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依据中长期地震危险性和地震风险分布确定的具有高地震风险且必须采取防震减灾强化措施的区域。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空间位置和范围由国务院颁布,所采取的强化防震减灾措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各级政府规章规定。现行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200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其编制技术思路和主要工作内容已于2006年发表在本刊第22卷第3期①张国民、傅征祥、王晓青等,2006,确定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研究,中国地震,22,(3),209~211。为更好地实施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并发挥其作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联合中央政策研究室等单位,于2012~2013年期间共同实施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实施现状、成效及对策研究”。
项目组面向省/市/县三级政府、社会公众和社区对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的实施现状进行了系列问卷调查,调查获得的有效数据包括28份省级问卷、87份地级市问卷、553份市级问卷、3646份公众问卷以及324份社区问卷。分别在杭州、深圳的县/市防震减灾培训班上开展了县/市政府官员防震减灾工作认知和态度问卷调查及焦点组访谈。课题组系统研究了2006年以来各级政府对破坏性地震的应对案例,整理了中央和省政府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及政府文件等。对新疆、海南、河北、青海、河南、山西和山东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工作进行了现场调研。在风险社会理论的指导下,采用社会学研究方法,通过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技术途径,深入研究了我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的实施现状和成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推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实施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关于完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的政策建议已经提交给中国地震局,并在中国地震局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中被采纳。关于加强地震高风险区域地震安居工程建设的建议已被中央采纳并写进2014年中央1号文件。
本期特设“重防区专项研究”栏目集中发表11篇该项研究的主要成果,内容包括:
(1)从风险社会理论视角看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的作用
(2)中国大陆1996~2012年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实施现状与成效分析
(3)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社会组织作用研究
(4)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行政单元地震危险性的差异统计及其分类管理的建议
(5)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政府职能履行现状研究
(6)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政府职能的现有制度安排
(7)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实施现状调查分析(山东县级)
(8)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实施现状调查(山东市级)
(9)公众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认知与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关系
(10)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机构防震减灾能力对比研究
(11)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度实施现状、成效之调查、设计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