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勇峰(湖北省监狱管理局)
周 敏(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监狱作为社会组成的单元,罪犯作为自然人,处处都受到文化的影响和熏陶。文化在罪犯矫正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①于爱荣等著:《矫正技术原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版,第246页。”矫正罪犯的理论与实践要重视文化问题的研究。
罪犯在犯罪之后受文化熏染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罪犯头脑中潜在的文化因素自我影响;第二,罪犯之间固有的文化因素的相互影响;第三,警察文化因素对罪犯的影响;第四,社会帮教组织和个人的文化因素对罪犯的影响;第五,家庭成员与社会关系的文化因素对罪犯的影响。这些因素在罪犯当中,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一个新的文化场,对罪犯矫正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监狱不能成为文化沙漠。我们改造罪犯,文化的贫困是不可想象的。改造罪犯,我们凭什么?说得大一点,就是靠先进的文化。用对待‘敌人’的态度是不行的;用打骂的方法是不行的;用什么?就非文化不可了。灌输也好,疏导也好,批评也好,必须有文化的含量。要让罪犯心服口服,真正地接受我们教育和挽救。监狱警察的工作要体现一种文化修养、文化品位、文化内涵。②张晶、高文:《对话:现代监狱制度需要文化的滋养》,《中国监狱》2004年第2期。”
研究监狱的文化空间,正确把握矫正文化的基本特征,运用文化对罪犯进行矫正,帮助罪犯找回迷失了的人性,是提高罪犯矫正质量的重要条件。矫正文化具有以下基本特性:
矫正文化是指监狱在罪犯的矫正中为强化监管改造、加大矫正力度、不断丰富罪犯的精神文化生活所创造的含有各种文化设施、文化行为、文化手段、文化目标等因素为主导的环境、规范和氛围③刘祖英:《论监狱文化建设的内容和作用》,《现代监狱》2003年第3期,第16页。。矫正文化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对于罪犯这一层次来说,很多人未必清楚文化为何物,他们可能深受其害,而又不自知。但是,作为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机关和监狱工作者来说,不能不对文化问题达到自知、自觉的境界。
矫正文化由五个层次组成。(1)具有直观性的浅表层次的物质文化。包括监狱建筑的风格和体现出的艺术性、监狱设施的现代化程度、监狱环境布局的和谐性等等。(2)中层次的法律文化。包括体现法律惩罚功能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3)深层次的行为规范文化和制度文化。包括监狱内的各种行为规范、行为准则、行为方式、行为模式,各种制度、规定、人际交往等。(4)最深层次的观念文化。包括监狱的治监理念、监狱精神风貌、价值体系、管理哲学、道德标准等。具体表现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5)与监狱主流文化相伴而生的监狱亚文化。它是由监狱中服刑罪犯这一亚文化群所形成的文化,包括罪犯的日记、思想汇报、自传、手抄本、家信、小制作等一系列罪犯活动产品。从各个层次所表现出来的文化特征可以看出,监狱文化实质上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④连春亮:《关于构建监狱文化的思考》,《中国监狱学刊》2003年第5期,第63页。。
矫正文化的特殊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任务具有特殊性。矫正文化首要的任务是为了建立良好狱内秩序。矫正文化活动的组织、内容、形式等,必须服从、服务于安全稳定。既不能因开展文化活动影响安全秩序,又不能“因噎废食”限制活动开展,实行“铁窗(铁门)文化”。二是目的具有特殊性。矫正文化建设不是为了休闲、消遣或凑热闹,而是要从矫正罪犯的实际出发,坚持把提高矫正质量和罪犯素质作为根本目的,努力把罪犯培养成会学习、会生活、会做事、会做人的守法公民。三是组织管理具有特殊性。矫正文化的强制性特征必然要求罪犯的全员参与性。同时,也要求他们必须自觉投入矫正文化的活动和教育中。
监区文化在罪犯矫正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潜移默化的心理干预功能、因势利导的心理疏导功能、脱胎换骨的心理升华功能。加强监区文化,一是要注重活动的协调性。监区文化建设的出发点要符合罪犯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它与罪犯的矫正活动是相互协调和相互配合的。二是要实现内容的广泛性。既包括监狱开展的各项文化、技术教育,也涵盖到监管活动中的规范化管理、队列训练等,同时还涉及到罪犯习艺劳动中的环境规划、成品展示及文体娱乐活动。三是要体现形式的多样性。四是要把握时间的不确定性。除正规的罪犯教育、管理外,其他活动都是在业余时间进行。
矫正文化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积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充分发挥文化自觉和有效的文化传承,并在此基础上增强矫正教育的活力。有利于促进罪犯认罪悔罪;有利于促进罪犯优化行为习惯;有利于促进罪犯道德修养提升;有利于促进狱内罪犯冲突化解。
研究监狱所在地区当中社会文化的构成、脉络和特征。其中包括该区域的历史文化、名人名事、民俗风情,分析寻找地域传统的发展机制,并确认其现实合理性。然后对研究的结果,即地域文化中具有生命力和合理的部分进行抽象,使之具有典型性,内涵意义更为深广。矫正文化建设引入地域文化,反对消极静态的停留,要将地域传统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与现实生活及未来发展相结合,在继承优秀传统文明的基础上作出新的创造,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体现新的时代精神。
网络文化的出现,为罪犯矫正教育提供了新的平台、新的思路与新的手段。第一、有利于打破罪犯矫正教育的时空限制,创新罪犯矫正教育方式,增强罪犯教育的广泛性、时效性。第二、网络在传播信息方面具有及时、大量等优势,有利于丰富罪犯矫正教育内容。第三、有利于形成教育合力。互联网使用的普及性,将社会、家庭与监狱对罪犯的教育连为一体。监狱要加强网络文化建设,以满足罪犯不断增长的网络信息教育需求。一是建立阵地。要构建具有“资讯、教育、交流”等功能的罪犯教育局域网,吸引罪犯来访,为罪犯提供数字化的学习生活环境。此外,可倡导罪犯在局域网上开设博客,让罪犯与罪犯之间进行网上交流互动。让罪犯在民警监控下浏览互联网网页。二是拓宽用途。要建立网上心理咨询和测试系统,定期受理罪犯心理咨询,对具有严重心理疾病的罪犯进行积极治疗。要组织开发集思想性、教育性、趣味性、知识性和适应性为一体的多媒体教育软件,把罪犯矫正教育由“平面”引向“立体”,由“单向”引向“多色”,提高罪犯矫正教育效果。要通过信息网络,充分吸引社会资源参与罪犯矫正工作。三是要提高民警网络素质。从事罪犯矫正工作的民警,不但要学习网络知识,了解网络,而且要学会把罪犯矫正和网络技术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