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强
当前,在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发展进程中,体育设施建设滞后、运动场地短缺的问题已成为制约社区体育发展的瓶颈,城市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急切需求与体育设施短缺的矛盾日渐凸现。对此,寄希望通过政府投入在短期内实现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完全配套是难以实现的;与此同时,城市中各级学校体育设施在教学之余大量闲置的状况又是不争的事实。著名学者任海教授指出,我国用于群众体育的资源主要分布在学校系统和企事业系统,其中学校系统占资源总数的65%左右;[1]学者李海研究发现,学校体育场地的可利用能力相对较好,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学校的这些场地设施除平时教学训练使用之外,周末和假期基本闲置,即使是平时上课期间,有些学校的场地设施也末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各级学校不仅需要为体育场地设施支付不菲的日常维护费用,同时场地的维修、设备的更新更是成为许多学校的负担。[1]针对这样的现状,是否能够使二者实现资源的共享成为解决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发展的一个新方向。
笔者通过对山西省主要高校聚集区域太原、大同、晋中、临汾等地的走访与调查,了解山西省城市社区与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共享的现状,旨在为实现学校体育资源更好实现社会共享、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进行有益的探索。
以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场馆使用情况和对社会的开放现状为研究样本,了解体育资源的共享使用情况。
2.2.1文献资料法查阅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性文件,了解我国在体育场馆方面的政策、法规。搜集国内外有关体学校体育场馆使用与开放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掌握最新的研究状况,为本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2.2.2问卷调查法按照地域分布选取山西大同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九所高校进行走访调查,了解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共享情况。
(1)问卷的设计。根据研究内容和调查对象的不同,分别设计了《山西省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管理者、专家问卷》和《山西省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来校锻炼人群问卷》。发放管理者、专家问卷18份,锻炼人群问卷180份。
(2)问卷的效度、信度检验。为保证问卷的有效性,邀请九位相关专家对问卷的效度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问卷结构、问卷内容及问卷量度,结合专家意见对问卷进行完善。从专家评价看,问卷的有效性较高;信度检验采用重测法,问卷发放一周后,随机在所调查的高校中选取三所,发放体育场馆管理者、锻炼人群、高校师生问卷各两份,回收问卷后统计并与第一次数据进行信度检验,得出两次调查数据的信度系数分别为:高校体育场馆管理者问卷R1=0.86,P<0.01;来校锻炼人群问卷 R2=0.89,P<0.01。表明问卷均具有较高的信度。
(3)问卷的发放与回收。发放管理者问卷18份,收回18份,有效率为100%;发放锻炼人群问卷180份,收回172收份,其中有效问卷167份,回收有效率92.8%。
2.2.3访谈法对各高校分管体育、后勤的相关领导、场馆管理者及有关专家进行访谈,了解高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政策及实施办法,了解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2.4数理统计法运用Excel 统计软件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数据处理。
众所周知,学校体育场馆资源是以满足教学需要为主要目的的,和其他类型的体育资源相比,其资金投入量较大,类型也比较完善。通过调查得知,受访的山西省九所普通高校拥有体育场馆总面积超过48万平方米,其中室外体育场馆设施数量达459处、室内场馆设施数量205处(见表1)。通过走访了解,此九所院校的这些体育设施均能够正常使用,基本能够满足高校体育教学的需求。
表1 受访九所高校拥有体育场馆设施数量统计
注:其他场馆设施包括门球场两片,滑冰场一片。
3.2.1场馆开放的数量、类型及时间通过调查可知(见表2),受访九所高校的体育场馆均不同程度地向社会开放,形式为无偿开放与有偿开放相结合。其中,室外体育场馆无偿开放比例较高,占总量的58.1%,主要包括田径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及乒乓球台,部分室外场地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占总量的19%),主要为游泳池、室外的塑胶网球场、篮球场地等;室内体育场馆方面,超过半数有偿开放,还有38.1%的场馆不对外开放,无偿开放的比例仅为11.7%。
表2 受访9所高校拥有体育场馆开放情况统计
通过对各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时间统计可知,有八所高校在早晨6:30至8:00时间段无偿开放田径场、篮球场等室外体育场地。这主要是由于师生有锻炼的需求,使外来锻炼者同时可以享受到这一便利。而在这一时间段对外开放的室内场馆不多,基本为周边单位或团体固定租赁使用;下午5:00至晚9:30时间段为各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黄金时段,各体育场馆的开放时间基本都涵盖在这一时段。在校师生和外来锻炼者都会选择在这一时间段进行锻炼。各院校的管理要求和收费标准不同,但人员混杂成为这一时段锻炼的一大特征。
除日常教学时间外,周末和寒暑假也是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对外开放的另一重要时间段。调查显示,有六所受访高校在周末和寒暑假对外开放场馆资源,占总数的66.7%,一所周末开放而寒暑假不开放,还有两所高校周末和寒暑假均不开放。在周末和寒暑假开放的室内和室外场馆数量分别占各自总量的61%和59.7%。分析原因,可能与没有专职或兼职场馆工作人员有关。
3.2.2场馆运营管理及收费情况调查发现,无论室内还是室外场馆,有偿使用的多为锻炼者或项目本身对场地条件有较高的要求,且运营维护费用支出较多的场馆。调查显示,山西省高校有偿开放的场馆数量排序前三位的分别为:乒乓球、羽毛球和网球。游泳项目由于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尽管有偿开放的场馆数量有限,但参与的人员数量却很庞大,如山西农业大学游泳馆单日入场平均人数超过300人。
在收费标准方面,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场馆的收费标准是参照同类场馆的市场价格由学校自行定价(所有定价均不高于市场价格),有些场馆的收费还十分优惠,如山西农大游泳馆收费统一定价,没有校内校外区别。收费都在普通锻炼者的承受范围之内,能被锻炼人群接受和认可。
运营管理方面,山西省高校体育场馆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学校(体育部门)管理运营为主,也有部分为专门机构管理、个人承包等多种方式。高校体育部门是场馆设施的直接使用者,往往兼有场馆设施的管理者任务。许多院校将场馆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任务下放给体育部门,允许体育部门有偿开放场馆,将所得作为购置与维持教学需要的经费补充。当然,也有部分院校选择发包收取租金或与社会力量联合开发经营场馆,以获取更大收益,但承担的风险也相应增加。
根据2007年“中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公报”提供的数据,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在选择体育锻炼场所时有“就近”的特点,一般保持在直线距离2 000米范围内。[2]因此,选择高校体育场馆锻炼的人群大多数为周边社区居民。也可以说,这些居民正是高校体育资源对外开放共享的直接使用者和受益者,其对场馆开放的满意程度也就成为反映开放共享状况的重要依据。
通过调查了解到,外来锻炼人群年龄跨度较广,以10岁为一个年龄段划分,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61—70岁段占36.5%(61人),51—60岁段占25.7%(43人),21—30岁段的占调查人数的16.2%(27人)。锻炼人群以离退休人员和准离退休人员为主,喜欢体育运动的青年人也是其中的一支有生力量。调查还发现,外来锻炼者每周锻炼的频数多集中在二至三次之间,占调查人数的46.1%(77人),三至五次的占到13.8%(23人)。而在每次锻炼时间方面,一小时之内的居多,占到调查总数的55.1%(92人),一至两小时的占到19.2%(32人),两小时以上的占到10.8%(18人)。
通过进一步了解,选择免费开放场地进行锻炼的人群中,老年人多选择田径场慢跑或散步,青壮年男性选择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群众基础好的项目进行锻炼。女性多选择乒乓球、羽毛球等,而选择在有偿使用场馆进行锻炼的群体(羽毛球、篮球、游泳等)则无明显特征群体。此外,调查发现,57.9%的锻炼者有固定的运动习惯和项目选择,29.1%的锻炼者会根据兴趣、气候条件等选择项目。
针对外来锻炼群体对学校场馆开放满意程度的调查发现(见表3),外来锻炼群体对受访高校的体育场馆设施类型总体满意。认为场馆资源能够满足运动需求,但是对场馆的开放时间、支付费用及管理人员态度满意程度较低,最突出的是对管理人员态度的不满,占受访人数的62.3%。笔者认为,原因较为复杂,归根到底是对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属性的认识存在差异,对其社会体育公共资源属性(广义属性)和学校自有资源属性(狭义属性)的认知模糊,可能是导致存在误解和矛盾的根源。
表3 外来锻炼者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满意度调查(n=167)
据全国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报告统计,目前全国有体育场地 850 080 个,其中学校系统 558 044 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 65.6%,高校系统28 741个,占总数的3.4%。[3]因此,能否有效地利用高校体育场馆资源、为广大百姓所用,是关系到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的关键。
高校体育场馆作为高校办学的必备条件,其天然属性是所在学校的当然财产,是为学校教学、训练服务的基础设施。然而,由于学校教学的自然规律,学校体育资源会周期性地出现闲置的情况。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社区配套体育设施严重不足成为当前突出的社会问题。这种闲置与巨大需求的存在,使得社区和学校体育资源共享的构想成为可能。
资源共享就是在特定的使用范围和权限下,资源被多个用户使用的状态。[4]对体育资源的共享,笔者理解为:学校与社区打破原有的隶属与管理限制,让体育资源成为城市生活圈中的共有资源,即高校师生和社区居民共同享有的资源。而要真正实现这样的共享,理顺高校体育场馆的资源属性与隶属关系就显得非常必要。而这首先取决于学校和社区双方对于这一问题的态度和意愿。
高校体育场馆资源作为学校的财产,学校对其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场馆的维护与修缮等也都由学校来完成。从这一角度讲,学校对场馆资源是否对外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有当然的话语权。然而从更高的层面来讲,学校场馆资源也属于社会的公共资源,绝大多数都是由国家投资兴建的,作为推进全民健身、满足大众锻炼需要的物质条件,学校场馆资源和其他城市体育资源一样,也都是应该也必须充分发挥使用效力,对全体民众开放,实现共享的。所以,在这个层面来讲,无论是学校还是社区,都应该担负起对学校的场馆资源的共同监管职责,做到同权同责。
笔者认为,这种共享不应该仅仅是简单的对外开放,应该站在更高的层面,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体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为目标,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从更深的层次与社区需求实现对接,推动学校和社区体育事业的共同发展。
(1)从经济角度看,高校体育资源可通过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方式共享。比如对操场、足球场、室外篮球场等体育资源,可继续无偿向社区居民和学生开放(这也是目前已免费开放体育资源的主体),同时相关部门(社区或学校)应保障体育资源正常有序地使用。学校在保障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可以开放的体育场所对外开放,对于由此才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可通过申请政府提供补贴或社区和学校双方投入等方式协商解决。其宗旨是从经济上保障场地的正常维护和使用。对于维护支出费用较高的室内场馆,如室内游泳池、室内羽毛球场馆、器械健身馆等应采取有偿开放的原则,可以由学校自主经营亦可以由委托公司经营,政府和税务工商等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价格合理,以保障其全民健身的公益属性。目前苏州大学成立的“苏州大学体育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是一个成功的典范,其产学研一体化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
(2)从管理角度看,场馆资源共享可考虑政府、社区和学校三方共管的设想。[4]特别是政府应充分发挥其行政主导优势,推动社区和学校开展合作,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为高校体育资源的充分共享在政策和法律上提供保障。做到既充分放权,又及时监管,还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资源共享状态和环境,对资源的保值增值谏言献策,汇同各方及时调整管理方法。
(3)从机制角度看,必须建立社区和学校资源的整合机制。只有做到充分整合、有机整合,才能保障社区和学校体育资源的充分共享。对学校而言,要形成共识,上下联动,保障场馆资源的正常使用。对社区而言,各个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保障社区居民和师生和谐有序使用体育资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等。
高校体育资源从性质上来讲属于公共资源,归国家所有。如何将其为更多地民众所共享具有必然的现实意义。笔者通过对山西省城市社区与高校体育场馆资源共享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到,山西高校体育场馆在一定程度上已实现与社区居民的共享,外来锻炼群体对体育场馆的开放情况基本满意,但在如何更好实现共享的机制、程度和规模水平方面还有很大可以提升的空间。在保证学校正常体育教学训练及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前提下,既做到提高高校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满足周边居民的健身需求;又通过场馆资源的社会化,提升场馆资源的“造血功能”,努力通过社会化运营,实现维护修缮费用的收支基本平衡,减轻学校和国家的负担,实现学校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共赢,实现体育资源价值的最大化。本研究从高校视角进行探讨,旨在引发更多人士的关注与思考,为推进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1] 李骁天,等.城市社区与学校体育设施资源共享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中外对比[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9,29(6) :504~509.
[2] 2007年中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公报[EB/OL]. http://www.gov.cn/test/2012-04/19/content_2117453.htm.
[3] 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Z].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05(3).
[4] 李鸿鸽.社区与学校体育资源共享模式探讨[N].吉林日报,2014-6-24(15).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Z].2009-09-07.
[6] 李宁.山东省高校体育场馆社会化服务现状调查研究[D].北京:首都体育学院,2014.
[7] 国家体育总局."十一五"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规划[EB/OL].http://www.gov.cn/gzdt/2006-07/27/content_346962.htm.
[8] 饶平,等.学校体育资源的公审与共享[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4(3):231~233.
[9] 栾飞.山西省普通高校体育场馆运营现状调查[J].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10(3):58~60.
[10] 张仲宝,王旭光.天津市社区体育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