。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保护优先”的方针,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加强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程,切实保护好“青山绿水”。开展并推进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力度,开展生态旅游建设试点,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重点治理区域全面好转。进一步巩固沙地生态治理成果,防止沙漠向外扩展,增强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森林、湿地和草原资源保护力度,加快草原生态功能恢复,努力增加碳汇。
(七)加快建设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确保我区实现到“十二五”末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6%的约束性目标。进一步规范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方法和数据来源,定期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信息系统。加强温室气体计量工作,做好排放因子测算和数据质量监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按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立足于当前我区温室气体排放实际,积极发挥森林、草原碳汇作用,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实施森林草原固碳增汇技术示范工程,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在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结合国家第一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情况,积极开展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区情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政策和配套措施,逐步形成我区碳排放交易体系。
(八)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建立我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考核体系。将指标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盟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并完善具体的评价考核办法和实施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坚持公正、公开和公平原则。综合测评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充分发挥考核与问责的导向性作用。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环资处)
责任编辑: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