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世涛
经过30多年的高速增长,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近年出现趋势性降低,而高能耗、高污染的弊病越来越突出。去年春天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大面积、长时间、高污染雾霾天气,秋天东北三省又连续出现严重雾霾天气,加上广受关注的土壤和水质污染问题,这些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遭到严重破坏的消息都在警示我们,主要依靠传统要素投入支持的经济增长已无法持续。改弦更张,寻求效率提高为基础的新经济增长模式,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中国发展刻不容缓的任务。
事实上,政府自“十一五”以来,不断倡导发展战略的转变,有关提法包括“科学发展观”、“新型工业化道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等等。但实际上政策效果不仅没有达到,相反还有一系列全要素生产率和国家资产负债表研究证据表明,目前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仍在进一步恶化,而经济发展方式并没有发生转变。
发展战略调整目标明确,而政策结果却与目标正相反。根本原因在哪里呢?在于现有的制度框架提供的激励与发展战略调整目标严重不匹配、不兼容:制度框架半新半旧,旧的命令经济体制遗产沉重,而可持续发展目标要真正实现,需要政府提供更好的制度框架,鼓励全社会的效率改进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只要制度框架不做大的调整,可持续发展目标终归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在同一过程中,民间的可持续发展努力渐成气候,令人振奋,但却抵挡不住主流经济活动对资源和能源投入的高度依赖,难以扭转生态环境恶化、基本生存条件受到严重破坏的大趋势。
但是,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面临的严峻挑战有望在未来几年内逐步得到缓解和解决。因为中共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国家治理模式提出了极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这套解决方案如果辅以更加细致的部署和非常有力的实施(现有的信息使我们有理由这样认为),发展模式转变可能在近几年内发生,可持续发展将在新一轮的制度变革中获得内在动力,民间的可持续努力有望从支流逐渐成为主流,少数样本有望成为普遍的行动。要明白这样的判断,需要细致了解一下《决定》说了什么。
顾名思义,《决定》明确处理的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若干重大问题。重大问题涉及的领域宽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个领域,而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又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有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这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二是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这一纲领之下,有大量的实质性内容,包括行政许可的减少,政府监管的透明等等。这些实质性内容都涉及现有制度框架的大调整。这些大调整将在未来几年内发生。
由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对于激发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首先,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意味着借助行政性垄断和权力保护谋求超额利润的机会将会减少。在资源、能源、通信等很多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将会更加接近市场取向,产权会更加清晰,竞争主体会进一步多元化。这将为资源和能源的高效率利用提供最强大的压力和动力。在与资源和环境关系最密切的领域,现在产权模糊,滥采滥挖现象仍然严重存在。《决定》要求“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这一问题有望缓解。
其次,政府的相关作为更加有限,意味着政府在相关领域的作为有望更加有效。政府越位、缺位和不到位是继承自旧的命令经济体制的最重要的遗产,在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及的干预下,最重要的事情没有管好,而不该管的事情又做了很多,不仅没有缓解社会经济矛盾,反而成为社会不公和腐败泛滥的温床。《决定》将政府的范围做了相当明确的限定,旨在使其在政府擅长的事情范围内做得更好。随着这一原则的贯彻,有利于遏制地产泡沫的地产税制可能推出,区域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更加规范化。单就与可持续发展直接相关的环境和生态领域而言,目前项目审批节能环评要求常常服从于地方GDP动力,环境监管薄弱,甚至与污染企业同流合污,对严重的环境生态损害缺乏实质性的惩罚。但这一局面在近年将发生变化。三中全会《决定》承诺,“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与环境、生态破坏相关的惩罚机制将会更为严厉、更具刚性,与减少碳排放和能源利用相关的税种可能会出台,税率也可能进一步提高,当然也有一些胡萝卜政策(如“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制度”)出台,但对可持续发展而言,更加需要引起重视的还是大棒政策将会进一步强化。
第三,建设法律中国意味着有关可持续发展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情况将会积极地变化。《决定》重申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目标,并强调“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意味着执法和司法的独立性将有所提高,法律条文需要更加严肃地对待。关于立法,《环境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需要进一步修订,环境损害的法律责任将进一步强化。
总之,《决定》是未来几年改革的总体规划和路线图。它所规划的任务不会一下子实施,但基本方向已经确立。在未来几年,中国经济的制度架构和治理模式会发生巨大变革,可持续发展也将在这场变革中获得新的动力。
在此过程中,个人、企业、传媒和社会组织既要担当负责任的公民,更需要积极地参与制度变革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大家可以针对专门领域的专门问题,如食品安全、垃圾处理、空气污染等等,进行跟踪研究、报道或评估。对于政府是否依照《决定》的精神和法律的精神认真进行贯彻落实,也应积极地进行评议。如果大家都作为企业或个体公民积极参与了这个过程,中国的制度大变革和发展模式调整就会进行得更快、更为顺利。我们期待着一个更好的未来。
(摘自《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