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钢铁、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案),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整合修编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于近日发布,并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原来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环保部发布的《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水泥工业》同时停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