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晓丹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0)
专利奖励政策下绩效评价机制重构
尹晓丹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0)
绩效评价机制是政府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和企业技术创新的导向。然而,很多地方政府专利绩效评价所依据的指标过于片面,导致专利制度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不仅应当关注专利的数量,更应当重视专利的质量以及专利的转化结果。专利绩效评价机制的修改和完善成为当务之急。
专利;绩效评价;绩效考核指标
自1984年第一部《专利法》实施以来,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据统计,1985年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量仅为1.4万余件。[1]而截至2013年6月,我国累计专利受理量已经达到11728308件,累计专利授权量为6784762件。[2]知识产权建设方面的巨大进步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然而,政府在绩效评价机制上的偏差也导致我国专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构建合理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指导政府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过度依赖数量
为了提高政府知识产权管理的积极性,政府部门业绩往往与当地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挂钩。这促使各地政府热衷于通过一些经济手段刺激企业、科研机构、院校进行创新。目前,政府刺激知识产权创新的手段主要有项目申报、申请专利奖励、驰名商标奖金、专利产品免税等。但是,这些鼓励措施背后的评估标准比较单一:只关注专利的数量,并不在乎专利的质量;只关注专利制度的前半段,即专利的确权和公开阶段,而没有顾及专利制度的后半段,即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为社会发展作贡献。[3]
在这种考核机制的驱使下,为了获得奖励或政策优惠以及加薪晋级,一些企业、单位或个人积极申请专利。他们不在乎专利质量,更倾向于选择难度较小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对后期技术的转化也没有很高的积极性。这种为追求数量而申请的专利,有一部分根本无法实现转化,最终沦为“垃圾专利”。
(二)社会效果不佳
1.专利结构不合理
(1)国内专利构成中发明专利比重低
不论是从审查程序、授权条件还是从技术本身来看,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相比,发明专利代表着更高的质量。发明创造是技术性的革新和进步,需要更加漫长的时间和更多的高技术人才持之以恒的努力。
表1 国内、国外累计授权专利构成
从我国的专利实践来看,由于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成功率较大,费用也较低,国内大部分专利申请仍集中在科技水平与创新程度较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上。截至2013年6月,我国国内专利授权量累计达605774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665485件,比重仅为11.0%;国外专利授权量累计达72701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553919件,比重高达76.2%。国内、国外的累计授权专利构成参见表1。
(2)发明专利中职务发明较少
职务发明能够体现一国发明专利的整体质量。一方面,职务发明借助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而非职务发明仅仅依靠个人有限的力量。因此,非职务发明在规模和质量上往往不及职务发明。另一方面,职务发明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对于职务发明的每一个环节,企业都会进行慎重的考虑和衡量。因此,职务发明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经济性。
近年来,我国国内有效职务发明数量显著增加。截至2013年6月,有效发明专利中职务发明比例达到87.80%。但是,这与国外仍然存在差距,国外有效发明专利中职务发明比重高达98.2%。国内、国外有效发明专利构成参见图1。
图1 国内、国外有效发明专利构成
2.发明专利缺乏时效性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一项发明市场价值较高,能够不断创造经济效益时,企业才会选择去维持。所以,专利的有效情况,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有效情况是衡量企业、地区和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4]但就我国现状来看,发明专利维持时间短、有效性差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我国国内发明专利的有效率明显低于国外发明专利的有效率,详细情况参见图2。
图2 国内、国外发明专利有效率
3.有效发明专利过度集中于传统行业
国内专利占有一定优势的领域多半是传统行业,如农业、食品、中药等。而在一些高科技领域,如光学、运输、音像技术、医药技术、半导体、发动机等六个关键技术领域,国外发明专利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专利在药品、数字通信、其他特殊机械、环境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所占比重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5]
4.专利产业化水平较低
虽然我国高校专利在申请、授权数量上都有数十甚至上百倍的增长,但专利质量不升反降,平均寿命只有3年多,专利转化率也普遍低于5%。[6]我国的专利申请主要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个人。在国内有效专利中,高校及个人专利的比例偏高。但是,高校和个人的专利转化率却不理想。根据有关报道,我国个人专利转化率不及5%。[7]
总而言之,在这种静态的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评价机制的误导下,政府的激励手段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反而造成了知识产权泡沫化,导致专利结构不合理、缺乏时效性、转化率低等问题,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
(一)是政府正确行使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必要保证
莱斯特·瑟罗在《21世界的角逐——行将到来的日欧美经济战》一书中明确指出,政府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应当扮演积极的角色。政府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政府应当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和保护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实现知识产权资源的最佳配置,并提高经济效益。[8]世界各国均对知识产权制度在不同程度上予以管理和干预。例如,为了促进节能技术的推广,美国政府针对有关工业设备制定了效率标准,并对使用节能设备的主体给予税收和财政优惠。[9]
政府采取激励措施促进技术创新,必然离不开对企业专利绩效的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机制的考核,才能确定奖励的对象。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是政府正确行使管理职能的保障。通过绩效评价机制可以传递政策倾向和价值取向,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还能为知识产权管理活动指明方向。
(二)对企业发展具有导向功能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并不是在市场的大环境里自发产生的,而是政治推动的产物。为了引进外国资本和先进技术,我国不得不重视和研究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同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薄弱,知识产权管理落后。一些企业仍然固守陈旧的发展战略,不重视创新能力。国内企业普遍在创造知识产权方面的研发投入过低。国外大型医药企业都将年销售额的15%以上用于开发新药,而我国只有7%。[10]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缺失的现象普遍存在,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对科技开发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此,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是政府主导、企业配合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的推动是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直接动力。利益是企业的最终目的。激励措施所带来的利益对企业来说具有强大的诱惑力。为了能够获得奖励,企业会竭尽全力使自己达标。因此,绩效评价指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方向。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会促使企业突破陈旧的发展模式,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念,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三)能控制专利泡沫化现象
从目前来看,不合理的专利激励政策导致了专利申请功利化。很多企业申请专利不是为了促进技术进步或提高市场竞争力,而是为了获得政府的奖励。同时,部分政府奖励的考核标准只关注专利数量,不关注质量,更不关注专利转化的问题,导致专利申请量急剧上升而专利利用并不充分。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应当克服这些弊端。应建立真正尊重先进技术的评价体系,通过政策指引,促使企业开展技术研发,真正拥有高质量的专利。
(一)重点性与全面性相结合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评价机制既能突出重点,又能保持相对均衡统一。评价机制在努力做到面面俱到的同时,必须突出一些重点方面和关键领域。在设计指标时,要对指标及其权重进行合理取舍,分清各类指标的重要程度,理清指标间的逻辑关系,考虑各类指标在评价机制中的合理结构。[11]只有力求全面、突出重点的评价机制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才能对政府管理与企业创新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
(二)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原则
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该原则关注指标的稳定性。为了保证绩效评价的准确性,该指标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但是,基于行业的区别和个案的特性,评价指标不能僵化,应当根据具体情形作适当调整。因此,我们应当建立兼具灵活性和适应性的评价机制。
另一方面,该原则强调知识产权不是静态的资产。它是一种竞争工具,应当将是否具有改变竞争态势作为评价标准。因此,评价机制在关注静态数量的同时,还应当特别关注专利在形成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评价机制中不能缺少体现动态变化的具体指标。
(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对专利的考核不能只关注数量,而应当由量的考核转为质的考核。应设定综合的考核指标,全面考核专利申请的数量与专利的结构比例、专利的转化及保护,引导企业和各级政府的专利管理部门把注意力集中到提高专利质量和创新能力上来。
(四)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原则
专利绩效评价机制作为政府奖励政策的一部分,应当具有战略性的高度。在选择指标时,应当考虑其在整个评价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注重评价机制对于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的战略指导意义。操作性要求评价机制应当概念清晰,表达易懂,数据可取,可操作性强。制度设计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再先进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充分运用,也没有意义。因此,评价指标应当避免过于深奥。要保证政府和企业能够切实充分利用,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积极引导作用。
为了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的专利实施状况和创新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正确的指引,专利绩效的考核应当从研究开发投入指数、专利产出指数、专利收益率、专利流动水平以及专利维权状况五个方面展开。
(一)研究开发投入指数
研究开发投入指数包括人才投入指数、产品升级指数以及设备更新指数三个具体指标。人才投入指数主要通过员工规模(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多少)、R&D人员数量、R&D经费数量、R&D经费占总营业额的比例、人均研究开发费、科技活动人员数量、科技活动人员占就业人数的比例等数据来体现。产品升级指数包括开发新产品经费、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比重以及新产品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设备更新指数分为设备更新经费、微电子控制设备占生产经营用设备原价比重等。
(二)专利产出指数
专利产出指数主要包括专利数量、专利结构、专利有效性、专利转化率四个方面。在考核专利数量时,应当查明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人均专利申请量、人均专利授权量分别是多少,并对发明专利总量、实用新型总量、外观设计总量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企业的专利结构。专利有效性指标包括有效专利数量和超过5年的有效专利数量。专利有效性是专利质量的重要体现。专利维持时间越长,专利的质量越高。专利转化率是指用于生产的专利数量。促进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发展是专利制度的根本目标。专利转化率可以反映企业专利对社会生产的贡献水平。以专利转化率为考核标准,符合专利制度的设立初衷。
(三)专利收益率
专利收益率不仅考虑专利收益,同时也关注专利成本。收益与成本的比值可以准确反映成本的利用水平。专利收益率主要包括资本产出效率和专利权收益效率两个方面。资本产出效率是指一定数量的研究开发经费所产生的专利数目(申请或授权),即单位专利数/研发经费。资本产出效率用亿元R& D支出发明专利年度申请量、R&D人员人均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来衡量。专利权收益效率包括新产品、新技术的产值和专利数量。专利权收益效率=专利产值/专利数量。
(四)专利流动水平
专利流动水平主要是指国内技术流动状况和国外技术引进状况。国内技术流动状况是指国内内部专利技术的许可使用情况。它不仅要求流动的专利属于国内专利,同时也要求技术的流向仅限于国内。国内技术流动状况包括技术流动合同数量和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国外技术引进是指将在国外申请的专利技术或者在我国申请的外国专利技术引入国内使用。外国技术引进状况通过国外技术引进经费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经费来体现。
(五)专利维权状况
专利维权状况包括侵权状况和维权成本两个方面。这部分主要需要了解企业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数量、侵权案件类型以及维权方面的支出。通过了解维权状况,可以得知企业的专利质量。一般情况下,技术门槛越高的专利越不容易受到侵权。另外,维权状况反映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懂得灵活运用专利制度自我保护的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也较强。
附图:专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图
[1]朱永新.新教育讲演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325.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工作及综合管理统计月报[EB/OL].htt p://www.sipo.gov.cn/ghfzs/zltj/tjyb/2013/201307/t20130717_80 8177.html,2003-06-06.
[3]马忠法.对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目标和专利的本质及其制度使命的再认识——以专利技术转化率低为视角[A].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09年会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论文集[C].2009.
[4]王正志.中国知识产权报告[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18.
[5]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司.2012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授权年度报告[EB/OL].http://www.sipo.gov.cn/ghfzs/zltjjb/201304/t2 0130416_791699.html,2013-04-30.
[6]高校专利转化率为何低于5%[N].中国技术市场报,2011-09-06.
[7]我国个人专利转化率不及5%[N].工人日报,2012-12-29.
[8]刘玉安.制度与问题知识产权的政府管理[M].上海:三联书店,200 9:6.
[9]张玉台.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转型与对策[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40.
[10]徐明华,包海波.知识产权强国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战略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308.
[11]乔永忠.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若干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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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391(2014)04―0111―04
2013-10-15 责任编校: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