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要闻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发布
本报讯近日,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指出,我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
调查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0%、10.4%。从污染类型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
《公报》指出,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据悉,对于被污染的土壤可以通过修复降低其风险或危害,恢复其功能,但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很难恢复。
有行业专家表示,虽然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但从长远考虑,这项工作迫在眉睫。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面对严峻的土壤环境形势,国家正在或将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本报讯农业部消息,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7亿元资金支持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重点支持取土化验、田间试验、数据库建设、科学施肥服务、宣传培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启动新型经营主体科学施肥示范、探索深入开展农企合作有效机制,着力培育施肥主体,转变施肥方式,优化施肥结构,构建施肥机制。
据悉,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78亿元,支持农民科学施肥,施配方肥,减少过度施用化肥造成的耕地质量下降、土壤板结等问题。
另据农业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技术推广面积14亿亩次,项目区2012年化肥利用率达到33%,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粮食作物单产提高6%-10%、累计减少不合理施肥1000多万吨。
农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粮食作物的肥料利用率,有力地推动了农业节本增效、节能减排和农民持续增收,为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本报讯4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三农’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强调,当前做好农村金融服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的优势和商业银行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形成支持“三农”的合力。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三农”的信贷只能增加、不能减少,重点投向粮食生产、现代农业、农业科技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三是积极鼓励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促进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覆盖延伸。四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大灾保险制度,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五是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六是对农村金融实行优惠的财税、呆账核销、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等政策。
耕地保护形势仍严峻
本报讯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2013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新增耕地34.63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10.83万公顷,为实现粮食产量“十连增”奠定坚实基础。另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2012年底耕地面积为20.27亿亩,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公报》表明,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农用地6.46亿公顷,其中耕地1.351亿公顷(20.27亿亩),林地2.53亿公顷,牧草地21956.53万公顷;建设用地3690.70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19.92万公顷。
同时,《公报》显示,2013年,中央累计下达土地整治资金442.64亿元,共验收土地整治项目2.05万个,总规模240.10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新增农用地38.84万公顷,新增耕地34.63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710.83万公顷。
本报讯国家工商总局日前表示,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商标法》,其中明确禁止生产者、经营者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专栏以及其他商业活动,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表示,“驰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并于5月1日以前进入流通领域的除外。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继续销售,直至售完。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还确定,把“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驰名商标持有人应承担违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部门查处。
据悉,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商标法》修正案,其中明确了“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专栏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本报讯为全面掌握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状况,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统一部署,农业部决定在2014年4月初至5月底开展全国农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
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地方处置非法集资办及银监、公安、工商、发展改革、财政、信访等部门之间的沟通,部各司局要加强对挂靠学会、协会的监督管理,掌握农业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动态;要积极拓宽信息渠道,尽快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鼓励公众参与,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排查核实。
在本次排查中,农业部设定了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一是未经有关机关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批准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给出资人实物、股权等形式。据了解,5月20日前,排查工作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