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有机农业发展路径研究*

2014-02-04 19:00刘芳清周克艳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14年1期
关键词:有机基地生产

刘芳清,周克艳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和农业区划研究所,长沙 410125)

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着资源约束日益趋紧、安全性高质量农产品需求不断增长、高端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的新形势,保障农产品安全、满足市场需求、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对农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并使之逐步成为农业发展的主导模式,既是我国13亿人口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的根本保障,也是中华农耕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战略之举[1]。近年,在我国开展有机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王运浩[2]就我国绿色食品发展现状与发展战略开展了研究。张新民[3]对我国贫困地区有机农业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周绪宝、金丹、薛恩玉、蒲江艳、沈捷、孙程旭[4-9]等,分别以北京、辽宁、黑龙江、湖南、江西、海南为研究对象,从省 (市)级区域层面,分析研究了有机农业发展的现状、问题、条件和对策建议。姚凯[10]对贵州省从江县有机农业发展的优势、问题与建议开展了研究。车宗贤[11]研究了石羊河流域绿色农业循环模式。目前,我国有关有机农业发展战略研究,多集中在省 (市)级以上宏观区域层面,市、县级中观区域层面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开展市、县级区域层面的有机农业发展路径研究,对于推进我国有机农业建设和发展更具实际意义。文章旨在以长沙市为样本,研究探讨“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大、中城市郊区有机农业发展的路径。

1 发展现状

1.1 现状特点

长沙市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省会城市,农业比较发达,农业现代化水平较高。2010年,全市共有耕地面积28.04万hm2、园地面积3.71万hm2、养殖水面2.7万hm2,产出粮食250.1万t、蔬菜441万t、茶叶2.4万t、水果31.1万t、肉类总产量68.7万t、水产品10.7万t,实现农林牧漁业总产值324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79亿元[12]。从2002年开始,该市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探索发展有机农业,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认证,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目前,该市有机农业发展有了良好的开端,呈现出“三多三少”的特点。

(1)认证个数多,面积产量少。2010年,全市“三品一标”认证总数为451个,认证面积仅17.78万hm2,总量只有82.2万t。其中有机食品认证102个,面积仅460hm2,产量只有2 600t。

(2)无公害绿色食品多,有机食品少。在全市认证的“三品一标”农产品中,有机食品认证面积只占“三品一标”认证面积的0.26%,有机食品产量只占“三品一标”总量的0.32%。

(3)茶蔬产业多,其它产业少。长沙市现有有机农产品生产,全部集中在茶叶和蔬菜两大产业,其中有机茶393hm2,有机蔬菜67hm2,其他产业目前尚无有机食品认证。

1.2 有利条件

1.2.1 环境条件优越

长沙市地处我国中亚热带的典型地段[13],土壤种类和地貌类型多样,山、丘、岗、平、水面相互交错分布,形成了发展有机农业众多的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近年,该市通过建设两型社会、创建生态县、开展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1.2.2 产业基础较好

近年来,长沙市建立了一批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了一批有机农业企业,如湖南金井茶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通过了瑞士IMO有机茶认证,长沙沩山炎羽茶业有限公司、长沙云游茶业有限公司、湖南密印生态茶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通过了农业部有机茶认证,长沙天野有机农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第一次通过了北京五洲恒通认证有限公司有机蔬菜认证,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通过杭州万泰认证公司有机蔬菜转换产品认证。

1.2.3 技术优势明显

该市是湖南农业科技资源的集聚地,市内有湖南农科院、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所、湖南农大等50多家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有袁隆平、刘荺、官春云等3位院士领衔的近1万多名农业科技人才,可以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1.2.4 市场潜力巨大

仅就长沙有机蔬菜市场来看,2010年全市共有常住人口7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80万人[14]。如按1%的人口即4.8万人吃有机蔬菜,以每人每天消费0.5kg计,每年需求量将达到0.9万t,每公顷基地年产量30t,全市有机蔬菜基地建设规模需要300hm2。如按发达国家有机蔬菜市场份额10%计算,全市有机蔬菜基地建设规模需3 000hm2才能满足市场需求。而目前全市有机蔬菜基地面积仅67hm2,供需缺口较大。

1.2.5 经济实力雄厚

近年,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已经具备以工补农的条件。市、县各级政府出台了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政府财政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和有机农业的发展。与此同时,该市良好的农业发展投资环境,吸引了一大批有实力的龙头企业投资农业开发。据长沙市农业局不完全统计,近年该市每年农业项目和产业投资超过20亿元。

1.3 不利因素

1.3.1 产地环境制约

由于农业生产中长期大量施用农药、化肥和除草剂,使得农业生态系统原有的平衡被打破,生物种类减少,土壤质量退化。同时,“三废”也造成农田不同程度的污染。修复产地环境以满足有机农业生产的需要,既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关键技术措施,同时也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1.3.2 技术措施制约

该市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措施还不太成熟,开展有机农业科技创新,研制和使用有机农业配套生产技术,制订和推行有机农业标准,都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和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1.3.3 物质投入制约

该市发展有机农业的农业投入品生产供应基础还比较薄弱,有机肥生产规模小很难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生物农药研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建立保障有机农业发展的农业投入品生产供应体系,还需要下很大的力气。

1.3.4 消费认知制约

目前,社会对有机农产品的认知度不高,实现有机农产品生产与消费顺利对接,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有机农产品品牌建设,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2 发展思路

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两型农业”建设为方向,坚持梯次发展、择优发展和综合协调发展,围绕重点区域和主导产业,通过市场导向、科技支撑、产业化经营和品牌打造,渐进式推动农业向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的有序发展,大力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着力建成引领和示范带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型地区有机农业发展的样板。

2.2 基本原则

2.2.1 坚持梯次发展

树立有机农业发展理念,以开发有机农产品为最终目标。在前期大面积、大范围开发有机农产品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坚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同步开发,通过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业和绿色农业,为有机农业发展奠定基础,渐进式推动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的有序发展,逐步提高有机农业比重。

2.2.2 坚持择优发展

把握有机农业发展的机制和内在要求,根据各地有机农业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条件,以及有机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科学布局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确立有机农业发展的核心区域、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项目,实行政策倾斜和重点支持,以引领和示范带动全市有机农业发展。

2.2.3 坚持综合协调发展

遵循有机农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以相对独立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为基本单元,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围绕某一主导农产品发展,合理配置相关农产品生产和农业产业项目,增加系统有机农产品开发的多样性,通过科学调整系统内部物质循环,促进种植、养殖和废物利用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有机农业产业项目整体效益。

2.3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实现农业生态环境良性化、有机农业产业化、有机农产品市场化、有机农业经济收入高效化。

(2)产业目标。重点发展有机水稻、有机蔬菜、有机水果、有机茶叶、有机畜产品、有机水产品等六大有机农业产业。

(3)市场目标。国内主攻长沙、北京、上海、广州、香港、澳门等城市的高消费市场,积极开拓欧盟、日本、美国等国际市场。

(4)企业目标。重点扶持20个龙头企业。到2015年,建立15个销售收入过1 000万元的有机农业龙头企业、5个销售收入5 000万元的有机农业龙头企业;到2020年,建立10个销售收入过5 000万元的有机农业龙头企业、10个销售收入过1亿元的有机农业龙头企业。

(5)基地目标。2015年前,重点建立有机农业综合生产基地20个,面积0.8万hm2;到2020年,建立有机农业综合生产基地40个以上,面积达到2万hm2。

(6)产品目标。2015年前,完成有机食品认证150个,生产有机农产品7万t以上;到2020年,完成有机食品认证300个,生产有机农产品22万t以上。

3 发展重点

3.1 重点发展六大有机农业产业

3.1.1 有机水稻产业

规划形成“一地一区二片”的有机水稻生产布局。一地为长沙县高桥镇省农科院有机水稻技术创新基地,规划面积33hm2。一区为长沙县路口镇有机水稻核心生产区,面积667hm2。二片即长沙市东部有机水稻生产片,主要布局在长沙县北部部分乡镇及浏阳市的沙市镇、社港镇;长沙市西部有机水稻生产片,主要布局在宁乡县乌江流域和沩水流域的部分乡镇,望城区的乔口镇、靖港镇和格塘乡。到2015年,全市建设有机水稻生产基地20个,有机水稻生产面积3 333hm2,有机稻谷产量2万t,有机稻米产量1.3万t。

3.1.2 有机蔬菜产业

规划形成“二区多基地”的有机蔬菜生产格局。长沙东部有机蔬菜生产区,重点布局在长沙县的黄花、金井、果园、开慧和浏阳市的龙伏、山田、小河、永安、官渡、张坊等乡镇;长沙西部有机蔬菜生产区,重点布局在宁乡县的花明楼、大屯营、道林和望城区的乌山、白箬铺等乡镇。到2015年,全市发展有机蔬菜种植基地10个,面积667hm2,生产有机蔬菜产品达到2万t。

3.1.3 有机水果产业

规划形成“基地+果园”的有机水果生产格局。在先导区,建设1个有机水果综合生产示范基地,面积67hm2。在长沙县北部的高桥镇,建设1个有机水果科技创新示范基地,面积33hm2。在长沙县北部的白沙乡,建设1个有机水果综合生产基地,发展有机水果园5~6个。在浏阳市的大围山乡,建设1个有机水果综合生产基地,发展有机水果园10~12个。在宁乡县的黄材镇,建设1个有机水果综合生产基地,发展有机水果园12~15个。到2015年,全市建设有机水果种植基地5个,发展有机水果园15个,面积1 333hm2,生产有机水果2万t。

3.1.4 有机茶产业

规划形成“基地+茶园”的有机茶生产格局。基地主要布局在长沙县金井镇和宁乡县沩山乡,有机茶园主要布局在长沙县的金井、高桥,宁乡县的沩山,浏阳市的淳口和望城区的格塘等乡镇。到2015年,全市建立有机茶生产基地2个,有机茶园面积1 333hm2,生产有机茶2别000t。

3.1.5 有机畜牧产业

规划形成“西花东黑”的有机畜牧业产业生产格局。西花即建立宁乡花猪有机养殖产业区,重点布局在宁乡县流沙河镇为中心的宁乡县西部乡镇,养殖规模为年出栏有机生猪10万头。东黑即建立长沙罗代黑猪和湘东黑山羊有机养殖产业区,长沙罗代黑猪重点布局在长沙县双江镇为中心的长沙县北部乡镇,养殖规模为年出栏有机生猪5万头;湘东黑山羊重点布局在浏阳市淳口镇、古港镇为中心的浏阳市北部乡镇,养殖规模为年出栏有机黑山羊10万只。到2015年,有机宁乡花猪和有机罗代黑猪各年出栏3万头、1万头,有机黑山羊年出栏2万只。

3.1.6 有机水产产业

规划形成水库水面养殖为主体,池塘水面养殖相配套的有机水产养殖格局。池塘、水库水面养殖主要布局在浏阳市的株树桥水库、横山头水库、梅田水库,宁乡县的黄材水库、田坪水库,望城区的古冲水库和团头湖;池塘水面养殖主要布局在各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远离城镇、工矿区的丘陵山区。到2015年,全市发展有机水产养殖水面1 333hm2,产量2 000t。

3.2 突出建好两大有机农业综合示范区

3.2.1 先导区有机农业综合示范区

先导区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较好,区内有湖南唯一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湖南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对科技园区进行改造升级,重点建立6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即在格塘、靖港等乡镇建立有机水稻生产示范基地;在乌山、白箬铺等乡镇建立有机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在乌山、莲花等乡镇建立有机水果生产示范基地;在格塘乡建立有机茶生产示范基地;在团头湖建立有机水产养殖基地;在白箬铺镇光明村建立休闲观光有机农庄基地。力争3~5年内,将6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引领全市有机农业发展的亮点,建设“两型农业”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两型农业”发展。

3.2.2 长沙县北部有机农业综合示范区

长沙县北部有机农业综合示范区,以长沙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为建设范围。长沙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是全省首个省级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也是国家农业部授予的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综合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和设施农业,重点建设好7个有机农业基地和30个有机农业农庄。有机农业基地主要包括:省农科院高桥有机农业生产综合技术创新示范基地;果园、路口、双江等乡镇的有机水稻生产基地;黄花、果园、金井、开慧等乡镇的有机蔬菜生产基地;金井、高桥、双江等乡镇的有机茶叶生产基地;白沙乡的有机水果生产基地;以双江镇为核心辐射周边乡镇的罗代黑猪有机养殖基地;以与各有机农业农庄相配套建设为主体的有机水产养殖基地。力争到2020年,实现区域农产品生产绿色食品率达到50%,有机食品率达到15%。将该区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机农业综合发展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有机农业发展。

4 发展措施

4.1 切实加强有机农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4.1.1 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长沙市有机农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设市农业局内)。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有机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机构职能各自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加强规划指导,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长沙市有机农业发展规划 (2011~2020年)》,制定《长沙市有机农业建设实施方案 (2011~2015年)》,将规划落到实处。

4.1.2 加强项目管理,推进基地建设

出台《长沙市有机农业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和发布有机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要求,规范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管理,检查和督促项目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进行项目验收,建立和实行项目奖惩制度,高效推进基地建设。

4.2 着力夯实有机农业发展基础

4.2.1 开展有机农业产地环境普查和有机农业区划

根据有机农业生产对产地环境的要求规定,在全市农业主产区开展有机农业产地环境普查,形成普查报告和图集,建立有机农业产地环境数据库,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根据有机农业产地环境普查结果,研究分析不同产业、不同区域有机农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开展有机农业综合区划和有机农业产业区划,明确有机农业发展的适宜区域和重点区域,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4.2.2 开展有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

(1)培育有机农业土壤。通过豆科作物及绿肥植物轮作、土地休整和肥料施用等进行土壤培肥,提高土壤有机物质的含量。(2)改善畜禽养殖环境。合理规划设置畜禽场的规模、数量、品种,推广完善发酵床零排放养殖技术,提升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科技水平。(3)改善水产养殖环境。加强养殖水面周边环境治理,采用综合措施保持养殖水体环境卫生和提高养殖水体自净能力。(4)建立有机农业可持续发展生态经济系统。利用循环农业经济原理,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有机农业生态经济系统,为有机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生态环境。

4.2.3 建立有机农业技术体系和生态防控体系

(1)加强有机农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科研与企业协作,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院校的科研力量,以有机农业企业为载体,建立一批有机农业技术研发平台,开展有机农业技术创新,为有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2)加强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培训中心建设,大力提升有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科技知识和科技水平。(3)加强有机农业技术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重点抓好先导区有机农业生产综合示范区和长沙县北部有机农业生产综合示范区建设,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创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产品的有机农业示范点、示范片,以点带面,辐射全市。

建立有机农业生态防控体系。(1)加强有机农业生态防控技术体系建设。开展有机农业生态防控技术创新,大力推广有机农业生态防控适用技术,增强有机农业生产系统中的生物遗传多样性和稳定性,降低病、虫、草害的发生。(2)加强有机农业生物生态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缓冲防护带建设,减轻和防控外来害虫入侵,保护和利用有益生物类群,提高天敌对害虫的控制能力,大力推广生态种养模式。(3)加强有机农业物理生态防控体系建设。利用病虫害对温度、湿度、光照、颜色等具有敏感性的特点,大力推广诱杀、诱捕和拒避等物理技术,控制病虫危害。(4)加强生物农药研制与推广应用。大力开展植物源、微生物源和矿物源农药的研制与推广应用。

4.2.4 建设有机肥生产体系

(1)加强产业生态经济系统内部有机肥源建设。大力推广种植豆科植物和绿肥作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增强产业系统内部有机肥自我供给能力。(2)加强商品有机肥生产体系建设。扶持一批有机肥生产企业,提高有机肥生产和供应能力,保障有机农业发展对有机肥的需求。

4.3 积极建立有机农业质量安全体系

4.3.1 加快有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主要围绕水稻、蔬菜、水果、茶叶、畜牧和水产等六大农业产业及其主要农产品,从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3个层面,研制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加工贮藏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构建结构合理、重点突出、与全市有机农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体系相衔接的地方有机农业标准体系。

4.3.2 加快构建有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通过规范产地和产品编码、档案记录、包装标识、产品召回、责任追溯等一系列管理,构建有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4.3.3 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有机食品质量监督体系,从种植生产到加工贸易全程进行质量监督。在市农业局设立有机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全市的有机食品种植基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产品质量抽检,为有机食品的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有机食品批发市场设立产品检验站,配备相应检测设备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和速测工作。

4.4 制定和落实扶持有机农业发展的系列优惠政策

4.4.1 制定和完善有机食品产业发展政策

加强财政投入,市、县政府财政设立有机农业发展专项经费,对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的企业、农民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建立有机农业生产风险基金,提高有机农业生产者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推进有机农业基地建设,对于列入有机农业基地建设的项目,在土地流转、生态补偿金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对有机农业开发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有机食品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 (证券市场),筹集发展资金,积极创造条件上市;建立奖励基金,专项用于奖励在有机农业推广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农户、企业和科技人员。

4.4.2 制定和完善有机农产品生产优惠补贴政策

对现有符合条件的有机食品、有机配套产业的生产、加工企业,给予贷款方面的优惠或贴息;对投资兴办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企业,在税收方面给予补助或减免;对有机产品标识持有者给予一定的产品认证补贴;

4.4.3 支持品牌建设

大力实施有机农产品品牌战略,对已获有机食品和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进行政策倾斜、重点扶持,鼓励生产者争创名牌,使之尽快形成产业化经营。

[1]姜春云.走绿色有机农业之路.求是杂志,2010,(18):51~54

[2]王运浩.中国绿色食品发展现状与发展战略.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1,32,(3):8~13

[3]张新民.中国贫困地区有机农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农业经济,2010,(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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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丹,范唯艳,刘爽,等.加快辽宁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发展的探讨.绿色科技,2011,(1):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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