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立法管控药价
英国药品行业经历了由乱到治的过程。上世纪中期,战后英国国力下降.出现了医药市场秩序混乱、市场失灵等问题,但由于经济整体滑坡与医药经济的崛起,使政府自身成为利益主体,因此更注重保护利益集团,公平性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德国纷纷出现药品安全事件后,英国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药品行业的特殊性,公平价值被高度重视,逐渐形成了相对严密的药品管制体系,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结合。
从立法变迁来看,1941年的《药房和药品法》体现出中央政府对药品的直接管制,采取价格控制为主的经济性管制方法。随后,英国政府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并颁布《1968年药品法》,管制日益严格。近些年,英国政府又采取了一系列管制改革,使药品质量和药品价格同时成为被关注的焦点。
总体来说,英国政府所管制药品价格分为两大类,一是针对国家医疗服务系统(NHS)所覆盖的专利处方药,另一类是针对非专利处方药。英国对前者价格进行间接控制,即在确定药品价格时以控制制药公司的利润来达到价格管理的目的,对后者则通过限制最高价等措施来控制价格。
——摘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