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知,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工信部门与各省级质监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当地电机生产企业能效标准和标识执行情况开展联合专项核查。
据了解,在这次检查中,各省级质监部门将对产品达不到能效标准的电机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定期推进计划,督促电机生产企业落实达标计划;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电机生产企业及其产品,通报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告;有关部门还将适时发布产品引导目录,建立电机生产企业“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将电机生产企业及其电机产品型号通报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并进行公开曝光,各级财政资金不得支持该企业、用户不能采购上述产品、银行不得提供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