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会
有微博爆料,2013年12月9日下午,四川省泸州市一名初二男生在体育课慢跑锻炼时突然晕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结果为脑血管意外、脑疝、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或心源性猝死,家长认为学校与教师抢救不及时,操场无监控,学校塑胶跑道不合理应负责任,要求赔偿120余万元。
教育部门本身是公益事业,不是经济效益体。一切经费都是国家按照实际情况拨付,全部用于学校的教学设施,硬件维修,硬件资源的购置等。很多学校经费是捉肘见襟,拆东墙补西墙。穷酸得让有些校长头皮发麻。至于其它单位或许年终有奖金福利什么的,然而对于学校,首先没有更多的资金为教师发奖,即使有也不敢去发补贴。所以学期结束时,老师们仅得到是一张张代表荣誉的奖状。但很多不明事理的人认为老师的工资是学校发的,并且有丰厚的奖金或者福利,也有许多人认为学校是一个烤熟的小肥羊,恨不得尝一口。最令学校痛心的是学生出事,遭遇家长们无理要求,便百口难辩了。学生无事,学校家庭亲如一家。一旦学生有事,家长便撕破脸皮,势不两立。无端找出各种理由,将学校告上法庭。正如一只烤熟的小肥羊被端在桌子上一样,只待食客们的快刀利叉分享了。
学生意外死亡,作为学校,痛失了一位学生。每一所学校都不愿因为各种疾病或者安全事故而失去学生。须应正确对待死亡的原因。家长岂能因为痛失爱子而将一切责任推向学校?教育不是万能,也不可能保证每一个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的最大限度是教育学生如何去做,如何珍惜自己的生命。学校只是国家创造的一个平台,能够让每一个人在一定的环境下接受集中的教育,学校的安全管理,就是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约束教师各种教育行为,教导学生规范的行为。而学生因疾病死亡怎能归咎学校?假设孩子因疾病在回家的路上意外死亡,难道要追究交通管理部门的问题,叫嚣道路为啥没有修理好或者太宽太窄?如果因病在自己的家里死亡,责任将是谁?痛失爱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我们决不能无理取闹,更不能将一切责任推卸给沾亲带故的朋友,更不能拿学校出气,以弥补自己心理失衡。
生命消失,谁也无法阻挡,谁也无法挽留。所以我们要理智而不是无理指向别人。学校是给予学生学习的平台,但不是牺牲品,更不是烤熟的小肥羊,说割就割,说宰就宰的。
(博客链接:http://xiheljh.blog.edu.cn/2013/844344.html)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