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现状与对策探讨

2014-01-26 10:29袁志敏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14年2期
关键词:林地贵州省面积

赵 斌,袁志敏

(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贵阳 550003)

贵州省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现状与对策探讨

赵 斌,袁志敏

(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贵阳 550003)

分析贵州省林地资源的现状和特点,指出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林地保护利用对策与措施。

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现状;对策;贵州省

引言

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森林载体的林地资源,对于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因此,林地资源的科学保护利用已被提高到十分重要的位置。《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到881.12万hm2,占到国土面积的50.02%;森林保有量增加到845.60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48%,加上非林地上的森林资源(四旁树),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50%。要履行承诺和实现确定的目标,必须具备充足的林地资源。贵州地处“两江”上游,正值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深入实施和省委、省政府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实施的关键时期,如何保护利用好林地资源对贵州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

1 贵州省林地资源现状与特点

1.1 林地资源现状

贵州省位于我国西南部,云贵高原东端,介于103°36′—109°35′E和24°37′—29°13′N之间,国土面积17.6万km2。贵州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境内有乌蒙山、大娄山、苗岭山、武陵山四大山脉,山地和丘陵占全省面积的92.5%;喀斯特(出露)面积为10.9万km2,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1.9%[1]。贵州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大部分地区温和湿润,气候垂直变化明显,有“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之说。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贵州四季分明、春暖风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全省日照时数在1 200~1 600 h,年均气温在14~18 ℃,大部分地区降雨量在1 100~1 300 mm之间。

根据贵州省2012年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资料,全省林地总面积1 015.13万hm2,占国土面积的57.6%。其中:有林地673.61万hm2,疏林地8.66万hm2,灌木林地224.05万hm2,未成林造林地34.80万hm2,苗圃地0.13万hm2,无林木林地迹地15.53万hm2,宜林地58.24万hm2,林业辅助用地0.10万hm2。森林面积823.93万hm2,森林覆盖率46.77%,其中有林地覆盖率为38.24%,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覆盖率为8.53%。

1.2 林地资源特点

1.2.1 林地总量较大,质量不高

全省林地总面积1 015.13万hm2,占国土面积的57.6%,占全国林业用地面积的2.8%,林业用地面积排全国15位。

按林地质量等级划分,全省I级林地仅为353.3 hm2;Ⅱ级林地11.30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1.1%;Ⅲ级林地303.06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29.9%;IV级林地668.83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65.9%;Ⅴ级级林地31.91万hm2,占林地总面积的3.1%。林地质量总体偏低,加之森林经营管理集约程度不够,林分质量普遍不高,低质低效林面积大,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60.30 m3/hm2,仅为全国平均水平86 m3/ hm2的70%。林龄、树种结构不合理,幼龄林、针叶纯林所占比例较大,乔木林中幼林面积和蓄积比重分别达到86.5%和77.1%,乔木纯林面积比重为78.9%,其中马尾松、杉木纯林面积比重达到63.9%。绝大部分森林的生态功能较差,生物多样性不够丰富,林下植被稀疏,郁闭度低,森林生态系统的蓄水保土能力差。

总体上看,全省资源较为丰富,开发利用价值相对较大的林地主要分布于黔东南州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剑河、台江、天柱、锦屏,黔西南望谟、册亨、罗甸,黔北赤水市,该区域林地以商品林经营为主,其它区域以公益林管理为主。

1.2.2 可用于造林绿化的林地资源减少

可用于造林绿化的林地资源主要包括宜林地、无林地、疏林地、其它灌木林。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数据显示,1979年第一次清查与2010年第六次复查相比,无林地、宜林地面积从478.25万hm2下降到134.18万hm2,疏林地面积从107.18万hm2下降到18.57万hm2,其它灌木林地面积从75.69万hm2下降37.81万hm2[2]。可供造林绿化林地资源逐渐减少。

从1979—1990年,全省林业用地面积呈下降趋势,由901万hm2下降到739.89万hm2;从1990—2010 年, 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略有回升, 至2010年上升为861.22万hm2[2]。2010年林地资源与1979年相比,净减39.78万hm2。通过在25°以上坡耕地和其它石漠化严重耕地内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特色经济林建设项目实施,增加林地面积尚有拓展空间。

1.2.3 林地资源分布不均

从林地占国土面积比例和人均林地面积看,呈东高西低的特点。东部地区的黔东南州、黔南州、铜仁市林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72.2%,65.4%,57.1%;西部的毕节市、安顺市和六盘水市分别为44.8%,52.37%,46.69%。黔东南州、黔南州、铜仁市人均林地面积达0.63 hm2,0.53 hm2,0.34 hm2;毕节市、安顺市和六盘水分别为0.18 hm2,0.21 hm2,0.16 hm2。

2 林地保护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保护与发展、培育与利用的矛盾突出

随着我省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实施和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工业产业园区、水库等大型项目的建成,一方面加快了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面积也在不断增加。当前林业工作尤为重要的是综合分析省情、林情,充分考虑我省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特殊的生态敏感区位,采取有效措施将林地资源数量维持在一个科学合理水平,既能满足我省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又能保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2.2 林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贡献低

长期以来,我省林业建设投资的主要形式是中央财政为主、省级财政适当补充,单位面积投资相对偏低,建设质量难以保证,局部造林质量不高。我省林地占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总体上林地生产力低,森林资源利用率不高,林业产业发展滞后,区域特色不够明显,未能形成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没有应有显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较低。

2.3 征占用林地的补偿标准相对较低

据初步统计,全省占用征收林地的补偿费低于耕地补偿费近50%,客观上造成了建设项目选址向林地转移,在政策导上不利于林地保护。

2.4 违法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乱占林地现象依然严重,个别地方政府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对招商引资项目大开绿灯,急于项目开工建设,导致大量违法占地,工业园区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致使林地流失的尤显突出;二是私挖乱采现象严重,一些单位和个人开发的采砂采石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抱侥幸心理,不办林地使用手续,擅自侵占林地;三是毁林开垦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一些地方为了各自的利益,与不法商户、承包户签订合同,造成了大量林地的流失和森林资源的毁坏。 “十二五”及今后一段时期,是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时期,各项建设特别是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将征收征用大量土地,林地保护与利用面临的压力较大,林地管理形势不容乐观。

3 林地保护利用对策措施

3.1 优化林地结构

根据我省地处“两江”上游的特殊生态区位和各地自然条件,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和林产品的需求,合理规划林地总量,科学调整全省防护林、特用林等公益林地结构和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等商品生产林地结构,优化林地资源配置,满足林地多功能作用的发挥。严格保护水源发源地、江河沿岸、石漠化严重、山体坡度35°以上等生态脆弱区林地及重点公益林地,采用封育等近自然培育和经营措施,推进形成天然林生态系统。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效合理利用商品林地,加快培育速生丰产用材林、特色经济林、能源林等人工林,减轻林产品需求对天然林的压力。

3.2 建立林地保护利用协作管理机制

各级林业、国土、农业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联席制度、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引入差别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建立林地保护长效机制,在全省林地“一张图”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卫星遥感影像与地面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提高检查的全面性、客观性和针对性。对发生重大违法占用征收林地案件,联合公安、监察等部门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违法犯罪行为,坚守林地红线。

3.3 加强督促管理

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责任制,将森林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保护管理及森林保有量负总责,建立完善实施规划的领导干部责任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把森林保护和发展以及森林防火作为考核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

3.4 积极补充林地

据贵州林情分析,全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人均占有林地面积不高,25°以上陡坡耕地资源较多,矿界范围生态破坏面积较大,闲置土地逐渐增多,大力依托即将启动的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有效补充林地数量。

3.5 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建立林地分等评级体系,健全占用征收林地补偿和安置机制,实行林地优质优价、不同林地利用方向差别化经济调控制度。根据项目性质、林地区位和用途等的不同,制定差别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收缴标准,引导建设项目科学、节约用地;不断争取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建立健全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逐步提高省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建立种苗、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

4 结语

长期以来,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林地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等林业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林地保护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石漠化治理初见成效,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林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产业稳步推进,经济实力得到增强;林地保护利用正朝着合法化、最优化方向健康发展。

[1]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石漠化状况公报[N].贵州日报,2012-6-27(10)[2014-04-08].

[2] 张百平, 聂朝俊, 朱军,等.贵州省森林资源动态变化[J]. 地理研究, 2011, 22(6):725-731.

ForestlandResourcesProtection,UtilizationStatusandStrategyinGuizhou

ZHAO Bin,YUAN Zhimin

(Forest Survey and Planning Institute of Guizhou Province, Guiyang 550003, Guizhou,China)

By means of analyzing forestland resources status and characteristics in Guizhou province, the authors indicated the current main problems and appropriate strategy of forestl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for Guizhou province.

forestland resources;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status; strategy; Guizhou

2014-04-08

赵斌(1973-),男,贵州遵义人,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F326.23

B

1003-6075(2014)02-0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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