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辛
当务之急
□ 苏辛
最近,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是加强完善立法,否则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将举步维艰。我国的教育立法长期滞后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关系的相关领域存在着明显的法律真空地带,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他没有具体提及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包括主要开展继续教育,服务于公众终身学习的远程教育的立法问题。其实,相对于其他教育领域,继续教育立法更是严重滞后,将视野扩展到终身学习领域,更可以说随处都是法律真空地带。相关立法显然同样是当务之急,甚至有必要予以更多关注。
本刊卷首曾援引学者的话说,建立终身学习体系不是在现行学校教育制度顶部“加上”继续教育,而是国家在整个教育制度发展途径上的一次根本性的结构调整,立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本来就是个涉及面极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其改革和发展若无比较完善的立法是难以想象的。首先可能也是要从法律层面界定政府、高校、社会的关系,包括“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其行为都得有法律的保障和制约。诚然,立法涉及的许多难题亟待研究解决,国家出台法律也绝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但这些显然都不能成为立法继续延宕的理由。
研究表明,各国开放大学的建设无不以立法为必要前提。只有我国广播电视大学,虽然早以其办学规模被列为世界巨型开放大学之首,相关法律的“阙如”却使其生存和发展中的许多基本问题始终难以解决。国家教委多年前颁布的《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作为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其实作用有限,早已不能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开放大学建设试点与广播电视大学战略转型,首要目标之一应该是突破国家立法层面的“瓶颈”。当然也有人担心,如果不能突破思想观念束缚和利益固化樊篱,立法未必能够真正体现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开放大学的规律,反而有可能对开放大学的发展形成某些“阻滞”作用,实在让人有些“纠结”。
教育部日前首批核准6所高校的章程,并强调依章程自主管理是高校的法定权利,不按章程办事会有各种纠错机制。据称,全国所有高校将于2015年底前完成章程制定。按照有关规定,章程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学校实施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远程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教育形式的性质、目的、要求”。这对远程教育的影响值得关注,或者还涉及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高,包括高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至于开放大学的章程,既要坚守作为“大学”的底线,又要凸显体现“新型”的特质,而且同样不能成为一纸空文,这对相关各方可能都不是个那么容易破解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