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4月15日起,上海关于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事项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至全市所有区(县)。
从2014年4月15日起,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作为委托企业或被委托企业,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时,不再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仅需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信息表报送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委托加工的产品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进行标识标注。
质量与标准化2014年4期
1《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年13期
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3《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7期
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