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玉梅
(本文作者 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博士研究生 北京 100091)
1951年5月,正值新中国轰轰烈烈地开展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之际,中共中央又发动了一场以党政军等系统内的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的清理中、内层运动。这场运动是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遗憾的是,现有关于清理中、内层运动的研究十分薄弱,除了一些地方史志对此稍有提及外,还未见一篇专题学术论文面世。这一方面是因为这场运动与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系列政治运动交织进行并且持续时间短,另一方面还可能与史料难以收集有关。本文依托公开出版的论文、文献资料及中共中央党校党刊室所存档案,试图对这场运动作出简要的叙述和评论,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效。
一
“中层”和“内层”,是20世纪50年代初中共中央所提出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1951年2月14日至16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18日,毛泽东根据会议内容起草了题为《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的党内通报。通报指出:“注意‘中层’,谨慎地清理旧人员及新知识分子中暗藏的反革命分子。” “注意‘内层’,谨慎地清理侵入党内的反革命分子”。①《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127页。此即“中层”“内层”概念的最早提出,也是中共中央首次向全党提出清理中、内层的任务。
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是按照外、中、内三层来部署镇压反革命运动的②1951年3月24日,毛泽东在关于同意中共上海市委镇反计划的复电中明确指出:“镇反包括:(一)社会上的反革命;(二)隐藏在军政系统旧人员和新知识分子中的反革命;(三)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参见《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19页。。也就是说,清理中、内层是相较于社会镇反 (即外层)而言的,是镇反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仔细剖析外、中、内三层镇反的关系,三者也并非截然分开,特别是中、内层镇反之间,有交叉重叠的部分。
为什么要将中、内层镇反单列出来呢?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中共一贯重视组织队伍的纯洁性建设并有两次内部肃反的重大经验;二是各地党政军等机关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使中共中央认识到清理中、内层具有现实的迫切性。
回顾历史,中共所领导的内部肃反,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这次肃反 (即肃“AB团”运动)始发于赣西南根据地,继而扩展到各个苏区。第二次内部肃反,则是在延安整风期间的1943年。鉴于学界对这两次肃反的研究成果颇丰,这里不再赘述。尽管这两次历史实践都发生了严重的“左”的错误,但中共力图保持组织队伍纯洁这一良好初衷是值得肯定的,由此而得出的经验教训也有助于此后内部肃反运动的正确展开。
下面着重介绍各地党政军等机关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前后,从稳定社会和恢复生产这一大局出发,中共对旧人员采取的是“包下来”的政策。1949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留用旧人员问题给各中央局的指示》中明确规定:“接收之国民党旧工作人员,除作恶多端、严重贪污及依靠门子吃饭的分子等而为群众所十分不满者,应予撤职并依法办理外,一般均应予以留用。”①《中共中央关于留用旧职员问题的两份文电》(1949年6—9月),《党的文献》2009年第5期。事实证明,这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但也不可否认,由此而带来的组织不纯问题也是十分严重的。
1950年10月,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正式启动。随着镇反运动的日益深入,中南、西南、华北等地区很快就牵连出隐藏于党政军等机关及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如当年12月,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湖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黄克诚在给邓子恢 (时任中南局第三书记)并毛泽东的电报中就提出:湖南军政大学中有千余名旧军官,大部系陈明仁部及其他起义的军官,其中有各色人员,也有坚决的反动分子②《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5页。。另据1951年1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的报告可知,湖北省公安厅在省级机关中还逮捕了“匪特、地霸、盗匪、反动党派、会门等一百六十名,其中省委占百分之二十二,省府占百分之七十四,中原大学占百分之三,军区占百分之一,内有处长五名”③《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115页。参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55—56页。。也就是说,反革命分子不仅混入了党政军及大学等各个领域,有的还身居要职。
西南地区由于解放得迟,“机关中除极少的老骨干外,留用人员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宁、沪、杭、渝新参加青年约百分之二十以上,总的新成份百分之八十以上”④《西南军政委员会直属党委关于初步审查直属机关干部的报告》(1951年3月12日),中共中央西南局编印:《西南工作》第47期,1951年3月31日,第20页。。因而,各机关内部也存在着组织极为不纯的现象。鉴于此,1951年1月3日,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在西南军区组织工作会议上公开提出:“对现有共产党员,凡不合乎起码条件的要作适当清洗”。“洗刷了,党就会更健康、更纯洁,就会获得更大的胜利”。⑤《邓小平年谱 (1904—1974)》(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961页。在中共中央镇反精神及邓小平的指示下,2月9日,西南公安部根据其所掌握的材料,对西南直属财经系统各部的反革命分子进行了果断清理。后经坦白登记,又暴露出特务、伪军警宪、反动党团及反动会门等数千人。3月8日,西南公安部就此向中共中央作了“关于财经交通部门清理反动分子的总结报告”。
随着镇反运动的深入推进,1951年2月9日,华北局在“关于重新部署镇压反革命及对留用人员试行三查的报告”中提出:为了整顿我们的队伍,分清革命与反革命,在留用人员和新知识分子中,普遍进行一次查历史、查立场、查工作的三查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取得经验,决定先在京津两市、各省省会和天津铁路局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考虑推广。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116页。
党政军等机关内部竟存在如此严重的问题,恐怕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始料未及的。恰逢此时,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黄祖炎又遭到隐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枪杀。显然,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由此,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对党政军等机关队伍不纯的问题也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与判断。
这里要指出的是,黄祖炎事件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发起清理中、内层运动的直接导因。1951年3月13日晚,山东军区文化部在济南市政府礼堂召开军队文化工作座谈会,军区政治部主任黄祖炎应邀出席。晚9点,黄祖炎被反革命分子王聚民 (时任山东惠民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副科长)枪击身亡。在镇反运动轰轰烈烈开展之际,一名身经百战、功勋卓著的高级干部竟命丧于暗藏在党内的反革命分子之手,其所产生的轰动效应十分巨大。事件发生后,迅速引起中共中央和各中央局的高度注意。
3月14日,即黄祖炎被杀的第二天,中央公安部及军委总政治部即向全党联名下发了《关于提高警惕加强保卫首长工作的通报》。《通报》指出,黄祖炎事件“显为反革命分子在我坚决镇压之际的报复行动,希各地对此血的教训引起百倍警惕。各地公安保卫机关对首长保卫工作,必须作详密检查与重新布置,加强对警卫员之教育”①《中央公安部及军委总政治部关于提高警惕加强保卫首长工作的通报》 (1951年3月14日),《西南工作》第47期,1951年3月31日,第18页。。同日,山东分局向所属市委、地委发出《关于机关保卫与首长保卫工作的指示》。16日,东北公安部也通报了《山东省公安厅关于黄祖炎同志被刺事件的报告及中央公安部的批示》。
为引起全党全军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就黄祖炎事件在一个月内连续三次作出批示②参见黄新:《领袖真情:毛泽东为黄祖炎遇刺的三次批示》,《湘潮》2012年第3期。,矛头所指,皆为暗藏于党政军等机关的反革命分子。如3月18日,毛泽东在其所亲拟的《中央关于山东军区政治部主任黄祖炎被刺杀事件的通报》中就指出:“这是我党高级干部被党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所刺杀,而为过去所少见的,应当引起全党警惕。”“必须认识党内政府内和军队内已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混进来,决不可认为太平无事。现在就应开始注意这个问题,考查可疑的分子,聚集材料。”③《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166页。
当天,毛泽东向全党转发“西南公安部关于财经交通部门清理反动分子的总结报告”,并在批语中指出:“在留任人员中清理反动分子,湖北省一级已有一个经验,现在西南方面又有了一个更完全的经验。”“西南的经验是在西南军政委员会直属的财政、经济、交通机关留用人员和新知识分子九千余人中,逮捕了七十余人,管制了七十余人,管训了一百九十余人,清洗了八人,共计三百五十余人,占旧人员总数百分之三点九。此外,又登记了国民党及会道门分子五千七百余人,占旧人员总数百分之六十四。这个经验很值得研究。”最后,毛泽东要求各地对留任人员中清理反动分子的问题“加以考虑,定出实施计划,取得经验,加以推广”。④《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172页。
两天后,即3月20日,毛泽东又向各中央局、各大军区等单位批转了邓小平3月13日所作的“关于清查处理西南军政机关不纯问题的报告”。毛泽东在批示中指出:“军政机关成份极为复杂的问题,中央直属各军政机关,各大区军政机关,各省市军政机关,均是如此,不过略有程度上的差别而已,必须立即开始研究清查和处理的办法,并有计划地布置清查处理工作。”他还要求各中央局、各大军区根据西南“经验”,“着手布置清理自己所属的军事机关,财经机关,政法机关,和文教机关”。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178页。
为响应中央号召,3月下旬起,《人民日报》接连发表文章,公开宣布:“反革命分子,已经打到我们的队伍里面,混进我们的工厂、学校、机关”⑥《彻底肃清反革命的破坏活动——北京市公安局罗瑞卿兼局长在市、区各界人民代表扩大联席会议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51年3月25日。。并以3月25日伏法的潜藏于京津铁路局和军事机关的特务分子董化昌、吴鸿猷为例,指出:“我们每一分钟都不应该忘记,反革命的残余势力,目前不但在社会上的许多角落里进行着各种各样的阴谋破坏活动,而且有的千方百计地打入了我们人民国家的工厂、学校、机关里来。”“这些反革命分子正在采取着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互相配合的方法,来破坏我们的人民民主事业。”文章呼吁:对一切公开的或潜伏的反革命分子必须作坚决的斗争!①《处决反革命的首恶分子》,《人民日报》1951年3月26日。
综上可见,以黄祖炎事件为界点,中央高层对中、内层肃反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一方面毛泽东加紧批转相关指示,另一方面《人民日报》则加大宣传力度,两者相互策应。
二
在上述一系列因素的相互交错下,中共中央遂决定发动一场旨在保持内部队伍纯洁的清理运动。由此,清理中、内层作为一场运动,开始被精心地部署起来。
1951年4月1日,军委总政治部向各大军区系统发出《关于军队继续执行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指示》要求各军区系统“认真清理内部,纯洁组织,对反革命分子坚决执行镇压”,并规定:“中央去年十月十日《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今年二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彭真同志《关于镇压反革命和惩治反革命条例问题的报告》及《为什么必须坚决镇压反革命》等文件,必须切实组织学习。”对于如何处理反革命分子,《指示》也作了详细规定 (共五条)。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为平稳有序地开展军队系统的肃反, 《指示》要求:“不能先作杀人预算或集中地成批地处决人犯。对尚未改造好的起义部队,以及我们控制力量薄弱的单位,更应特别慎重,防止震动过大,发生意外。”②《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军队继续执行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1951年4月1日),《海军建设》1951年第11期。这对于防止“左”的偏向,无疑起了重大作用。
总政治部的《指示》下发后,东北军区党委于4月8日率先制定出《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13日,毛泽东向各大军区党委转发了此文件,并批注:“看了东北军区党委四月八日关于在东北军事系统内执行镇反工作的计划,很高兴。这个计划很周密恰当,是对于这个严重问题做了认真的研究然后定出来的,请你们一致注意研究这个文件,作为在自己系统中进行镇反工作的参考。”③《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236页。
东北军区党委有关镇反的部署,主要分为镇反的动员、重点、处理原则以及领导等四个方面。有关镇反的动员,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毛主席与中央历次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和中央人民政府惩治反革命条例等四个文件。根据指示精神,检查干部思想,并将这些文件在全军传达教育。举行镇反展览会,收集反革命活动的材料广泛进行宣传”。关于镇反的重点,“军区党委应抓紧军工、后勤、特务兵与机要部门。各单位亦应根据自己的条件决定各自的重点,分清案子的重要、次要”。有关处理的原则,基本遵照《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军队继续执行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进行了部署。关于领导,东北军区党委规定:“各个部门的审查与镇压反革命工作,应由首长负责,党委领导,做出计划,以保卫、组织、宣传等部门的可靠干部集中力量与各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工作。各级均应将材料统计及时上报。”“各省军区及各军事部门在进行这一工作时,必须与当地的公安部门密切合作、相互研究、对证与发现材料。凡判处死刑者须经军区首长批准 (一批一批送来审查,不要一个一个送来),由军法处执行。执行前由军法处在机关部队组织公审,借以教育群众。必须重证据,不重口供,严禁打骂刑讯、逼供,以免错办好人。”④《东北军区党委会关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指示》(1951年4月8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党的工作编委会编:《党的工作》第98期,1951年5月9日,第7—9页。
4月14日,邓子恢向毛泽东作有关中南局清理机关内部问题的报告。报告对中南局的内部不纯状况、展开清理的必要性与条件、存在的困难等作了分析后,又从时间、步骤、方法、处理标准、领导等五个方面对清理中、内层作出详细部署。在步骤上,报告提出:“采取由上而下,先要害后一般,先重点后推广,内外结合,逐渐深入的办法。”在方法上,要求“从学习镇反文件入手 (中南一级现正开始),首先弄清镇压反革命之必要性与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之正确性,做到团结进步,争取中间,稳定落后,然后进入个人表态反省 (如思想上、社会关系上、与反动势力的联系等),并有计划的结合登记反动党团特务,号召坦白历史”。最后一步是作结论,报告提出:“除材料证据确实有把握者作出正确结论外,对那些仅属一般嫌疑问题并无多大危害者,则不要急于做结论。”关于领导,则要求“以部门党委支部为基础,行政首长负责亲自参加,并吸收党外进步人士参加,组成学习委员会,实行核心领导,以下分别按行政组织单位编小组。”①《邓子恢同志关于清理机关内部问题向毛主席的报告》(1951年4月14日),中共中央中南局办公厅编印:《中共中央中南局文件辑存》第3卷,1954年,第1731—1733页。
4月21日,华北局也下发了《关于在机关、企业制定清理内层工作计划的指示》。《指示》要求各地“以自觉自愿,不追不逼的方式,展开一个忠诚老实 (即坦白)运动,以初步纯洁和巩固内部,暴露和清除反革命分子”。《指示》还要求各地“作出具体计划,于四月底五月初报华北局批准,争取在五月内开始进行”。②《华北局关于在机关、企业制订清理内层工作计划的指示》(1951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办公厅编: 《中共中央华北局重要文件汇编》第2卷,1954年,第112页。
至于西南和华东地区的清理中、内层工作,则开始得更早。因毛泽东对西南“经验”高度肯定,所以4月中旬起西南地区的清理中、内层工作就开始在省、市一级有序展开。在华东,清理工作从4月5日开始率先在华东军政委员会正式展开。
在各地初步探索的基础上,中共中央也着手制定《关于清理“中层” “内层”问题的指示》。5月10日、16日至21日,刘少奇对《指示》送审稿作了多次修改③参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3册,第321—323页。。21日,毛泽东又作了少量文字改动并起草了中央转发通知,要求各中央局、各大军区党委、志愿军党委,以及各分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及县委、省级军区、军分区、兵团及军师党委照此执行。
中共中央在《关于清理“中层” “内层”问题的指示》(简称“五二一指示”)中明确要求:“在今年夏秋两季,采用整风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地初步地加以清理,以便弄清情况,处理一些最突出的问题,提高我们组织的纯洁性。” “清理的范围,应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政府、军队、民众团体及财经文教等机关的一切工作人员和干部学校的学生。主要是其中的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打击的对象,主要应是各种反革命分子。清理的重点和步骤,首先应该是首脑机关和要害部门,然后是一般的机关,最后是所有部门的干部和勤杂人员。”
有关运动的具体开展,《指示》要求:“从学习镇压反革命的文件和由首长作报告开始,经过思想酝酿,然后号召有问题的人 (不是一切人)用真诚老实的态度,向国家 (或党)交清自己的历史,坦白出隐藏的问题,并检举所知道的反革命分子、嫌疑分子、或别人隐藏的问题。”最后是审查处理阶段,即“对于已经坦白的人,领导机关应该及时地按其问题的是非轻重和坦白的忠诚程度,分别作出适当的结论”。“对于证据确凿拒不悔改的反革命分子,特别是有血债的分子,特务间谍分子和恶霸地主,应该加以逮捕审判 (逮捕时应向所在单位的群众宣布理由);对于反革命的嫌疑分子或有严重历史问题的分子,应从要害部门、机要部门坚决地调开,集中训练、审查,或调往非要害部门工作,由主管部门继续加以侦查。对于历史不清楚的人,应进行调查,以便弄清他们的历史。”也就是说,清理中、内层运动大体分为学习动员、坦白检举与审查处理三个阶段进行。
关于运动的领导,《指示》强调:“必须由首长负责主持”。为使运动健康地向前发展,《指示》还提出:“必须严格防止把这种运动,简单地变为‘老干部整新干部’,‘党员整非党员’,‘工农干部整新旧知识分子’,或‘专整留用人员’的运动,致使党员或老干部陷于孤立。同时,为了防止逼供信的偏向发生,并使有问题的人容易坦白起见,除典型的报告外,一般的不应采用大会坦白方式,应尽量采用小会坦白,书面坦白,或向主管部门、向直接领导的首长坦白的方式。除开对于那些已有确实材料拒不坦白的分子,在审查时可加以追问外,对于其他一切人的坦白,均应采取自愿原则,不得强迫”。①《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74—278页。
仔细剖析“五二一指示”与各地清理中、内层的相关部署,不难发现两者具有一定的承续关系。“五二一指示”实际上就是在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五二一指示”颁发后,清理中、内层运动迅速席卷全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重心也由外层逐步转向中、内层。
三
清理中、内层运动,是与当时的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以及整党等运动交织进行的,且以中国地域之辽阔、地区差异之甚,此次运动的复杂性可想而知。故笔者并不期望在一篇文章中概括出运动开展过程的全貌,只试图对运动的一般进程作一简要介绍。总的来看,全国各地的清理中、内层工作基本上是按照中央指示精神有序开展起来的。
(一)学习动员阶段
清理中、内层运动,是从打通思想、解除思想顾虑开始的。其目的就是为了从思想上把所有人动员起来,使领导骨干掌握镇反政策,使有问题的人敢于向组织交清问题。这种学习动员十分重要,是使运动顺利发展的首要一环。从各地实践来看,这种动员工作大同小异。
如西北局,就于1951年5月31日召开了有300余人参加的领导骨干动员大会。参会人员“包括西北局各部、委、各党组、陕西省委、西安市委等负责干部,各机关总支书记,人事处长,及政府部长以上的党外人士 (实际包括各民主党派的负责干部)”。会上,“由仲勋同志 (即习仲勋,时任西北局第二书记——引者注)作了报告,李启明同志宣布了进行计划”。学习的文件,主要为“镇压反革命四个文件和《论忠诚与老实》的文章”。②《开展清理中层工作——西北局给中央的报告》(1951年6月1日),西北局党内通讯社编:《党内通讯》第73期,1951年6月15日,第5页。
与西北局上述动员相类似的单位是华东军政委员会。其在学习动员阶段,也主要是“学习镇压反革命文件,召开两千多人的干部大会,由负责同志作有关镇压反革命问题的综合性的报告”③《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华东军政委员会整理“中层”的情况及经验的通报》 (1951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华东局编印:《斗争》第90期,1951年6月24日,第2页。。
西南地区由于解放较晚,清理中、内层工作是与土地改革交织进行的。因此,其学习动员与各地稍有差别。据1951年10月川西区委《关于省、市两级整顿“中层”工作的报告》可知,川西区省、市两级的清理中层运动一开始,就着重向被审查人员进行了公开动员,说明了审查中层的方针、政策、步骤及办法等。另外,鉴于部分留用人员因系地主家庭出身或系反革命亲属而被镇压,动员过程中不仅学习了土改、镇反文件,还配合学习了党的历史,并紧接着召开了相关被镇压人员座谈会。④《川西区党委关于省、市两级整顿“中层”工作的报告》(1951年10月28日),《西南工作》第71期,1951年12月1日,第32页。
实践证明,这种思想动员是十分重要的。吉林省委在报告中就指出:“省委党校,由于负责同志首先在动员报告中批判了‘工农干部无问题’的想法,并说明‘有问题不谈,自己负责;坦白了组织对你负责处理’与‘坦白了,罪大者减,罪小者免,无罪者作个结论放下包袱’,因此大部分学员坦白较彻底”⑤《吉林省委关于清理“中层”“内层”的情况及初步经验的报告 (摘要)》(1951年7月16日),《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第24页。。
在上述动员的基础上,各单位先后成立了领导机构。就人员构成来说,一般均由行政首长负责,并吸收党外民主人士参加。就名称来看,有的叫“清理委员会”或“清查委员会”,有的则叫“学习委员会”。以东北各地为例,其所成立的领导机构普遍叫做“清理委员会”。如松江省,就成立了“以省委王伯谨同志为主任的‘清理委员会’,以加强党的领导”。各机关单位则由“本机关首长为主任委员,以党支部及人事工作者、保卫委员为主,吸收非党干部参加组成机关清委会”。⑥《松江省委关于省直机关清理“中层”“内层”的初步总结 (摘要)》 (1951年8月23日), 《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第18页。西北地区的领导机构叫做“清查委员会”。运动启动之初,西北局就成立了一个总的清查委员会,其中有党外人士九人 (均为军政委员或部长),主任为马文瑞,白如冰、高桂滋、汪峰、王子宜、李启明等人为副主任。
另外,中南、西南、华东各地所成立的领导机构,则叫“学习委员会”。上文提到,中南局在部署清理中、内层工作时,就提出成立学习委员会。又因“五二一指示”并未对清理中、内层的领导机构作出统一规定,所以运动正式启动后,中南各地大小单位一律成立了学习委员会。另从相关报告可知,西南、华东等地也都成立了学习委员会。“学习委员会”这种称谓,实际上是沿袭了延安整风时期的做法①1942年5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总学习委员会,作为延安整风运动的中心领导机构。6月2日,中央总学委正式成立,毛泽东为主任,康生为副主任。延安及各根据地则成立学习委员会,作为各自的领导机构。。
(二)坦白检举阶段
经过上述思想酝酿后,清理中、内层运动进入坦白检举阶段。从各地实践来看,各单位一般均未采用大会坦白方式,而是尽量利用小会坦白、书面坦白或个别地直接向负责同志坦白的方式。但为了推动坦白,各单位一般会选择思想转变较好、真正坦白者作典型示范报告,充分发挥积极分子的作用。
就各地坦白检举的结果来看,暴露出来的问题一般有如下几种:有血债者及现行反革命分子,特务分子,参加过反动党团、会道门者,历史复杂及嫌疑分子,一般政治、历史问题隐瞒者等等。关于此点,可从各中央局的相关报告中一窥究竟。
华北地区,以天津市为例,交代出各种问题者占参加总人数 (共56000余人)的55%。其中,交代出各种历史隐瞒 (年龄、成分、学历等)问题者13805人,占交代出问题者的44%。参加各种反动党团、会道门者13593人,占43%。反动党团、会道门骨干分子2554人,占8%。历史罪恶重大、有血债及现行反革命分子313人,约占1%。其他嫌疑分子649人,占3%。共交出反动证件2351件,各种枪支48支,电台3部,发现反革命组织10余起。②《薄一波、刘澜涛同志关于审查干部工作向毛主席、中央的综合报告》(1951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华北局重要文件汇编》第2卷,第121页。
西南局在6月份的报告中指出:川南财经系统参加整风的1397人中,暴露出参加反动党团者有398名 (内负责者14人),参加落后会道门者512人,特务19人,共928人,占全数66%以上。川北区党委、行署、南充市一些主要部门参加整风的2520人中,暴露出参加反动党派、会道门者共1383人,占总人数50%以上,其中罪恶大的特务14人,并新掌握了159个历史复杂和嫌疑分子的材料。党委系统干部790人中,暴露有问题者195人,占24%强。文教厅干部60人中,暴露有问题者43人,占70%。川西根据西南革大成都分校与工商厅初步清理的统计:反革命分子约近10%,参加反动党派、落后会道门者约50%左右。③《西南局关于整风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51年6月16日),《西南工作》第58期,1951年7月14日,第27页。
中南地区,仅以中南直属机关、武汉市和河南、湖北、广西等省直属机关为例,坦白交代出历史和政治问题的共有15585人,占参加干部总人数的45%左右。其中有历史特务530人,反动党团8956人,帮会分子904人,其他反动组织及敌伪官兵5195人。④《中南局组织部关于一九五一年干部工作向中南局与中央组织部的报告》(1952年3月1日),《中共中央中南局文件辑存》第3卷,第1802页。
据华东局报告,华东军政委员会参加此次运动的共有27302人,迄5月26日止已坦白者有3840人,占学习人数14.065%,计国民党2010人,三青团535人,中统105人,军统192人, “其他如复兴社、蒋经国系、陆京士系、一贯道、青红帮等反动分子有九九八人”。在学习前已掌握材料的1793人中,已有1619人坦白。学习前完全没材料,而在这次开始坦白者2221人。先后交出各种反动证件1839件,枪6枝及子弹、军刀、炸药等若干。⑤《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华东军政委员会整理“中层”的情况及经验的通报》 (1951年6月13日), 《斗争》第90期,1951年6月24日,第2页。
而在东北,东北直属机关“在检举坦白运动中,自动坦白者××××名,占参加学习总人数一四.九%”①《东北一级清理委员会关于东北一级直属机关清理“中层”与“内层”情况的报告》(1951年10月6日),《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第3页。。另据松江省委报告,省直机关中有34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坦白,有的已加入党和青年团,并有12名是现任科、股长以上干部。有108名进行了检举与密告,共检举出163件,其中有血债的9名,如伪满洲国黑龙江省省长等。②《松江省委关于省直机关清理“中层”“内层”的初步总结 (摘要)》 (1951年8月23日), 《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第19页。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清理中、内层运动虽是以留用人员和新吸收的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但并不是说老干部就不参加此运动。如山东省省级机关,参加清理中、内层运动的老干部就多达3616人,占到总人数8693人的41.6%③《中共山东省省级机关学委会党组关于清理“中层”工作的报告》 (1951年9月),《斗争》第101期,1951年9月30日,第10页。。另外,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所以暴露出来的各种“分子”的数量和比例也不尽相同。但可以肯定的是,按照当时对反革命分子的定性④1951年4月2日,毛泽东在转发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大张旗鼓经过群众进行镇反的报告的批语中提出:“镇压反革命必须严格限制在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门头子等项范围之内,不能将小偷,吸毒犯,普通地主,普通国民党党团员,普通国民党军官也包括在内。”参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219页。,各地在清理中、内层运动中所暴露出的真正的反革命分子比例是十分小的。
(三)审查处理阶段
坦白检举结束后,清理中、内层运动即转入以审查处理为中心的第三阶段。需要指出的是,坦白检举与审查处理两个阶段并非截然分开,两者往往相互交织,只是各有侧重罢了。总的来看,各地对运动中所暴露出来的各种“分子”的处理,坚持了区分性质、谨慎处理的原则。
如华东局在审查处理过程中,就充分注意“革命与反革命的界线”,严格区分五种成分(一般的留用人员,普通国民党员、三青团员,解放前参加过反动组织但没有反动活动者,解放前做过一些不大的坏事而现在业已改正者,以及思想作风不良的落后分子)与反革命分子,以确保运动的健康发展⑤《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华东军政委员会整理“中层”的情况及经验的通报》 (1951年6月13日), 《斗争》第90期,1951年6月24日,第3页。。
对于一般反动党团分子的处理,东北局发挥了示范作用。1951年6月6日,清理中、内层运动启动伊始,东北局在给旅大市委的批示中就明确提出:“不要过分强调专门处理一般党团分子的问题。我们对过去已登记或现在坦白的一般反动党团分子和普通伪军政人员,只要他们无反革命活动,好好工作为求进步,我们就要争取改造这些人,不应再予追究,亦不清洗,也不要再讲他们‘反动党团分子’,并应公开向他们说明,使其安心工作。”⑥《东北局关于处理“中层”一般反动党团分子问题给旅大市委的批示》(1951年6月6日),《党的工作》第102期,1951年6月23日,第29页。这种处理方式显然是十分适时、适当的,对各地一般反动党团分子的处理起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对于有血债者或现行反革命分子、特务分子、恶霸地主、重要嫌疑分子、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等,则视其坦白情况及平时表现,酌情而定。综合各地审查处理的情况,一般有如下几种处理办法:逮捕法办、清洗、集中管训、调离部门或降职使用、机关管制等。
须指出的是,为谨慎起见,1951年5月8日,毛泽东专门起草了《中央关于对犯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应大部采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决定》。文件规定:“在共产党内,在人民解放军内,在人民政府系统内,在教育界,在工商界,在宗教界,在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内清出的反革命分子,除罪不至死应判有期或无期徒刑、或予管制监视者外,凡应杀分子,只杀有血债者,有引起群众愤恨的其他重大罪行例如强奸许多妇女掠夺许多财产者,以及最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者;其余,一律采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刑期内强制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⑦《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第280页。这一政策规定,对于稳定内部、防止“左”的偏向均产生了积极影响。
195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在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对共产党员所有隐瞒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的处理办法 (草案)》,对于混入党内的各种“分子”的处理有了统一的标准。该草案共十条,作了十分细化的规定。仅以对特务分子的处理为例,草案规定:“凡隐瞒参加特务组织或特务活动者,经查明属实后,一律开除党籍。其中如有血债或现行活动者,应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如过去系被迫参加一般的特务组织,并未担任职务,又未进行反动活动者,其后思想进步,隐瞒其历史,加入了我党,此次自动向党真诚坦白,交代清楚,经调查证实再无其他隐瞒,并从其一贯表现证明确够一个党员条件者,则可考虑保留其党籍,但必须指出其隐瞒的错误,并酌情给以警告之类的党纪处分。”①《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9卷·文献选编(下),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第104页。
为将中央的指示落到实处,1951年9月28日,黑龙江省委专门颁发了《关于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审查处理问题的几项办法(草案)》。该草案共九条,采取“先易后难”的处理原则,与中央的处理办法相辅相成,规定相关审查处理工作“按中央一九五一年八月廿五日指示办理”②《黑龙江省委关于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审查处理问题的几项办法 (草案)》 (1951年9月28日),《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第13页。。10月,东北局向所属各地批转了此草案,以示参考。
此外,西南局也于1952年7月4日向所属各省、区党委批转了《西南军政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结束清理中层工作中对于历次运动中暴露出的各种反动性政治问题和反革命分子的处理办法 (草案)》③参见《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295—297页。。该草案共十条,对运动中所暴露出的各种“分子”的处理也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
细细剖析上述两份地方文件,不难发现两者基本还是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在清理“中层”“内层”运动中对共产党员所有隐瞒政治问题和历史问题的处理办法 (草案)》的精神而制定的。如对于有血债、民愤大或现行反革命分子,两份文件均要求交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置;而对于一般政治或历史问题、表现进步且真诚坦白的分子,一般经批评教化即可,免予刑事处分。
以上就是清理中、内层运动的历史进程概况。就全国范围来看,至1951年10月底,清理中、内层运动基本告一段落。此后,尽管局部的清理工作还存在,但大多结合整党运动而进行。
四
应该如何评价历时近半年的清理中、内层运动?通过上文分析可知,这场运动留下的经验很多。如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推动运动的顺利开展;坚持首长负责并吸收党外人士参加运动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精神时注重与各地具体实际相结合,严防“一刀切”;以抓典型、推示范的方式促进运动的健康发展;分清问题的性质与轻重,区别对待与谨慎处理;等等。基于这些经验,全国各地才未出现大的偏差与错误。
实际上,从运动的最初部署到各地的具体践行情况,不论是中共中央还是各中央局都始终坚持审慎稳妥的方针,以防出现延安审干运动中所出现的“左”的错误。如中南局在运动部署报告中就指出:“受了过去整风审干发生过偏差的影响”,有的干部“一提搞内部便先担心怕‘搞出错误’”。因此,中南局明确规定:在号召坦白的过程中,“各级领导必须切实掌握自觉自愿的原则,绝对作到不逼不追不斗,以免重复逼供信错误”。④《邓子恢同志关于清理机关内部问题向毛主席的报告》(1951年4月14日),《中共中央中南局文件辑存》第3卷,第1731—1732页。
此外,特别要指出的是,清理中、内层运动与延安审干运动、1955年的内部肃反相比较,有一个很大的不同,那就是未对混入内部的反革命分子预设数字比例。此点对于各地实事求是地作出客观判断,平稳有序地推进清理中、内层运动,产生了重大的积极影响。正基于此,才出现了上文中各地所暴露出的反革命分子所占比例大小不一的情况。这样,也才符合事实的常态。
关于这场运动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华北局在一份总结报告中作了较客观、完整的概括。报告指出:首先,“澄清了干部政治面貌,作到了心中有数。不但弄清了历史问题,而且还查出了现行反革命,纯洁了我们队伍。这就使我们清楚了解哪些人完全可以放手使用,哪些人在放手使用中还应继续加强教育改造,哪些人必须加以惩处”。其次,“干部思想觉悟均有所提高,绝大部分新干部经过这次运动,划清了敌我界限,痛恨反革命,开始站稳阶级立场,有的认为经过审查觉得是革命大家庭中的一员了,积极性大为提高;有些减罪免罪的人,得到了宽大,也初步认识到对不住人民,看清了前途,相信了政策,表示要悔过立功赎罪,谨慎的工作。总之,大大促进了他们的进步”。再次,“内部更加团结了,某些老干部改变了对新干部漆黑一团的看法,克服了盲目不满新干部的思想。另方面老干部的某些麻痹思想,也得到克服,只问技术不问政治的单纯技术和使用观点也得到了纠正。新干部也认识到老干部的立场坚定、明确、尖锐,觉得‘可敬可爱’,彼此在政治上建立起感情,从而以老干部为核心的领导作用真正的树立起来,党内外之间也更加团结了”。①《薄一波、刘澜涛同志关于审查干部工作向毛主席、中央的综合报告》(1951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华北局重要文件汇编》第2卷,第121—122页。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1951年的清理中、内层运动基本上是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目标。
当然,这场运动也存在着某些不足。其中一个不足,是运动开展得不平衡。从全国范围来看,西南、华北、东北、中南、华东等地开展较深入,而西北则比较差。从地区来看,西南局以川西、川南、川北三行署开展较好;华北局以天津、河北两省 (市)最深入,山西、察哈尔、北京三省 (市)次之,绥远、平原两省较差;东北地区则开展得比较均衡、普遍,如松江、吉林、黑龙江、辽东、辽西等省以及沈阳、旅大等直辖市皆开展过清理中、内层工作;中南局以河南、湖南两省和武汉市最为深入,湖北、江西、广东、广西等省较差;华东局则以浙江、山东两省较好;西北局的具体情况尚缺材料。具体到一省或一系统,运动开展也是不平衡的。如1951年10月,东北清理委员会在《关于东北一级直属机关清理“中层”与“内层”情况的报告》中就指出:“一般的说来,党政部门进行得比较彻底,其中劳动部、卫生部较差;司法部因为领导上重视不够,还未认真地进行清理。财经部门人员多且复杂,虽然普遍进行清理,但进行得还不彻底,其中工业部和各个局的技术处、基建处,邮电总局和公路局的工程队,林业部的工作队等技术部门,因为骨干少或外出工作,还未进行清理工作。”②《东北一级清理委员会关于东北一级直属机关清理“中层”与“内层”情况的报告》 (1951年10月6日),《党的工作》第118期,1951年10月15日,第4—5页。
清理中、内层运动的另一个不足,就是极个别地区出现了“左”的苗头。关于此点,可从相关报告中窥见一二。如西南局在1951年6月的一份报告中就提到:“有的部门在没有领导骨干和其他条件不成熟时,即号召坦白,以至形成追逼,引起恐慌,产生自杀现象。”③《西南局关于整风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51年6月16日),《西南工作》第58期,1951年7月14日,第28页。同年10月,川西区委在报告中也指出:在坦白过程中,因产生急躁情绪,“已发生自杀事件三起 (一个自杀未遂)”④《川西区党委关于省、市两级整顿“中层”工作的报告》(1951年10月28日),《西南工作》第71期,1951年12月1日,第35页。。但就笔者所掌握的材料来看,其他各局均未出现过自杀的情况。这实际上也从侧面说明清理中、内层运动基本上还是健康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