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宝光
坐火车进入J城,再转15路公共汽车。车在桥墩附近,对纷纷涌现的人进行摇号,明晃晃的玻璃下,数字与数字随机组合,互不相关。司机偶有闲暇,两只手得换换环境,方向盘太粗糙了,转移到手机屏幕时,手指又有些狐疑、踉跄。大同化时代,城市的构成材料大致相似,差异只体现在局部及拼砌形式上。公共汽车上那一排摇摇晃晃的塑制拉环,除了让身体在颠荡的路况中保持平衡,在某些城市,通常还具有广告位的作用,比如装置一个空啤酒罐或方便面盒什么的。商家的想象力好比菌粒,四处袭荡,终于蔓延到人挤人挨的车厢里。正常情况下,视线只要顺着手臂向上爬行几十厘米,就能看见某个商品样本,腆着肚皮,呲着牙,跟人相互巴望着。在J城我没看见这些。车壁上有张卷轴式铺开的行车线路图,我知道,那个预定地点将在半小时后显影。我以为抵达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一个不断延伸身段的皮筋。尤其是在J城,陌生感将一公里的风景沿途拆解成一段一段。厘毫毕现。文人式的矫情在作祟,去J城之前,我做过不少大而无当的设想,从城市整体格局到街道路面的纹理,从一幢被时光毁容的大宅院到一家阳光穿过落地窗漫漶至杯沿的咖啡馆。街上的香榧树张开巨大的冠,托举着整个J城的阴凉和我的过犹不及的目光。我没有见过香榧,只是无端喜欢这个名字,以及多年前为撰写一篇关于香榧的文章而在枝丫细碎的阴影下数次穿梭过的某张脸。这是我造访J城的理由。我的理由经过思维某种形式上的转换,将J城与大洋彼端一座叫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城市联系起来。似乎有点牵强,但当我坐在15路公共汽车上,用力搜索窗外一切可及之物,脑子里蹦出的就是这样一个古怪的地名。我无意道明其中关联,任凭风洗耳郭。从市郊往城中心方向驶去,我只记住了一个站台名字:千禧路口。更多的因为缺乏甄别的特征被耳朵忽略了。书城是我的目的地。而一个个凭空冒出的站台似乎在暗示,抵达是不可能的。假设公共汽车摇号结束,司机两只手从屏幕回到方向盘上,挂档,踩油门,车轮碾过微微凸起的路障,正式驶离火车站。根据芝诺悖论,抵达书城,必须先抵达火车站与书城的中点A,而抵达A,则必须抵达火车站与A的中点B,抵达B,又必须抵达中点C……乃至无限。芝诺的错误在于,他在限制时间这个必要条件的基础上擅自对距离进行了无限分割。举这个例子,我无非是想说明,当一个人心怀极大之热忱朝某事物越靠越近,在另一种意义上,事物都仿佛有意向更远处逃遁。他被一寸寸旅途消弭着过量的热情。多年前他在高原上目睹过藏区的朝圣者,手握木屐,身披藏袍,以三步一磕的方式向山巅匍匐而行,多么沉缓而辽远。寒风与尘埃大肆混入衣袍的纤维里。与其说为了抵达那座神秘的石头城,不如说他们是以这种虔诚的行走方式来无限接近内心的神灵。我的神灵在纸上。文字对于我,是救赎方式之一种。甚至是唯一的。当我远离文字,形若枯槁地漫步于街,感受到来自黑夜的重压,面目便觉可憎,那已是四个月前的一个晚上,月悬于上,街衢无人,梧桐树下一律是冰凉的金属尸体,我从人行道出轨到公路中央,高楼里的灯光一个格子接一个格子地熄灭。大道向前,我被我的影子们重重包围了。后来有了喇叭声,再后来喇叭声越来越尖锐、暴躁,直到一个黑乎乎的脑袋从车窗探出来,一同飘出的还有一句秽语,我意识到我和我的影子霸占了原本不属于我的道路。
16年前。冬日下午,一个广告公司的经理开车走在北京的长安大街上,他必须赶在五点之前到达预定的餐桌前,否则一笔不菲的生意订单便要告吹。他摁响喇叭,一串喇叭点燃另一串,排闼向前,剧烈咳嗽的长安大街,仿佛积压着一朵永难咳出的痰。他气恼而无奈地趴伏在方向盘上,等待道路将其唤醒。而长安大街的肺长时间堵着,那一辆辆被剥夺了尊严的车,面面相觑,等待着某一刻被街道咳出。这时从音像店飘出的一支叫《阿姐鼓》的高原民谣唤醒了他的耳朵,继而相继唤醒他更多沉睡的器官,包括身体里藏匿已久不为人知的部分,1997年冬的长安大街,一个人在一首民谣的煽动下,彻底咳出了灵魂里的淤积物……第二年,他辞去职务,解散了六年前自己亲手创办的广告公司,开始了在纸上的旅程……很多年之后,一个南方的年轻人读到一本叫《蒙面之城》的小说,“他们在山洞里发现了秘密,波罗举着打火机,马格看到地上的酒瓶子……”积郁三年之久,他在千禧年的节点上咳出了这个叫马格的虚拟人物。但,我的叙述与马格无关。感兴趣的只是那串如此绵软而辽阔的音符是如何强大到修正一个人命运走向的。实际上,当我坐在15路公共汽车上,想起的是另一批人物。他们分别叫:奔奔、赵大有、打字员……无一例外,都是虚拟的,他们在2004年的春天从某个人的大脑皮层里逃出来,通过一支笔,闯进某部小说的叙述格局里。我是在南宋御街北端的一家小报刊店发现它的。那时我已在城市边缘游荡了半年之久,终于决心去市中心一带逛逛。我在青年路参观了一座上世纪初的教堂,观摩了一家咖啡馆的内部陈设,时间就此混淆。当时我像个热烈渴望点什么的乡下人,仰着头,翻阅墙上那一幅幅异域风格浓郁的油画作品。余光告诉我,一个老外正盯着我看。毛茸茸地令我发痒。我的视线后来勇敢地转了90度,与那束来自国境之外的目光对接上了。他的脸乔混在须髯之间,胡渣沿着嘴唇周围疯长,颜色混杂的发丝如弹崩的琴弦从肩上披落下来。所幸他并未喝酒,装疯,更未装模作样地写诗,只是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否则是布考斯基一类的符号性人物也说不定。从有限的西部片观影经验看来,我觉得他更像是墨西哥人。神秘。阴冷。沉默。有着荒漠的草莽之气。这样一张脸,出现在中国南方的咖啡馆里,我觉得有些意外。我们互相意外了一会,或许在他眼里,我才是那个不合语境的人。突然有点发怵。在把握不准对方精神或情绪走向的时候,我选择赶快离开。随后穿过一条巷子来到南宋御街。然后看见了报刊小店,接着看见一本裹在薄膜里的淡黄色封面的杂志,再接着……我并未在那时遇见杂志里的奔奔和赵大有那群人,原因有二:一来我的手臂够不着它;二来我想在网上也能找到他们,不必花钱买下。我失算了。网络上,奔奔那群人石沉大海,渺无踪迹。两周后,我遵循与上一次相同的线路折回到报刊店门口。如若此前我不在教堂右侧的巷子里吃那碗泡在酱汤里的河粉,而是直奔主题而去,我必能赶在报刊店老板拉下卷铁门正欲离去的当口蜷身而入,取下奔奔所寄的那本杂志,付钱,走人。事实背道而驰。隔壁彩票店老板娘说:你来晚了,店主刚走十分钟。很有意思的一次生活误差,只是当时我并未体味到其中的戏剧性,表现得悻悻然。耷拉着脸。后来一个细节使我的脸又扬了起来,我在报刊店与彩票店之间发现了一个狭窄的通道。也就是说,这两个门店其实是共享一个空间,只是中间被一个齐臀的铺满杂物的桌子给隔开了。另外还有一根煞白的柱子杵在中间。无妨。我已经看见了那本杂志,它也看见了我。我尝试用一根带钩的铁条将它从对面墙上取下来。很不奏效。还差一大截呢。即使我将身体折成弓形,探进去,也弥补不了这截距离。几秒钟之后,我的脑袋像蔫瓜一样垂落下来,眼睛和手不老实了,开始考察这张桌子,寻找牢固的支撑点。越矩之念还未实施便被彩票店老板娘一句话给浇灭了:不,不行,压垮了桌子我负不了责。她忙于应付彩民报出的一连串数字,不太情愿搭理我。事实上,我在言语拖拖拉拉的撕扯中也顺从了她,只是后来在附近商铺转悠了一圈又心有不甘地回到彩票店门口。我厚着脸皮在那解释自己的初衷,不达目的便赖着不走了。当我费劲口舌越过最后一道阻障拿到那本杂志时,却发现这并非两周前我所看见的那一册。
在这座城市,文学期刊几近沙漠中的一抹绿,偶尔能在报刊亭撞见一本中意的,那也是老天眷顾。两周前的下午,老天眷顾过我一次,我没领情。或许我应该感激生活所制造的一系列谬误。它延长了我抵达一些事物的过程,让眼睛慢下来,看看生活这件古老陶器上的色泽、花纹、暗斑,甚至那道微微裂开的缝。细细地抚摸,把玩,时间的真相往往就在那些日光烛照不到的罅隙里。半年多时间里,我的日常活动半径不会超过500米,只在编号不同的两扇房门之间摇摆。这种频率单一的生活路线曾一度令我昏倦,佩索阿说:艺术和生活同在一条街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已是如荼盛夏,长河路上正有一瓣花骨朵从紫薇树的梢末窜出来。同一个意思,另一个阿根廷诗人或许表达得更具蛊惑性,他说:诗就埋伏在街角那头,随时扑向我们。那日我离开彩票店,顺着南宋御街往鼓楼方向走去,通过两个十字路口后,果然有什么扑向了我。是那本杂志。簇新。油亮。散发着廉价的精神光泽。我打开它,也就打开了“我”、奔奔和赵大有三个人的房门。也许我从未真正进入,只是徘徊在房间之外,像一个不道德的窃听者。他们在一个虚构的空间里言说、啜泣、伤怀、狂欢、静默、迷醉、颠荡、堕落、还乡,最终那把时而隐现闪着不安光泽的蒙古小猎刀,某一天脱离刀鞘,顺势解放了自己的本能,在奔奔的手腕上戳出一个口子,气势汹汹的血,就这样,一瞬间的,将三个人互为寄托的青春结构给彻底瓦解掉了。读完这个小说,我决定去J城,见一见操纵故事的那个人。过程要尽可能迂缓,并长镜头般细微地呈现。看见是不可能的,任何事物进入文本都将羼杂水分。我要做的,就是尽量为正在眼前的事物去蔽,让它露出骨头来。15路公共汽车在城市的马路上播撒尾气,转过天桥时,一座白色的塔突然闪进了车窗镜头里,接近塔顶端的边缘部分蹭出一丛植物,枯黄着,又昂头生长,像是倔强而无声的叹息。有个老人说:那叫艮塔。这个词从一根老化的气管里溢出来,显得浊重,语焉不详。接着是一辆自行车,小巧,轻捷,折闪出银白的光,墨镜女孩的双腿随着踏板一耸一落,和公共汽车并行在街上,在街上展览的树、店牌、垃圾桶、口罩遮蔽下的轮廓,所有背景统统虚化,混沌,将她举到镜头中心。有风正撩拨她的发线,模糊了中间那道肉白的分界线,她将手往后一摆,将衔在脖颈后面的蓝色帽子盖在头上,然后酷酷地消失在另一条岔路上……通过浣江大桥后,车身向左一扭,贴河而行,三百米后,发动机在一棵银杏树下发出噗的一声——到了,书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