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燕 张吉国 王同敏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区域性经济合作日益频繁。2013年7月6日,中瑞自由贸易区宣布建成,这标志着中国与瑞士的贸易关系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瑞士是最早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欧洲国家,也是中国在欧洲除欧盟以外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双边贸易关系正不断加深。中瑞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两国的合作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两国贸易关系将会更加密切,研究分析中瑞贸易现状及其发展前景,对我国政策的制定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中瑞贸易现状
(一)双边经贸关系
瑞士成为最早承认新中国的西方国家之一,开启了两国的贸易之旅。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双边的贸易关系在很多方面得到了改善。1980年,瑞士迅达公司在中国注资成立第一家中瑞合资企业;2004年,瑞士成为15个最大的对华投资国之一,中瑞合作进一步加强;2007年,瑞士再次成为最早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欧洲国家;2009年起,两国开始进行中瑞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并不断进行磋商谈判,就有关细节进行协商,2013年5月24日中国与瑞士在瑞士伯尔尼签署了关于《结束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谅解备忘录》,历经3年9轮谈判,中国与欧洲国家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终于“开花结果”,并与7月6日正式宣布成立中瑞自由贸易区,双边贸易关系的快速发展促使中瑞合作进一步加强。中国海关统计,2012年的中瑞双边贸易额达到263.2亿美元,其中中国自瑞士的进口额为228.2亿美元,中国向瑞士的出口额为35亿美元,中国对瑞士存在贸易逆差。目前,瑞士是中国在欧洲的第七大贸易伙伴和第六大外资来源国,中国已成为瑞士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
(二)贸易地位及规模
2001年至2012年间,除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和2012年受到中国经济政策影响略有下降外,其他各年份中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额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都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发展势头强劲。2012年中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额达到263.2亿美元,为2001年的11倍,中国的逆差额达到193.2亿美元,为2001年的18倍。瑞士是少数对中国实现贸易顺差的发达国家之一。特别是2009年以后,当两国都走出了世界金融危机的阴霾,同时决定建立自由贸易区并不断进行磋商谈判,促使两国的贸易量急剧增加,2010年增加了111%,贸易额首次突破200亿美元,逆差额首次变为三位数为140.7亿美元。2013年前三个月的进出口总额为119.7亿美元,其中中国出口额为7.6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而进口额为112.1亿美元,较之上年同期上升108.2%,贸易逆差额进一步扩大。
中国是瑞士的第三大出口国,也是瑞士第八大进口原料来源地,瑞士同样是中国在欧洲除欧盟外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在双边对外贸易中地位不断提升。虽然中国对瑞士出口额占中国出口额的比重不是很大,但自2009年起,中国对瑞士进口额占中国进口总额的比重不断上升,且上升幅度相当大。说明中瑞自贸区建立为瑞士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发展机会,必然会进一步增加瑞士的出口,从而推动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进出口商品结构
中国占比较优势的产品主要为家具、食品、烟草、皮毛及其制品、纺织品、钢铁制品、玩具、机械制品等集劳动密集型及低技术密集型产品,而在植物制品、矿制品、光学、检验医疗或外科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上不占优势。
瑞士占比较优势的产品主要集中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对外出口的主要产品为化学工业产品、光学、钟表、医疗设备及精密仪器、有机化学制品、机械制品等,而在鞋帽制品、皮毛及其制品、植物制品、矿产品、纺织、矿产品、家具、玩具等不占优势。
从整体来看,在植物制品和矿产品上双方都处于劣势,而在机电产品、化工产品、贱金属及制品上双方虽都具有优势,但产品差异大:瑞士主要出口产业层次较高的高端产品,而中国出口产品主要集中初级产品上,经济互补性强,存在很强的产业内贸易和明显的产业内垂直分工现象。所以不论是产业内贸易还是产业间贸易,两国有很多贸易机会。从整体来看,中瑞贸易出口冲突不大,所以贸易摩擦也不大。
(四)贸易开放与摩擦
数据统计显示,中国无论是商品贸易还是服务贸易的开放度小于瑞士,但整体水平处于上升趋势,差距越来越小,特别是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入世前,在服务贸易的开放度方面做出了相应的承诺,主要体现在银行、航运专业服务的行业,而我国在数值上的变化也恰恰体现了我国履行承诺的诚意,体现了中国融入世界经济的开放态度。特别是在金融行业的开放,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服务行业的发展。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开放度的不断扩大,贸易额的不断增长, 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截止2012年初,中国所遭受的反倾销案件就有825起,反补贴案件59起。但是,瑞士近20年内没有使用过反倾销措施,也没有针对中国发起过反倾销或者反补贴调查。自加入WTO以来,中国也从未对瑞士提起过反倾销或者反补贴。这充分说明中瑞的贸易环境良好,有着美好的合作前景。
二、中瑞贸易前景展望
(一)有利因素分析
第一,两国高层互访频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中瑞两国经贸关系不断加强。近年来中瑞两国贸易规模不断扩大,贸易开放度和投资开放度不断加深,给双方的经贸合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加之两国在要素禀赋和经济发展状况方面有很多不同之处,所以经济方面的互补性很强。中国主要出口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产品,进口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瑞士主要出口资本、技术密集型的高附加值产品,进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从产业结构方面看,中瑞双方不仅存在产业间贸易往来,还有很强的产业内贸易和产业内垂直分工。中瑞自贸区的建成,一方面有利于两国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扩大双边贸易额,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国产业的进一步升级。从市场方面来看,瑞士将是中国发展经济的资本和技术的重要供给者,而瑞士的国土面积并不大,需要不断的开拓国外市场,中国将是瑞士优先发展的国家之一。endprint
第二,中瑞自由贸易区建成,必将进一步促进中瑞贸易的发展,前景总体向好。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标志着中瑞自贸区的正式建成,这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中瑞两国经济开放程度的变化充分显示了两国积极融入世界经济的态度,也表明了两国发展经贸关系的决心,它成为两国贸易进一步发展的催化剂。高水平协议的达成,将意味着无论是在关税和贸易配额方面,还是在贸易的优先级别方面,都较以前有很大的改善,意味着中国会有更好的贸易环境,对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关系也有先导作用。
第三,双边贸易关税的减让,有利于两国的进出口贸易,加大双边贸易合作。瑞士同意对中国的出口产品99.7%实施零关税,中国同意对瑞士84.2%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再加部分降税,也达到96.5%左右。瑞士对自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都实行零关税,其中包括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金属制品等。在减少关税后,瑞士必然会增大对中国的进口,加大了我国的经济利益。而我国对瑞士的零关税政策,有利于通过从瑞士进口更廉价的组件和投资设备,中国企业必将获得新的出口能力,而且可以加速我国产业的升级。
(二)不利因素分析
第一,贸易开放度的不断增加,必然会对我国某些行业造成一定的冲击。特别是服务行业,例如银行业、保险业、旅游业等,这些行业必须做好自己的预警机制,把冲击力降到最小。随着贸易结合度和开放度的不断扩大,中瑞的贸易逆差情况也可能进一步的加大,政府必须做好引导作用。
第二,贸易额的扩大,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不可避免会带来贸易摩擦。虽然中瑞双方至今没有对对方提起过任何的反补贴、反倾销调查,但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两国的贸易量一定会随之扩大,贸易摩擦就不可避免。比如钟表行业,中国承诺十年内降低60%的关税,这就意味着中国市面将出现更多高端的瑞士手表,价格也将比以往更加便宜,必然会冲击中国原有钟表业的发展,必然会带来一系列人口就业、行业转型等问题,两国可能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把这些负面的影响降到最低,但摩擦可能还会产生。
三、发展中瑞贸易政策建议
第一,利用经济的互补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瑞士长于金融,是国际金融大国,其金融行业相当发达,号称银行密度最高的国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度地不断加大,我国必须把握机会,学习掌握瑞士金融业的管理经验,深化本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此外,瑞士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产业结构层次较高,经济以多样化的高附加值产业为支撑,例如世界级的化工、医药业、制造业、金融业和生物科技产业等。中国可以利用技术交流,拓宽产业链长度与宽度。瑞士的国内市场狭小,资源比较匮乏,为一典型的外向型国家,而我国拥有着广阔的需求市场和廉价的资源,缺少的只是技术和经验,两国可以利用经济上的互补性,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经贸合作。
第二,改善进出口结构,建立公平贸易机制,尽快解决中瑞贸易不平衡问题。瑞士是为数不多的对中国贸易造成逆差的发达国家之一,2012年逆差已经达到193.2亿美元,虽然还在我国的承受范围之内,但随着贸易量的不断加大,很难保证中国对瑞士的贸易逆差额不会进一步地加大。为了中瑞之间的贸易能更好地发展,从中国的角度要改善进口结构,优化出口结构,实现企业市场多元化战略改革,改变原有出口市场过分集中的不合理现状,增加瑞士对中国产品的依赖程度,健全我国商品的价格机制,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正当竞争。从瑞士的角度要放宽对中国的技术出口限制,尽快的建立自由贸易区,继续推行自由贸易,进一步减少关税,减少关税高峰和关税分级,建立公平、合理和健全的贸易机制。
第三,创建合理的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进一步完善争端解决机制,减少摩擦的发生。在自由贸易区创建原产地规则,能很好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它要求只有原产于区内成员国的产品才能享受免税或者降税待遇,防止区外国家或地区“搭便车”行为的发生,维护自由贸易区的正常秩序,减少摩擦。虽然到目前为止中瑞两国未发生实质性的贸易纠纷事件,但为了防范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为可能出现的摩擦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建立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还是非常有必要的。中瑞双方必须明确规定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条款、运行机制以及惩罚机制,双方必须共同承认此机制的合法性与强制性。
第四,根据贸易结合度分析表明。近年来,中瑞两国的双边贸易虽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但两国的贸易联系还不够紧密,双方的市场仍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中瑞两国应该继续加强经贸合作,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努力扩大双边贸易规模,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不断放大自贸区的缺点,避免其不足之处。拓宽各自的产品市场,在稳定已有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的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从而避免两方的摩擦。
参考文献:
[1]高金田,马祥芹.中国与瑞士贸易互补性的实证分析[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1(5):53-57.
[2]毛加强.中瑞自由贸易区建立的经济基础分析[J].商业时代,2012(3):48-49.
[3]杨玲.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研究[J].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1(5):41-45.
[4]中国商务部.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联合可行性报告[R].商务部网站,2010.
[5]马旭明.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预期经济效应与对策[D].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
[6]刘婷.建立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效应分析[D].中国海洋大学,201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