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公民社会,英国下了苦心

2014-02-28 02:54
环球时报 2014-02-28
关键词:公共服务公民志愿者

张胜军“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这是一句脍炙人口的英国谚语,它出自18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可以说,一种几乎天生的公私界限赋予英国人特有的克制和自律。笔者此次访问英国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了解英国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NGO)的运作及其与英国政府的关系。我想,在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方面,中国不妨向英国取经。伦敦西郊的英国海外志愿者服务社总部,是一个通过志愿者的行动消除贫困和弱势的发展机构,在国际上颇有声望。座谈中我了解到该机构的运行模式,其实也是通过各国政府介入和参与的海外项目来从事志愿者服务的。这个机构善于培训、管理和组织志愿者。我想,也许NGO大国是中国未来身份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中国可以加强与英国在NGO方面的合作,寻求共通的价值和身份。当前我国一些企业不熟悉如何与当地社会建立起联系,受过国际培训的中国志愿者将来可为中国企业的“走出去”服务。在世界主要大国中,英国对公民社会的培育和重视可谓是一个特色。在英国,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定位是“伙伴关系”。换言之,公民社会不是政府管理的对象,更不是政府的下属机构或“仆从”,而是“平等”的关系。英国之所以致力于“大社会目标”建设,出自其独有的理性和平衡的历史传统。如今英国设有服务于建设大社会的“大社会银行”。2012年英国正式对外公布了首批总额超过3700万英镑的社会投资计划。这种新型社会银行与英国司法部合作创设了一种社会影响债券,让投资者参与降低3000名囚犯未来6年的再犯罪率的计划。如果未来的犯罪率下降,那么,购买债券的投资者会获得较高的回报。不过,在探索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英国同样走了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从20世纪前的“守夜人国家”到20世纪中期的国家“超载”,再到20世纪80年代国家的“卸载”,直至今天才形成了政府“掌舵而不划桨”的新公共管理核心理念,即通过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民营化和社会化,将企业精神引入公共服务生产机制。1998年,在《我们国家的新动力:新的社会契约》绿皮书中宣布英国福利制度的新理念是“为能够工作的人服务,为不能工作的人保险”,力图实现福利由国家化向社会化的转变,由普遍社会福利向弱势救助的方向转变。为此,当时的布莱尔政府与NGO签订了《政府与志愿及社区部门关系协定》,从而在历史上使得NGO第一次进入英国公共政策的主流领域。当前英国正在用“大社会计划”,致力于解决“社会失灵”,在教育、家庭救助等社会基础领域的投资,可以在未来节省大量社会成本,收益巨大。通过政府指导、私人融资与第三方努力融为一体,将降低未来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这是全世界面临的前沿难题,而英国人也许趟出了一条新路。▲(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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