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交管部门积极开展道路整治工作确保春季交通安全

2014-02-20 07:57
汽车与安全 2014年4期
关键词:道路交通交通事故交通

各地交管部门积极开展道路整治工作确保春季交通安全

黑龙江 垦区大兴交警由点及面全面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1、加强春耕期间农用车道路安全防线

根据春耕春种繁忙,各种农用机械、运输车开始集中上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特点,为切实做好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垦区大兴交警中队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农用车道路安全防线,努力为春耕生产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加强宣传攻坚,提高农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深入辖区作业区站采取民警授课、观看宣传光盘、事故展板讲解春季驾车常识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二是通过媒体发布农用车交通违法整治《通告》、整治时间和重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在作业区站居住点等人口集中处等地粘贴。三是通过短信、微信等现代新兴媒体,进行“告知式”宣传。

加强重点时段管控。结合农村道路行车特点和农民出行情况,科学安排勤务,合理布控警力,采取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时间段的管控力度,重点检查农用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未年检车辆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加强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安全监管。车管分所严把源头关,对农用车驾驶人进行严格培训,机动车检测站对参检车辆严格进行灯光、转向、制动的安全检查,已达到报废的车辆一律报废,从根本上遏制农用车的交通违法行现象的发生。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农村道路管理,协调交通、农机部门对农用车逐村、逐户摸排调查,将排摸的情况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筑牢春耕期间农用车道路安全防线。

2、用心编织清明期间交通安全防护网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相对集中,加之春耕生产的全面启动,交通流量加大,为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垦区大兴交警中队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交管有机融合,“五个早”编织清明期间交通安全防护网,为群众清明节安全出行打牢基础。

早做思想发动。垦区大兴交警中队对清明前后及期间大流量状况下的各项安保工作进行了动员发动,统一民警的思想认识,要求全体民警要把做好清明期间的交通安保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强力推进,保持和发扬春运期间连续作战、敢打硬仗、敢打苦仗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群众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把清明期间交通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做细、做好、做实。

早分析研判。从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入手,定期分析、总结辖区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对事故的类型、事故原因、伤亡情况、道路情况等进行分析,对事故产生的原因做出分析结论,认真找出道路交通安全危险隐患点,应汲取教训,提出预防和整改对策,为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整治排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早制定防患措施。首先提前研究制定了清明期间交通管理的方案,其次是明确规定在清明节期间,将足够警力和科技执法装备全部投入到路面一线,努力提高民警“见警率”和上路“管事率”。

早严查交通违法。严格落实领导包线、中队领导包片、执勤民警包段的管控责任制,采取巡逻与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重罚,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早排除险情。中队针对清明节集中的道路实施险情排查,该增设警示、提醒标志的及时完善,对隐患路段要与相关协作及时整改到位,设置专门警力维护、疏导交通安全。

3、深化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进入春季以来,道路交通隐患频现,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全面深化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垦区大兴交警中队科学布警,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加强判研分析。在科学分析判研的基础上,依托交通事故信息平台,对不同年度同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路段等进行归纳,全面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可行性的事故预防报告、措施,提高路面执勤民警加强事故防范的能力。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排查,落实责任,督促整改”的原则,加大辖区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力度,明确措施,落实分工,同时重点。

加强对连接线的管理。加大对重点时段的巡逻力度,并进行不定期督查,确保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万无一失。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载农资物资车辆、农用车、微型面包车、两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力度。并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运车实行“四查”的同时做好检查登记工作。严格加强春季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查处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

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提高全民遵章守规意识。中队借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有利时机,将社区、生产作业站群众、中小学生、客运、摩托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对象,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确保宣传到位。使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深入人心,营造了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防范有了根本性的保障。

吉林 公安交警部门“四深化”“三举措”共创道路交通安全

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行动

从3月14日起,吉林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春季行动,全面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主观恶意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运营车辆安全监管工作。

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漏洞排查

交警部门全面核查辖区“四超”的重点驾驶人,即:超期未换证、超期未审验、违法记分超过12分、交通违法超过1个月未处理的不合格驾驶人。

全面排查辖区“四无”的重点车辆,即: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资质违法运营、无线路牌超范围运营的不安全车辆;全线排查辖区“三缺失”的危险路段,即:标志标线缺失、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管控措施缺失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全面检查辖区“三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即: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制度不落实、隐患整改不落实的问题企业;系统排查车驾管、路面管控、驾驶人3小时审验教育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

开展源头隐患“清零”活动,对逾期未检、未审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全面清理,对危险路段采取竖牌警示等防控措施,对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全面清查旅游包车和“营转非”车辆违法运营问题,农村面包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多发、疏于管理问题,货运车辆野蛮驾驶、人货混载问题,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在线不完好、监控职责不履行等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开展主观恶意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货车不盖苫布、严重超载、非法改型等主观恶意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惩打游击、逃避管理的违法车辆。

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建设

建立车辆逾期不检验、逾期不报废及驾驶证逾期不审验情况定期排查制度,建立交通违法认真清理严格执行制度。

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客运场站落实客车出站前的安全例检、登记检查和安全提醒制度。

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进一步健全农村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源头管理制度;推动农村交通安全领导体制和管理力量建设,加强对农村面包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推动建立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学生交通安全责任制。

完善路面管控制度、交通安全提示制度、分工负责、责任到岗制度。严把客车出城、过境、上高速等关口,市际、县际交界落实“六必查”工作要求,农村赶圩、赶集等重点时段做到出村有人提醒、圩集有人检查;建立短信提示制度并组织专门力量编发交通安全短信提示,落实定期预警提示的要求;细化完善较大以上事故的责任倒查及追究工作制度。

建立和完善机动车安全隐患的系统监管机制,针对车辆的生产、销售、登记、检验、改装、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强化监管,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车辆生产准入、行驶准入、淘汰机制,确保出厂上牌车辆全部合格,上路的车辆全部安全,建立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维修车辆的厂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和机制。

深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

以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五类车”为重点,认真分析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对辖区内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按照排查档案模板建立统一排查档案,做到底数清楚。实行隐患挂牌督办机制、路段包保责任制度,层层明确责任人,隐患不整改、不消除的,坚决督办到底。各级交警部门严格执行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实名制”检查、考评制度,对每次隐患检查的各个环节,都要由检查组人员签名并存入台账备查,对排查工作不细致、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实施责任倒查。

三措并举共保农村春耕道路安全

针对农村地区春耕季节运输量骤增的情况,吉林省各地交警部门以打击农村“五小车辆”违法上路为重点,积极采取抓好安全宣传教育与交通事故隐患排查、严管交通事故隐患整改与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措施,部署警力上路、下乡,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在确保道路交通畅通的同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监控防线。自3月初开始,吉林省交警总队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机动车、驾驶人等重点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加强交通隐患排查。通过组织警力对全市国省道、县乡道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了全面排查;二是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了对农村“五小车”涉牌涉证、超速、超载、超员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加强对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5时驾驶员春困高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确保上路车辆安全。

二是加强联动管理创新管理模式筑牢综合管理防线。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为确保春耕期间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各支、大队在主要道路交通管控力度不减弱的前提下,按照政府牵头、交警管线、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将警力适当向农村倾斜,积极与安监、交通、教育、农机、乡镇(办)、派出所等部门协调配合,大力开展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加大“五小车辆”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的路面监控,努力筑牢农村道路安全防护网。

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筑牢群众守法防线。各支、大队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在辖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内各学校开展宣传活动,路面巡逻执勤的民警充分利用农村赶集、赶场等人车集中的时期,采取发资料等方法,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此外,各支、大队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定期提供新闻资讯,积极宣传交通违法的危害性。

吉林 长春公安局由点及面全面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长春市公安局召开长春地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对县(市)、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对近期两起死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年初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客观地分析了今年以来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

会上要求,对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首先是责任追究要真正到位。既要查清驾驶人的问题,把驾驶人责任追究到位,也要从组织领导、源头管理、秩序管控、道路状况等各方面全方位倒查和追究责任。其次是检查考核要真正到位。支队专项考评组要重点检查事故预防工作安排是否到位;大队事故分析会、支队事故研判会是否到位;违法管控、隐患排查是否到位;具体工作措施是否到位;事故责任倒查追究是否到位。

天津 天津公安局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要到位、检验考核要到位

一是周密部署安排。总结往年清明节期间疏导经验,结合今年市区交通特点,提前分析研判,科学制订疏导预案,细化各项措施,严格落实三级考核制度,确保警力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主要公路和祭扫点位道路安全畅通。特别是高速公路,以津保、津沧、荣乌、京沪、津蓟高速公路等群众出行集中路段为重点,祭扫高峰日各交警大队由主要领导带班,一半以上警力上路执勤。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况,保证三分之二警力上路执勤。在津蓟高速公路站、津保高速公路站、冀津站,荣乌高速公路站等重点收费站各设置2名以上警力,加强疏导管控,确保交通畅通。除高峰日外,各大队每天派出2部以上巡查车,对上述重点路段及出入口实施24小时巡查管控。

二是完善联动机制。增进与区县政府和民政、交通等部门提前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清明祭扫情况,制订区域性交通疏导方案,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各相邻交管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联勤联动机制,以辖区交界、高速公路进出口以及国省道交口等交通节点为重点,加强交通疏导管控。同时,针对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要严格落实应急处置预案,与医疗、消防、清障等部门协作联动,确保道路畅通。

三是严治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严格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涉牌涉证、危险化学品违法运输及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加强静态交通秩序治理,提前与有关部门协调停车场地,并在周边道路设置停车场指示牌,保障祭扫高峰期间停车有序。区县处要加强检查指导,每个高峰日都要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巡查车,深入重点祭扫点位进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是做好宣传提示。交管部门充分运用声、屏、报、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各殡仪馆、公墓周边道路及主要公路疏导路线、公交运营路线、临时性交通管制及安全保障措施等信息,为群众祭扫活动提供出行提示。

天津 交警北辰支队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警北辰支队以“双限”工作为契机,以固定执勤点位为依托,合理调配警力,加强对早晚高峰时段、重点绕行路线和易堵点段的疏导和治理,提高管控效率。结合3月份交通管理工作特点和辖区道路实际情况,重点对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组织民警辖区重点客货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车辆、驾驶员等基础数据进行更新和修正,建立新的基础管理档案。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检查纠违力度,对货车驶入禁行路段、大型货车非法改装、微型面包车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天津 交警东丽支队四项措施整治春季道路交通秩序

一、强化组织部署,增强责任意识。支队召开专题会议,对春季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把集中整治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查纠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警示。

二、突出整治重点,强化路面巡控。针对春季气温逐渐回升,实行全警上路执勤,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及酒后驾驶等危及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营造严管声势;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始终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三、加强源头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加强对辖区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监管,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客运企业、学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车主及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强对客车车主、驾驶人、工作人员的面对面教育,使其树立安全的驾驶意识。针对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客运企业责任人严格进行处罚,并落实责任抄告制度。二是组织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大检查,指出客运、运输、公交企业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将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合理布置宣传展板、播放专题短片、公益广告,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规范化的宣传阵地;组织警力深入重点场所、学校、农村集市,结合春季天气特点,大力宣传春季安全行车常识和交通法律知识,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河北 霸州交警大队教育与处罚并重 扎实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针对春季易出现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逐渐增多等特点,霸州市交警大队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坚持狠抓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放松,以驾驶人群体为重点,加强与媒体合作扩宽宣传面,实现教育与处罚并重,将春季交通安全宣传落到实处。

狠抓重点驾驶人群体宣传教育。宣传交警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向驾驶员讲解春季行车安全常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并以拒绝超速超员、拒绝酒后驾驶等内容为主题,辅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驾驶员进行再教育。

教育与处罚双管齐下。民警在查纠违法行为时要实现处罚与教育并重,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要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做到纠正一起违法行为,宣传一次交通安全。

联合媒体拓宽宣传面。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介绍各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及发布温馨提示信息,大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断提高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提倡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河北 宁晋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措”强化春季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为全力保障春季道路安全、畅通,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客运车辆管理,严厉打击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强化客运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力度。3月17日上午,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新车站、长城公交等客运企业检查漏洞,切实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企业、驾驶人签订责任状,严格排查各个营运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加强客运场站日常管理,检查其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指导预防事故工作,对进出车站的客车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路面动态交通违法管控。将吉祥路与宁高路交叉口、天宝东街与晶龙街交叉口、晶龙街与石坊路交叉口作为重点,责成各负责中队在上述地点进行重点管控,对出入站、出入城区、途经辖区的客运车辆采取“逢车必查、逢违必究”的原则,通过定点检查和路面巡查的方式,严格查处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强化客运驾驶人、乘坐人安全教育。3月份以来,交警大队共深入开展专项集中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一是大队联合县交运局、客运企业等相关部门,通过集中授课、观看宣传片等方式教育车主、驾驶人及其他从业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使之在思想上引起重视。二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新车站,通过在候车室内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向驾驶员与过往乘客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展出事故案例图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发动乘客监督客车驾驶人的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客运站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张贴标语等方式教育交通参与者从保护自身安全的角度,不乘超员车、不坐违法车,主动做文明交通的主导者。

强化恶劣天气安全应对管理。针对雨、雾、低温等天气高发的势头,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支队统一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今年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建立春季恶劣天气交通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做好应急准备。结合前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尚未整改到位的危险路段分类汇总,积极报告并提出快速治理措施。同时加大对道路危险路段、易积水和施工路段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一旦出现影响安全的降雨、大雾警情,随时采取分流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勤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切实加强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教育,坚决杜绝出现公路“三乱”行为,要讲究执法艺术,文明执法,认真听取执法对象的辩解,不得与对方发生冲突、激化矛盾。

3月份以来,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两会”安保以及深化“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警力700余人次,警车300余辆次,查获酒驾11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发送提示短信3000余条,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有力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河北 武安交警大队落实交通管理工作 全力做好春季事故预防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春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武安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当前道路交通实际,多措并举,狠抓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筑牢春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护网。

一、认真分析形势,强化思想教育。大队在认真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前提下,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心,并要求全体民警提高认识,杜绝麻痹大意思想,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部署,从思想源头上、从行动部署上,加强春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

二、认真把好关口,强化源头管理。为切实把好事故预防的第一道关口,大队不断强化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客、货运企业和危险品运输单位,督促安全责任制落实,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定期开展对客、货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做到不开疲劳车、不开超员超载车、不开超速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科学安排勤务,严查交通违法。大队积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和交通状况,对易引发事故的路段、时段,加强勤务部署,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把严查严管势头渗透到路面管控的各个环节,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大队结合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深入到学校、社区、客货运企业等,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相关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超速行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潜在的严重后果,增强宣传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河北 涿鹿交警大队严治“三类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涿鹿交警大队本着“压事故、保畅通”的原则,以加强“客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这三类车的路面管控为手段,深化对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提高重视程度,规范执法行为。大队积极做好民警的思想发动工作,提高民警对“三类车”违法的重视程度,“三类车”是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车辆,抓住“三类车”的管理是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手段。同时还要教育民警规范执法:一是要加大对“三类车”的拦检力度,力争做到违法行为不过岗;二是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杜绝冷横硬推、随意执法、野蛮执法;三是认定违法行为要准确,及时固定违法证据,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进行全程录像,依照法律程序开展执法,有效预防行政复议问题发生。

科学设置点位,改进治理形式。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车辆和装备投放到路面,采取在重要时段、重要路段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检查力度的措施:一是,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使治理工作无“死角”;二是,采取晨检、夜间的形式,加强重点时段的管理力度,不让违法车辆有可乘之机。

加大处罚力度,严查重点违法。对“三类车”的重点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严格处理,要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在社会上起到震慑的作用,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一是严格治理酒后驾驶,对疑似酒后驾驶的司机必须进行酒精检测;二是严格处罚超员客车驾驶人,对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必须同时记12分,超员乘客必须实施卸客转运;三是严查超速行驶,要将全部测速设备投入路面,采取定点、流动、区间测速相结合的措施,科学、准确测速并固定证据,及时通知路面民警在卡口拦截处罚;四是严查危险品运输车,落实登记制度,要从严处理危险品运输车的违法,对危险品运输超载的违法行为,必须追究相关危品运输企业的责任。

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措施。针对春季天气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设备、装备、警力的准备工作,做到迅速到位,从容应对:一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预测对道路通行造成的影响,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开通”;二是要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巡查管控,加大巡逻密度,第一时间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和路面状况,必要时采取两端提示、分流限行等管控措施;三是要加强对易堵路段的指挥和疏导,加快故障车辆、交通事故现场的清撤速度,减少处置时间,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滞留车辆和人员。

山西 山西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危化品安全和隧道安全大检查

3月4日,山西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3·1”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危化品道路运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危化品运输和隧道安全事故多发势头。

会议指出,在事故初步调查阶段,暴露出一些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缺失、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反映出部分地区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低等诸多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牵头组织,迅速在辖区部署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和隧道安全大检查,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做到落实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安监部门要牵头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会议指出,各级政府和相关各部门,要切实增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彻底排查和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当日下午,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通告,自3月5日开始,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通告指出,按照省政府召开的“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3月5日开始,全省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通告要求高速交警各支队立即协调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通知所有收费站务必于3月5日零时开始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上高速,并做好各收费站的分流疏导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公安交警支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普通公路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安全管控。

山西 山西交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3月24日,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会议提出,深刻汲取二广高速公路山西晋济段隧道内甲醇燃烧事故教训,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履行好责任。各督导组要及时发现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漏洞及隐患,督促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督促检查有效果。各级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重点抓好道路客运企业(含农村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危险品运输企业及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和行业基层监管部门落实好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各督导组要将此次专项检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检查两不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重要问题、事项及时上报省厅,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山西 太原市交警支队汲取教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太原市汲取“2·28”大同阳高面包车事故、“3·1”二广高速岩后隧道甲醇泄露燃爆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危化运输车辆、桥涵、隧道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责任、措施、整改三落实。同时,环保、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应急处置专家库,确保出现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组建应急专家小分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处置。

山西 运城市交警支队强化各项安全工作 积极接受上级监督

为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精神,深刻吸取“3·1”特大事故教训,运城市迅速下发通知,强化危化品市场监管,加强道路隧道、涵洞交通安全管控,开展公路隧道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对危货运输企业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运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货品运输企业、公路隧道、人员密集场所,就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各类隧道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山西省督察组的专项督查。另外督察组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予以肯定,指出管理上的漏洞。要求深刻认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防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西 河曲交警大队结合实际 全面强化春季农用车管理

随着春季春耕工作的展开,农用车上路数量不断增加,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为进一步加强农用车交通安全整治,确保春季交通安全,河曲交警大队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农用车管理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辖区春季交通安全工作特点,河曲交警大队以省道、县乡公路交叉路口为管理重点,把各中队的警力向路面倾斜,确保大部分警力在路面巡逻,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加强干线公路和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始终以农用车无证无牌、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交通安全。

河曲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各乡镇,会同分管安全的乡镇领导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辖区农用运输车状况进行认真调查,督促农用车驾驶人按照规定定期参加车辆检验,严格落实车辆定期保养检修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状态,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巡警中队加强对沿黄线、韩河线等重点路段和赶集日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对重点部位采取集中与分散、固定和流动、专项治理和日常工作、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治理工作,重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甘肃 兰州交警支队全面打响春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战

兰州交警支队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做好春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战,确保市境内道路平安、有序、平稳。

针对春季气温回升,兰州交警支队实行全警上路执勤,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及酒后驾驶等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营造严管声势。同时,加强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为进一步强化环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提升交通事故预防的效果,高速公路第一支队联合兰州高速公路管理处、兰州公路总段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中心,决定自3月24日起至4月23日在环兰高速公路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排查整治路面交通安全隐患“亮路”行动。“亮路”行动中,高速交警、公路运营、道路养护“三方”将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对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震荡减速带、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污损以及路面毁损等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排查摸底。排查结束后,高速交警部门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路段分类整理,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制作《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建议书》,送达各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治理。届时,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将会对缺失的标志、震荡减速带及时进行增设,高速公路养护部门将会对损毁、污损的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防护网、防眩板以及路面毁损及时进行清洗和修复。

加强对全市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监管,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客运企业、学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客运车主及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强对客车车主、驾驶人、监管人员的面对面教育,使其不开超员车、超速车、带病车,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结合全市实际,积极排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治理消除,对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整治。

甘肃 酒泉市交警支队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

春季是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时节,为切实保证春季辖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酒泉市公安交警支队坚持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防范交通事故、稳定安全形势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民警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力度,全力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稳步推进春季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调整勤务,强化管控。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管控力度,始终坚持把巡查重点最大限度向乡村公路延伸,明确责任,量化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同时,及时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分析、判研春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特点,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确保农村道路监管不失控。

突出重点,从严整治。根据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紧紧围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报废车、无牌车上路、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列为整治重点,落实措施,大力进行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形成严管高压态势,震慑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严把源头,消除隐患。一是酒泉市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乡村公路交通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一时不能治理的危险路段及时增设了安全提示牌,同时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对危险路段及时进行整改,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二是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农村客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切实筑牢交通事故第一防线。近期,酒泉市交警支队结合大队集中组织警力对农村客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了排查,认真查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资质,严禁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和无营运资质驾驶人从事客运营运,全力保障客运车辆交通安全。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酒泉市交警支队紧紧围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这一工作目标,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为载体,以农村群众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群众交通法律法规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防范交通事故,文明参与交通。一是积极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充分发挥电视台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覆盖面广的特点,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渠道,扩大宣传教育范围。二是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图片展览、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三是深入农村进行宣传。大队采取了交通事故图版展览、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等形式,强化对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出行。

青海 公安、工商、交通三部门协手攻克“治超”难题

3月18日,青海省召开治超工作会议,会上通报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效,同时对下一步工作内容作出明确指示,公安、工商、交通三大部门将继续加强联系、攻坚克难,加大力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交通部门:加强对货运源头企业管理,严禁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出矿;新建茫崖等5个治超站;改扩建格尔木西出口等3个治超站;撤销格尔木南出口4个治超站;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和恶意堵塞交通的行为;加强农村公路巡查,防止超限车辆驶入农村。

公安部门:对超限超载实行常态化治理,增强治超工作实效性;落实一线执法部门执法装备和执法场所,建设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新建或改建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为查处超载违法行为提供科技支撑。

工商部门:对申请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严把市场主体资格关;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封、取缔;对违反规定出售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和拼装车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消经营资格;对擅自回收拆解废旧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的严肃查处。

青海 乌兰交警大队多部门协同 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

为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青海省乌兰县交警大队积极协调会同县安监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交通安全设施、事故易发路段全面调查摸排,将检查情况和整改建议及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改,健全道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详细掌握辖区校车、私家车运送学生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登记台账;对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的车辆进行停运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对辖区公路沿线的三所中学调整勤务部署,护送学生安全上下学。充分听取学校师生及校园周边群众意见建议,对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乱点和交通拥堵多发点进行摸排,会同县城管部门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占路设点等,依法从严查处校车、私家车、出租车运送学生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违法行为。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乌兰建设”,在全县公路沿线学校开展“讲一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课,播放一次光盘宣传片,展出一次展板”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校车和相关车辆驾驶人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制度。

山东 公安厅等6部门严查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3月31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召开全体视频会议,对非法改装货运车辆部署重点整治。山东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等六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连夜赴日照开展督导处理工作。日照市委市政府和央视报道中涉及的五莲、莒县与诸城均第一时间采取行动,进行研究部署,并组织交通、交警、质监等部门对交通运输市场及相关企业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整治改装车违规运输行为。当地政府均表示,一旦发现违规改装车辆将立即查扣,相关企业、单位责任人员将查明事实后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济南市开展整治行动,对报废汽车拆解市场、汽车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汽配城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自去年11月以来,济南市公安局联合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六部门联合章丘市、槐荫区、历城区政府,对报废汽车拆解市场、汽车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汽配城进行了督导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治安部门对章丘市宁家埠镇存在的机动车拆解、拼装市场进行了全面治理,161户中的90%已经予以取缔。公安机关将建立长效机制,部门联合、警种合作,对重点单位进行督导,防止违法拼装、拆解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反弹。交警部门还将严把注册关、车辆的审验关,对报废车辆将加大整治力度,对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查处。

山东 临沂市政府2014年投1亿完善城区交通安全设施

3月4日,山东临沂市召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会上指出,2014年临沂市确定1亿元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资金,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此外,临沂将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时间从当日开始到年底结束。此次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5日至4月5日。将3月份确定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月”,集中查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疏堵保畅,消除事故盲点黑点,清理整顿非法设施和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压减道路安全事故;第二阶段:3月至5月。结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月”,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排查出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重点隐患,如红绿灯和警示标志不健全、“限高架”无反光漆、非法设置不规范“隔离墩”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使大部分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第三阶段:6月至12月。对部分投资数额较大、需立项报批的项目,如危桥改造、“老旧公路”改造等工程,列入年度计划,力争年内完成。

在全面排查、托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底数的基数上,临沂将组织公安局和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等多部门,联合集中攻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月”活动。集中解决各类突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全力压降交通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力争短期内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明显的好转。

此外,临沂将针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计划,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健全完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方面,按照临沂市政府《2014年临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充分利用确定的1亿元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资金,力争在年底前完成规划的交通信号灯、指路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电子监控设备、电子警察、事件监测系统、流量采集系统等建设任务。

在农村公路安全保障设施方面,将加大安保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对乡村道路规范管理,采取设置交通标志,刷涂反光漆,设置限速带,改造加固危险桥梁,改造破损路面等措施,努力实现“路基路面平整化、安保设施完善化、路肩边沟标准化、路域环境生态化”。

在国省道和高速公路安保工程方面。临沂将在国省道干线公路中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高路基、大型平交道口、“四院门口”等危险路段,积极安装波形护栏、警示桩,施划斑马线、震荡标线,实施平交道口渠化等措施;在高速公路的危险路段,尽快新增或改造标志,施划震荡标线、纵向减速标线,铺装彩色薄层,安装爆闪灯,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山东 济宁交管局、公安局联合发布通知:严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严禁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55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

三、煤矿、沙石场站等货源单位和经营业户,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装载配载,并出具装载证明,不准为无牌、无证车辆、拼装、改装和报废车辆装载配载。每发现一辆超限车驶出货源单位,对货源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并对货源单位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凡擅自改装、改型、加高栏板等非标准车辆要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营运,自行恢复车辆标准后方可营运。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强制恢复标准,费用由车主承担,并从重处罚。拼装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五、严格执行驾驶员计分处理规定,对超载车辆驾驶员,由公安部门给予计分处理,超载30%以下的扣2分,30%以上的扣6分,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一律扣留驾驶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严格执行运输行业黑名单制度,予以公开曝光。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吊销车辆营运证,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超限超载车辆比例超过10%的运输企业,吊销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驾驶员要自觉接受执法检查。运输车辆强行冲卡或不按要求驶入指定地点接受检测而逃避检查的,由交通运输部门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八、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利用各种方式为违法行为通风报信的;以非暴力的方式帮助超限超载车辆逃避检查、强行冲卡、恶意堵车的;利用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方式阻挠、妨碍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的;侮辱、殴打、故意伤害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执法人员要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恪尽职守,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 招远交警大队开展春季公路隐患排查工作 力保交通安全形势

为切实做好春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道路交通环境,自3月18日起,招远交警大队结合春季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和规律,以当前开展的“平安行·你我他”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强化分析研判,增强排查力度,全方位开展春季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保持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截至3月24日,大队共出动警力620余人次,出动警车310余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00余起,其中超速行驶800余起,客车超员4起,酒后驾驶2起,不带安全头盔80余起,取得了良好成效。

强化分析研判,增强防范意识。针对春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呈现的问题和隐患,大队于3月17日下午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梳理了近期公路沿线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措施,并组织各单位按照“三长负责制”开展责任路段勤务分析和安全设施排查,全面部署春季公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同时,大队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各项工作措施。

强化路面管控,增强排查力度。针对春季天气变化幅度大、路面车流量增大、违法行为增多的特点,大队及时调整警力部署,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行·你我他”专项整治活动,最大限度地屯兵公路,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一是机关科室民警除留下必要的警力外,全部支援一线,进一步完善路段“三长负责制”要求,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二是各单位结合实际调整勤务模式,成立机动小分队,着重加强对早、午、晚间时段的路面警力部署,进一步压缩交通违法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三是加强职能部门协作。积极与路政、交通、安监等职能部门联系,全面组织开展公路沿线综合排查,形成职能互补;四是积极强化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做到人员、车辆、装备随时处于准出警状态,确保遇有警情,迅速出击,确保实效。

强化隐患整改,增强排查效果。一是开展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大队由交通科牵头,对辖区5条国省道和11条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拟增设的警示灯、减速带上报政府,争取专项资金;3月20日,与公路部门联合,对龙水路郭家埠路口摊点占路违法进行突击联合整治,共清理取缔固定摊点12处,排除道路隐患6处。二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针对涉牌涉证、车未审、违规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超速超载、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平安行·你我他”专项整治活动,共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2次。针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大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酒后驾驶反弹,着重在酒后驾驶易发的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坚持每天中、晚饭必查,加大对酒店、宾馆、会馆、KTV等娱乐场所周边及主要路口的查处力度,形成酒驾查处全方位严防严控、高压严管的氛围;针对超速违法行为,大队充分利用新增的移动警察系统,对文三线、215省道、龙水路等超速严重路段实施流动检测,提高严管声势;针对客运车辆,大队一方面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公司、运输企业,进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抽检,把严出站关;另一方面在出入城郊四个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逐一登记,确保对客运客车进行全程有效监管。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舆论声势。大队有机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十有”主题活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全面掀起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大范围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阵地宣传,以大队各勤务中队违法处理窗口为宣传点,通过向违法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展出典型交通事故图片,提高重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二是开展流动宣传。针对公路沿线企业、农村集市,采取开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扩大宣传氛围,提高教育面;三是结合“大走访”活动,积极开展入户进家庭活动,通过了解其家庭状况、经济情况、生活状况,进一步帮助群众分忧解难,进一步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促进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四是开展重点宣传。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公路沿线各学校、企业,通过上交通安全课、组织播放光盘、张贴宣传挂图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掀起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新高潮。截至3月24日,大队共走访企业12家,走访群众675户,进行座谈12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张贴宣传挂图12幅,征求意见或建议11条。

山东 淄博公安交警支队“借春风”整治交通安全

自3月11日起至5月底,淄博市将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春风行动”。加强重点路段和时段的管控,通过5个专项检查,限期督办整改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每周三全市开展统一行动,查纠各类交通违法,严重交通违法按上限处罚。

“春风行动”期间,淄博市将重点管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17时至22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多发时段、农民工集中出行时段以及受恶劣天气条件影响的时段。重点管控路段包括∶张店区的205国道、湖南路;淄川区的205国道、湖南路。重点查纠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违法载人、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及渣土车、黄标车闯禁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每周三为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日,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统一行动。以13时至15时、20时至22时、23时至次日2时为重点时段,以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并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高密度部署警力,加大酒驾查处力度。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一律按上限处罚。

山东 岚山公安分局加强春季道路管理 确保交通安全

为确保辖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岚山港区公安分局突出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措施,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分局将警力最大限度的投入到路面勤务中,严查“重点”人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对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停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提升路面巡逻管控的见警率和管事率,积极搜集掌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情况,及时上报反馈信息,全力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人安全出行、谨慎驾驶,切实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安全、畅通、有序。此外,分局还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特点,认真分析研判,落实勤务管控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河南 河南省政府“三年综合整治”五类车辆四类违法行为三类驾驶人是重点

2月份,河南省政府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行动会议,决定2014年至2016年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期间,河南省将从多方面入手,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对河南省内公路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和整改,限期整改到位。突出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五类车辆专项整治;突出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突出客车、货车、校车三类驾驶人专项整治。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解除聘用。

对于驾照考试,河南省将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将重点把好培训关、考试关、发证关和审验关,实行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河南 漯河市、平顶山市交管部门紧跟脚步助推“三年综合整治”

漯河市:以道路交通安全三年(2014年至2016年)整治为切入点,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道路交通“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完善设施、严格执法,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紧紧围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全面落实严管严查、严治严防。

平顶山市:突出对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五类车辆专项整治,突出对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突出对客车、货车、校车三类驾驶人专项整治,使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健全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动的市、县两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机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通信系统,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队伍建设,配足救援设备,提高施救水平。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河南 内黄交警大队全面推进春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人车出行活动的日渐增多,路面交通压力明显增大,常见的春季交通违法行为等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安阳内黄交警大队总结往年春季交通管理工作经验,认真分析春季道路交通特点规律,多举措并施全面推进春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强化责任,合力推动。大队实行包保责任制制度,形成大队长包中队、各中队包单位和路段、执勤民警包点片的全覆盖管理格局。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责任民警及时深入到各客运场站、学校、建筑工地等企业和单位,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再次完善车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驾驶人员教育培训机制、车辆动态监管等机制,切实从落实机制、制度上筑牢防线。对交通违法突出、安全管理不严、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三、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以全县省道以及城市道路、农村公路等为重点,突出强化对交通事故多发、车辆超速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道路安全标志不全、坑凹易积水路段等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将排查情况进行专门梳理登记,提出整改措施,按照责任督促整改。

四、严查严控,确保安全。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投放到一线,按照责任分工,坚持防事故与保畅通的有机统一,及时查纠和威慑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把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管控起来,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运用好执法记录仪、移动警务通、便携式测速仪等科技装备。

五、强化宣传,重点防范。有针对性的编写宣传资料,深入到各乡镇“赶集串会”,采取宣传讲解交通法规、悬挂横幅、展出事故图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抓好源头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同时利用电视、广播和大队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和即发的交通事故教训,适时播发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河南 渑池交警大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随着气温上升,春播春耕已经开始,渑池交警大队强化路面管控,加强车辆源头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快反快处各类交通事故,为辖区农村春耕生产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调整勤务模式,加强路面管控。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对一、二、三、五、六中队警务巡逻模式进行调整,根据春耕时节农民出行方式和时段特点,以农用物资销售点周边道路为重点,采取联勤巡逻、错时上岗等勤务措施,重点加强国省道路安全管理,在通往南村、坡头、英豪、果园等县乡道路,加强巡逻管控,及时疏导购买农用物资车辆,查纠农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有效保障春耕春播物资运输的安全畅通。

二、强化部门联动,打造“绿色通道”。加强与农机、交通、运输管理、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对路面交通带来的影响,整合信息资源,形成联动效应。把当前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暨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与当前的春耕规律结合起来,尽力为运送化肥、种子、塑料薄膜等农用物资的车辆提供必要的服务措施,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运送农资的运输车辆安全畅通,努力为春耕生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加强源头管理,预防交通事故。认真分析辖区内春季雨水雾霾天气发生的规律和产生的影响,对可能造成的交通拥堵点段、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管控,增强巡逻力度和密度,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夜间巡逻,结合春季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相对突出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酒后驾驶、涉牌涉证、摩托车违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查处一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高压态势。

四、落实各项机制,服务群众为先。坚决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和交通事故快反快处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先;在路面执勤中,巡逻民警要加强指挥疏导,严防道路拥堵,并携带修车工具、地图和附近汽修点联系电话,当运送春播春耕物资的车辆发生故障、道路不熟时,及时提供帮助;对运送种子、化肥、塑料薄膜等春耕物资的运输车辆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存在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以教育引导为主,不罚不扣放行,确保农资车辆畅通。

五、开拓宣传途径,提升安全意识。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通过广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向群众广泛发放《农村交通安全教育手册》等宣传资料,提醒群众进城采购春耕物资时,不要搭乘拖拉机、农用车和无牌无证车辆,提醒农用车驾驶人不要超速行驶、不要超载运输、不要违法载人等,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出行。

江苏 如皋公安部门携手路政护卫国道平安

一是共同建立资源信息信用合作平台。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如皋公安、路政增加现代化的路网信息和路政巡查系统的投入,通过视频24小时进行路网、交通状况的动态监控,公安、路政交进行实时互动路况,遇有交通事故,恶劣天气和重大事件应急交等情况实行资源共享,方便快速调度应对。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公安交通的效力和路政管理。

二是共同营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氛围。针对交通安全管理和公路安全管理的行业特点,公安交警人员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与路政人员在平时公路巡查、工作业务时,共同做好两家部门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自创建“平安长廊”活动以来如皋204国道路政中队和袁桥交警中队先后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月”;“举案说法”和“遵守交通,珍爱生命”等活动,在事故易发路段设置“安全警示语”标志,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共同宣传公路政策法规和交通安全法规,努力做到将安全理念渗透到社会各阶层。

三是共同源头执法,做到防控并举。对如阜市境内的大型运输企业、学校、工厂采取上门进行现场交通安全知识指导宣传。事前预防超限运输,源头控制车辆运输途中的抛洒、滴漏现象,做到让企业领导和每一个驾驶员都知道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公安、路政两家执法人员先后五次到过两家大件运输公司、三家商品混凝土拌合场地,进行安全运输台账检查,召开安全运输例会,从而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发生率,减少了违法超限运输和路面抛洒的现象发生。

江苏 常州交警部门温馨提示保清明畅通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常州市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常州各级交巡警部门将积极履行职能、精心组织,狠抓重点,确保常州市道路交通正常有序。公安交巡警部门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安全提示:

错峰出行——清明期间,请广大市民尽量错峰出行,避免高峰,重点时段是清明节前后两个周未,尤其是周六、周日的上午8时至10时;有条件的朋友尽量避开上述高峰时段出行;若遇到雨天,山区道路湿滑,驾驶员要谨慎驾驶,刚刚拿到驾照的朋友最好不要驾车上山扫墓、踏青。

绿色出行——单位、学校等团体组织的群体性祭扫活动前,要对乘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杜绝超员、超载。家庭和个人出行时可以选择拼车或者公共交通出行,路途不远的话还可以选择骑自行车、电动车出行,也可采用在家祭奠、网上祭奠等新型祭奠方式,以减少交通压力。

文明出行——驾车出行要杜绝“三超一疲劳”,行车路上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加塞、不车窗抛物、不乱鸣笛,互相礼让、文明驾车。如果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后,应迅速拍摄照片固定证据后,撤离现场。行车要过马路的可以走过街天桥或人行横道线,不横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安全最重要。

有序出行——自觉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服从现场交巡警的临时交通管制;在停车场停车时听从停车场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车,保障有限的停车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切勿在禁停路段或禁停点位上停车,如墓地、陵园内停车泊位已满,驾驶人应按照指挥,在场外道路两侧按规定停车。

安徽 安徽交警部门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从3月至5月底,安徽全省组织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加大执法管理力度,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清理违法违规车辆,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排查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严防安全性能不合格车辆上路运营。每月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一次清理,对同一客运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予以处罚,确保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及时得到处理。集中整治期间,20个省级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确保落实24小时勤务。针对辖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不定期、不定点的在辖区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及时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扩大整治覆盖面。

以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为重点,对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进行排查,督促落实整改,并积极开展报废车辆清理行动。发动乡镇政府、村委会,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在重点时段开展劝导检查,严把村口、镇口和集市口,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

大力整治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通过组织查缉小分队、设置查缉卡点等形式,机动灵活地开展集中治理。对不按规定悬挂、遮挡、污损、涂改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态度。对未悬挂、放置号牌的占道停放车辆,当事人不在现场的,先固定证据后实施拖移,涉及违停的,一并处罚。

交警部门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集中排查,详细了解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发现交通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标准的督促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

安徽 安徽省交警总队等多部门联手排查高速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安徽省交警总队、省公路路政总队、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展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整治,切实消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排查整治期间,各部门全方位摸排梳理高速公路路面桥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恶劣天气易发多发路段、收费站外进出匝道平交路口、特别是特大桥和长隧道等重点部位点段,共同确定需要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治理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

针对排查梳理出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一路三方”通过会商后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整治措施,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

安徽 合肥交警支队严查“三超一疲劳”

从3月6日起至5月31日,合肥市交警支队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此次整治将重点严查“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整治活动期间,以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为重点,对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并开展报废车辆清理行动。此外,合肥交警各执勤大队还将针对辖区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特点规律,通过组织查缉小分队设置卡点等形式,机动性地开展治理。

安徽 郑蒲港新区姥桥交警中队五举措部署清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稳定,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拥堵,郑蒲港新区姥桥交警中队提前部署,细化行动,全力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一、提前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以往经验,清明期间大量的群众集中进行祭祀扫墓,导致辖区内西梁山烈士陵园园区的机动车流量剧增,尤其是园区周边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人车混行问题突出,极易发生交通拥堵,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此,姥桥交警中队提前召开清明节交通安全部署工作会议,会上成立了以中队长为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的清明节期间道路管理小组,研究制定出了详细的方案,调整部署警力,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

二、调整勤务,合理部署警力,加强管控。根据清明节期间车流量、人流量增多的实际情况,姥桥交警中队积极调配警力,调整双休日的勤务时间,安排4月5日清明节西梁山烈士祭祀期间,分别在西梁山加油站路口、西梁山街道、西梁山造纸厂门前、西梁山烈士陵园门口、西梁山烈士陵园墓区停车场设置执勤点,安排足够警力,携带交通管制指示标牌、反光锥筒和警戒带,加强对车辆和行人的疏导,规范有序引导车辆停放,确保道路通畅和祭祀群众出行的交通安全。

三是突出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姥桥交警中队结合辖区实际,提前对西梁山烈士陵园周边地形进行实地察看,绘制《警力部署示意图》全力排除交通安全隐患,对墓区停车场、陵园进出口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安排专门人员定人、定点执勤指挥疏导交通和跟踪监督管理,以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四、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从严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整治“三线三边”行动,调整勤务部署,增加警力上路巡逻执勤,提前上岗控制,加强周边道路的现场管理和指挥疏导,提前细致排查安全隐患,督查养护施工设置,完善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对7座以上的客车实行逢车必查,同时也将加强对小轿车、面包车的管理。针对超员、超速、违法停车上下人、疲劳驾驶、违法占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延长巡逻时间和巡逻的密度,采取定时与不定时巡查相结合的勤务形式,强化路面管控,一经发现及时进行教育处罚,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确保交通安全与畅通。

五、规范执勤执法,树立交警形象。要求全体执勤人员统一着春秋执勤服,戴白手套,着反光背心。执勤民警保持警容严整,精神饱满,指挥手势规范,执勤执法文明规范,保持通讯畅通。

安徽 凤台公安局交管大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守护春季道路平安

针对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开展“守护平安——春季行动”工作中,认真结合辖区实际,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安全中心目标,从3月份至5月底在辖区道路采取多种举措,扎实地开展了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对辖区道路去年春季以来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一次认真仔细梳理、剖析,找出事故发生的特点和原因,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二是集中人员对辖区道路的监控系统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完善和安装新的监控系统,使之更好地服务于集中整治活动;三是对辖区道路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重点为省道和县乡主干道路的临水路段和弯多路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理;四是利用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一村一警”包村工作,将整治活动宣传和整治的力度推向农村,重点宣传和查处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各类易引发亡人事故的违法行为;利用县委、县政府部署的联合治超工作,将本次整治的重心投向货运车辆违法行驶,同时各路面中队警力加强6时至24时时间段的错时管控,强化省交警总队和市交警支队组织的统一行动,加大对酒驾、无证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查处,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的发生。

安徽 六安交警大队综合整治确保春季道路交通安全

六安市交警二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整治酒后驾驶为主的春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检查中,民警不时地教育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不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机动车,不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要按规定车道行驶,做到安全出行,文明驾驶。引导驾驶人深刻认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强化道路管控,安徽省六安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积极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活动,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队民警对高速公路沿线的防护栏、防护网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隧道口、弯道、急下坡路段树立情报显示板,打上“谨慎驾驶”、“禁止超速”等宣传标语,着重检查隧道内的消防、灯光、排气扇、禁止超速等标志标牌设施,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进行维护、整改,确保路畅人安。

安徽 宿松交警大队认真部署清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为确保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宿松交警大队认真制定工作措施,全力开展清明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及时掌握信息,做好应对工作。各中队派民警深入学校、单位、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宣传、摸排活动,充分掌握大型扫墓活动的时间和路线安排,提前做好出行路线的规划,对重点路口路段做好指挥疏导分流工作,确保人、车安全、有序通行。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文明祭祖宣传力度。大队要求各中队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有效提高居民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摒弃交通陋习,严防交通事故发生;文明祭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做到情与法的交融,对一般的轻微交通违法,以教育劝导为主,态度和蔼,尤其是家族大型的祭祖活动,防止执法态度生硬引发群体性事件。

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在认真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安排勤务,要求各中队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并根据清明节期间人们出行的交通特点,做好国道、省道及城区主干道路的交通管控,坚决查纠路面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尽快消除各种交通安全隐患,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节前的专项行动中,该大队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500余起,酒后违法驾驶9人,无证驾驶4人,行政拘留4人,路面行车秩序得到了极大改善。

重庆 重庆各级政府打响道路交通“压事故、保安全”攻坚战

3月26日,重庆市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两化一整治”专项动员部署会召开,要求以“3.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戒,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压事故、保安全”攻坚战。

会议强调,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既要清醒认识到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对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带来的严峻考验,更要认识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层基础还十分薄弱,事故防控还处于较低水平,要以“3.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戒,进一步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紧迫意识、红线意识和“半夜惊醒”意识,抓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症结,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被动局面,为道路交通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要重拳出击、对症下药,集中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两化一整治”专项行动,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压事故、保安全”攻坚战,深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排查,分片包干、一包到底;要严格落实检查措施,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7座以上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实行“六必查”,特别是对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要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坚持逢车必查;要严格货车管理,严查超速超载行为;要认真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急弯路段、陡坡路段、连续下坡路段、视距不良路段和路侧险要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及时整改,设置警示、限速标志等。

会议强调,要按照“2/3的力量在一线执法、2/3的时间在现场纠违”和执法人员、执法时间、执法处罚、处罚执行“四个落实”的要求,务实推进“压事故、保安全”攻坚战。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追责问责。

巴南区政府:建立安全生产“两查一会”制度

区政府制定《巴南区安全生产“两查一会”制度》文件,“压事故、保安全”。“两查一会”内容为:暗访检查。区政府组织安全生产暗访组,抽查10家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集中暗访,并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掌握被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联合抽查。区政府组织由区政府领导带队,组成由相关负责人参加联合抽查组(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采取抽签方式抽取1-2家企业进行现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暗访检查、联合抽查完毕后,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议。

由巴南区安委办通报安全生产暗访和联合抽查结果,将存在的问题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并现场发出纳入“黄名单”、“黑名单”管理的告知书。

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纠正或限期整改,并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巴南区政府认为,“两查一会”制度的特点是,将改变过去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中深入不下去、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实现重点推进、点面结合的目的,做到解决问题及时有效。

武隆县:多项制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本辖区、本行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相关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头。

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坚持“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格问责追责。对谎报、瞒报事故的,将依法严厉查处;对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审批许可,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落实安全责任督查制。县政府安委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两化一整治”开展情况。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要求,开展重点检查、专项督查和暗访抽查。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对运输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将建立“定时间、定措施、定标准、定责任人”排患机制。

巫溪县:“三个建设”抓好道路交通安全

继续深化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县旅客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2014年底,货运、车辆维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率50%,达标企业开展“回头看”达100%。

继续推动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全县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安装率、上线率、违法查处率100%,定位率95%以上。

继续强化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2014年底,设有专兼职交通管理员的乡镇达100%,平均4个乡镇(街道)设置1个公路巡逻民警队。

四川 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部署大检查工作 确保农村客运安全

为落实农村客运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客运安全,四川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农村客运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是大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运管部门督查和属地乡镇政府源头监管督查相结合,重点包括:农村客运企业对车辆情况、驾驶员情况、车辆运行情况和各级运管机构对照基础管理台账对本级农村客运的许可情况进行梳理、自查;各级运管机构对企业相关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三个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到一线操作手进行检查;对农村客运企业的农村客运车辆二级维护、购买保险、车辆技术管理档案,GPS、3G等运行动态监控设备车辆等进行抽查;企业对农村客运车辆日常运行监管情况和监控情况的检查。

二是各级运管机构、运输企业全面检查农村客运企业对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驾驶员学习记录进行抽查,并督促农村客运企业对农村客运驾驶员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警示教育。

三是督促企业对农村客运班线线路情况进行逐条梳理,针对线路沿线的地质灾害安全风险点、道路限速要求、交通管制等情况,逐条线路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是各级运管机构、运输企业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凡隐患未得到消除、问题未得到整改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营运,驾驶员一律不得上岗驾车。

四川 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定出整治影响突出问题、落实监管、加强安全提示、建立长效机制等管理措施。

将加强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推动、配合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联合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分,力争实现对2014年发生的60%以上较大事故开展联合调查,对80%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开展联合调查。

同时,将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依照相关法律,对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发生事故的责任企业,依法对责任人员适用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追责,强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联合各有关部门适用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相关法律规定严肃追责。今年将形成规范做法和长效机制。

四川 资阳市、遂宁市交通运输局注力“双超”治理

按照四川省省政府统一安排,从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转入第二阶段,“双超”治理将从高速公路延伸到国省干道,这意味着,在一些划定的国省干道治超点,货车也需要称重上路。

这对于四川省20多万公里农村公路而言,安全管理同样至关重要。今年,全省各市(州)、县(区、市)政府将加大人员投入来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路面巡查和制止“双超”等任务。

资阳市:3月14日,资阳市交通运输局检查组先后到该市境内成渝、遂资眉、内资遂高速公路收费站前治超点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检查组强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执勤人员的管理,督促执勤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治超工作。一是交通系统参与治超的执勤人员必须按照统一部署到岗到位;二是要加强对执勤人员的教育,做到廉洁、守纪;三是要加快推进固定检测站和卸货处理点的建设;四是严格执法,严禁以罚代管,对查获的超限货车必须卸载后方能放行,对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超限的车辆,必须取得有关部门载运许可的前提下,按公安交警部门指定的时间通行。同时,要求路政部门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治超工作,强化路面巡查,及时消除路面堆积物、占道作业等安全隐患,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遂宁市:针对当前“双超”治理工作情况,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强化督促问责,以“四个必须”确保“双超”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人员必须到位。各区县交运局要切实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真正落实定人、定时、定职责的责任机制和奖惩机制,确保各高速公路执勤点人员到岗到位。二是履职必须到位。各区县交运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解决执法水平不高、业务不熟悉、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三是统筹必须到位。在加强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超载货车治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四是协调配合必须到位。要严格遵照省、市整治办确定的整体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与公安、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相互协作的工作局面,作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四川 阆中交警大队 围绕“四重点”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阆中市交警大队与安监、交管等部门及乡镇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抽调警力,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车型、重点违法”开展常态化农村道路执法勤务机制,在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集中返校和赶集日严查客运车、校车、面包车超速超员,摩托车违法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清理农村驾驶人和在用车辆,防止非营运客车、货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非法接送学生。严肃查处货车、三轮车、拖拉机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对未注册登记的立即登记上牌、逾期未年审的立即检验、非法改装的立即恢复原状、逾期报废的立即报废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凡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一律记入黑名单严格监控,凡技术状况不良的车辆不律不安排营运,凡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运输企业一律辞退,对所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罚。

四川 眉山交警等多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

4月1日起,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转入第二阶段。在本阶段的工作安排中,眉山市通过四个“顶格处罚”,实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对执法人员不负责任行为顶格处罚

凡查实非法改(拼)装货车和超载超限货车上路的,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联合执勤点当班人员和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交警、路政运管执法人员未加强收费站、服务区和路面巡查,未及时查处超载超限车辆,引发伤亡事故,相关人员将被顶格处罚;公路安保(路侧边栏)该排查不排查,排查了不上报,上报了不修建,或者修建豆腐渣工程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违规违法企业实施顶格处罚

非法改(拼)装货车和非法装载行为一旦被查实,企业、货场将被取缔;超载超限货车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一旦被查实,路营公司收取的通行费将被全额收缴,违规行为将向社会通报;违法进入行为再次发生的路营企业,将被顶格处罚:省内路营公司将由省(市)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省外企业,将由省整治办抄告该公司总部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屡次发生超载超限货车违法进入的路营企业站口,将被关闭整顿,相关企业及主管部门将被追究责任。

对企业涉事员工实施顶格处罚

超载超限货车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一旦被查实,路营公司实施放入的直接责任人将被责令解聘;超载超限、非法改(拼)装货车在国、省道路上行驶的,通过源头倒查,车辆出站(场)的货运源头单位责任人员将被责令辞退或解聘。

对货车驾驶人实施顶格处罚

非法改(拼)装货车、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的严重超载超限货车和相关人员,将被依法顶格处罚,并记入“黑名单”。闯关逃避缴费的超载超限货车,收费站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记录相关信息,公安机关接警后,将立即查处。

四川 宜宾交管部门加强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一、认真落实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解决工作中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机动车隐患源头治理,严把货车查验、注册登记和年度检验关,确保安全性能。严格货车路面管控,严控货车行驶速度,实行联合执勤执法、一站式处理,依法严查严处货车超载、野蛮驾驶、非法改装拼装等严重违法行为。

2、大力推动公路安保工程(路侧防护)建设。全面排查重特大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和危险路段,积极推动政府不断提高重点路段安防设施建设标准,逐步建立全市危险路段等级与安防设施建设相匹配的长效机制,切实建好道路交通事故物防硬屏障。

3、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争取推动确立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乡镇派出所为依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乡镇“交管办”规范建设、规范管理、规范运作。

4、建立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会同安监、交通运输、农业(农机)部门,建立违法违规、交通事故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数据库,推动建立行业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安装GPS动态监控系统,严格货车、校车、面包车管理,不断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和职业驾驶人的日常管理。

5、加快建设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启动国、省道公路监控二期建设,力争完成宜南、宜长、江长相关快速通道路段建设任务,逐步实现全市主干线、国、省道监控系统全覆盖。

6、持续开展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文明示范单位建设,会同文明办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结合“五进”宣传活动,会同安监等部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和深度报道,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全社会普及传播。加快建成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和驾驶人专业委员会,加强驾驶人日常管理和继续教育。

二、实施科学管理,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着力创建“平安宜宾”。

1、大力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紧紧锁定客车、货车、面包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控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查严处 “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快速通道公路大型车辆行车秩序,不断改善全市道路交通环境。

2、推动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按照省、市政府要求,从人防、物防、技防和勤务改革等环节入手,科学规划建设交警执法服务站,全面推进全市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年底前,实现主要公路省际出入口全部建立公安交通执法服务站,所有省际卡口和部分市际、县际卡口接入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

3、探索建立事故预测预防和应急交通管理“两个体系”。分析研判近年来全市重点地区事故规律特点,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形成预测、防控、处置等事故预测预防体系。适应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需要,建立健全接警、调警、管制和后勤保障等应急交通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4、建立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捆绑考核机制。积极争取市政府建立对县(区)、乡二级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捆绑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交通事故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5、解决系统内事故“水份数字”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信息统计上报,全面开展事故如实统计,建立事故统计责任追究制度,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实上报事故数据,推动交通事故科学研判与考评。

6、创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全面推进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建设,提高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的话语权。创新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评价工作机制,加大实时监控力度,对易发生交通拥堵的重点路段和重要时段,落实专门警力强化管理。

四川 宜宾交管三大队五个“一点”奏响清明道路交通安全曲

清明节期间祭扫、郊游踏青交通相互叠加,车流、人流高度集中,为保障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顺畅,交管三大队积极采取“五个一点”措施,精心组织部署、科学安排勤务,提前奏响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曲”,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统一思想认识,组织部署“早一点”。大队认真总结历年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应的工作预案,要求民警尽快进入安保状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排堵保畅与事故防范工作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同时,严格要求执勤民警要坚决杜绝松懈、麻痹、大意的思想,时刻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工作重点,鼓足干劲、振奋精神,继续发扬连续作战不怕苦、不怕累的顽强拼搏精神,最大限度的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时刻绷紧交通事故防控弦。

二、强化宣传教育,宣传声势“大一点”。一是以“五进”宣传工作为平台,进行细致宣教。大队依靠“五进”宣传工作,深入辖区企业、村庄、街道、学校等,不断创新宣传模式,通过悬挂醒目横幅、张贴宣传海报、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清明节期间出行时注意事项、乘坐低速载货车、超员超载车、搭乘农用车、摩托车的严重危害性,提醒群众清明节期间人多、车多、路面拥挤,要注意安全驾驶,全面提高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二是依托新闻、网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不断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及天气变化状况的宣传,引导准备在清明节期间出行的群众提前选择合理的出行路线和出行时间,教育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强化事故防控,源头排查“细一点”。一是细致排查重点车辆。大队民警深入辖区高客站、蓝星出租车公司、校车单位、五粮液、安吉等多车单位,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制度,对所有运行的重点车辆逐车检查、逐车登记,按照“六必查”的原则,仔细查看重点车辆的安全性能、灭火器、逃生锤等安全设施配置情况、GPS动态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情况、驾驶员驾驶资质等,并利用交管平台,查看车辆、驾驶员的年审、检验情况及驾驶员违法状况,发现有车辆不达标、安全设置配置不齐全、驾驶员驾驶资质不符等情况,一律强制其停运整顿,直至隐患消除。二是细致排查重点路段。针对清明节期间公园、公墓等场所人员比较多的特点,大队联合路政、交通、城管等部门,对辖区江北烈士陵园、黄桷山公墓、双龙公墓等场所周边路段开展“三查”即:查是否有拥堵路段,制定排堵预案。查是否有危险地点,突出对临水临崖、低洼易积水、急转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检查,对排除出的交通安全隐患详细登记,要求有关部门尽快完善。查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及时补齐所缺设施,规划停车位置及行车线。

四、强化路面查处,路面管控“严一点”。一是科学安排勤务,加大管控力度。针对清明节期间天气变暖,群众祭祀、郊游踏青、短途自驾游等人流、车流叠加的情况,大队提前分析研判、科学安排警力,组成固定值勤点和流动巡逻小组,投放到辖区人流量、车流量比较聚集陵园、旅游景点周边路段,按照定人、定点、定则、定岗“四定”工作原则,引导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行驶,切实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二是明确整治重点,严查违法行为。为确保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大队加大涉牌设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乱停乱放等严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摩托车、农用车、低速载货车载人、人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走、闯红灯、横穿马路、随意调头转弯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纠正,大力维护辖区路面通行秩序。

五、强化联勤联动,应急处置“快一点”。强化部门联动,提高多部门协作配合能力。为确保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下达,有效预防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不断加强与交通、运管、公路、气象、卫生等部门机构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强交流、沟通,及时制定应急处置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确保遇到恶劣天气或是突发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消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出警、快速处置,确保及时、妥善应对。

四川 宜宾县公安交管大队 抓实 “四类车辆”强化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深刻吸取“3.21”仪陇县发生的货车翻车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宜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真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实客车、货车、摩托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四类车辆,全力做好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抓实客运源头,杜绝群死群伤。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客运事故发生,大队有效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一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民警来到辖区各客运企业、场站以及学校,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车辆检验责任制,做好出车前的例行检查和保养;二是组织广大师生、驾驶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召开座谈会,将近期发生的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春季安全行车常识等事项进行宣教,提醒驾驶员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三是将警力最大限度地投入一线路面,对客运车辆进行逐一拦检,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严格依法查处超员、随意停车揽客、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抓实货车管理,助推“双超”治理。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高速公路货车“双超”治理工作,针对超载超限货车上路行驶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调整勤务安排,层层分解治理任务,把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一路段、每一民警,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提高管控力度。并充分利用好酒精检测仪、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等科技设备,全天候强化对辖区重点地段的管控,严查重处货车超载超限、涉牌涉证、闯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三、抓实摩托车管理,筑牢农村安全防线。大队结合辖区特点和农村群众出行规律,将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常态化整治工作,一是要求全体执勤民警带齐执法记录仪、酒精检测仪等装备,在早晨、傍晚等重要时段,辖区主干道等重点路段部署警力,扎实开展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派出所、农村“交管办”人员的联系,有效加强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坚决避免各道路出现漏管现象;三是重点查处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并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消除部分驾驶人侥幸心理,严防部分违法行为人与民警打游击战情况的发生,有力打击摩托车违法现象。

四、抓实危化品运输车,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大队民警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人员深入到辖区吉安物流、宜宾威力化工等公司,一是对从事生产、使用、运输危化品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车辆运行状况和驾驶员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查找“风险源头”,堵塞安全防范漏洞;二是建立“大队领导亲自带队、警力全员参与”的集中整治模式,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集中区域、常走路线的监控力度,严查严纠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禁令、改装改型、严重超载、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顶格惩处措施,切实营造了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四川 自贡荣县交警大队“五结合”助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自贡市荣县交警大队以“五个结合”为举措,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严格的日常管理与集中统一行动,不给违法行为可乘之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利益。

路面查控与网上比对相结合。大队采取区域联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车辆。在乐自高速荣县西、荣县南及望佳收费站等主要路口处设置涉牌涉证检查点,及时发现、拦截、查控违法嫌疑车辆,并对可疑车辆进行核查比对,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各卡点进行拦截,从而有效的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设卡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大队按照上级要求和实施方案的部署,采用设点检查与巡逻相结合的管理措施,严格落实早查、晚堵、夜查工作制度,加大对辖区道路和早晨、中午及夜间等特殊时段的查控力度,不留死角,确保严格管控。

整治与宣传相结合。大队通过电视台、报纸、手机短信、微博等宣传方式,及时向广大群众介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使群众广泛参与、广泛受教育,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提高群众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意识。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大队要求所有执勤民警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既能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又要注重说服教育,向当事人讲清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努力做到让违法者心服口服,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标本兼治的执法效果。

湖北 湖北公安交管局部署清明交通管理工作 严防重特大事故

湖北省公安交管局提前部署清明管理工作,五项举措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加强研判部署。预计节日前后景区、墓区、农村山区的春游线路、赏花线路、扫墓线路,将迎来人流车流高峰,极易引发区域性、时段性拥堵;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将明显增多,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另外,清明前后湖北省雨雾恶劣天气较多,将给道路交通带来较大影响。全省各地交管部门,要提前预测研判,制订针对性方案预案。

强化路面管控。各地交管部门提高路面见警率、纠违率、管事率。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隧、高速互通等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集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景区、墓区、农庄的停车管理,通过增设临时停车场,分时段通行等措施,加大对人流车流集中区域争道抢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罚力度,严防因乱致堵。

加强应急管理。加强与气象、交通、养护、施救单位的协调;对易积水、易团雾、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增设警示提示标牌。针对易堵点段,落实一个路段一个专班、一个堵点一个方案,坚持未堵先疏、小堵即疏。城市出入城通道、高速互通路段、景区墓区等易堵路段采取摩托化快速巡逻处警,避免因处置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

加强宣传提示。提前发布清明前后交通预警,告知市民预计出现车流高峰的时段和路段,提示驾驶人合理安排出行。

加强信息报送。清明小长假期间,各地要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带头深入事故多发地区,深入易堵点段,深入重点景区墓区,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发生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和安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省交管局将组织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开展明察暗访,督导各项措施落实。

湖北 京珠管理处提前部署清明节联合保畅工作

3月21日,京珠管理处召开清明节联合保畅座谈会,重点部署武汉北至蔡甸段安全畅通工作,提前应对车流井喷态势。

组建“保畅突击支援队”,合理安排班次和人员,开足收费道口;利用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道路路况、交通管制等信息;与地方交警、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对入口广场丁字路口红绿灯时间根据车流情况进行合理设置。同时,以武汉北、蔡甸管理所为管控重点,分时段(车流高峰时期为7∶00—13∶00、14∶00—16∶00)加强收费站内外广场的交通指挥疏导和治安秩序管控;联合收费站做好“客货分流”、“收免分流”的引导指挥;提倡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对严重交通事故影响路面畅通或车流持续增加造成滞留的,及时发布信息引导司乘调整出行线路并实行近端分流或层级分流。

江西 江西交警多措迎战清明

江西各地交警通过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控,加大宣传力度,全力为群众清明节期间出行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抚州:源头管理保安全畅通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针对辖区道路分布广、线路长等特点,提前采取措施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全力做好清明前的交通安全预防工作。一是提前对辖区所有道路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是否有拥堵隐患、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二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内部职工、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带“病”出行、超员车上路,有效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

吉安: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往年全县道路交通的特点及清明期间人流、车流的变化规律,提前制定相应的交通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充分调动民警积极性,迅速投入到清明节期间隐患排查、秩序维护和事故预防等工作中去。

加强对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管控,采取定点巡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部署警力强化对城郊农村公路的巡逻监控。此外,该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知了行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交通安全防护措施,并严查清明节期间乡班线客车带“病”出行、超员上路,全力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九江:保障交通安全有“三宝”

为进一步做好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文明畅通、安全和谐的祭扫环境,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提前部署:一是主动走访公墓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二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清明期间车辆限行公告,及时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方便群众出行;三是加强警力部署,做好清明节前隐患排查、路面管控等工作,为清明节营造安全畅通的良好交通。

分宜: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分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开展,突出“文明出行、安全祭扫、平安踏青”主题,提早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乡镇、村庄、客运场站及墓区周边村庄,宣传清明期间短途自驾、搭乘汽车、驾乘摩托车等出行注意事项,教育广大群众不乘坐超员、超速车,驾乘摩托车要戴头盔,教育农村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

都昌:“三包管理”确保清明畅通

九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都昌大队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的交通安全,大队提前部署,各中队民警对各辖区交通安全实行“三包管理”,大队严格落实责任到人、责任倒查的工作机制,将大队60名民警全部派驻沿线重点线路。责任民警对通往墓区的道路实行“三包管理”:即一包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管理,严查车辆超速超员,禁止非客运车辆载运祭扫人员;二包辖区的交通安全宣传;三包服务,在重点路段安排民警引领车辆通行,指挥车辆有序停放,执勤车辆须带钢绳、铁锹、打气筒,为来往车辆解急排难。

江西 宁都交警五举措加强清明交通管控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部署。认真分析掌握交通流向、流量变化规律,掌握辖区祭祀、扫墓等民俗活动的规模及对交通的影响,结合历年特点和春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和计划,明确管理重点,合理部署警力,落实岗位责任,强化319、昌厦公路、翠微峰、莲花山等国省道及景区、墓区路段等主要线路的路面管控。

二是加强联动,搞好事故预防。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高速交警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信息、人员、物资和分流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不因近期雨水天气、交通流量增大等影响交通出行;召开事故研判会,分析交通流量、流向变化规律,及时整改隐患,落实责任,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拥堵,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大对农用车拉载群众参与祭扫活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严防群死群伤等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管严控,强化巡逻。加大对私家车、微型面包车和7座以上营运客车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自驾车和公路客运集中的国省道和城区主干道路以及通往墓区、旅游景点道路的巡逻管控,在重点路段安排警力定点值守,做到“警车线上巡,警灯夜里闪”,切实提高祭扫区域重点路段见警率和管事率。加强指挥疏导,指挥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停车,防止发生拥堵。

四是加大安全提示,营造安全氛围。依托《平安是福》、“宁都交管”、短信平台、宣传指挥车及大队固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重点道路交通管制和通行状况等信息,提示群众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广泛宣传春季驾车出行注意事项,提示驾驶人不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员载客;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开展对客运驾驶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集中通报近期发生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五是加强督导,树立文明执法形象。成立督导检查小组,对各科室队勤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并进行通报,对勤务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严重交通拥堵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要求执勤民警要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和外地返乡祭祖驾驶人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警告处罚后放行;对交通事故现场要快速处理,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切实加强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教育,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民警的自身安全。

湖南 湖南公安等多部门全力防控道路交通事故

3月24日,湖南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强调,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要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才能管得住、盯得牢。全省道路交通各级各部门要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公安部门要深化平安建设,部署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严重违法行为坚持执法“零容忍”,守好公路路面主战场;交通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落实企业主体管理责任,持续推进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安监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点监管,依法严格监管,对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屡教不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惩。

同时,住建部门要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开展重点调研,推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质监、工商部门要分别加强车辆安全质量技术检验,严格市场准入,依法打击非法改拼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部署各类学校开展常态化的交通安全教育、演练,要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加强对学生用车的日常监管;农机部门要加强农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责任,把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不发生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会议强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明确责任与追究责任同等重要,事前预防与事后追查同等重要。对出现重大伤亡,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该经济处罚的必须经济处罚,该挂牌整治的必须挂牌整治,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刑事处罚的必须刑事处罚。对于工作懈怠、履责不力、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负责人,要采取经济上、行政上甚至法律上的处罚措施。

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严格查处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及时、准确公布事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今后对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在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的同时,省政府以及省安委、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约谈政府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湖南 长沙天心交警大队提前做好学生春游交通安全防护工作

随着气温的不断回升,春光明媚,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将纷纷组织学生开展春游、野炊、踏青等户外活动,由于涉及学生、幼儿数量众多,活动范围分散,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压力和困难。为切实做好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春游等户外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涉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沙市公安局天心交警大队未雨绸缪,提前安排部署,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全面加强辖区景区及周边道路、春游途经道路沿线等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春游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前分析谋划。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春游等户外活动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成立学生春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春游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及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把安全关。积极加强与辖区各中小学校联系协调,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以案释法。同时,结合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广大师生通报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主要涉学交通事故,引导师生们牢固树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教育广大师生在外出春游踏青的过程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日常交通安全常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各中小学校校车情况的排查登记,对接送学生车辆逐一核对,详细掌握各校用车数量、车辆所有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乘车人数等基本情况,确保排查登记不漏一车,逐一建档。对不符合校车规定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对未及时整改的车辆禁止其接送学生,并与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状。

三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完善应急保障措施。结合“春季攻势”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南郊公园、天心阁、湘江风光带等重点景区周边道路及重要路口的交通疏导和路面管控力度。同时,加强与区城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强力整治景区景点沿线道路的占道摆摊违法行为,拓展路面有效通行区域。并在重点景区景点设置执勤点,强化指挥疏导,加强重要节点,交通乱点堵点的警力部署,确保拥堵情况发现早、处置早。还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等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快速处置,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湖南 临武交警“三个到位”创造清明出行好环境

为了确保湖南郴州市临武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湖南省临武县交警大队迅速展开行动,部署清明保卫工作,严格做到“三个到位”。即:领导到位,排查到位,责任到位,为清明期间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对危险路段、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及事故黑点路段日常管控实行了“三及时一跟进”,即通过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递交整改通知书,在险情未排除期间辖区中队必须跟进整改期间的防护工作,确保该地段的道路交通安全。一方面,实行了大队领导包片、中队领导包线,民警包路段责任制,对各乡镇辖区内所有的道路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检查,对危险路段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另一方面,保证危险路段重点地区全天候监控制度,在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努力实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做到“车速慢下来,警灯亮起来、喇叭喊起来”,不断提高管事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管段责任制,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对管段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坚持责任倒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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