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合同管理内容分析

2014-02-19 05:40郭小亮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4年24期
关键词:铁路工程合同管理

郭小亮

摘 要:目前我国铁路建设逐步成为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尤其是高速铁路工程,而在铁路企业管理工作中合同管理逐渐成为了管理的核心内容。作为现代铁路施工单位,建设企业通过现代化的管理制度,逐步提高了铁路建设的效率,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了合同对于铁路教案社的知道作用;通过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对合同管理机构的逐步健全,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整体水平;通过不断组织建设管理队伍,提供啊了铁路建设企业在铁路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实力。文章通过对铁路合同管理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并着重针对管理意义以及相关问题展开了探讨,以求能够进一步完善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关键词:铁路工程;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53 文献标识码:A

在目前我国的交通建设中,铁路工程是最为核心的项目工程,而在铁路建设企业管理中,合同管理逐步成为了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在维护铁路建设中各方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有效监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是否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所以文章针对实际的合同管理问题展开了探讨,并详细进行了分析。

1铁路合同管理原则

1.1合法原则。国家和铁道部依照法律需要签订相关合法合同,从而保证合同具有合法性;1.2履行原则。制定合同后需要切实履行;1.3合理处理纠纷原则。合同制定后需要及时对产生纠纷予以处理,从而维护合同涉及各方的合法权益。

2有利合同分析

铁路工程项目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而风险来源于工程的不确定性,即有些不利事件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会出现。但是工程的承包方在进行合同的签订中,更愿意签订有利于自己的合同,以从工程的建设中获得更大的利益。而对于铁路建设企业来说,何为有利合同,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2.1合同内容以及相关条款需要全面,并保证其为完整的合同。针对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应当保证表达清晰,不会因为种种原因发生误解。2.2若在管理过程中,合同价格较高的,则应当从施工中获得较高的利润。2.3应当保证合同内容中规定的权责以及利益平衡,避免出现单方的苛刻约束条款。2.4保证内容清晰,表述明确,权责要求严谨,前后内容一致,内容相关概念准确,不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

3签订以及履行

3.1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公平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平等原则等。3.2在签订合同时,各个单位必须派出法人代表或者由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签订。签订合同人为委托代理人时,应当出具合法的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委托书中针对委托代理相关权力期限以及权限予以明确,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行合同的签订中,还不需要对权力的使用期限以及范围进行限定,保证合同签订过程中不会出现越权代理的现象。3.3签订合同前,应审查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并与对方互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3.4在进行正式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以及人员在针对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管理过程中需要进行合法的评审。在进行涉外合同以及重大合同、法律关系复杂合同时,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全程跟踪进行。并且还需要严格审查合同文本,保证合同文本具有合法性。3.5合同管理部门应当针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的评审,由于合同涉及部门不同,主办部门在进行评审后,还应当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评审后再签约;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3.6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采用书面文本形式。3.7签订合同应以法人名义进行。除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外,应当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合同的生效和中止条件。3.8若合同中涉及担保内容,那么应当对担保内容的范围以及方式进行明确,应当在合同中以明确的条款予以明确,或者签订单独的担保合同。3.9合同主要条款需要晚辈合法,并明确权利义务,保证相关内容以准确的文字表达清晰。3.1O在进行合同相关事宜的传输中应当妥善保管相关资料,若出现意见出现歧义时,不能拖延,应当即刻回复对方,以避免经济损失的扩大。3.11合同签订后,应当全面予以履行。若无法履行合同,则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从而减少损失。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将相关证据予以保存。3.12若对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对方不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经办人不但需要对对方进行履行合同的催促外,还需要及时向合同管理机构以及主管领导进行合同履行问题的汇报。3.13在管理合同先骨干事宜时,相关部门以及管理人员应当随时针对合同履行状况进行随时监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4.1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合同铁路单位发生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铁路单位在接到对方要求变更合同的通知时,应当立即审查对方的理由是否正当:如果符合变更条件,同意变更的,应当签订变更协议。因变更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向对方提出索赔。4.2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铁路单位发生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铁路单位在接到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时,应当立即審查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正当;如果因解除合同而损害了自身利益,应当向对方提出书面索赔请求。

5合同纠纷的处理

5.1发生合同纠纷后,签订合同的部门或经办人员应及时通报合同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并积极参与纠纷的处理。合同管理部门处理合同纠纷时,相关部门应给予协助。5.2路外单位发生合同纠纷的,如需经仲裁或诉讼解决的,统一由合同管理部门组织登记、审查和办理授权委托手续。重大的、比较复杂的合同经济纠纷案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处理。

结语

铁路工程建设由于工期短,工程量大,通过合同管理工作的加强是保证工程建设的基础保障。所以,应当针对其进行严密、规范的管理,承包以及发包双方,都赢得那个针对合同相关内容予以重视,签订周全、合理、细致的合同,从而有效控制项目风险,顺利推进工程。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令第65号)[Z].

[2]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铁建设[2007]107号)[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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