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传
刘满平,经济学博士,研究员、高级经济师,现任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对于去年7月施行的天然气价格“双轨制”,业内褒贬不一。事实上,价格仅仅是天然气领域改革的一部分。在笔者看来,我国在天然气改革中仍有其它问题需要解决。
随着中央出台防治大气污染计划,各地环保考核压力增大,纷纷强制关停燃煤锅炉、燃煤发电等涉煤项目,大量上马“煤改气”项目。在某种程度上,政策性因素推动天然气不合理消费,造成盲目增长。
在供应增速跟不上时,这种趋势不但进一步加剧天然气供不应求,推动天然气价格上涨,进而推高工业企业生产成本,带动整个物价的上涨。涉煤项目的停产和关停,资源的极大浪费,对煤炭行业的正常持续发展来说是一个沉重打击。据笔者了解,天津一家燃煤电厂2008年投入运行,脱硫、脱尘等环保标准均符合要求,2013年在治理雾霾的政绩压力下被强制关停,损失30多亿元。
此外,目前国家和地方对居民燃气采暖用气的性质定位尚未统一,天然气供应方认为应划为工业用气,而居民认为应划为居民用气,实行优惠气价。在冬季北方居民供暖高峰期,如果燃气采暖用气被划归工业用气,其暖气价格过高,居民承受压力增大,政府如何补贴;而划归居民用气,其成本压力全部由燃气企业以及上游生产企业承担,这部分损失由谁来补贴。
现在,大部分正在运行的燃气发电企业处于亏损或停产状态。在下游用气工业行业中,燃气发电受气价影响最大。目前国内燃气发电成本要比燃煤发电成本平均高出0.05-0.11元/千瓦时,如果气价再上调,燃气发电企业成本还会上升,上网电价远高于燃煤发电,竞争优势得不到体现,也不利于调整我国一次能源结构。笔者了解到,有地区部分燃气发电企业反映,他们目前处于长期亏损状态,但考虑到职工就业问题又不能停产。
此外,天然气价格上调已经影响到部分工业企业生存。有工业企业反映,燃料成本占其生产成本10%的比重,如全改用燃气成本将大幅增加,甚至出现破产倒闭和产业转移、下岗工人增加以及在职员工工资得不到增长的现象。
笔者认为,应利用价格调整机会,积极扩大天然气生产和进口,尽一切可能开源,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保证国内天然气供应。放宽民营资本进入天然气行业的限制,加大天然气以及煤层气、页岩气、城市垃圾沼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力度;加强天然气储备体系建设,确保天然气稳定供应;强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进口渠道建设,扩大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进口规模。
凡事欲速则不达。环保部门与能源管理部门需加强沟通协调,从全局的角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煤改气”。 如果政府强势推进,强令诸多仍运行良好的煤锅炉、煤电“煤改气”, 动辄要求企业停产检修,不仅有违契约精神,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构成不利影响,而且本身就是巨大的浪费,使得我国能源安全问题愈加严重。
政府部门还应出台天然气发电、采暖等相关补贴政策。同时,在出台类似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调价政策时,要做到信息尽量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尽量给下游充分的时间加以适应和消化,不能匆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