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星,于洪娜
(哈尔滨商业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城镇化最早是由西班牙工程师艾·塞埃达(A.Serda)于1867年在其著作《城镇化的基本理论》中首次提出的,大致描述了乡村向城市演变的过程。19世纪末英国社会主义空想家霍华德(Ebenezer Howard)(1898)认为城市具有吸引人口集聚的功能,主张城市增长应在周围农村地带另建新城镇,以控制大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同时城市四周要有永久性农业地带围绕,以保证居民能够得到新鲜农产品且方便地接触农村的自然空间[1]。麦克吉(McGee)(1991)发现存在一种灰色区域,这些区域既不同于城镇,也不同于乡村,虽位于农村地区,但具有一定的城市性质[2]。
城镇生态学家尤尼斯(1971)提出了“生态城镇”这样一种理想的城镇模式,他依据生态学原理,建立起一种经济、社会和自然三者协调发展,物质、能量和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聚居地,即高效、和谐的人类栖息环境[3]。苏联生态学家杨诺斯基(O.Yanitsky)(1987)初步界定了生态城市的概念,并阐述了生态城市的实施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城市设计、建设过程和形成城市有机组织五个阶段[4]。美国生态学家理查德·雷吉斯特(1987)提出了生态城镇的原则,这些原则最初只是简单地包括土地开发、城镇交通和强调物种多样性的自然特征,后来发展成为涉及城镇社会公平、法律、技术、经济、生活方式和公众的生态意识等多方面的更加丰富的原则体系[3]。
1995年,英国根据自己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我们共同的未来》中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为基础,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大卫·皮尔斯(1996)指出,生态可持续发展涉及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的各个方面,单一指标不能概括多方面特征,需要运用一套指标体系才能涵盖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5]。Peter Hardi与Stephan Barg(1997)统计得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驱动力—状态—响应”指标体系、联合国统计局的生态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框架、国际科学联合会环境问题科学委员会的生态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人文发展指标[6]。
国内学者对城镇化问题的研究开始于 20世纪70年代末,以吴友仁(1979)刊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城市化问题》为标志,提出需要开展中国城市化的研究,预测到20世纪末我国城市化的水平达到30%,并对我国城镇人口的合理分布和城镇建设规模等问题进行分析[7]。周占强、乔志敏(2012)利用1978-2010年的全国数据,构建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了工业化、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结果表明,工业化、城镇化变动是农业现代化变动的格兰杰原因,农业现代化变动不是工业化、城镇化变动的格兰杰原因;从脉冲响应看,来自城镇化、工业化的冲击对农业现代化变动的影响持续较长,但前者的作用更大;从方差分解看,城镇化变动比工业化变动对农业现代化变动的贡献度要高得多[8]。
我国对生态型城镇的理论研究稍稍滞后于国外。马传栋(1989)提到了小城镇生态经济系统的特色、缺陷,并探讨了小城镇的布局与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密切联系[9]。余义耕(1994)为探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较好的统一,提出了以生态的观点指导建设城镇,搞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建筑等[10]。于琳荣(2012)在我国生态城镇研究、实践基础上,对生态城镇规划和建设经验进行总结,针对不同类型城市发展特点,提出了建设本土化的生态城镇规划建设理论[11]。于立(2012)提出了中国生态城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共性问题,认为生态城镇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过程;实现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是生态城镇之本;创新是生态城镇的发展与建设之魂[12]。
贵阳市2008出台了国内首部生态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引入了生态文化和廉洁高效两个评估对象,具体涉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率,居民文娱消费支出占总支出比率,行政服务效率,廉洁指数以及市民满意度等六个指标。房安文(2009)依据生态文明相关理论和基本原则,建立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分别论述生态行为文明、生态制度文明、生态意识文明的相关评价内容,并引入地区发展力作为独立评价因子。
国内外学者越来越重视对城镇生态问题的研究,从自然环境、城市规划、生态保护等方面对生态型城镇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对“生态型城镇”的概念,尚无明确定义,多数界定仍然局限在一种城镇的状态,而不是一种发展的模式。同时,为了引导生态型城镇的良性建设,学者们在建筑设计、建造施工、运营操作、生态治理、城市规划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治理对策,但对生态型城镇建设的影响因素缺少全面系统的梳理与归纳,更加缺少对各影响因素之间相互关系的深入研究。在生态型城镇评价方面,学者们已经从不同角度开始尝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但目前尚不完整和全面。
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重要阶段,城镇化体现了国家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同时,城镇化更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对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但目前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对水资源、空气、土壤造成巨大影响,并未实现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1.城镇化对地区水资源的影响
城镇化过程中,由于人口的集聚和工业的发展,城镇的居民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量不断增长。用水量的不断增加导致水资源严重短缺,从而会加大对地下水的采集和消耗。地下水的大量采集将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出现城镇地面塌陷等严重问题。同时,人口变多,工业企业数量增加,无论是生活废水还是工业废水都大大增加,水资源在短缺的情况下还面临被污染的风险。我国城镇的废水处理能力很低,导致废水不仅会污染饮用水资源,还可能污染河流等自然水域,这种损害是很难挽回的,所以在生态型城镇建设过程中合理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是尤为重要的。
2.城镇化与地区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工业废气的肆意排放,当有害气体的浓度足够高时就会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同时破坏自然环境。我国的大气污染问题非常严重,尤其是县镇区域。县镇区域的工业水平不发达,多数以高投入为代价,县镇区域多数以煤为主要能源,煤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及粉尘,这会对大气产生严重的污染,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工业向乡村的转移更加剧了这一问题。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高耗能、高排放、重污染、产能过剩、布局不合理、能源消耗过大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等现象必须改变。
3.城镇化与地区固体废弃物污染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固体废弃物堆放和堆埋已经成为首要危害的综合污染源。城镇化建设中废弃的各种有机物质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而是就地堆放,这些物质会释放氮、氨、硫化物、一氧化碳、甲烷等有害化学气体,已经严重影响城镇化的建设,甚至危害着城镇居民的健康。固体废弃物不仅大面积占用土地资源,而且携带的有害物侵蚀土壤中的有机微生物,严重破坏土壤的有机成分。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受污染的土地面积和堆放垃圾的占用面积2亿多亩,这些土地已经不可逆转,失去了永久的价值。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害是长久的,所以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低危害。
4.城镇化进程中的地区噪声污染
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带来了人口的集聚、工业的发展、车辆的大量增加等问题,随之而来的是交通噪声、工厂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城市噪声问题日益突出,噪声污染会对人类的生活产生很多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人类的听力产生损害、严重影响身体的健康、影响人类的正常生活,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因此对噪声的控制和预防是非常必要的,也是生态型城镇的内在要求,所以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5.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利用问题
土地的利用和管理是城镇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但多年来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首先,在土地的征收过程中,对于用地补偿没有一个严格规范的标准,往往达不到政府和群众的双赢。其次,在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利用规划缺乏科学性,很多地方对土地的利用不合理,并未能对土地进行长远且科学合理的规划。大面积的建房地产,基础设施的建设也以大为优,不合理地拓宽道路,违规建筑等,严重地浪费了土地。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把保护土地、节约资源放在首要位置,严重违背了生态型城镇的建设理念。
关于生态型城镇,研究者根据自己的专业理解和研究需要,进行了不同的界定。虽然每个定义的侧重点不同,但学者们已经达成共识,生态型城镇必须是环境、经济、社会三者协调发展的城镇。生态型城镇不能单一考虑环境问题,建设生态型城镇的目标是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即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必然会不断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人类的这些行为都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城镇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有效地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超出其承载能力。城镇建设发展必须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与环境共同发展。
因此,本文尝试对生态型城镇的含义重新界定,即能够实现绿色经济的发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高素质的人口的现代化城镇。生态型城镇不是一种静止的状态,而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是一种生态的发展模式。
根据对生态型城镇的界定,结合中国国情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中国生态型城镇的发展目标应当是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
1.建立循环经济产业
循环经济产业是基于资源的消耗量大及防止资源枯竭而提出的,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非常少,实现循环经济是非常必要的。循环经济的实现必须依赖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二是资源尽可能多次使用,循环再利用;三是利用废弃物进行二次生产。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循环经济,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政府还应加大循环经济的投入力度,提高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为循环经济产业的建立提供便利条件。为了保证循环经济的建设效果,政府还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最终形成一个“两低、两化、一高”的产业结构体系,即低耗能、低污染、规模化、集团化、高效能。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高效的污水处理系统,杜绝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以免污染居民的饮用水和周围环境,避免水污染对生态造成威胁。基于对经济可持续发展、避免能源危机、降低空气污染的迫切要求,开发可再生资源已经迫在眉睫。可再生资源的利用价值也是非常可观的。根据我国专家研究表明,每利用10吨可再生资源可以节约原生资源1200吨,减少生活垃圾100吨,增加利润5000元。根据小城镇未来人口的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绿色交通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领域,因此,科学合理地设计城镇道路的布局,创造一个安全、便利、畅通、舒适、节能的交通网络势在必行。完善的城镇基础设施,还表现在园林绿色系统的规划方面。因此,我们要从生态环保理念出发,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打造城镇特色旅游业,突出强调绿色园林的整体性和环保理念。
3.建立科学的社会事业体系
建设生态型城镇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规划科教文卫事业,尤其是要抓紧做好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我国城镇的卫生资源相对紧缺,人均占有量少,很多居民的医药费绝大部分是自己承担,导致很多人看不起病。城镇医院的数量对于城镇人口总量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医院的医疗水平和医疗器械都很落后,那些患有重大疾病的城镇居民只能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前往那些拥有先进设备的大型医院就医。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政府,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提高城镇卫生事业的经费,提高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等措施来发展卫生事业。
4.建立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城镇
城镇规划要从城镇与自然环境协同发展的理念出发,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发展。城镇化实施要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科学规划为指导,生态环保为宗旨。城镇的规划要最大限度地与自然环境相结合,利用并保护自然资源,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发展的基础。同样,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努力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不能一味地只追求经济上的发展,忽略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对城镇进行规划的时候,要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
1.科学完整原则
指标的建立必须以科学发展为基础,所选指标必须客观的反映出生态型城镇的本质特征,争取用20%的指标反映出90%以上的信息,能够清晰地反映出生态型城镇的建设现状和发展方向。同时指标体系应完整全面,具有很强的信息综合性,要充分反映生态型城镇的经济、社会、自然环境、文化水平等各方面内容。
2.可测原则
评价体系的各项指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以现实的统计数据为基础,有明确的物理意义,有标准的测量方法、分析方法,大部分满足可量化的要求,以利于数量化分析,指标数据要易于取得,可以通过统计资料整理、抽样调查、典型调查或直接从有关部门获得,使得评价体系更严谨有说服力。
3.动态可实现原则
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建设生态型城镇,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评价,所以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具备动态性特点,体现出城镇的发展趋势,进而使城镇发展得更加完善。生态型城镇的评价指标体系是为决策者做决策而提供的,必须是可实现的,要求指标体系能真正地反映城镇的生态问题,能够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同时,要使各指标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动态的发展过程。
4.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就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优先考虑群众的需求,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城镇化虽然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但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为人们提供安全方便、舒适优美的生产宜居环境,更应成为城镇化评价的重要指标。
本指标评价体系由三个层级构成,一级指标包括绿色GDP、生态环境、人口与社会保障、公共基础设施、人文响应,从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人文五个大方面衡量城镇的生态状况,突出反映生态型城镇的主要特征。五个指标中,绿色GDP、生态环境所占的比重较大,合计为60%。笔者认为经济发展方式是目前造成环境破坏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生态环境是衡量城镇目前生态水平的主要表象,因此为其设置了较大的权重。“人口与社会保障”主要体现社会和谐稳定程度,这是本文对生态型城镇界定中的突出特点,设置的权重相对较高,为20%。公共基础设施和人文响应是间接影响城镇生态状况的因素,所以,为其设置的权重较低,合计为20%。
二级指标的设置主要遵循科学完整的原则,力求全面反映一级指标的含义。在绿色GDP指标下的二级指标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损耗、环境污染核算、环境支出三项,全面地概括出绿色GDP的内涵;生态环境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包括自然环境和城市环境,从空间范围将生态环境进行划分;人口与社会保障指标下主要选取与生态环境关系最为密切的三个指标:人口、社会保障、经济状况,当人口数量不断增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不断增大,社会保障程度及居民收入越高,社会和谐稳定程度越高,居民间收入差距越小,社会和谐稳定程度越高;公共基础设施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几乎包含了所有基础设施的相关内容,力求完整;人文响应指标比较抽象,笔者选取了公民思想和行为两个角度进行测评。
三级指标的设置主要遵循动态可实现的原则,用量化的方式反映生态状况。在三级指标中以支出或收入额为单位的指标和以权重为单位的指标占多,这种数据的选取,有利于后续对数据进行加工整理,运用数理统计工具,对城镇生态状况进行概括和预测。具体指标体系见表1。
生态城镇评价指标体系为成功建设生态型城镇提供了现实依据。生态型城镇的建设水平及其未来的发展状况,是由各个评价指标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影响所决定的。通过对各指标及指标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从而可以得出各项指标在生态型城镇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程度,并且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而提供帮助。城镇发展的目标是不断地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为居民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保护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生态型城镇的建设与这一目的完美契合,建设生态型城镇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要前提,是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途径。
表1 生态型城镇评价指标体系
[1]埃比尼泽·霍华德.明日的田园城市[M].金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108-121.
[2]M c Gee.The emergence of desakota regions in Asia:Expanding a hypothsis[C]//N Ginsburg,B Koppel,T G M c Gee,etal.The extended metropohssettlement transition in Asia.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1:3-26.
[3]孙明,陆明.寒地城镇生态规划策略研究[J].规划师,2005,21(10):11-14.
[4]O Yanitsky.Social Problem of Man’s Environment[J].City and Ecology,1987,(1):167-174.
[5]大卫·皮尔斯.绿色经济的蓝衡量可持续发展[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6] Peter Hardi,Stephan Barg.Measuring Sustainable Development:Review of Current Practice [J].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ccasional Paper,1997:11-17.
[7]吴友仁.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城市化问题[J].城市规划,1979,(5):13-25.
[8]周占强,乔志敏.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J].城市发展研究,2012,(10),12-15.
[9]马传栋.论区域生态经济发展和小城镇体系规划[J].开发研究,1989,(3):58-60.
[10]余义耕.推广生态建筑,建设生态城镇[J].生态经济,1994,(10):25.
[11]于琳荣.我国生态城镇规划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2.
[12]于立.中国生态城镇发展现状问题的批判性分析[J].国际城市规划,2012,(3):9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