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可转移接续农民工成最大受益群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出台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达到8.2亿人,其中城镇职工3.22亿,城乡居民是4.98亿人。《办法》的实施将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架起连接的桥梁,促进人口合理流动,加快社会保障城乡统筹的步伐,其中农民工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我没交,年轻的一般交的不多,毕竟还年轻,到三四十岁再交还不晚呢,没必要交那么早。”“公司里别人不交,我也不交,交了我还扣钱。”“干不长,三年两年走了就没有用了。”持上述观点的农民工不在少数,这种他们认为自己还年轻,养老是件遥远的事;同时也担忧自己常年辗转各个城市打工,社保权益无法累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认为,《办法》的出台,让不同制度和地域间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起来,消除了他们对于养老保险方面的担忧。
胡晓义说:“原来两项制度分设,交费标准也是分别设置的,原来关于新农保试点文件,国务院规定是农民缴费是五档标准,从一年100元到一年500元,城镇居民交费是10档标准,从一年100元到1 000元,这次把两个制度合并起来,统一规定了城乡居民的交费标准,维持原来100~1 000元的标准,同时又增加了两档,1 500元和2 000元。这样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他有意愿也有能力,可以在这12档标准里头自主选择,并不是农民最多可以交500元,如果你有经济能力可以按更高的标准交费,也就以后将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