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涛
公元前685年,管仲创建了“食盐官营”制度,即运用行政权力,对食盐业实行民产、官收、官运、官卖。
食鹽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必需品,人人都得按量消费,食盐官营就是以政府行为垄断整个市场,老百姓要买盐,只此一家,根本还不了价。这项制度让统治阶级敛聚了巨额财富,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莫不牢牢把持盐政,将其作为“国家大计”来抓。
唐乾元元年(758年),正值安史之乱,唐朝财政陷入困境,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时任盐铁使第五琦创立“榷盐法”——政府将盐户生产的盐全部以十文的低价收购起来,然后以110文的高价卖出。这样,政府毫不费力,只借助国家强制力就获得了十倍的收入。国家财政增加了,但多出的钱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老百姓手中掠夺来的,不堪忍受这种剥削的人们纷纷加入了叛军的队伍,唐王朝愈加摇摇欲坠。
两年后,刘晏任户部侍郎兼盐铁使,为了平息民怨,改进了“榷盐法”,将食盐产销体制由民产、官收、官运、官卖改成民产、官收、商运、商卖。名义上将“官营”变成了“私营”,但本质上并没有不同,仍然是以高于成本十倍的价格售出,只是盐税不直接向吃盐的老百姓收取,而是向盐商收取。商人无利不起早,他们要赚的钱也要从食盐价格上体现出来,结果老百姓的负担更重了,但蒙在鼓里的老百姓以为是商人在漫天要价,却不知是政府捣的鬼。刘晏将社会矛盾成功地转嫁给了商人,政府平安无事,顺利地度过了财政危机。
不管盐税是直接向盐商征收还是向老百姓征收,最终都得由老百姓负担,从这个角度看,第五琦和刘晏都是强盗,只不过第五琦是自己拿刀抢,而刘晏是让“黑社会”人员代为去抢而已。
食盐官营,老百姓缴纳的是直接税,政府有“与民争利”的嫌疑;私营,老百姓缴纳的却是看不见的间接税,明明缴了却没有名分,而且无形中给商人做了嫁衣裳,政府做的是“劫贫济富”的勾当。
其实不管官营还是私营,前提是百姓得有买的能力,如果不堪重负,死活不吃盐,政府也拿不到钱。但即使这样,康熙也有办法抢钱。
食盐虽说是必需品,但吃多了不好,所以市场空间有个饱和度,就是按唐朝的食盐税率,最多赚上十几倍的钱,政府还缺钱怎么办?康熙想了个办法:定指标。老百姓每天吃多少盐自己说了不算,而是由皇帝直接定任务。康熙规定每人每年买盐的指标为17斤,只能多不能少,而且提前半年把盐分给你,到秋后再让你用稻谷和蚕茧还账。17斤盐是什么概念?相当于每人每天要消费28克。怪不得在清朝后期,八旗兵士在战场上常常一触即溃,敢情是上辈人盐吃多了,遗传了高血压的毛病。
编辑 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