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西安 710061)
西安市流浪犬监管的调研
韩建业,雷 浩
(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西安 710061)
据初步统计,西安市各类犬饲养量为29万只,其中城市有10万多只,但是在公安机关登记办犬证的仅有5万只,也就是说西安市内近5成宠物狗未办证。6家较具规模的民间流浪狗救助机构,大约收养了1000只流浪狗。据西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目前西安市流浪猫狗的数量有2000只左右,其中大多是患病后被遗弃的。西安市动物防疫部门统计有主犬只狂犬病免疫率达到95%以上,但对流浪犬的免疫只有10%左右。流浪犬大部分未经免疫,而且无人看管,四处流窜,犬只带病伤人的情况极易发生。
原因一:目前,西安市仍有非法宠物交易市场。在这里宠物随意被繁育、没有经过免疫的小猫小狗随意买卖,很多消费者买回去的是病猫病狗,治不好或因治疗费用过高,干脆扔掉。一些犬贩用串狗冒充纯种狗,当买家发现后也会选择抛弃,这也是流浪狗激增的一个原因。另外,宠物医疗市场不规范,由于宠物医疗的发展一直跟不上宠物消费需求,加上专业人才匮乏,致使宠物医疗出现暴利现象,增加了养狗人的经济负担,以至于有些狗一旦生病就被抛弃。
原因二:虽然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主人应对弃逃动物致害担责的原则。即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强化了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饲养动物的注意义务,对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事项亦纳入了承担侵权责任的范畴,改变了人们对于动物伤人传统观念,确立了“流浪狗咬人,原主人担责”的新观念,极大地保护了受害人获得赔偿的权利。不过,取证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因为城区养犬办证的极少,犬类戴狗牌的也少,所以在被狗咬的时候比较难确定其主人是谁,那些丢失或遗弃的流浪狗,其主人更难以追查。
原因三:管理问题。一是动物防疫部门和公安犬治管理机构相互脱节;二是农村的养犬户对犬只的防疫意识不强,防疫人员免费给犬只免疫,养犬只主人却往往拒绝免疫。相比之下,城市强制免疫率较高,农村比较低。这也是农村犬和城市宠物差别,这也就是造成农村犬只免疫低的主要原因,也是造成犬只病传染的主要原因;三是城市中存在的大量流浪狗、流浪猫会携带大量的细菌、病毒以及蜱虫等寄生虫,构成城市蜱虫滋生传播的隐患。
流浪犬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我市2011年出台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在市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从 2012年开始,每年拨付专款用于购买狂犬病疫苗,对全市的犬只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要更好地做好流浪犬的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采取可操作的有效措施。
3.1 要进一步完善明确政府的牵头作用和管理责任。政府必须有一套对流浪动物进行管理的系统,从部门分工、管理流程、资金使用各方面在法律上得以明确,各部门合理分工,协调合作,责任明确,避免多头管理或者相互推诿扯皮。保证从宠物买卖、宠物免疫、宠物登记、宠物医疗到宠物收容各个环节有人肯管,有人能管。
3.2 参照上海和北京已实施芯片管理经验,建议对每只犬安装电子芯片,芯片内加载犬主人姓名、地址等相关的基本信息,便于追溯管理。根据编号就可以查找到主人的资料,不仅避免犬只走失或者被遗弃,也为政府部门实施行政管理提供了不少便利。
3.3 加大对随意丢弃犬只的行为给以相应处理,公安部门应加强对流浪犬的收容管理力度,及时通知辖区动物防疫部门做好狂犬病疫苗的免疫。
3.4 公安部门应制定行之有效的对流浪犬监管、排查、收容长效机制。
3.5 随着城市农村宠物及犬的不断增加,相关管理部门可考虑建立宠物及犬网络监管平台,实行信息共享网络电子化管理。
3.6 把对流浪动物的管理工作提高到法律的层面上来,不但可以强化市民对流浪动物的保护意识,而且可以规范政府的管理过程。应该更多的和民间机构合作,并贯彻到每个养犬人意识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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