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丝丝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兴起的“扒粪运动”,虽然已经过去了一个多世纪,但作为公众监督社会的一种精神和形式仍影响至今。今天,中国也正经历着一场空前盛大的“扒粪”行动。
那些被“扒”出的真相
100多年前,在美国那场声势浩大的“扒粪运动”中,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把那些只看到黑暗面、没看到美丽新世界的新闻人称作“扒粪者”。但是,新闻人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欣然接受这一称呼。100多年后,“扒粪”以网络曝光的形式重现中国,此时的“扒粪者”已不仅限于新闻人,而是包括新闻人在内的一众网民,他们在互动交流中不断逼近事件的真相。
2007年初,重庆万州几名公务员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发出几十封举报信,检举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贾在云在任区商委主任期间套取国家专项资金300多万元,但都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回应。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这些公务员创建了“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将举报贾在云的材料制成专题公之于众。一时间,万州当地工商干部、律师、企业老板、职工、记者都纷纷加入举报行列。他们互相不知道名字,却为了贾在云贪污一案主动搜集和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贾在云由此落马。
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中国式“扒粪”矛头更直指腐败官员、犯罪企业以及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丑恶行为。
2008年末,时任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周久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的问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在网民中引起轩然大波,网友遍撒“英雄帖”,呼吁对周久耕展开“人肉搜索”。网友“西方不亮东方亮”从一张会议照片上,发现周久耕抽的是名贵香烟“九五至尊”,便发帖《腐败不腐败,看房管局长抽1500元的烟》。于是,针对周久耕的“人肉搜索”不断升级,从他的穿着打扮、名牌手表到高档住宅、豪华汽车,无不图文并茂地暴露在网上……最终,周久耕锒铛入狱。
南京“周久耕天价烟”事件,被一些媒体称为网络时代中国式“扒粪”的标志性事件。在此催化下,从2009年开始,“网络扒粪”四处开花:浙江省温州市公务考察团员完全没有料到,会因为一份题为《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的帖子而东窗事发;云南“躲猫猫”事件的幕后真凶无法想象,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的轰动效应;郭美美永远都想不到,自己的几张炫富照,会引发一场巨大的质疑风暴;唐骏怎么也料想不到,多年前的一张文凭会一夜之间闹得满城风雨……还有诸如“表哥门”“日记门”“艳照门”“故宫失窃门”诸门先后洞开,丑闻纷呈,形成一人“扒粪”、集体接力、公众围观的盛大景观。
人人都是“扒粪者”,网络的惊涛拍岸,开始强烈冲击舆论监督的格局。并不是民众乐于“扒粪”,而是利益“粪坑”所散发出来的腐臭已经严重侵蚀到民众的生活,与其说是“扒粪”,不如说是“除臭”。在这种焦虑心态的推动下,这股“扒粪”“除臭”之风已然吹向整个公共领域,比如慈善、食品领域等。
中国式“扒粪”的特点
从每一个个案的规模和程度来看,中国式“扒粪”一点也不逊色于美国的“扒粪”。网络的低门槛,给网民提供了便利,从而形成一种独具特色的中国式“扒粪”文化。
特点一:主体多样化。一类是年轻的新闻人,他们是专业的“扒粪者”。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他们,一旦从网络中捕获到一点新闻信息,就会马上跟进调查,直到查出个水落石出。另一类是众多的网民。他们是“扒粪”的主体,他们往往是行业内人士,他们自揭及自曝行业内幕。还有一类是知识精英或公共达人,如方舟子打假“唐骏学历事件”、李承鹏揭露“中国足球黑幕”等。最特别的一类,也是最具戏剧性的“扒粪者”,则是小偷、情妇和内讧者,他们以“污点证人”的身份,汇入了“扒粪者”的汹涌洪流。
特点二:全民“围观”。网络时代颠覆了一些传统的观念。鲁迅塑造了一系列形形色色的“看客”形象,他们愚昧自私、麻木冷漠。而今,“围观”却成为中国式“扒粪”的一种重要力量。“围观”把个体微弱的力量汇聚起来,把丑恶的东西曝晒于阳光之下,使得作恶者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能不心虚发慌、无所适从。
特点三:涉及范围广泛。伴随网络的飞速发展,各种原本隐藏在公众视线之下的事件迅速浮出水面。它们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人员和领域越来越多。中国式“扒粪”对象不仅有像三鹿这样的企业,也有周久耕、陈冠希等政界和演艺界人物,有的甚至是警察、法官等法律的执行者,还有的是地方政府部门,直至慈善机构、养生行业。
特点四:立体的传播方式。中国式“扒粪”的报道方式往往是立体式传播,揭丑性报道的新闻由头往往来自论坛、博客、微博,然后网站的新闻板块开始跟进,接着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也跟进作权威报道,于是形成了多种媒体立体报道的局面。“房姐”事件最初是通过网友发帖举报。记者跟进调查后得知“房姐”龚爱爱竟是陕西省十二次党代会榆林市代表团成员,且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的称号。她的家底也随之被掀开,其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及奥迪轿车一辆……最终她被调查,锒铛入狱。
“扒粪”与“造谣”是两回事
“网络扒粪”已很好地扮演了“社会 望塔”的角色,但中国式“扒粪”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性。
作为“意见的自由市场”,海量的网络信息在给“扒粪者”提供素材的同时,也降低了消息的可信度。因为网络中充斥着繁复错杂的信息,网民的素质良莠不齐,网络中存在真实的、有价值的信息,也有一些被夸大的、带有情绪化的言论,还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发布的虚假信息。网络谣言和网络“大谣”就是在这样的网络环境中产生的。
网络是舆论的阵地,同时也是宣泄不良情绪的出口,各种舆论暴力充斥其中。自主自发的网民作为传播的主体,省却了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把关”环节,造成对于某些事件非理性的、情绪性的判断,甚至会阻碍政府对事件合理有序的解决。媒体过多地夸大网民的作用和监督效果,通过舆论形成道德法庭,对并未理清的事情过早地进行媒体判断,不但误导了公众,甚至可能干预司法公正。
“扒粪”与“造谣”是两回事。“扒粪”的指向是求真求实,“造谣”的指向则是无中生有、恶意诽谤。如果指向发生了改变,“扒粪”就有可能演变成“造谣”,性质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因此,怎样解决“扒粪”中的问题,对构建良性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也是中国式“扒粪”需要经受的命运考验。
(刘谊人荐自《时代邮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