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角下我国移民分类研究

2014-02-03 01:23冯春梅史贤华陈学云
宿州学院学报 2014年10期
关键词:市民化户籍流动人口

冯春梅,史贤华,陈学云

滁州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安徽滁州,239000

*通讯作者:史贤华(1962-),安徽滁州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三农问题。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3》显示,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亿人,可见我国流动人口数量庞大。虽然学界对我国流动人口的研究较多,但存在研究口径不一致、将流动人口等同于乡—城流动人口的问题。

1 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的理论界定与实践界定

对人口流动的研究首先要明确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的定义。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1]。人口迁移是指人口在两个地区之间的地理流动或者空间流动,这种流动通常会涉及到永久性居住地由迁出地到迁入地的变化,这种迁移被称为永久性迁移,它不同于其他形式的、不涉及永久性居住地变化的人口移动[2]。从概念上可以看出,人口流动不是永久性的居住地变更,而人口迁移是居住地永久性的变更,其概念范围见图1,他们是所有出现过居住地变更人口的两个不同群体。在我国的人口统计上,流动人口指“人户分离”(人口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人口,通常不包括同一个城市的市辖区之内、市辖区之间“人户分离”情形,因此可以看出,我国人口统计学上的流动人口是指没有发生户籍变更的那部分群体,而迁移人口是指发生了户籍变更的那部分群体。我国对流动人口的统计并不包括迁移人口。

我国由于受特殊的户籍制度限制,很多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活时间较长且具有迁入意愿,但无法实现迁移,他们已经具有迁移人口的特征,仅仅因为户籍的限制而被归入到流动人口中。这使学术界对流动人口的研究往往忽略了迁移人口,也忽略了流动人口中具有永久迁移意愿人口与非永久迁移意愿人口的区别。在我国,这两个概念是互相交织的(见图2),具有永久迁移意愿,但由于受户籍政策限制而没有户籍变更的流动人口应被视为迁移人口。

图1 理论上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的划分

图2 实践上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相互交织

2 我国移民的分类

本文将流动人口与迁移人口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称之为境内移民(简称移民),并对我国移民进行分类。从空间上,我国移民可分为乡—城移民、城—城移民、乡—乡移民和城—乡移民四种形式。我国学者对移民的研究大多局限于乡—城移民,甚至有人将我国移民人口等同于乡—城移民人口。而实际上,除了城—乡移民较少外,另外两种形式的移民群体较大。据安徽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全省按现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分的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街道的人口中,有12.6%的人属于乡—乡流动人口(我国人口统计上都是指流动人口),有19.9%的人属于城—城流动人口,而乡—城流动人口不到67%。用安徽省人口普查的长表数据对短表数据进行检验(长表数据为10%的抽样数据),也验证了上面的结论(表1)。仅对乡—城移民进行研究,难以全面反映我国移民特征,由于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形成国外城镇化后期的逆城镇化趋势,城—乡移民较少,且大多是集中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岗位上,暂不对其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对我国移民人口的研究集中在乡—城移民、城—城移民、乡—乡移民三大移民人口上。

表1 安徽省2010年人口普查中短表与长表流动人口分类比例

注:表中数据来源于安徽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短表中城—城流动人口是用城镇流动人口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口进行估算[3]。

3 乡—城移民

乡—城移民是我国移民的主要组成部分,大约占60%~67%,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研究的主要对象。现有的乡—城移民研究多集中于以下几方面。

3.1 乡—城移民自然结构和社会结构变迁

乡—城移民数量逐年增加,女性移民开始上升,流动迁移呈现出家庭化的倾向,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流动人口正在经历代际更替。新生代流动人口中,在20岁之前就已经外出的比例达到75%,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提高,就业比较稳定,收入逐渐增长,在有意愿落户城市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中超过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4],这引出了近年来农民工市民化的研究热潮。

3.2 乡—城移民市民化

很多学者对乡—城移民市民化的意愿和能力进行研究,指出乡—城移民市民化意愿增高,但其市民化的能力堪忧。外来人口——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外来市民”,在保障获取上都处于不利地位[5]。他们在城市中处于社会底层,这种客观地位现状似乎与他们迁移的最初动机相违背,移民的社会地位并非都得到了提高。张占斌、冯俏彬、黄锟指出,农民工市民化需要政府买单,以2011 年不变价格计算,为将现有15 863万已在城市居住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将新增支出18 091.58 亿元。如果将计算范围扩大到现有的2.6亿农村转移人口,财政支出将增加到29 651.76 亿元[6]。张国胜测算出的结果是,东部沿海地区第一代农民工、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的社会成本分别为10万元、9万元,西部内陆地区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别为6万元与5万元[7],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测算结果为一个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约为8万元左右[8]。

对乡—城移民的研究还包括其迁移行为对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影响和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未来关于这一群体的研究趋势可能将更加微观化,家庭式迁移和市民化仍将成为研究的重点。

4 城—城移民

由于我国大中专、大学毕业之后可以获得非农户籍,因此将所有获得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的移民统计为城—城移民。城—城移民往往具有高学历、工作稳定、工资较高的特征。理论界对我国城—城移民的研究多集中于还没有获得城市户籍的这一群体,对已经获得城市户籍的新市民研究较少。这一群体往往被贴上很多标签,如“蚁族”、“啃老族”及最新流行的“老啃族”,这一群体内部也存在较大分化,需要分别进行研究(图3)。

图3 我国城—城移民分类

4.1 已获得城市户籍的新市民

已经获得城市户籍的新市民在统计资料中很难找到相关数据,理论界对其研究也较少。在较少的关于城—城流动者的研究中,大多集中于未获得户籍的那部分群体。由于能够在迁入的城市落户(大部分新市民都是通过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而获得户籍),所以工作条件较好,工资和福利也相对不错。但是,要想在新的城市真正生活下来,横在他们面前的就是房子、车子和缺乏归属感等问题。大城市房价较高,他们要想凭借自己的工资买房的愿望几乎难以实现;由于离开了家乡,原有的亲缘和血缘关系联系较少,他们大多通过婚姻、同事圈和同学圈进行社会交往。这一群体的生活状态堪忧,这种现状不仅是受非理性主义思潮影响,更根本的还有个人利益凸显并诱发极端的个人主义,在激烈竞争中造成利益或命运的不确定性,继而引发情绪的焦虑悲观和抑郁。这种悲观情绪在城—城移民中普遍存在,也引发了社会的深思。

4.1.1 家境较好的新市民

家境较好的新市民或多或少地沦为了“啃老族”,这部分新移民多为“80后”。他们已经步入到而立之年,结婚、生子都已经完成,他们也逐渐体会到家庭夹心层的压力(上有老、下有小),父母到底是接过来养老还是在老家养老?孩子由谁来照顾?这些问题越来越迫切,父母接过来养老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可以就近照顾父母,父母还可以帮忙带孩子,但是,由于两代人的生活习惯不一致,又往往容易产生家庭矛盾;如果父母在老家,那么请保姆带孩子,则催生城市家政服务费用的高涨,这又是一笔难以承受的经济开支;如果父母在家,把孩子也送回家带,他们又担心老人溺爱孩子,对孩子的思念也令人难以承受。

4.1.2 来自农村的新市民

而家境不太好的新市民,特别是老家是农村的新市民更可怜,他们很多沦为了“老啃族”,这个词准确描述着如今众多出身农村的“80后”年轻人的生活状态。背负着历史对父母的亏欠、农村“泛家族关系”带来的沉重人情负担,长期缺乏保障,子女就是唯一的保障,这是许多农村“80后”父母面临共同的现实。谁家有一个在城市里有一份像模像样工作的子女,就是家里最大的骄傲。“老啃族”除了力尽所能地养着父母,还面对着许多乡村社会通过父母传递过来的额外负担。做城市的人,操农村的心,人在城市,但无法享受城市的生活。他们羡慕那些父母有退休金、有社保、有存款的年轻人,刚刚毕业一两年就在父母支持下买房、买车,而像自己这样的人就只能强迫自己“抠门”[9]。除了要背负农村的负担,他们也一样需要背负城市高房价的负担,结婚生子后“他们父母到底是接过来养老还是在老家养老?孩子由谁来照顾?”等问题会比家境较好的新市民更加严峻。

4.1.3 促进已获得迁入城市户籍的新市民更好地融入城市的建议

对于有城市户籍的新市民的研究发现,他们学历高、工作条件较好、工资和福利也相对不错,横在他们面前的就是房子、车子和缺乏归属感,但在激烈竞争中造成利益或命运的不确定性,继而引发情绪的焦虑悲观和抑郁;结婚、生子之后,他们也逐渐体会到家庭夹心层的压力(上有老、下有小),父母到底是接过来养老还是在老家养老?孩子由谁来照顾?这些问题越来越迫切。而来自农村的新市民比来自城市的新市民遇到的困难更多,他们一方面背负着农村的债,另一方面背负着城市的债。因此,要使新市民真正融入迁入城市,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第一,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他们的父母一同迁入该城市。当父母老了,希望与孩子在一起的愿望也更加强烈,政府在廉租房和保障房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这部分群体的需求;加快城市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提供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完善城市家政服务市场。

第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有利于农村随子女来到城市的父母,但要细化城乡养老保险的异地转接措施;同时允许他们参与当地城市医疗保险。

第三,重点关注来自农村的新市民,为他们出台买房优惠措施,单位要给予家庭困难的新市民更多的福利倾斜。

第四,促进新市民融入城市,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这需要单位多开展一些活动,以增加员工之间的交流。

第五,增强社会内涵建设和加强社会工作介入。不仅关注年轻人的教育、工作及生活,还应注重文化内涵的建设,为缓解年轻人的焦虑提供自救措施,走出个人利益主义的困扰,学会等待、学会容忍、学会理解;社会工作的介入可以辅助年轻人走出个人利益主义的困扰。

4.2 未获得城市户籍的城—城移民

未获得城市户籍的移民在已有的研究中开始受到关注,杨菊华研究发现:与本地市民相比,城—城流动人口的收入更高,乡—城流动人口的收入较低,但如果加上本地市民所附属的福利,城—城流动人口的总收入也低于本地市民[10]。分析安徽省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发现,未获得城市户籍的城—城移民中男性居多,占63.4%。大部分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移民都在城市(统计分城、镇和乡三个区域),大专生为70.1%,本科生为83.6%,研究生为90.0%。

4.2.1 在迁入城市拥有自己房产而没有户籍的城—城移民

迁入城市且拥有自己房产而没有户籍的城—城移民其实与拥有户籍的家境较好的新市民相似,他们拥有高工资,父母能够为他们在城市买房提供资助,只是他们很多进入到外资、私企等单位工作,没有获得迁入城市的户籍。但是,正是因为户籍之别,使他们的福利大大低于本地居民和新市民,他们除了与新市民一样需要考虑父母和孩子的问题,还需要考虑孩子以后在哪上学的问题,特别是在大城市,没有户籍就意味着孩子上学没法进入公立学校,以及孩子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问题。

4.2.2 还在奋斗的蚁族

他们大多为大学刚毕业,或者是毕业多年而没办法在城市买房的农村家庭的孩子,已有的研究和新闻媒体对他们较为关注,他们向往城市的生活,但在城市中又难以找到归宿感;他们希望在城市打拼出一片天地,但理想与现实存在差距。城市留给他们更多的是繁忙的工作、狭小的生活空间、较弱的存在感与归属感、年龄不小而又没有结婚的物质保障。当城镇化的步伐加快,他们原有的郊区较便宜的租房也不存在时,他们考虑得更多的是去留问题。但很多报告表明,这些初期逃离大城市的蚁族很大部分最后又选择了回去,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大城市的生活,也希望自己能在大城市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实现自我。

4.2.3 促进未获得城市户籍的城—城移民融入城市的路径

除了给予他们已获得迁入城市户籍的新市民的相关政策倾斜外,还需要城市福利的改革,改变福利政策的内外之别,允许父母都在当地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孩子进入公立学校,并允许孩子参加当地高考。另外,需要对蚁族这一群体重点关注,包括保障房和廉租房政策倾斜、个税减免等措施,让他们在城市能有一个立足之地和安家之地。

5 乡—乡移民

5.1 乡—乡移民的特征

现有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对乡—城移民的研究,而鲜少涉及到乡—乡移民。所谓乡—乡移民,是指从一个乡村流向另一个乡村(可能是本市的其他乡村,也可能是市外或省外的其他乡村),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是农业、手工业或个体工商业。具体来说,“乡—乡流动者”有以下几个特征。

(1)他们流向的地区也是乡村,仍然没有大规模的工业,经济也不发达,并不包括流向已经城市化的小镇且进入工厂上班的这部分流动者。

(2)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多是农业、手工业和个体工商业。

(3)他们多以整个家庭或是熟人一起的方式流动,流动呈现季节性稳定(农业劳动者)或常年稳定(手工业或个体工商)的特征。

(4)不包括婚姻迁移者。

(5)他们所缴纳的社会保险应为农村保险,而不是城市保险。

乡—乡移民具有较高的稳定性,笔者通过对2010年安徽省人口普查资料研究发现(表2),乡—乡流动者(统计资料的调查对象为流动者)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在3年以上的比例比其他两个群体高0.5个百分点,离开户口登记地6年以上的比例比其他两个群体高2.1个百分点。

表2 安徽省户口登记地在外乡镇的流动人口离开户口登记地的时间

注:表中数据根据2010年安徽省人口普查数据整理。

5.2 乡—乡移民的困境及解决建议

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呈现出两条路径:大城市向周边乡镇的扩大和农村自身的城镇化,如果说乡—城移民是第一条城镇化路径的贡献者,那么乡—乡移民就是第二条路径的贡献者。正如我国现今城镇化关注大城市的扩张,而忽略农村内生的城镇化道路一样,乡—乡移民也被忽略了。笔者认为,乡—乡移民面临的主要问题有:收入较低;家庭矛盾较多;创业资金来源有限;不能在迁入地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孩子在当地入学难;很难融入当地居民;农村户籍的限制,使得他们有迁移意愿但很难实现迁移。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使外出的农村人可以获得土地出租的补偿;允许有迁入意愿的移民以非农户口的方式迁入当地农村;探讨农村异地养老转移和医疗保险模式;允许外地户籍人口的子女在本地上学,取消择校费。政府应该鼓励农村个体经济的发展,可以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大力引入民营资本发展小额贷款;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乡—乡移民融入到当地。

6 结束语

流动人口和迁移人口这两个群体在理论上是相互独立的,但在我国由于特殊的户籍制度限制,使得流动人口难以实现迁移,因此,从实践上看二者又是相互交织的。本文为了对我国的流动迁移人口进行研究,将其称为境内移民(简称移民),从空间上,将我国移民分为乡—城移民、城—城移民、乡—乡移民和城—乡移民四种形式,由于城—乡移民较少,本文未做研究。

本文的研究为我国移民研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由于资料的限制,没能够获得全国数据。另外,也缺乏定量数据对各个群体进行深入研究,这将是未来笔者研究的重点。

[1]吴瑞君.关于流动人口涵义的探索[J].人口与经济,1990(3):24-27

[2]杨雪.再论人口“迁移”的概念与统计口径界定[J].西北人口,2004(1):19-22

[3]安徽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1028-4500

[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司.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3:1-10

[5]张展新.从城乡分割到区域分割:城市外来人口研究新视角[J].人口研究,2007,31(11):34-38

[6]张占斌,冯俏彬,黄锟.我国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出测算与时空分布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3(10):1-7

[7]张国胜.基于社会成本考虑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一个转轨中发展大国的视角与政策选择[J].中国软科学,2009(4):56-69

[8]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创新与顶层政策设计[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1:38-44

[9]李淳风.重压下的城市“老啃族”[EB/OL].[2014-02-05].http://www.nfcmag.com/article/4552-s.html

[10]杨菊华.城乡分割、经济发展与乡一城流动人口的收入融入研究[J].人口学刊,201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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