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三无时代”落幕

2014-03-01 06:11法人董精英
法人 2014年10期
关键词:红线网贷借贷

◎ 文 《法人》特约撰稿 董精英

P2P“三无时代”落幕

◎ 文 《法人》特约撰稿 董精英

“三无”产品P2P在新规出台之日,将是其终结之时。是谁在行业涨潮时裸泳,届时便自有分晓

9月27日,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深圳互联网金融论坛中发言时,明确提出“P2P监管最新十大原则”,引发P2P行业的热烈关注。

业内专家指出,相较于此前的四条红线,随着监管层对网贷行业了解的深入,监管思路和原则进一步细化。

无门槛,无规则,无监管,是为P2P的“三无”。再加上在互联网浪潮的狂澜下,天下熙熙的皆为利来往者陆续投入三无产品的怀抱。投资者需要盈利的项目,项目需要资金的启动,当双方都有需求的时候,P2P就适时地出现了。

P2P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婚介”平台,借钱的和缺钱的在这里汇集,各取所需,交易完成。

有句调侃说道:只有等退潮了,才知道谁在裸泳。P2P行业乱象丛生的涨潮态势下,“三无”的时代总会谢幕。投资者的资金投入P2P平台,开启的巨大风险之旅也总会终结。

P2P行业冰火两重天

小米创始人雷军曾说过一句经典励志:站在台风口猪也会飞起来。前赴后继的P2P创始者正好印证了这句话。据统计,现在每天都有三五家平台上线,P2P当下很火很热很潮流。在2014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上,新华社旗下《金融世界》、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

该报告称,截至今年6月,全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263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预计全年累计成交将超过3000亿元。

殊不知,福兮祸之所伏。

P2P,这个三无产品,好进也好出,兴兴然进入者云云,悻悻然崛起者了了。一边是热火朝天,一边是门可罗雀。从2012年底优易贷跑路事件,行业已经发生了好几轮跑路潮。

据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介绍,截至今年7月份,可查的P2P机构有1200家,跑路的有150家,去年以来几乎平均每个月都有六七家P2P平台跑路。其中8月新上线平台北京龙华贷更是只上线一天便“跑路”了。

自国内P2P鼻祖“拍拍贷”于2007年创立至今,P2P已走过坎坷跌宕的七年时光。由于P2P网贷平台本身的信息中介地位,再加上国内扣上的“三无”的帽子,信息不对称,风险难避免。

所以,这边是被P2P的“三无”特性吸引而来的创立者,那边是遭受P2P的“三无”劣行的跑路受害者。这样的局面现在仍在未完待续中。

掀开资金托管的神秘面纱

资金托管,可以说是P2P投资中让投资者比较放心的一个字眼。但是资金托管的背后并不是投资者资金的保障。从平台的角度来看,资金托管是平台盈利的绊脚石。一旦真正启动资金托管,投资者的资金不能随意动用,平台在运营商就会受到资金制约。

此外,用了资金托管的平台,成本提高,利润变薄,再加上较其他平台的操作流程复杂繁琐。若是平台方,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为了达到平台和投资者的利益平衡,不少平台选择第三方支付,比方支付宝、理财通等,这样看似中立的机构作为资金托管方。但是仔细想想,就会看出不对,支付和资金托管根本就是两回事。况且支付宝等类似第三方支付仅有支付功能,并没有资金托管服务。有第三方资金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有限的。

另有P2P网贷平台将目光投向银行,将银行宣称为资金托管方,但实际上只是资金存管,并非资金托管或资金监管。

无准入,无监管,无规则,行业出现鱼龙混杂的局面也是可想而知的。P2P平台自身推出的资金托管功能又是挂羊头卖狗肉,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丛生,似成P2P的基本态势。“三无”使成长过快却又营养不良的P2P面临内部局限,外部风险的双面夹击,而缺乏必要招架之力。

屡踩红线,倒逼监管

从本质上看,P2P只是一个平台,一个向资金借贷双方提供的信息交流网站平台。既不属于金融机构,但也不是传统的互联网网络,是互联网金融的衍生品。按照我国央行对“以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三类P2P公司做出明确界定。

在2013年年底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上,央行负责人强调:“应当在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合理设定其业务边界,划出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坐拥互联网和金融两大宝座,倒使P2P网络借贷的身份归属和监管主体更显尴尬。这也是P2P成为“三无”的一个因素。即使有央行划定的四个“不得”的“大红线”。不过,这些“红线”屡屡被一波又一波的跑路潮踩踏,倒逼管理层对行业的监管。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国外实践来看,P2P的监管主体,在英国由金融服务局负责,在美国由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在法国则由金融市场管理局负责。

国内无明确监管主体P2P扶正强身,发展行业自律。据悉,上海市网络借贷服务业企业联盟制订了《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标准提及高层人员任职资格条件、经营条件、经营规范、风险防范、信息披露、出借人权益保护、征信报告、行业监督和适用范围等。另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也已在北京成立,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会员领域之一。

据银监会创新部杨晓军副主任透露,2014年下半年或2015年年初将有P2P监管细则规划出台。P2P行业的野蛮生长,将会在不久的将来进行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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