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参与国际化经营的启示与建议

2014-02-11 15:14赵子铭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走出去启示政策

摘要:伴随中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供应约束瓶颈越发突出。在挖潜国内资源的同时充分利用海外资源,鼓励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寻求和建立海外稳定的矿产资源供应基地,是有效维护我国经济安全,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必然选择。实施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战略,须成立政府专门部门协调和统筹大型资源型企业海外经营战略,制订专门支持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的国内扶植政策,开展围绕海外重点资源获取的资源外交;构建大型资源型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外部保障体系。

关键词:大型资源型企业 走出去 国际化经营 政策 启示

中国工程院通过对油、气、煤、铁、铜、铝、铅、锌、钾盐等重要矿产的可供性预测,指出中国45种主要矿产的现有储量,到2020年可以保证或基本保证需求的有26种,不能保证的有19种。尤其是油、气、铁、锰、铜、钾盐等大宗矿产的战略储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届时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充分挖掘国内资源潜力的同时,积极寻求和建立稳定的重点矿产资源海外供应基地,就成为维护资源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走出去”是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直接投资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国战略[1]。

一、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经营现状

(一)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国际投资概况

近年来,我国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2007年底至今我国企业境外矿产资源(非油气类)勘查、开采及并购等直间接投资项目800余例,涉及主体300多个,分布在70多个国家,涉及金额500多亿美元。其中,勘查开发项目700余例,涉及金额200亿美元;直接收购股权的案例60个,涉及金额300亿美元。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国际投资最热门的目标矿种是铜、铁和黄金,项目数量均占到了总项目数的20%左右;其次是铅锌、铝、镍和铀矿。非金属项目中,主要以煤炭和钾盐项目居多。从项目金额上看投资以铁矿山为主,涉及金额200多亿美元,占全部投资金额的近50%;投向铜矿100多亿美元,占总金额20%;投向金矿47亿美元,占总金额的近8%。投向铝矿和铅锌矿20多亿美元,分别占总金额的3%;投向铀矿7.8亿美元以上。

从投资区域看,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国际投资的目标资源国第一是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有200多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金额的45%;第二是中南美洲,金额约100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6%;第三是亚洲地区,金额约为80多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3%以上;第四是非洲地区,金额约70多亿美元,占境外总投资的12%。

(二)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经营特征

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经营有以下特点:首先是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其次是投资方式多样,在上下游产业均有参与;再次是勘查投资与矿业并购呈现两极分化;最后是勘查投资主要在我周边国家及南美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并购投资则主要针对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矿业企业。

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在成矿有利、潜力较大的国家,自主或通过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拥有了一批矿业权。参与国际化经营的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以国有控股为主,融资渠道非常广泛。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多年来坚持国际化经营实践,积累了很多海外经营经验,培养出了一些熟悉和掌握全球运作规则的人才,增强了对境外矿业投资环境的了解,为资源国提供了矿业基础数据和提高了地质资料水平。

(三)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经营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国际化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业绩,但同时也面临内外部的不利环境。内部问题主要体现在政府实际协调水平低,企业整体实力较弱,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政府和企业之间不协调,企业和企业之间不协调,配套支撑体系不完善等;外部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在开发投资和并购过程中,面临来自资源国从政府、企业、民众到媒体的各种压力,面临实力雄厚的他国跨国矿业企业尤其是来自日本、印度等资源需求国强烈的竞争威胁。

二、建立内部支撑体系,制订长期海外经营战略

中国在面对强大的资源供应压力时,应从国家政治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鼓励大型资源型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资源配置竞争[2]。为实现整体利益和效果最大化目标,国家应建立统一专门的政府机构统驭“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统筹信息搜集与处理、勘探及项目评估、开发、审批、协调、管理等各项海外资源获取工作。如今许多国家都设有促进和管理国际经营的政府机构,如日本的贸易振兴会、泰国的海外投资局、丹麦的IFU、意大利的MONDIMPRESA、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等。这类政府的专门机构除了负责推行促进计划外,还帮助企业分析市场机会和资源国本土政策、指导项目可行性研究、组织商务交流、协助商业谈判等。这些机构能从政策层面如提供境外地质矿产情况和矿业法律法规及矿产开发的技术信息,高效地应对各种可能的经营风险。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整合国内企业优势,实施联合竞标,实行企业分享,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最优化[3]。

围绕我国资源长期发展战略需要,应尽快建立整体对外的协调机制,围绕重点地区积极开展资源外交,确保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化。当今世界,资源外交是一个大国要充分保护本国利益的重要手段[4]。从我国现阶段资源安全角度看,中东、中亚、非洲、南美四大地区应是我国开展资源外交工作的重点范围。建立在矿产资源问题上与西方国家的高层对话与沟通机制,减少发达国家对我国与非洲、南美洲等国家合作的担心[5]。对一些超大型资源类项目,应在所在国使领馆设立专职商务官员,利用外交平台解决涉及面宽和意义重大的实际问题。

三、构建大型资源型企业海外经营的外部保障体系

中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也符合金融危机后期望世界经济复苏的全球主流利益。利用政策性金融支持资源型企业“走出去”配置国际资源,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国家应搭建国际化经营的金融、财政支持平台,引导大型企业实施国际化经营。endprint

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保险体系。保险机构在支付了赔偿金后即取得代位求偿权,以主权国家身份与投资对象国进行交涉。由于保险公司对投资对象国的情况比较了解,不仅使争端容易得到解决,而且因保险公司的赔偿机制能够使得企业迅速获得赔偿,进而保证了企业的权益。目前我国这类海外投资信用类保险审批程序繁琐,且费率较高,应从国家海外资源开发战略和方便资源型企业国际化经营角度对相关的保险体系进行改革。

四、结论与建议

大型资源型企业要根据国家海外资源战略制定自身的战略规划,并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完善。在既定的战略目标下全力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优秀的涉外商务专家队伍,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制度,实施跨国人才培养计划,使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保持正确的方向。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有效规避项目实施阶段的时机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资源类项目周期长、前期费用高、一次性投入大,在项目前期要进行充分的风险分析和评估。

大型资源型企业更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必须融于当地社会,取得有效的发展动力和发展空间。首先,要为当地社会做出贡献;其次,要通过提高经营水平和与当地居民的亲和力来提高知名度;再次,要高度重视海外并购中的舆论环境,针对某些国家制造“中国威胁论”的背景,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应防止过早成为舆论焦点,对于资源、高技术等敏感并购,更要注重适当、有序地引导舆论导向,消除可能的担忧或敌意;最后,要高度重视竞争和劳工等法律问题。对失业率高、劳工问题突出的国家,更要考虑并购后的雇工风险。

近年来我国资源型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加快了,但离真正驾轻就熟地参与国际竞争还尚有时日。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从国家、行业和企业都进行有效的协调和规划,才能使我国大型资源型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拓荒之路走得更稳、更顺。

参考文献:

[1]李玉倩.浅谈金融危机为中国带来的机遇[J]. 商业现代化,2009(2)

[2]廖理等.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08(5)

[3]刘树臣等.2009年矿产资源形势及未来走势[J]. 中国矿业,2010(2)

[4]吴伟.有色工业回暖资源类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N].中国工业报,2009(6)

[5]吴强,周进生.金融危机下的我国矿业发展形势[J]. 中国矿业,2009(1)

(赵子铭,1983年生,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经济、资源战略、可持续发展理论)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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