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名东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智能工程中心,北京 100044)
在中国古代,设计者和施工者是不区分的,他们被统一称为工匠,也就是有专门手艺的工人。当然,那时的公共建筑主要集中在对功能性的要求上,对外形的独创性没有太高要求。那时是没有明确的设计概念的,或者说设计是隐含于施工之中的,工匠们提供的都是现在所称的设计与施工“一揽子”工程服务,真正的“交钥匙工程”。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英美工业革命后出现了建筑师、建造师协会,设计职能与施工职能慢慢清晰起来,逐步将工程的整个建造过程分成了设计(偏脑力的过程)与施工(偏体力的过程)两个阶段。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一般都是完全分开进行的,历经半个世纪后开始面临新的挑战。近期国内标志性大型公建层出不穷,建筑的创新性及复杂性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同时,业主对建筑完成度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不仅局限于完成建筑产品,还对形成建筑产品的全过程服务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业主所需要提供的是综合、全面、高效的技术服务,不再是设计或施工一方就能全部解决的,二者充分配合才能为工程建设提供高质量保障。
目前大型公建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通常都是由大型综合设计院(或联合体)完成,设计院囊括了工程项目中绝大部分的设计工作(设计院一般不做深化设计和竣工图设计),尤其是与施工阶段密切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质量高低直接决定了工程项目最终的完成质量。但近期,设计院甚至是某些大型综合设计院在施工图质量上都出现了或多或少的问题。首先,设计与施工长期分离造成许多设计人员对施工工艺细节及产品性能均了解得不仔细,造成施工图纸带有很强的通用性,由于设计任务过多或责任心不强,设计师没有时间针对项目具体特点进行精细化设计,设计成果当然谈不上最佳方案。很多设计人员对施工工艺成本、施工原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不清楚,其最关键的原因是设计院没有负责整个工程造价(也没有这个权利),因此设计师对自己设计的方案造价根本不敏感,性价比无从谈起。其次,国内外均无对工程设计质量的量化评价标准,国内的施工图强审只是审查设计是否违反强制性规范,不对技术方案优劣进行审查,也无法审查。施工企业对设计规范了解不够,技术人员的水平也有限,对施工图的先天不足尤其是技术方案的优劣难以判别,很多问题都是已经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后才发现,即使是施工中发现了问题,由于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经济上、法律上都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们与业主签订合同只对业主负责,双方会站在自己立场上而不是项目利益上解决问题,业主要花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来协调设计与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甚至有些设计人员故意增加工程总造价,因为设计费是参照工程总造价按一定比例收取的,有的施工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对不合理的设计不闻不问,甚至要求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增加工作量,给工程项目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应运而生。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实施,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这样就把设计与施工两个不同利益主体与工程项目本身的利益即业主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促使设计与施工发挥各自的技术管理优势,并把双方的利益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达到优化技术方案、降低成本造价和节约资源的目的。建设部(现住建部)在2003年2月颁布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提高融资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在其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这体现了我国工程主管部门对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持鼓励态度的。在我国,石油、石化、电力及通信等行业的工程项目具有功能性强、专业性强、技术难度高等特点,业主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很高的接受度,而工业项目的设计方案决定了整个工程项目70%以上的建设成本,因此很多部委下属的行业设计院通过适应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机构管理转型,均已成为以设计为龙头承接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企业。他们在投标时不会像很多单纯的施工企业那样盲目压价,恶性竞争,而是依靠先天具备的技术优势,精确计算建设成本,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寻求利润突破点,通过多个以往相似案例的管理经验保证施工、设备制造合理利润前提下的管理利益,在行业中具备强大竞争力。近年来一些大型施工企业在资本市场并购设计公司,这说明施工企业也认识到了自身专业技术人员储备和先进技术应用上与设计院的差距,希望通过并购的模式取长补短,利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寻求企业新的竞争力。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国外已经有了很大范围的应用,在我国也有一定程度的应用,但整体上发展并不快,建设部﹝2003﹞30号文颁布距今已有10年,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不配套,也没有专门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相应的法律法规,工程承包的设计与施工大部分都是分开进行招投标,对设计单位的选择主要是以资格能力、以往业绩及投标方案合理性为基本原则,对施工单位的选择除考虑企业资格能力、以往业绩外,一般是最低价中标原则。但随着业主对整个工程建设时间、质量、性能、功能、全生命周期成本甚至是运营模式选择等要求的不断提升,业主对项目投标方的技术、施工质量、设备选用的合理性、经济性、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及价格等综合因素的考量成为必然,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在投标中会有更大的优势。业界有些同事也提出了疑问,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对待项目的出发点是不同的,在一定程度上设计和施工是对立的。设计是个创造的过程,设计师更看重方案的合理性、项目的功能性,容易出现不重成本、片面追求档次、功能过剩的问题。施工单位照图施工是生产制造过程,注重完成的结果,容易出现偷工减料、一味追本逐利的问题。从保证工程质量的角度出发,设计是应该和施工相对独立,由设计来对施工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施工对利益的过分追逐;施工来验证设计的合理性,对设计方案的可实施性及功能成本进行控制。然而从完成工程的角度考虑,设计和施工又有共同的利益,那就是做好项目、做出精品,虽然设计收费远低于工程施工费用,但建设过程中以设计为主导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联合体模式一定是利大于弊,它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质量不稳定因素,同时设计、采购、施工各环节负责人员在设计阶段就已经开始深度的配合,积极采用合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考虑有利于施工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发现施工图纸存在的问题,项目各阶段的统筹安排也使缩短建设周期成为可能。设计施工总承包是工程建设尤其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必然趋势,也是业主规避风险的客观需求,未来一定会得到业主和市场的认同,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工程承包模式。
面对这样一个规模大、吸引力强的总承包市场,设计院在自身的机构组织、管理模式、人员储备及融资能力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同时面临重要机遇。相信国内大型综合设计院的技术人员必然会分化成两部分:一部分由行业专家和综合能力强的高级技术人才组成顶层咨询团队,专门负责项目方案前期咨询及机电系统搭建,进行项目创意设计和功能造价比较,是整个项目的构架师;另外一部分是根据前期咨询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或配合施工企业深化设计的团队,由熟悉施工工艺、了解产品造价、制图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组成,能够满足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要求。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在2010年11月正式成立了智能工程中心,主要面向专业要求较高的智能化、数据中心、音视频等领域,迈出了探索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第一步。通过短短的几年时间,中心获得了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安防工程壹级、机电总承包三级、ISO三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等多项资质,发展成为包括15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的90余人的专业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队伍,在全国所有民用设计院中开创了先河。中心下设综合部(负责行政事务及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技术部(负责招投标和施工配合技术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实施)、智能化设计室(负责智能化项目咨询设计工作,全国大型民用设计院中唯一一个成建制的智能化设计团队)、数据中心设计室(负责数据中心咨询设计工作,全国大型民用设计院中唯一一个成建制的数据中心设计团队)、音视频事业部(负责音视频设计与施工工作,全国大型民用设计院中唯一一个成建制的音视频设计与施工专业团队)六个部门,在智能化和数据中心领域设计和施工是分部门设置的,这样设计和施工可以在分别承担各自责任的同时又在中心统一管理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对一个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而言,相当于是一个对项目负责的设计施工联合体。而2013年成立的音视频事业部由于音视频行业的专业性,设计与施工人员组成一个团队,是中心对设计与施工深入合作模式的尝试。招标采购部门(综合部)是完全独立于其他部门的。每个团队各司其责,在项目中既合作又相互监督,共同把控项目质量、成本,在项目经理统一管理下对项目负责。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智能工程中心会在以设计为主导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强调技术咨询、设计、施工、管理和服务,设计向前延伸进行前期咨询服务,向后拓展进行施工配合工作,施工向前延伸进行设计方案配合及造价控制工作,向后拓展进行工程运行维护工作,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将设计和施工有机的结合起来,为业主也为自己带来更大的利益。依托设计院技术优势打造一支可以满足包括咨询、设计前期服务、设计服务、施工服务、项目设计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及业主所需的建设全过程服务要求的综合团队,迎接设计施工总承包市场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