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勇赵力
浅谈水利工程供水计费的标准问题
尹勇赵力
水利工程水费按成本核算、计收,是我国水费改革的重要课题和目标,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但当前我国绝大多数供水工程的水费计收标准没能达到供水成本。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个问题,一味强调并依赖于按成本计费有没有误区?本文引出“水费成本收费可实现度”这个概念,试图解决水利工程供水计费标准的合理性问题。
由于特定供水工程所处具体地区的综合经济实力在一定时期内是一定的,具有有限性。所以,该地区经济的综合可承受能力、用户的纳费能力,相应也是一定的,同样具有有限性。因此,用户纳费能力客观地存在着一个可能实现的计费标准,如果执行标准超过了这个标准,则这个执行标准就具有了不可能性。本文把特定供水工程受益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综合经济可承受能力所反映的用户的纳费能力,定义为可能实现的计费标准。以下简称可计费标准,用Nt表示。
水费成本收费可实现度即指可能实现的计费标准所能达到供水成本的程度,或可能实现的计费标准占供水成本的比率。以下简称可实现度,用Kt表示。则:
其中:t——时间因素,以年为单位;
P——供水成本,按有关规定测算。严格意义来分析,也是个时间变量,如新的投入、固定资产增值等。
同样,实际执行的收费标准(St)占供水成本的比率,定义为水费成本收费实现度,以下简称实现度,以下简称实现度,用Jt表示。则:
假设可计费标准Nt(可实现度Kt)已知,并能代表客观实际,则供水成本P、可计费标准Nt、执行收费标准St三者之间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现分三种情况分析如下:
一是可计费标准大于实际收费标准,低于供水成本,即P>Nt>St。
这是我国当前非常普遍的情况,表明当前实收水费低于用户纳费能力,并且都低于供水成本,地区经济增长快,水费提价调整慢,可能用于水利的投资奉献给了地区经济。积极的一面是帮助了地区经济的开发,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不利的一面是,如果差值较大,势必影响水利的有效投入,造成后劲不足,其结果是在将来的一个时间交汇点上反过来制约社会经济的继续稳步发展。
二是实际收费标准大于可计费标准,低于供水成本,即P>St>Nt。
只有少数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地区才存在这种状况。表明所下达的收费标准代表平均水平,超出了该地区经济综合承受能力,或用户的纳费能力,超出范围为(St-P)。有利的一面是对水利当前阶段有所帮助;不利的一面是如超出范围较大,就单纯关系而言,势必影响地区经济当前的增长和长远发展,结果是将反过来影响和制约水利自身的发展。
三是实际收费标准等于或大于供水成本,可计费标准大于供水成本,即St≥P,Nt>P。
当前,只有经济发达地区的少数供水工程才能实现这个目标。表明地区经济实力雄厚,市场经济发育良好,市场相对成熟,结果是社会经济、水利经济融为一体,形成良性循环,将健康、协调、稳步发展。
因此,科学客观地测算出可计费标准Nt,可实现度Kt,建立网络、动态跟踪,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掌握该地区社会经济综合实力的增长与供水成本之差距,所执行的计费标准与该地区经济实力增长之差距,与用户纳费能力增长之差距,从而把握好调整水价之时机和尺度,促进水利经济与社会经济融为一体,保证水利经济与地区经济平衡、协调、稳步发展,以逐步实现按成本收费,进而进入市场调节。
显然,可计费标准或可实现度的测定,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本文参考《灌溉管理手册》(水利部农水司),和1991年亚洲开发银行专家组对中国灌区调查后所编写的《灌溉管理指南》,结合该灌区实际,提出一套测算方法,仅供参考。
Bt——供水受益总产值扣除综合成本后的效益,或受益户产值扣除综合成本后的效益;
Vt——供水综合效益分摊系数;
Wt——供水量;
Sp——实灌面积(有效灌溉面积);
Rt——用户可承担纳费率(%)。
Rt=1-Jt
Jt——用户综合效益率(或水利让利率)。
Jt=Xi+Yi+L+C
Xi——各种税率;
Yi——用户各项用水投入;
L——用户利润;
C——其他。
对农业灌溉供水,可简化说明。
Bt——单亩产值扣除成本后的效益;
Wt——单亩平均用水量。
Rt=1-Jt=1-〔农业税(Xi)+田间供水成本(Yi)+农户利润(L)〕。
实际测算中,不同地区参数的调查和选择不同。现以鲇鱼山灌区农业灌溉为例,选2005年为典型进行分析测算。
鲇鱼山灌区2005年基本参数:
农业供水总量W=26352(万m3)
有效灌溉面积Sp=107.2(万亩)
实际收费标准:基本水费2.8元/亩,计量水费1.3分/方。
以下是调查参数和《大中型灌区调查表》资料:
单亩产量590公斤,地区折价1.5 元/公斤。
综合成本折算率55%。
综合税率X1=15%,田间成本率Y1=20%,农民利润(含农民自留)率L=41%,其他占C=8%。
综合效益分摊系数,V肥=15%,V种=10%,其他V其他=4%。
则:Rt=1-Jt=1-(Xi+Yi+L+C)
=1-(15%+20%+41%+8%)=16%
Vt=1-综合成本率-V肥-V种-V其他
Bt=590×1.5×55%=486.75(元/亩)
Wt=26352/107.2=245.8(方/亩)有
=0.0539(元/方)=5.39(分/方)
该灌区农业供水成本经测算为P=7.5分/方(《大中型灌区调查资料》),实收标准折合为St=基本水费/每亩用水量+计量水费=2.8/245.8+1.3 =1.31(分/方)
该灌区农业水费状况:
P(7.5)>Nt(5.4)>St(2.44)(单位:分/方)。
可实现度(可能实现的收费标准占成本比例):
可实现度(已实现的收费标准达到成本的程度):
让利给地方:Pt-St=5.4-2.44=2.0 分/方,让利率Kp-Js=72%-32.5%=39.5%。最佳标准应为Nt=Pt=5.4分/方,实用标准可取Nt=5分/方,折合每亩仅12.3元。
水利供水工程需要实现成本收费,但不能一味等待和依赖,只有强化管理,加强服务,与社会经济融为一体,共同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才能同步发展。只有地区经济的持续稳步增长,才有水利经济真正的良性循环■
(作者单位:信阳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蒋集水文站 465222 信阳市鲇鱼山水库管理局 46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