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里的非律业务

2014-03-01 06:11法人乔楠
法人 2014年10期
关键词:事务所律师行政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乔楠

律师行业里的非律业务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乔楠

鲜亮的律师行业和庞大的律师群体,内部的行政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却相对滞后,这已然成为律所进一步发展和提升的制约因素

随着改革开放到现在,律师行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资料显示,职业律师已超过了25万,全国的律师事务所大约有22000多个。然而,如此庞大的群体,内部的行政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却相对滞后,制约了整个律师团队乃至行业的发展。

2014年8月 “中国律师·律师事务所行政财务主任高峰论坛”在青岛落幕。这是德衡精品律所联盟自成立以来首次非业务类的论坛,与会律所的管理者们就管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探讨和交流,以期找到一套更加简洁务实、科学高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在提升自家律所管理水平的同时,也能促进整个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行政管理是执行力

在律所内,一般会将业内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称为“行政辅助人员”。尽管对于这一称谓,至今为止仍没有规章或规范文件式的出处,但提到“行政辅助人员”业内却无人不晓。德和精品律所联盟名誉主席栾少湖说:“目前,做这项工作的人员好比是马路上的辅警,在行业团队内并没有执法权和主体地位。”

事实上,律师事务所在摆脱了原始的资本积累阶段之后,都在追求做大做强做规范,这恰恰离不开行政管理的手段。因此,他认为,行政管理的地位有待提高,行业内有必要关注律师事务所的行政管理这一块。

现阶段律所行政管理人员有“四低”局面需要面对:首先是人员配备比例低。现阶段入籍的或临时的行政人员的配比都是在1:10以上,1:10以下的大多为兼职,有些规模大的律所情况会相对较好。事实上,按照人力资源学的原理,最佳服务对象的配比应该是1:8,而在律师事务所这种人、财、物复杂的环境下,栾少湖个人认为人员配备的比例应该为1:5。也就是说,行政人员和律师人员的配比越接近,服务管理就能越周到。

结合律师事务所品牌创建的特点,青岛雅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品牌部主任付小洁同样认为,如果行政人员的配比较低的话,就不能规范的完成公司流程的基本要求。

“四低”中的另外“三低”是行政管理人员自身学历、能力相对较低,行政人员的待遇和酬金低,以及幸福指数低。很明显,这“三低”之间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即使在京沪广等一线城市也普遍存在“三低”情况。

对此,德和精品律所联盟率先重视行政管理团队。在已经搭建17个业务团队之后,再次搭建第18个行政管理团队。另外,名正则言顺,栾少湖说:“行政人员就是行政人员,哪怕不叫其行政管理人员,但不要称其为行政辅助人员。” 因此,即使行政人员可以不叫行政管理人员,但工作可以叫作行政管理工作。在这里,管理包含的内容很多,其中重要的一点即是对人的管理,律师事务所对人管理普遍有难度,因为对象都是一些独立性很强的专业人士。

对于58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可以“暗自画局”,依照法律为底线,按照司法局、律师协会等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可以完成管理工作。但如果要追求专业和规模,还需行内人士克服行政辅助的理念,把行政管理作为基础工作,更贴切、靠谱地实施决策。

除此之外,栾少湖建议:“司法部应关注律事务所内部行政人员的发展,把行政人员作为律师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的监督、指导和关心爱护的范畴内。”

品牌建设仍是关键

品牌建设其实是律师行业自发展以来一直关注的话题,如今再次讨论也正当其时。中央文明委近日提出,对提供公共服务职业人群的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这些职业人群包括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这恰恰反映了律师行业在职业诚信形象方面已经出现了危机。而职业诚信的树立与品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此,德衡集团副主席胡明表示:“品牌对于拥有市场、拥有现在和未来至关重要。现阶段法律服务已经市场化,同样要注重品牌建设,只有打造和维护一个有价值的品牌,律师事务所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并且获得长远发展。”

在律师行业里,品牌就是客户、社会公众对它所有希望的全部总结,包括业务领域、业务收入、律师的数量、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社会知名度、官方承认程度、办公条件、财产实力等硬件和软件。

在这个行业内,质量水平以及与时俱进的程度都是律师事务所品牌的内容和重要的无形资产。作为律师事务所品牌建设研究的先行者,胡明建议从以下10个方面着手打造律所品牌:质量第一的价值取向;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切实可行的经营目标、战略、计划;一定的规模;鲜明的专业特征;优秀的领导人;良好的客户关系;信息的共享和有效利用;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过程管理;富有创意的公关宣传。

另外,付小洁说:“企业负责人自己的风格迥异,团队的风格也会具有独特性。律师事务所亦是如此,合伙人的风格也能够成为一个品牌的特征。”所以,在律师事务所创建初期,律所创始人本身的个人魅力是律所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

青岛质量认证中心主任刘燕玲诠释了“律师事务所应该在发展中提升品牌,在创新中实现卓越”的重要含义。她认为,讲品牌一定要考虑质量,这与卓越之间有一定的关系。现在的质量认证标准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德衡所是青岛最早通过质量ISO9000认证之一的企业,过去只要符合国家要求标准就可以,即服务产品符合顾客的要求就算通过。而现在提出,需要符合相关方的要求。也就是说,律师行业这类服务行业质量认证要满足相关方的要求,即合伙人或投资人、员工或律师、合作伙伴、顾客、社会。

现在提到的质量,已不仅是产品的质量,还涉及经营的质量。做质量的同时还要做战略,每个经营都需要有一个经营计划。落实发展总体战略,人力资源,财务、文化、信息化、以及品牌的战略规划,而扩大市场的占有度和美誉度,就一定要把品牌战略纳入市场营销的核心。

品牌推广仍需创新

达尔文曾经说过:“能发展存在下来的,不是最强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而是能对变化做出反应的。”律师行业的发展一定要看国家的形势。目前,国家从大的层面正在经历体制转型,“法治社会”的实践和完善给律师带来了一定挑战,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懂法、知法、用法,也给他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教授周荣峰分析说:“有品牌的理念并不难,关键是在于我们的品牌行为。有了品牌行为之后,如何落实。”换言之,品牌战略是律师行业把握好这个机遇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

管理创新是律所今后的发展需要。《中国律师》杂志编辑部主任高翎燕根据自己多年在行内的经验介绍,在推行产业化的过程中,盈科律师事务所采用了直营的模式,统一投资统一管理。成立了专业的销售团队进行同一的推广和媒体策划,它的文化品牌部是他们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部门。盈科律师事务所梅向荣曾提出“律师是一个产业,不是一个职业”,颠覆了律师行业目前宣传的传统模式,虽然也引起了不少非议,但从2011年以“狼来了”的外地进攻态势,从10多个律师到现在成立14家分所,在行业里知名度有了显著提升,让人叹为观止。“其实,盈科式的品牌推广给这个行业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不论对错,适合的就是最好的,相信时间会给出一个答案。”高翎燕说。

大成律师事务所的推广模式与盈科律师事务所不尽相同。它选择当地发展较好的律所做分所,在恰当的时候及时地出现双方一拍即合。这对于一些在地方上发展遇到瓶颈,但难以突破的律所来说不失是个良好的契机。另外,中伦的发展注重专业化和规范化,在推广上也具有针对性。

相比国外而言,目前律师事务所品牌推广的定位不明确是国内现行律所的普遍状态,这正是国内所需要提升的地方。尽管国内很多律所都设立了品牌推广或者市场拓展部,名称各异,但工作性质大同小异。明确部门在律所发展中的位置及工作内容是今后发展的方向。

此外,高翎燕认为党建在品牌推广上的作用也要重视。律师行业的品牌推广即要把握政治政策方向和行业动态,又应遵循中国特色的律师行业发展规律。在这方面,江西南方律师事务所曾提出提“党建”方面的一个理论。他们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党建工作可以得到政府的高度认同,将党建和事业发展紧密融合,才能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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