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蔬菜史话 ·
山 药
山药为薯蓣科薯蓣属中能形成地下肉质块茎的栽培种,一年生或多年生缠绕性藤本植物,别名大薯、薯蓣、佛掌薯等。产品器官为块茎,可炒食、煮食,干制入药为滋补强壮剂,对糖尿病等有辅助疗效。
山药按起源地分亚洲群、非洲群和美洲群。亚洲群有6个种,各个种的驯化是独立进行的。中国山药属于亚洲种群,包括有“普通山药”和“田薯”2个种。其原产地和驯化中心在中国南方的亚热带和热带地区,在这些地区还有它们的野生种。
普通山药又名家山药,是中国的主要栽培种,也是日本的主要栽培种。田薯又名大薯、柱薯,主要分布于台湾、广东、广西、福建、江西等省。上述2个种按块茎性状可分为扁块种、圆筒种和长柱种3个类型。
中国是山药重要的产地和驯化中心。山药古称“藷藇”、“储余”、“玉延”、“修脆”等,《山海经》(公元前770~前256年)中《北山经》篇有:“景山北望少泽,其草多‘藷藇’。” 春秋时范蠡著《范子计然》一书中有“‘储余’白色者善”的描述。从上述两则史料可以推知: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已熟知山药了,但当时多称为“薯蓣”。
山药一名始于宋,在寇宗爽编着《本草衍义》(宋政和6年,公元1116年)中有:“避唐代宗(李豫762~779年)讳,改为‘薯药’,又‘薯’犯宋英宗(赵曙1064~1067年)庙讳,故改为‘山药’。” 金元之际成书的《务本新书》中已用“山药”一名。其后如明代王象晋(1561~1653年)编著的《群芳谱》、《广群芳谱》,明李时珍编撰于公元1578年的《本草纲目》,清代四川人张宗法(1714~1803年)撰著的《三农记》及清代官修的综合性农书《授时通考》(1737年)等均采用“山药”一名。
张德纯(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北京 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