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若竹
当下国内电视娱乐节目对“中国元素”的挖掘与传播
■ 赵若竹
“中国元素”这个概念是在2004年出现在广告业领域,涵义包括中国固有元素、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和中国现代文化元素。比如北京奥运精神、中国航天精神、中国的电影文化、中国著名企业的文化等。
我们主要讨论的是电视娱乐节目中的中国传统与现代文化当中的中国元素。它在娱乐节目中的表现也有三个层面,第一个是物质元素,比如节目中舞美设计、道具运用、人员服装等方面;第二个是形态元素,比如节目中选题立意、主持人话语样式等;第三个是文化元素,比如节目整体的叙事风格、所弘扬的精神实质以及传达的价值理念等等。
就“中国元素”在我国综艺娱乐节目中的运用而言,历年的《春节联欢晚会》可谓集大成之作。在“中国年”的主题上,从道具服装到节目选题立意无一不指向于中国文化的特色,但作为一年一度的节庆晚会毕竟不同于常态娱乐节目,对百姓难以构成日常影响力。
中央电视台2001年《开心辞典》的本土化改良可谓是娱乐节目改良历史上的一个成功案例。它将传统文化领域代表中国文化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思想准确把握,体现出个人、家庭、国家的终极理想的文化价值观。既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又体现了顾全大局、个人服从集体的中国大众普遍认可的传统观念和审美标准。中央电视台曾在2009年制作了“第27届飞天奖颁奖典礼”。当时正值北京奥运会结束不久,大会选择在奥运场馆水立方举办,董卿、李咏、徐春妮、张泽群四位主持人端庄大气、热情洋溢,电视节目剧组以运动员方阵的形式举牌入场,呼应了场地的特色。开场舞蹈《飞天》将中国古典神话故事与当代中国所取得的成就以及飞天奖的主题有机结合、交相呼应。
但并不是所有中国元素的使用都能轻而易举地获得大众的认可。如为什么中国的春晚越做越难?为什么中国的综艺娱乐方式难以受到大多数本国年轻人的认可?为什么制作方越是想要融入主旋律的精神内涵越是容易遭到排斥?我认为,这其中既有传播主体在寻找传统文化与大众文化最佳契合点时面临的问题,也有近年传播环境变化所带来的影响。
电视娱乐节目作为社会精神文化产品,既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也是具有导向、控制、整合、批判和教化等多方面功能的意识形态工具。意大利理论家安东尼奥·葛兰西曾把这种意识形态的功能形象地比喻为“社会水泥”,即“在保持整个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上的统一中,意识形态起了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①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主流意识形态能够凝聚一个国家及民族的情感。电视媒体,尤其是作用于青年一代的娱乐节目有责任承担起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文化合理诠释与传承的职责,让娱乐节目找到时代感与社会需求相契合的媒介表达形式,凸显核心价值的同时发挥强大的包容优势,以中国文化的“整合力”应对西方文化的“扩张力”。
1.平等互动的传播姿态
在全球化传播语境下,中国文化传播者只有正视尊重中西方差异,充分发挥自身的文化特色,才是事实的平等。我国的电视媒体很长时间以来是以宣传教化的色彩示人。我国90年代之前以晚会为主要形式的电视娱乐节目多以“精英文化”的教育传播为主,但终究曲高和寡,难为大众认同。2004年10月《综艺大观》的停播,成为娱乐节目发展史上的一个标点,进一步证明了分众化传播与互动时代的到来。如果说2001年的《超级女声》给中国的电视娱乐荧屏掀起一阵飓风的话,受众最大的心理冲击莫过于“草根变明星”的真实剧情演绎,精英身上原有的完美、奢侈、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等标签被淡化,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曲折、励志、百折不挠、健康向上的奋斗精神和积极形象。他们拥有鲜明的个性、平民的背景、曲折的经历和成功的梦想,是一个个身边真实存在的活生生的“人”,这是娱乐节目由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转变的一个重要转折。从此以后,各类娱乐节目中草根、平民纷纷登上舞台,成为主角,像《中国达人秀》《星光大道》以及近年的《非诚勿扰》《中国好声音》……
在电视娱乐节目传播中,平等互动的姿态转变,一方面在于“取材于民”,让平民大众成为娱乐节目表达的主角和主体人群。这本身即是引发受众关注的重要元素。另一方面在于“多元表达”。媒体如果固定发出一个声音,其真实性必然遭到质疑,也不符合当下社会现实。《非诚勿扰》的一大看点正在于女嘉宾形形色色的爱情观折射出当下年轻人的真实审美追求和价值取向。参加节目的群体只有在表演参与娱乐节目的过程中,真实体现出来代表当下社会主体的价值观和人生故事,才能够与社会大众产生强烈的共鸣,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娱乐不仅是从审美走向了欢乐,而是一种与社会大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相连的艺术创作。流行的社会话题、多元的价值观念、普遍的社会现象,都是节目应当关注和展现的,这样的节目才可能接地气,也有血有肉。如果能够在节目中对社会现象有所推进和剖析,引人深思,有所获益,这将是娱乐节目更高的层次。
2.平衡和谐的审美定位
在哲学艺术思维中,一直以来,西方艺术求外在形似,中国艺术求内在思想精神。当下的国内的很多电视娱乐节目源自西方节目的模板,其根源难免保留着西方审美文化当中形式对抗、张扬个性、金钱至上的痕迹。这与中国和谐包容的审美情感相背离,也是中国的电视制作者一直力图规避的层面。众所周知,亲情、友情、爱情是中国人最为看重的情感,也是综艺娱乐节目普遍凸显的情感元素。青春励志、追求梦想也是常见的主题线索。参赛者在亲人、朋友、家人的支持和帮助下,克服重重困难实现心中梦想,起伏跌宕的情绪变化构成了一部部以“温情”为核心的剧,唤起观众心底的共鸣。能够被观众记住的不是最终的胜利者,而是感人至深的环节和展现了人性美的过程。
比如《中国好声音》第二季的热播中,观众一方面确实看中歌手展现的艺术水准,唱功的激烈比拼。但另一方面使观众热议的是每一位歌手有家人在背后默默支持,是选手与导师建立起来的深厚的师徒情谊,这更成为拉动收视的要素和展现节目的亮点。
当然,中国“和谐平等的审美价值”要想被世界认可,确实不是简单地靠电视娱乐节目走出去的单纯的技术或文化问题,而是伴随着中国国家形象建设,牵扯到政治、制度、政策等一系列问题的综合工程,其深层动力是一个国家文化精神及产品的内在吸引力。但对当代世界文明主流的认同、对普世价值的追求和表现应该在娱乐节目创作中占据必要位置。同时,强调电视娱乐的产业特色与娱乐功能的同时不能忽略其文化品质,否则短期内的经济效益或收视率无法提升文化产品的国际吸引力。挖掘以直面人生为基础的真实感和人性力量。
3.充满自信的国际视野
固然西方娱乐节目的起步比我们早,各方面的运营较为成熟。我们的学习从模仿开始无可厚非,但“引进和模仿”决不能成为一种依赖。“唯引进至上”只会令我们跟在国外节目后面亦步亦趋,久而久之成为邯郸学步而不自知。电视艺术的生命力来自创新,艺术生产与其他生产不同的地方,就是他不能简单地复制已经生产过的东西,即使用完全相同的材料、完全相同的方法,由同一位艺术家创作,也不可能复制出完全相同的作品。这就是很多节目请来国外节目的技术团队,但做出来还不是原版节目的味道的原因。所以说,“艺术需要冒险。如果完全背离常规,观众就无法接收;如果完全符合常规,观众就会觉得乏味。一部真正的优秀作品,除了要遵守规则外,还要创造自己的规则。”②当然这种创新的精神源于对自我充分的认知和自信,在自我认同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借鉴他人可谓创新,而放弃自我去追逐他人则为可悲。我们大可不必完全迷信于“模式”,可以在技术借鉴的同时融入中国文化宝贵的精神实质,敢于自由、自信地表达自我,在全球节目模式化的趋势下才能避免同质化,具备自身的个性差异,方可赢得话语权和世界的尊重。
4.善于整合的传播能力
当前时代的媒体创作语境是十分复杂的,它既包含着以时间为向度的“现代性”维度,又包括以空间为向度的“全球性”维度,“善于整合”成为当代传播者应当具备的眼光与能力。民族传统与现代语境之间,全球同行标准与本土思维方式之间如何整合成为当代电视人孜孜研究的课题。对于中国娱乐节目制作,不能将目光局限于国内市场和国内观众,一定要有国际化视野和胸襟,在深刻理解、广泛吸收消化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造出既符合本民族观众需求,又具有国际同行表达方式的节目模式。“对于中国的电视艺术来说,本土文化资源、传统文化资源永远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而国际前沿的先进技术,则将传统的、中国特色的资源包装为具有现代感和国际势力的电视艺术作品”。③
有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越高,或者传播基础设施规模越大,这个国家对其他国家文化产品的依赖就越低,出口文化产品的可能性就越大。众所周知,包括电视娱乐节目在内的娱乐产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的发达和人民富裕程度成正比。在过去的30多年里,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GDP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但相应的以文化娱乐产品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软实力”却并没有与之匹配。尤其是与GDP排名第一的美国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识不尽全面甚至还有偏见。要改变这种偏见,改善自身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电视传播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媒介窗口。这就需要我们在共同关注的和别人能够理解接受的层面下功夫,遵循“中国故事,国际表达”这一核心诉求,充分利用中西方文化差异,寻找不同文化间共同交融的契合点,使中国文化从自我认同的一种固有文化属性过渡到被别人接受的一种文化力量,通过娱乐节目的广泛传播展现中国的文化价值体系。无论引进的电视娱乐节目版式如何变化,我们制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贯穿着“平等、和谐、自信、包容”的中国娱乐精神,相信这种扎根于中华民族土壤当中的、符合核心价值理念的娱乐精神和元素更易于得到民族大众的认同和识别,也必将得到世界的接受和认可。我相信让世界接受和理解中国娱乐文化表达也将是这一代电视人及学者将要不断研究的课题。
注释:
① 转引自[希]尼克斯·波朗查斯:《政治权利与社会阶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213页。
② 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评论员:《积极探索电视节目的创新之路》,《中国电视》,2011年第2期。
③ 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评论员:《电视艺术的立身之本与飞翔之术》,《中国电视》,2012年第9期。
(作者系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讲师、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专业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